冷情总裁:前妻难追-第1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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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漠端起水杯,挑眉斜斜看向重新坐回到对面的男人,“宋毅,结果什么时候出来?”
宋毅想了想,如实回道:“检查的项目比较多,最早也要明天中午才能出结果。”
凌漠把水杯放到茶几上,起身,就要朝门口走去,转身之际,宋毅出声喊他,“凌老板,有件事,我想问你。”
“什么事?”凌漠背对着宋毅而站,看不出他的表情。
“我要问的事,看着是一件,当中却有很多个问题,可能要有点时间。”宋毅开始得寸进尺。
凌漠只考虑了一下,还真的又坐回到沙发上,他再次端起水杯,觉得水温已经凉了不少,这才送到嘴边,轻轻呷了一口,“问吧。”
宋毅习惯性的撸了撸头发,“凌老板,那个叫紫薇的和嫂子长的这么样是怎么回事?”
在把试管送去医院的路上,他想了很多,不过这个问题,却是一直萦绕在他心间的,也是让睡眠质量一直很好的他,今夜难得失眠的原因。
他虽然从不看言情小说,但是,偶尔无聊时,也会看看肥皂剧,这难道就是电视剧里常常上演的所谓“替身”。
“替身”他已经敢确定,唯一不敢确定的,到底紫薇是叶晨的替身,还是叶晨是紫薇的替身。
凌漠淡淡看了他一眼,“你真想知道?”
宋毅用力点头,“真想。”
以他看人向来准的眼光看来,他已经敢肯定一件事,如果叶晨和紫薇有一天要真的斗起来,叶晨肯定不是那个紫薇的对手,哪怕紫薇是坐在轮椅上。
真正的高手,都是杀人于无形。
凌漠脸上本还有的表情,在顺便全部被一种叫冷寂的东西替代。
在空调吹出的冷风的呼呼声中,他低醇的嗓音也跟着响起,“叶晨和紫薇是双胞胎姐妹,紫薇是姐姐,叶晨是妹妹。”
宋毅仍不住打断,“你怎么会知道的?”
凌漠的脸色忽然一凛,素来镇定从容的脸上,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转瞬即逝,“她们两个是在我母亲家出生的。”
“啊!”宋毅惊诧,眼睛倏地下瞪到最大,“不会吧?”
凌漠没理会他诧异,继续说道:“她们出生那年,我母亲所在小区里的紫薇花开的特别好,她们的母亲就给最新出生的大女儿起名紫薇……”
看凌漠不朝下说,宋毅忍不住追问:“那嫂子本来的名字叫什么?”
凌漠淡淡睨了他一眼,薄唇一张一合,轻轻吐出两个字,“七月。”
“啊!”听到叶晨的亲生母亲给她起了个随意到不能再随意的名字,宋毅又是惊讶了一把。
凌漠没有理会宋毅的惊讶,只把说给叶震山的事,重复了一遍给宋毅听,宋毅听的一愣一愣,到最后,除了一头雾水,还是一头雾水。
等明白过来,脑子里冒出一个又一个问题,“凌老板,你加入‘狂世’难不成就是为了帮紫薇解毒?”
顿了顿,察觉这个问题不全面,又更正道:“不对,应该是为了她们姐妹两个解毒。”
按照凌漠刚才说的,外表看起来安然无虞的叶晨,其实身上也有从母体上留下来的毒素,只是还没显现出来而已。
凌漠用力吁出一口浊气,“有些事,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你,你只要记得一件事,就可以了。”
宋毅看着有时说法没个分寸,其实却是个相当聪明的人,不用凌漠言明,他已经他让自己记得去做的事是什么。
看着凌漠深邃不见底的眼睛,他忙点头,“嗯,凌老板,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嫂子的。”
凌漠起身朝门口走去,宋毅想起了什么,又问:“凌老板,紫薇为什么叫你容轩?”
