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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美人烫手-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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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越过之后都紧随着苏鲁的骏马冲去,这个时候,没有人愿意落后,蒸蒸日上的苏鲁家族可比式微的阿布勒家更加值得追随,况且,这个阿布勒的庶子还是那样一个嗜血成性的怪物。

    只有一骑仍然留在阿布勒身旁,安安静静的看着主人现在恢复成冷峻无情的双眸。

    他带着豹纹帽子,两束雪狸耳饰垂到胸口,年轻的男人嘴角噙着一丝冷笑,眼底是冰冷的深渊,这给他英俊的容貌添了几分诡异:“走吧。”

    随从看着对面已经奔到冰面的苏鲁家族,抓住那个女人似乎触手可及。

    阿布勒的声音冰冷低沉,和方才同苏鲁说话的腔调判若两人:“他们不会再回来了。”

    两骑刚刚走了数米,就听见远处的河床传来巨大恐怖的碎裂声,紧接着几声惨呼,都被无边的河水冰冷的吞没。

    河床崩裂了。

    在夜色中看不到的地方,宁卿拼命抽打着马臀,她的背上起了薄薄的细汗,马尾上拖着一个小小的木槌,这是半个引渠的开关,只要一打开,激烈的碱水就会奔涌在已经软化的坚冰之上。

    那时候,整个靠近浣衣房的半个河面都会崩塌。

    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引开,引导到死亡的离开。

    星辰明亮如宝石,她怀着某种热血的激情奔跑着,仿佛就该是这样,仿佛一直是这样。

    你们,终于安全了罢。她最后看了眼那温暖的泉水处,再也不回头,直奔安北城而去。

    一切,才刚刚开始。

 第24章 各为其主

    烈火照亮寒冷的冬日,狂风卷起一地血腥肃杀之气。

    在胭脂山脉,铺着兽皮的宽阔王座上,一个双目狭长的男子仰头深深吸了一口,露出满足舒畅的笑容。

    他的下面跪着一个围着兽裙的艳丽女子,正在小心翼翼的捶腿。

    男人的手摸了摸她顺滑如丝绸的长发:“如果你父亲看到这一幕,不知会不会后悔当年拒绝我的提亲。”

    女人眼帘低垂,看不清神情,脊背微微颤抖。

    男人的目光深处是触骨的寒冷,隐隐有几分戾气:“我赫连凿凿要的东西,还没有得不到的。”

    一个骑兵快马本来,到了王座前,翻身下马:“回单于,慕容昕带着大军跑了,营帐里面剩下不过十分之一的老弱残兵。已经尽数打扫干净。”

    “什么?”赫连凿凿眸子一闪,一脚将正在捶腿的女人踢开了去,拍了拍镶着宝石的扶手。

    半晌,冷哼一声:“懦夫。”

    他的左右是各个部落的主人,此刻听了这话顿时脸上都露出轻松的笑意。

    “早就听说这大烮的皇子是在软香温玉中长大,没想到这般不堪一击,我们还没露出牙齿,他就吓得尿裤子了。”说话的是窝查家主,长了一张油腻腻的大脸。

    “单于之威扬于北原,岂是这么一个黄口小儿能阻挡的?”阿布勒家主一脸谄媚的笑,其余众家主不由皱了皱眉头。

    “听说你那庶子又捉了一堆女人备用?”赫连凿凿瞥了阿布勒家主一眼。

    他脸上一闪而过厌恶和恐惧的复杂神色:“这个逆子!本是不想带来的。”

    也廓家主讥讽道:“阿布勒大人是怕回去自己那几个宠奴又被吃掉了是吧。这么一个畜生般的杂种,大人何况还心疼?”

    阿布勒家主面有难堪,却没有反驳:“这个畜生从小喝狼血长大的,难得几分蛮力……”

    “这个倒是,最好松开他的嘴套让他去好好撕咬一下那些懦弱的大烮人。”窝查家主赞同,他随之陷入兴致勃勃的想象:“这次一定可以大抢一笔了!”

