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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异世魅影-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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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忘了告诉你们了,前几天我刚完成神级提升,所以呢,现在本人很乐意告诉两位,尊星王的神职由第二届提升为第一届,就这么简单,哦呵呵呵呵。”他们扭曲的脸看起来就是有成就感,相信以后他们身体的发展会有更多成就感。
目送两仙夹着尾巴逃跑,冰凝迫不及待想看几个月后他们知道自己身体变化的情况了。
…………………………偶素奸诈滴分割线……
在遥远的地府,四人围着一面镜子观看幽冥大殿中的情况。
夜看见镜中冰凝快乐的笑颜,也温和地笑了,他知道这几天冰凝因为被强留在幽冥心情不大好,今天总算能让她开颜了。
女娲也很满意,孙女干得好啊,不愧是她的孙女,下手够狠,再看看一边的夜,他果然很适合冰凝,要逗她开心也不留痕迹,心里再给夜加分。
盘古和伏羲听到冰凝高八度的笑声则抖个不停,真恐怖,妲己和星都没这么可怕,像足了女娲,以后要再躲远点,最好老死不相见,夜也是,看他温和稳重,其实最奸诈的应该是他。
地藏王早站得远远地了,盘古大神、伏羲大神、死神陛下和玄昌娘娘今天突然来到了地府,叫他放话出去说今天他们要来和他商量事情,然后就霸占了地府的办公室看一面镜子,还不时。。。好可怕的笑声,躲远点,逃快点,他只是小神,经不起他们的惊吓。

卷三 重生再世 第一百五十二章 躲不掉了

好奇怪的感觉,冰凝躺在床上辗转难眠了一个晚上,伏羲和盘古躲她她是知道的,女娲不来见她也能理解,可是夜也这么多天没有来看她,绝对有问题,她的直觉是这么认为。
天刚亮,侍女们就拿着衣服进来,冰凝一看,好象和平常的不一样,更加繁杂而华丽,她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衣服,没事拿那么好的衣服,记得上次夜给她和夕法订婚的礼服也没有这一件漂亮,心里诡异的感觉又更强烈了。
侍女们也不像平常一样谈笑,严肃地把衣服小心地穿在她身上,每一个过程都很仔细,还给冰凝化了个浓妆,冰凝天生丽质,不化妆也可以,平时都只是化了淡妆,今天怎么突然改了?
“怎么给我化浓妆?我不要化浓妆,粉粘粘的不舒服,还是改回淡妆吧。”
“冰凝小姐,这是死神陛下的要求,今天您还是化浓妆比较好,死神陛下已经在外面等您了。”
“夜等我?有什么事?”夜以前都是直接进她房间找她的啊。
“这个。。。您还是问陛下吧。”今天的事还是陛下对小姐说比较合适,她们还是不要多嘴的好。
冰凝狐疑地跟着她们走了出去,夜果然在外面等着,身上穿着和她同款的男式礼服,看起来更挺拔俊秀,夜握住冰凝的手,细细地观察她今天的打扮,平素凝都只化淡妆,显得清丽可人,但她化浓妆则更娇媚妖艳,让人动情。
“夜,今天有什么事情吗?”这个问题已经困扰冰凝好几天了。
“嗯,有一个宴会,很重要。”夜执起冰凝的手轻轻一吻“凝,你今天真好美。”
“我以前不美吗?”虽然心里高兴,冰凝嘴上还是不饶人,几天都没见到夜,她不乐意。
“当然不是,你在我心中一直是最美的,我爱你。”
“夜,我好想你哦。”都几天没见了,很想念,也不知他这几天忙些什么,又不能拦着不让夜工作,一个人好寂寞。
夜轻轻抚摩冰凝的头发,他很喜欢凝对他撒娇的样子,很可爱,让他不由地想宠她爱她,如果不是事情比较特殊,他又怎么舍得几天不见凝呢,仅此一次就够了。
“我们走吧,大家都在等我们了。”
大家?冰凝对这个词的疑惑很快就得到解释,真的是大家,幽冥的所有居民都在啊,女娲、盘古和伏羲都来了,好象有什么盛典的样子,可为什么他们看她的眼光那么奇怪?妆太怪了吗?冰凝疑惑地看了看夜,夜回她一个微笑,牵着她的手继续向前走。
整个仪式过程冰凝都觉得如芒在背,她可以清晰感觉到‘大家’的目光都盯在她身上,弄得她心不在焉,整个过程是夜说什么她就做什么,没有心思去细想为什么这么做。
直到仪式结束,大家对她的称呼终于让她找到一点眉目了,他们叫她“王妃”,也就是说,今天她是和夜举行了婚礼,还有大家做见证,想赖也赖不掉了,难怪这几天大家对她的态度那么奇怪,她不是不想嫁给夜,可是。。。她还想出去玩的说,结婚就是自由的坟墓,呜呜,以后都要呆在幽冥了。(话外音:我没自由~我失自由~痛苦伤心眼泪流~)
见冰凝的表情从惊讶到郁闷再到悲哀,夜就知道她在想些什么,就知道她会这样,所以他才叫大家都不许告诉她婚礼的事,否则很难保证她不会再逃跑,虽然要找她不是难事,但夜毕竟不想让她讨厌自己。
“凝,你不想结婚是吗?对不起。”夜在冰凝耳边低语,“我不会限制你的自由,如果你真的讨厌我,我可以消失,但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为我爱你,我想让你成为我的妻子,我的妃。”
“夜。。。我不是讨厌你,只是突然这样。。。还不适应,夜,我也爱你。”冰凝也和夜咬耳朵,“真的不限制我的自由?”