跟在凌老板身边,这么多年,他真是第一次知道他还有这样一个名字。
容轩,容轩,虽然他不懂是什么意思,却觉得很好听。
凌漠微微勾了勾唇角,“那是我母亲给我起的表字,具体什么意思,我也不知道。”
“哦,原来是表字。”宋毅恍然大悟后,也没再说什么。
凌漠的手刚搭上门把,防盗门被人敲响了起来。
他反应很快,没朝猫眼里看,就已经确定来人是谁,收回手,侧过脸朝宋毅看了一眼,就朝他的房间大步走去。
宋毅自然知道凌老板那个眼神是什么意思,并没有立刻去开门,而是等把头发弄的乱七八糟后,才起身朝门口走去。
门一打开,果然看到的是一脸焦急的叶晨。
叶晨看到他,马上着急地开口,“宋毅,你刚才有没有听到什么开门声?”
宋毅眨眨眼,一脸无辜不说,还故意打了个哈切,“嫂子,我听到了啊。”
“真的?”叶晨脸上闪过大大的惊喜,可是,没等她高兴完,宋毅接下来说的话,却让她温热的心头骤然一冷。
他看了她依然扶在门框上的手,漫不经心地说:“嫂子,我刚才开门的声音,难道你没听到啊?”
叶晨被他的无厘头,差点噎过去,半响才缓过神,忽然,觉得什么不对,也不管宋毅站在门槛出,硕大的身躯,几乎挡住她全部的视线,抬脚就要朝他屋子里走进去。
想到凌老板在,而他貌似还没有让叶晨看到他的打算,心里蓦然一阵紧张,伸手就要拦住叶晨。
看着横在眼前的手臂,本来还不是非要进屋看一下的叶晨,还真下定了决心要进去好好看一下。
她不是第六感准到,真的敢确定凌漠在宋毅这里,只是一种感觉,一种隐隐约约萦绕在空气里的只属于凌漠的气息,深深吸引着,让她想要走进宋毅的屋子里一探究竟。
叶晨知道宋毅不敢拉她,仰起头看了他一眼,再垂下头看了眼横在眼前的手臂,她腰朝下一弯,就从他手臂底下钻了过去。
“嫂子,不方便,真的不方便。”宋毅一声惊呼,看着是对叶晨,其实却是在变相的告诉房间里的男人。
宋毅的公寓结构和她的那一套,除了朝向不一致,其他基本一模一样,一进屋,她飞快就摸到了开关,客厅里的灯,很快被她打开。
当看到茶几上只有一只水杯,叶晨朝主卧走去的脚步稍微顿了顿,只是一小步而已,等收回目光,又再次大步朝房门紧闭的卧室走去。
“不!”宋毅整张脸露出惊慌,急忙朝主卧门口走去,硬是以他的速度,比叶晨早一步站到了主卧门口。
看他站在门口,就是不肯让开,一张脸上满是难得惊慌,叶晨心里更是有数了,“让开。”
“嫂子,真的不合适。”宋毅吞了下口水。
“宋毅我们认识的时间虽然不长,却已经算得上是朋友了吧?”很清楚要凭实力硬来,自己肯定不是宋毅的对手,她开始打迂回。
宋毅挠头,脸上赔着笑,“嫂子,你看你这话说的,我们当然算是朋友了。”不仅是,还是我得罪不起的凌老板娘。
“既然你也承认我们已经是朋友了,你这里,还有什么东西是我不能看的吗?”