    赫连凿凿站起来,几乎毫不费力,就将身~下的宝石王座举起来,那是慕容昕王帐的宝座,象征着北营最高的权利和绝对的生杀予夺,而现在在赫连凿凿手上,就像稚子的玩物,他凌空一扔,长刀格档,王座应声碎成四块。

    “不够。这些东西远远不够。”他的目光极目向前,几乎突破了层层黑色帷幔,仿佛在和后退百里的慕容昕遥遥相对,“我要的东西,在那里。”

    即使那是一张猎网,那也要将它撕得米分碎。

    翌日出发的时候,他分了三千骑兵给阿布勒,命令他分兵拿下安北城,作为此番进退的大本营。

    没人愿意跟着阿布勒去,即使是这么一大块肥肉放在眼前。

    阿布勒骑在马上,脸上挂着得体而温和的笑容,一双黑眸深不见底,那深处是猎豹般狰狞的笑意。

    苏鲁家主满脸怒气:“我侄儿的庶子昨晚和他一起,结果现在尸骨无存,下落不明。单于,剖开他的肚子,我倒要看看里面有没有他的骨头。”

    阿布勒右手抚胸,笑的温和,竟有几分大烮书生的脾性:“苏鲁大人,我已经说过,您的侄孙儿昨晚被那些狡猾的女人诱骗,掉进了河里。”他说着,转脸一看身后,一个木笼子里面挤挤挨挨十多个面色惨白的女人。

    “况且,”他慢悠悠的开口,像在说着什么漫不经心的闲话,“说起这‘想肉’味道,那自然年轻美人最佳,稚子次之,男子再次之。既然已经有了最佳,我何必退而求其次呢。”

    苏鲁家主脸色一变,几乎就要拔刀,被他旁边的心腹按住了马鬓,他看了看一直冷眼旁观的赫连凿凿,强压着怒气退了下去。

    上一个在赫连凿凿面前拔刀的人,被囊刑处罚,尸骨无存。

    阿布勒似笑非笑的看了他一眼,转身拍马而行,而被赫连凿凿钦点的几个小部落,心不甘情不愿的紧跟了上去。

    吱吱呀呀的木笼子被拖在马后。

    昨夜离开浣衣房的时候,已经走了数十米的阿布勒突然停住了马步:“我记得刚刚那个女人说的是‘其他女子’。”

    他转身,声音轻佻的扬起:“可是出来的,只有一个女人。派人去看看,一定有些好东西落在里面。”

    “那木屋已经被烧掉,里面就算有人也早就……”

    “不,去看看里面那汪水池。”

    “水池?!”那水销骨化肉,怎么可能藏有人?

    “那不是碱水。第一道碱水已经是陷阱,被识破之后第二道不会有人再敢下去,那没有存在的意义。所以,里面不会是碱水。”他想起路上看到的铁拐竹道,舔了舔嘴角,“如果我猜的没错,里面是汤泉。”

    像是印证他的话,间歇的安静中,两人都听见了低低的气泡声。

    ——女奴们人数太多,挤挤挨挨的躲在温泉池里面,水温暖透人心,始终有人的定力不够好。

    “温泉水暖洗凝脂,真是一道美味啊。”他笑起来。

    ——

    宁卿一路纵马,凭着模糊的记忆,一直向安北城奔去。

    她十指紧握缰绳,身体俯成流线的形状,最大程度减少风的阻力。

    是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还是因为计划的不够周详,或者是因为变化的太快?是人心难测,还是战局诡谲?究竟哪里不对?

    为什么这一世,慕容昕没有丝毫抵抗直接弃营后退百里?她咬牙,不是应该殊死抵抗,最后几乎同归于尽吗?