“你说呢?”夜莞尔一笑,借着说悄悄话的机会,舌头在冰凝耳垂上舔了一下,“给我一个可以放开你的理由。”
冰凝腾地红了脸,浓妆衬托得艳丽无比,她把头垂得几乎抵到胸口,老半天说不出话来,旁边的人一看就明白,她是被夜吃得死死的,夜看准她没办法回答,他的凝太害羞了,是好现象也是坏现象,好在可以用这一点吃定她,坏在她又要躲了。
“我没看错吧,丫头也会脸红啊,伏羲你快来看看!”不用猜,这个嫌命长不懂祸从口出的傻瓜只能是一个人——盘古。
冰凝对夜害羞,不代表她对任何人都有这种心思,尤其不可能对明显是个玻璃的盘古有这种心思,所以她很有礼貌地笑盈盈地迎上前去,对盘古。。。旁边的伏羲说了几句悄悄话,伏羲顿时脸色大变,阴森森地对盘古笑了一下,那表情是:你给我等着,看我待会怎么整治你。(汐:估计系小人又告密了。凝:嗯?你说谁是小人?我还没找你算帐呢,居然要年轻的我步入结婚的坟墓,我也要告你的密!汐心虚:偶,偶这么乖,哪有密好告。。。凝:我要告诉读者,你偷懒!你昨晚明明有时间再传一章文却跑去看别人的书,还看了两本。。。汐:嘘嘘,表说表说,你要咋样偶写还不成咩)
女娲牵住冰凝的手,嫁孙女了,有点舍不得,不过她的孙女这么出色,嫁人是迟早的事,孙女选的丈夫很有水平,见识他这几天做事的手段之后,女娲就完全没有为难夜了,天底下恐怕就只有他能让自己的孙女当一个女人,而不是爱闹的小孩,别说他温和沉稳,其实是手段高,要是他有心算计,连冰凝都躲不掉,没有人比夜更合适当冰凝的丈夫。
“冰凝,我要走了。”
“女娲?”冰凝吃惊地看着她,她毕竟接受了女娲的两滴心血,血脉相连的感觉让她找回了亲情,如今她的亲人又要离开她了。
“刚用完一滴心血,我现在的能力不足,我想回混沌里去沉睡,醒来了我会再来找你好吗?”空头支票,醒来她还记得的话再说,她可以说和冰凝是同等类型,自由最重要!醒来的第一件事当然是去玩了。
“对不起。”如果当时没有女娲的心血她是凶多吉少,盘古和伏羲就算肯给心血,她也接收不了,毕竟她是星的女儿,盘古和伏羲与她没有血缘,心血无法融合。
“傻孩子,我俩之间还讲这个做什么,别担心,我们的时间长得很呐,总会再见的。”女娲道别后就离开了。
“那我们也不打扰了,我和盘古还有点事。”伏羲也拉着盘古的头发走了。
虽然自己与他们认识的时间不长,但冰凝已经把他们当成了自己的亲人,看他们都离开了冰凝突然觉得有一种说不清的孤独。
“凝,你有我。”夜从背后抱住冰凝抚慰她。
“夜,你会永远陪着我的吧。”
“对,永远,我爱你。”夜的吻从冰凝的脖子悄悄下移。
“夜,别。。。他们。。。”
“他们都走了。”
冰凝看一看四周,不会吧,大家太不给面子了,怎么可以单独把她和夜丢在这里,明明刚才还鬼山鬼海的,现在连个一魂半魄都见不着,冰凝转过头,正好对上夜狡诈的笑容,原来他是早有预谋啦,大家都帮夜瞒她,呜呜,今天躲不掉了。。。

卷三 重生再世 第一百五十三章 聚会

婚后蜜月一过,冰凝立刻凭着夜给的外出通行证逃了,没错,就是“逃”,还是落荒而逃,她的蜜月还真是“蜜”一样,夜每天都如胶似漆地陪在她身边,最重要的是,只要是她和夜呆的地方就一定看不见鬼影,她也不是不想和夜在一起,但是每天都。。。还是算了吧,她可没夜那么好的精力,三十六计,逃为上策。
“金钱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冰凝在伊黎莎侯爵府内边吃刨冰边为自由歌唱。
“王妃陛下,您可千万别这么说啊,死神陛下真的很爱您,您可不能抛弃死神陛下啊。”作为死神忠实眷族的水凌连忙给冰凝细细讲解“爱情价最高,自由靠两边”。