宋毅愣了下,乘这个空当,叶晨已经转动门把手,而且还推开了门。
的确不方便,当看到眼前一幕,叶晨的一张脸立刻涨得通红,房间里只开着,调到很暗也很暧昧的床头灯,虽然床上人用被子蒙着头,但是藏在被子下的,怎么都能看出是个人形。
才伸进去的一只脚,像是触电了一样,马上收了回去,一张脸更是红的像是熟透了的苹果。
宋毅本还站在原地,心里暗暗这样想的,凌老板,我已经给你争取了这么多时间,接下来就看你的造化了。
一个回神,却看到叶晨这副模样,下意识地也把头朝房间里探去,撞入眼帘的一幕,虽没让他如叶晨般脸红,却也是当场膛目结舌了。
他那无比俊雅倜傥的凌老板,居然……唉,真没想到有朝一日,也会“堕落”到这个地步。
“嫂子,你这就走了啊,不再多坐一会儿吗?”看叶晨转身,低沉着头,直朝大门走去,宋毅故作虚伪的客套着。
叶晨闷闷的“嗯”了声,就像有什么猛兽在身后追一样,一溜烟的就朝门口跑去。
“嫂子,那就晚安了啊。”宋毅长长舒了口气,对着已经关上的防盗门,继续这么客套了一句。
感觉一直冷风掠到脸上,还有那凛然的气势,宋毅下意识地回头看去,却见不知什么时候,他的凌老板已经站到他身边。
宋毅被吓了跳,“凌……凌老板……人吓人是会吓死人的。”
凌漠眉色淡淡,没说话,只看了他一眼后,就朝门口走去。
“嘻嘻。”身后传来宋毅没忍住的笑声,本脸色本没什么起伏的男人,等转过身,已经满脸的冷凛。
宋毅忙伸出手捂住嘴,他的凌老板,这才收回目光,转过身,开门走了。
等关门声再次传来,宋毅一把松开手,笑的有点抑制不住,他百般拖延叶晨,还故意说话那么大声,无非是想提醒他的凌老板,让他飞快翻窗“逃走”,却没想到他会伪装出那样一个现场。
笑到眼泪都出来,宋毅才勉强停止了,回想起刚才凌漠告诉他的那些事,忽然觉得很焦头烂额。
本来也没什么睡意,索性拿好钥匙,手机,开门出去了。
……
叶晨回到自己的屋子里,脸还是滚疼滚烫的,她怎么也没想到,宋毅床上会有个女人(当然了,关于那人到底是男是女,不过是那时那景,叶晨自己想象出的。)
真是太丢脸了,无意中,她好像打扰了人家正在进行的风月之事了,所以,当对门再次传来开关门声,叶晨也没有再多想什么。
屋子里没开灯,叶晨摸黑坐在沙发上,闭上眼睛,再次用力猛吸了一口气,她真的没闻错,空气中弥漫的淡淡的薄荷味,真的是属于那个男人的。
想到这里,她起身朝房间里跑去,把手机开好机后,做的第一件事,是直接拨下那个人的号码,也不管现在是几点,会不会扰人清净。
又是一阵悠扬的彩铃声,可惜,和吃晚饭时,打的那次一样,依然没人接。
挂完电话后,叶晨没好意思再拨,入睡前的那点别扭,随着空气里忽然萦绕的气息,全部消失殆尽,她相信,他之所以不见她,肯定是因为时机还没成熟。
把手机放回到床头柜上后,就上了床,这样想着,她很快睡了过去,而且这后半夜是没做一个梦,是这段时间以来,难得好眠。
……
凌漠开车时,没有听广播,更没有听CD的习惯,今天好像是为了驱赶心里的烦躁,他打开了车载MP3,这里面的歌都是很早以前,他让何小燕帮他下在里面的。
当时只是让她随便下点就可以,却没想到,她还真的比较了解他,接连着两首都是曲调很柔和的轻音乐。
一个人开着车,在城市里慢慢游走,耳边听着这样一份轻音乐,整个人还真的放松了不少。
忽然间,本播放的很流畅的音乐,传来卡卡的干扰声,凌漠一听就知道是手机信号对它造成的干扰。
以为自己刚好经过信号发射台附近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没放心上,玄黑色宾利继续朝前开去,干扰声却迟迟没停止。
他空出一只手,把手机拿到眼前看了一下,这一看,他不由愣住了,上面居然有两个属于他的小妻子打来的未接电话。
把车靠边停下后,凌漠就点开两个未接来电的时间,一个就在刚才,还有一个是在五点半的时候。
他想到了什么,点开被自己隐藏起来的那条短消息,正是在那个时间后。
落在手机上的眸光,瞬间冷了下来,点开设置一栏,难怪两个电话他都没听到,原来是被人调成了震动。
他的手机,一向不离身的,为什么来电会被调成了无声,他都不知道。
又定定看了一会儿,他忽然想起来,在回来的路上紫薇说无聊,问他要过去玩了会游戏,难道是她调的?