    上一世,她们龟缩在北营中,亲眼见证慕容昕杀红了眼睛,自己的战马被劈成两段,仍然寸土不让,直到最后亲信部队几乎全军覆没。

    她还可以记得是在密集的进攻和防守里:哪一场遭遇战中,慕容昕差点被敌军射中,她清楚的记得那一场偷袭,那一场冲锋,那一场陷阱。

    这些原本是她可以作为赫赫功劳的先知和功劳,现在因为慕容昕的全面撤退而胎死腹中。

    宁卿使劲一拍马臀,看见远处渐渐密集的芦苇荡,恨恨骂了一句:“懦夫!”

    铺着金丝软垫的帐篷,慕容昕突然打了好几个喷嚏。

    风霜满脸忧虑:“王爷,仔细风寒,要不要请军医来看看?”

    慕容昕随手拨了拨炭炉:“加点焚岘香进去调调味,这炭太粗,唐城的炭火总是不够细腻。”

    他顿了顿:“不用,现在这会,不知道多少人在刻薄本王。让他们说说吧,或许心里痛快些。”

    一只信鸦飞进来,剑雨将乌鸦脚上的纸条取下,双手恭敬呈上:“王爷,是安北城的消息。”

    “吴越攸越发蠢了,不过是收粮,结果把自己收到了里面。”他看了看纸条,扔到炭火里,裹起一阵青烟,“吴参军说担心被王叔发现,不敢大张旗鼓,可是安北城现在的商户全部囤积居奇,一时难以筹措,要本王再给他三天时间。”

    “我们离营不过数日,百只信鸦全数被杀,他现在拿到的还是三天前的消息。”慕容昕微微眯起眼睛,纤长的睫毛在眼睑投下浓重的阴影,“以前听民间说那句话,倒是贴切,千防万防,家贼难防。”

    他看向剑雨:“那个暗骑可说了什么?”

    “回王爷,属下查得,当日司马将军回来,其实还带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被秘密隐在女闾,这名暗骑前去浣衣房,正是给这个女人送信,让她一起离开。”

    “女人?”慕容昕诧异的挑了挑眉。

    几乎瞬间,他脑子里面立刻想起一个身影,独立寒风,衣袂飘飘,那样的明亮的眼眸,那样窈窕动人的身姿,几乎不自觉的微微放软了口气。

    可惜——就那样葬身冰河……红颜薄命,他眉间一闪而过的憾色。

    “是的。”剑雨面色有些为难,顿了顿大着胆子道,“但是司马将军自小就在王府长大,属下不相信,他会是内贼。现在正是王爷用人之际,如果将军可以早早解毒,福王爷也可以尽快被接回来。”

    “司马无情从小在王府长大,是父皇赐给本王的死士。二十多年,你们可曾看到他对哪个女人多看一眼?”慕容昕搅了搅木炭,火炭噼啪,衬得他一张雪白的脸也有了生机勃勃的红晕,“所以,他现在不但不能解毒,还要让所有人知道,本王现在怀疑他。”

    “是。”霜风剑雨几乎立刻明白了慕容昕的打算,齐齐跪地领命。

    让所有人都以为慕容昕怀疑司马无情,而他身中剧毒,甚至连军医都不肯为他请,这时候真正的叛徒要么会放松警惕,伺机而动,要么会想方设法让司马的背叛变得证据确凿。

    “那那个去报信的暗骑?”霜风轻声问道。

    “杀了他吧。”慕容昕淡淡说道,忽地想起什么,“不,让他去一趟北营,如果那个女人还活着,杀了她。”