“哎呀,风菲,管管你老婆啦,我唱歌都不行,又不是真的想抛弃爱情(她就算真想也抛不开的),就是想自由多一点嘛(简单的愿望,可惜粉难实现)。”冰凝最受不了别人要她放弃自由了。
今天伊黎莎的大人物都集合在侯爵府的庭院开露天宴会,不为别的,庆祝冰凝成功再生,也庆祝她成为幽冥的王妃(虽然这点冰凝没有要求他们庆祝)。
说到冰凝结婚,最高兴的莫过于。。。格弗,混了五百多年的红颜祸水终于结婚了,这是对天下已婚和未婚男人的救赎,他一高兴就不小心说漏了嘴,惹来冰凝的杀人目光和一点点“小”手脚。
“王妃陛下。。。”
“停!风菲,你别跟他们乱学啦,还有水凌、绿曼、格弗、路贝森、蜜儿。。。你们也别乱说,我还是我,你们要叫我冰凝还是冰姬都可以,我们是朋友。”冰凝严肃地看着他们,“朋友”这个词的意义很重,他们是她的第一次感受到友情的朋友,冰凝不希望身份的差别把一份珍贵的感情抹杀,对曾经失去过的她来说,感情才是无价的。
“。。。冰凝。”他们都接受了冰凝的话,她是他们的朋友,以前和现在都是。
冰凝笑了笑,宴会陷入沉默,但这并不是冷场,而是大家都太激动了,一时无发言语,也不需要言语,他们知道彼此心里在想什么,因为自己心里也想着同一件事,他们是。。。朋友!
一阵匆忙的脚步声打破了他们的宁静。
“大人,不好了,卡沙新上任的王突然对伊黎莎发出讨战宣言,光明神殿也派出教廷的军队支持卡沙,他们已经向伊黎莎过来了。”
“卡沙,是上次战败的一个国家,盛产魔晶,掌握大陆72%的魔晶市场,同时也是魔法师最多的国家,法师工会总部的所在,老国王前几天去世了,继任的新王是老国王唯一的儿子。”掌管情报的路贝森说出卡沙的情况。
“为什么他们会突然宣战,没有任何情报吗?”
“没有。”
冰凝很好奇,竟然能瞒过路贝森的情报调查,值得会一会,还有光明教会,它干嘛老是和她过不去?冰凝记得自己没有招惹过光明教会。
“知道光明教会为什么老针对我们吗?”
“对不起,我没调查到,只知道这是从教会最高层传下的指令,似乎没人知道缘故,冰凝,不如用你那面奇。。。无所不知的镜子看一看吧。”想到上次冰凝对那面奇怪的镜子问话时。。。怎么老是把她跟故事里的巫婆重叠呢?不能让她知道。
冰凝从手镯里取出星镜,女娲的信誉比盘古好,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不过记得女娲很喜欢恶作剧,所以星不怎么把东西借女娲。
“星镜啊星镜,告诉我卡沙的新王为什么要对伊黎莎出兵。”
“不告诉你。”
冰凝顿时瞪大眼睛,这是她的星镜吗?这是她家有问必答的星镜吗?星镜怎么会这样显示?
“我第一次知道,神器除了报销也会故障啊,不知道该怎么修,夜好象对仙法不熟。。。”
“我才没坏!”星镜又不问自答,“我是女娲娘娘所创的生灵,女娲娘娘让我依附在这面镜子里。”
冰凝额头出现一个十字,她终于知道星不喜欢把东西借女娲的理由了,下次她会记住的。
“你不告诉我消息还附在我的镜子上做什么,滚吧,镜子病毒给我消失!”
“我偏不,我就喜欢在这里。”
冰凝额头的十字骤然增加,手不由自主地握上了脖子上的魔紫晶项链。(汐:大家不妨联想自己家电脑中病毒滴心情,还系搞怪型病毒,并且霸占了重要滴文件)
“要我告诉你消息也可以,我要吃你做的食物,一份食物一条情报。”
“。。。我忽然发现星镜的外型挺美观的,你就在手镯里当一辈子的摆设吧,也不是很委屈。”死镜子,跟我讲条件,没门!“刚从盘古那接了命盘,功效似乎不错,比死要价的镜子好多了。”作势就要把星镜放进手镯。
“不要!不要!我说,我什么都说!”一辈子呆在静悄悄的手镯里,连个说话的伴都没太孤单了,这几天它都受够了,呆一辈子它要疯的。
“还敢不敢乱开价啊?”