把手机重重朝仪表台上扔去后,他闭上眼睛朝座椅后背靠去,叶晨,紫薇两张脸交替着在他脑海里闪过,见过她们的人,都说她们很像,为什么他却觉得两个人长相无半分相似之处。
“容轩,你一定要好好照顾紫薇。”母亲临终前,奄奄一息时说出的话,再次萦绕到脑海里,他倏地下就睁开眼睛,定睛看向远处的夜幕,久久都没动一下。
……
第二天,叶晨醒的很早,随着孕期的朝后,真是越来越嗜睡,却是睡也睡不好。
洗漱好,她就去厨房准备早餐,想着昨晚打扰了宋毅,叶晨决定给他下一盘水饺送过去。
夏天,沸点高,水开的很快,不出一会儿,一盘饺子就已经下好了,叶晨端着热气腾腾,自己都一个还没吃过的饺子,开门朝对面走去。
按了半天的门铃也不见有人来开门,叶晨有些丧气,以为自己打扰了宋毅,他生气了。
抿了抿唇,转身刚打算回去,楼梯上传来脚步声,叶晨下意识地侧过脸看去,来人竟然是双眼通红,头发凌乱的宋毅。
要说宋毅双眼通红,叶晨是不止一次这样看到,没什么奇怪的,她虽然不是医生,却也知道眼红不一定是哭过,还有可能是因为没睡好,又或者是得了红眼病什么的。
“红眼病”三个字一冒出来,她不仅低下头,更是本能地就朝边上躲了躲。
“嫂子,你怎么了?”宋毅看叶晨刚才还好好的,忽然间就在故意拉开距离,不由好奇道,
似乎想到了什么,举起衣袖放到鼻子底下闻了闻,“嫂子,难道我身上有什么不对的味道吗?”
如果叶晨因为昨天晚上的误会,现在点头说是,那他可真的要冤枉死了,他一大清早,之所以会这么颓废狼狈,完全是为了早一点帮到他的凌老板,在医院的实验室里待了一个晚上。
本要到中午出来的结果,还有一个小时就能出来,他虽然累了点,想到能为凌老板分担一点东西,还是很高兴。
看宋毅做出这个动作,叶晨就知道他误会自己的意思了,忙摆手,“不是的,我只是怕你得了‘红眼病’。”
宋毅愣住。
叶晨又说:“其实,我不是怕你传染给我,而是怕传染了要用药,会对孩子不好。”
宋毅扶额,一声无奈叹息,“嫂子,真看不出来,你不是学医的,却一眼就能看出我得了红眼病。”
叶晨惊讶,抬头朝他看去,“难道不是吗?”
和叶晨的目光,迎视而上,他又是一声叹息,“‘红眼病’是传染性结膜炎,又叫暴发火眼,是一种急性传染性眼炎……”
眼看宋毅就要开始长篇大论的,普及他的医学知识,叶晨忙打断他,“不好意思,是我弄错了。”想到了什么,她把手朝宋毅伸了过去。
看着眼前这盘刚出锅的饺子,宋毅又是一阵惊讶,“嫂子,这是给我的?”