    此刻的北营早已沦陷,回去和杀了他也没什么区别。

    剑雨神色微澜,他看着慕容昕将滚烫的炭火棍举起,只是在面前巨大的山川沟壑沙盘中轻轻一点,一处营帐全数崩塌。

    “谁会喜欢自己的刀,生锈呢?有时候,还是得要磨上一磨。”他轻声说,暗纹繁复的衣袖轻轻一动,整个帐内充满了浓烈而肃穆的香味。像是一场无声的哀悼。

    霜风顺着剑雨的目光看去,已经被推演过数十次的沙盘上,那处倒塌的营帐军旗隐隐约约是一个昕字。

    而因为这出营帐的倒塌,空出胭脂山下一片苍茫的山谷之地。

    断望河在沙盘上~身姿款款,越过一大片苍茫的芦苇荡和沼泽,然后穿过孤零零的胭脂山角零落处的安北城。

    男人挺拔的身姿站在雪白夹杂明黄点缀的王帐中,浑然的天家气派,这是自小耳濡目染的高贵和大权在握的沉静自得。

    他需要的只是按照自己的沙盘,就像曾经推演的那样,运筹帷幄,其他的,他不需要去想。

    过了一会儿,他下了今天最后一个命令:“从暗部派一队人马,即日出发,将福王毫发无损的接回来,如果他还是不肯走,就绑回来。”

 第25章 猫鼠游戏

    宁卿越靠近安北城,越发谨慎,她专门拣芦苇稀松的小径,走走停停,越是往前,积雪越少。

    苇荡只在安北城外一处,闲时安平时节,有附近的贫苦边民喜欢来采集,抽出新鲜的叶子包裹糯米,柔软的枝条鞣革后编制藤筐,可以在安北城里换些简单的吃食。

    现在正是冬末,芦苇已经冒出新鲜的嫩芽。

    嫩芽清炒加上一点点肉末是顶好的野味。

    宁卿刚刚想到这里,肚子咕噜就响了一声。

    奔波了一夜,早已是饥肠辘辘,她顺手在芦苇枯叶上面团了一团雪,冷冰冰的嚼下去。

    胃冻住后,四肢一个冷颤,饥饿的感觉顿时消失不少。

    从这里,她已经可以远远看见安北城。

    安北城原来是一个废弃的暗堡,听说最开始的主人是大烮出来的游侠,后来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荒废,而围着荒废的暗堡渐渐聚集了边境游民,变成了一个小小的城镇,这样的小镇在胭脂河上有很多,与众不同的是安北的位置。

    从安北城西出数十里,有一小小的天垫,从这里出去,可以进到辽阔的北狄疆域,越过这里,去到遥远的更西边,传说那是一个个黄金雕成的国度。

    于是逐利的商人冒险从安北相邻的边塞出境,作为一个临时的补给点,安北渐渐兴盛起来。

    渐渐的,因为北营的庇护和默许,这里开始有了行商,安北变成了一个小小的边城。

    作为一个夹缝中的边城,安北驻守了一个都,大烮的军队编制一百人为一个“都”,五个“都”为一个营,五个营为一个“军”,十个“军”为一个“厢”,左右厢便是一个战略方向的总兵力。

    在北营便是左右厢和三王的亲信部队组成。

    小小的一个都在北营不算什么,但是能被安排在安北城,维持当地的治安却是绰绰有余的。

    四四方方一个小城,里面常年居住的也就几百人,关键是这里流动人口多,人多,钱就多,因此轮防的都军每次都是等不及换防,就急急的赶过来。

    可是这次,似乎情况有点不对。

    本届驻防姓王,排行老九人称王九九。这个名字一面来源于他的排行,一面也是隐射他打“小九九”的精算能力。

    王九九长了一脸络腮胡子,满身兵气,偏偏却是商人做派,算盘打的噼里啪啦,比街上的行商还会刮油。

    过了换防日的第一天,没见到换防的部队来,他喜滋滋的多收了一天“辛苦费”。

    第二天,换防的还是没来,他笑眯眯的挨个收了钱,掂了掂,四六分好,将那四份藏到了自己的私囊里,六分大大方方的放在都军府的明心台上。

    第三天,王九九就开始嘀咕了,他叫了个心腹什长去收钱,然后放了两只信鸽出去。

    可是第四天还是什么消息都没有,商贾依旧川流不息,王九九开始觉得心里不安,他叫人准备了一篮冰住的蜜瓜,带着两个亲兵亲自去了趟仙玉楼。

    仙玉楼算是安北城里数一数二的建筑,现在整栋楼都被福王这个豪客包了下来。

    王九九在大门口看了一会儿,听说这里一晚上一个上好的姑娘要五十两,他摇摇头,真是军中三年,母猪赛貂蝉。

    利落跳下马来,他顺了顺胡子,应门的是个四十多岁的妇人,脸上涂着胭脂,满身沧桑,隐隐可以看到头发遮挡下的刺青。长得算不上好看。

    王九九就没什么耐心了,一手拨开妇人,直接走了进去,哗哗的盔甲声在仙玉楼里面回响。

    过了好一会,只见王九九泄气的走出来,他手上拎着一个空篮子,临上马,忽的将果篮一扔,果篮在地上滚了辆滚,摔得几个轱辘,王九九猛地一甩马鞭,纵马在长街狂奔而去。

    眼看王九九已经鸡飞狗跳消失在路尽头,吴越攸这才从仙玉楼侧门出来,夹着一本账本站在原地。

    安北城的购粮并不顺利,一听见有大规模的搜粮,几个店主都面露为难之色,只推说库存不够,转日就涨了价格。八文钱一斗米变成了十三文。

    气的吴参军连连跺脚,可是没有慕容昕的命令,仙玉楼里面那位福王早已不知春夏秋冬,醉生梦死忘了今朝。

    所以,他哪里也不敢去。

    就在王九九和吴越攸心绪不宁的这日中午,不知道从哪里开始传出的消息,说是北狄的蛮人骑兵攻进了胭脂山,整个北境失守,不日就要打到安北城来。

    最开始的时候只是几个妇人闲着说说,三人成虎,说的越来越有鼻子有眼,慢慢,变成街知巷闻,再接着,就是整个城里变得人心惶惶。

    作为边城的安北不是没有被洗劫过,但是那时候住的人少,大家东西更少,只要人躲好了不被抓住做奴隶,一切就安全。

    但这些年特别是最近这一年的发展,很多人特别是商贾都已经小有家底,即使这是谣传,也有人紧张不安起来,终于开始有人关了铺面,打包细软,准备出城南下躲到大烮去。

    作为一个开放的边城,按照安北城城防的惯例,王九九一开始并没有阻止。

    守城的兵士站在城墙上,寒风呼啸,他们沉默的看着拖家带口的商贾们带着雇佣的保镖和一部分细软稀稀拉拉穿过了安北城的芦苇荡。

    宁卿就是在这时候入城的,她牵着马,马儿身上搭着粗布衣裳,背上驮着几捆还算新鲜的芦苇芯子,马头糊着灰尘,倒是和原先的俊逸大不相同,一副笨重的驮马模样。

    宁卿粗衣破布,在忙碌喧哗的人群里面,低着头,像是一尾逆流而上的鱼。

    守城的兵士只管进不管出,一个兵士惯例盘问着宁卿。

    “从哪里来?”

    “不归山。”宁卿低着头,一副没怎么见过世面的样子。

    “来此做什么?”

    “家母生辰,买点布匹做身新衣裳。”

    “可有路引?”

    “路引——忘了带了。”宁卿将唯一一块银手镯放到兵士手里,“大哥,帮忙通融一下吧,我这么远过来,实在不容易。”

    兵士掂了掂手上的银手镯,露出一丝了然的笑意:“是挺不容易的,进去吧。”

    宁卿经过了兵士,她低着头,悄悄瞥了兵士一眼,没有人注意到她,刚刚吁了一口气,一头便撞上一个坚硬的东西。

    她抬起头,只见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男人眯着眼睛看着满脸灰尘的女子,眼里露出凶光。

    “把她给我绑了!”他忽地冷哼一声,一把扯掉马背上的粗布衣裳,彪悍健壮的马背露出来,战马受惊踏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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