“是啊,昨晚的那盘你不是打包去给别人吃了吗,这盘给你。”叶晨温柔的笑了笑。
再次看了下他的眼睛,的确通红,不过却是因为血丝引起的,看样子,满眼血丝又是因为睡的不好引起的。
难道……是被昨晚那么一闹后,宋毅的女朋友连夜生气跑了,而他为了挽回,整晚没睡觉。
想到这里,心里的愧疚又增加几分,把盘子放到宋毅手里,轻声说了声,“昨天晚上真是对不起”后,就转身回屋里。
宋毅端着满满的一盘子水饺,站在原地,半晌都没动一下,眼中闪过一丝光亮的东西。
……
凌漠是被一阵敲玻璃声吵醒的,他睁开眼,侧过头看去,看到一张几乎是贴在车窗上的交警的脸。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摇下车窗。
交警对他敬了个礼,“这位先生,这里不能停车,请你马上开走。”
凌漠没说话,发动引擎,线条流畅的豪车,飞快朝前开去。
正想着是不是先回“绿阳湾”别墅洗漱一下,再去办正事,余光无意朝反光镜看去,却看到一辆前面牌照被遮起来的越野车。
他眉心微微一敛,朝不远处的一条小巷子开去,没多大一会儿那辆越野车也跟了进去。
他立刻明白了什么,油门踩到最下,车以飞驰的速度朝前开去,当行驶到快速内环时,又来了个大转弯,很快那辆越野车就被甩掉了。
他拿出手机,按下一个号码,电话接通后,他直接说:“马上帮我查一下快速内二环上出车祸的越野车。”
才回A市,就有人跟踪他,是“狂世”不死心的余孽,还是其他别有用心的人!
电话挂完没多久,他想起了什么,又拨通一个号码,“苏默杰……”
电话那头的苏默杰,对能在这个时候接到凌漠的电话,激动到连话都快说不出来,“凌……凌哥……”
凌漠淡淡,“找到那个人了吗?”
除了他和苏默杰没有第三个人知道,那块玉佩,他早给了苏默杰,却不是让他去找什么宝藏,而是让他去找一个人,那个人,据说就是无毒不能解的世外神医刘一刀。
凌漠这个人,素来不相信什么神医,更不相信什么归隐山林,不为钱财所动,但是,当叶晨怀孕后,他就选择了相信。
刘一刀那个人,据说不爱财,不爱色,唯独爱带点传奇色彩的东西,据他得到的准确情报来看,他最敢兴趣的就是“狂世”的那块玉佩。
他仍辱负重潜伏在“狂世”这么多年,一是为了真的把这颗毒瘤从根源上拔掉,另外真的是对那个刘一刀怀了点希望。
……
明珠和丁锋在那家小诊所里待了好多天,直到今天医生才把她头上的绷带拆了,丁锋很了解她,没要她开口,就把镜子放到她眼前。
看着镜子里没什么变化的容貌,明珠这才长长松了口气。
自从第一天醒来发过那么大的脾气后,这么些天,她基本没和丁锋说话,而丁锋似乎也察觉到了什么,在她面前除了更加的小心翼翼,也没多开口。
白天就陪在她身边,晚上则是睡在陪床的那张小钢丝床上,那么大的一个男人蜷缩在一张狭小的钢丝床上,肯定很不舒服。
明珠半夜醒来,总能看到他在哪里辗转反侧,彻夜难眠。
这个时候,她心里不是没有感动,不过一想到他就是当年摧残她的凶手之一,就恨得牙根直痒,那么一点感动,在瞬间,全被仇恨覆盖住。
“丁锋。”明珠推开眼前的镜子时,冷冷喊着站在眼前男人的名字。
丁锋打了个寒颤,“小姐……”
“你对得起我吗?”明珠直直地看着他的眼睛,仿佛要把他看穿。
这样焦灼,又阴沉的目光落在身上,丁锋不自在地抖了下,“小姐,我……”
那件事,发生时,他不过也才十九岁,那个年纪,说懂事,却又不算懂事,却不懂事吧,又已经是能负起法律责任的成年人。
其他的几个男人无论是年龄,还是加入“狂世”的资历都比他高,轮到他时,明珠已经被折磨的快昏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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