“呜呜。。。我就是想尝尝食物的味道而已嘛,人家几天前才刚成型就被放到镜子里来,你又把我丢在手镯里不理人家,人家从来没吃过东西,呜。。。”
原来还是个才活没几天的小鬼,算了,大人有大量,原谅你这个无知病毒的偷渡之罪。
“这次原谅你,我才不亲自做饭呢,早做腻了,最多把鸾凤做的点心给你一点,这些刨冰要不要?”冰凝很疑惑镜子该怎么吃东西?
“要啊要啊,把它递到我面前来。”
冰凝依言把刨冰递到星镜面前,只见刨冰上突然消失了一点,然后全部消失了。
“好好吃,食物的味道真好,我还要。”
不信邪的冰凝想再看看食物到底是怎么消失的,又递了一份到星镜面前,又是整份突然消失,试了几次,冰凝终于放弃了看星镜吃东西的样子,女娲把好好的星镜弄成这个怪样子,冰凝心痛外加好奇,以后再慢慢挖掘这个小病毒的奇特吧。
“你既然吃了,回答我的问题吧。”
“好,其实答案很简单,卡沙新王是个笨蛋,一直当自己是屠龙英雄,其实他只杀过蜥蜴,卡沙欠了伊黎莎一百年也还不清的国债,单细胞以为只要灭了伊黎莎就不用还债了,完全没想过欠债的原因就是他们战败过,至于你们不知道他出兵的理由更简单,他宣布的时候正好是他想到的时候,完全没有任何预谋,你们当然查不到了。”
果然。。。单细胞,很适合的形容词,一决定就宣布,直线思维,如果他不是国王唯一的儿子,估计他是第一个王权斗争的淘汰品。
“光明教会又是怎么回事?”
“这个比较复杂,是光之女神的神谕,她想杀你,光明教会的老顽固不过是一群盲从的白痴一接到神谕就当是神的眷顾,脑子发热就乱搞了。”
冰凝忽然发觉小病毒还不错,谴词用句实在有水平,都说到她心坎里去了,那些东西除了“盲从的老顽固”没有更适合的形容词,说得好,以后要多多沟通,等等叫人多准备些点心。
“光明女神为什么要杀我?”
“很复杂,八杆子打不到边,总之就是N角关系,你的某个追求者是某女神的爱慕者,某女神又是某神的爱慕者,某神又。。。再。。。然后。。。(转了N个角之后)光明女神爱慕风神,她不能杀神,只好把算盘打到你身上。”
冰凝听得昏忽忽,确实麻烦,N角啊,那个光明女神的联想力和调查水平一流,不管了,睡觉去,以后再慢慢想。

卷三 重生再世 第一百五十四章 战争人材

听冰凝解说完卡沙发动战争的内幕,精灵和龙族头上都写满了黑线,此新王莫非就是传说中的傻瓜,还是傻瓜堆里挑出来的极品,野生的猴子都比他聪明,'炫*书*网…整*理*提*供'至少知道强者王败者寇,他连只猴子都不如。
所以说,麻烦又来了,大家都不愿意和傻瓜国王打,和如此傻瓜打简直降低自己的水平嘛!他们再怎么说也是精灵和龙族,打赢了傻瓜也没什么成就感,还不如乖乖留在伊黎莎批公文,至少还能造福人民,外加赚钱。
“我不打,我去调查教廷的内部情况。”路贝森如是说完就带着蜜儿一溜烟地走了,“蜜儿是我妻子,这次就当是我出公差顺便和蜜儿二度蜜月。”
有异性没人性啊,老婆比工作还重要,不过教廷内部的情况是需要他去摸底,放你一马,冰凝又把目光看向风菲。
“冰凝,前几天父王说他想提前退休养老,要我回族里准备继承王位,水凌是我的妻子,她也要和我一起回去。”风菲连忙拉起水凌也溜了,“水凌,我们还有好多行李要准备吧,明天就要回去了,快回家收拾一下。”
既然是精灵王的意思,应该不是故意的,冰凝这样安慰自己,再把目光转到绿曼身上,绿曼连忙把脚移到门边。
“我记得书房还有几千份公文没批完,我先回去批了,免得耽误了伊黎莎的事务。”说完闪人!
公文一直是冰凝头痛的问题,她自己实在不想揽这个烂摊子,还是让绿曼批吧,那么就轮到格弗了,他这么单纯又空闲,应该找不到借口拒绝的吧。
“对不起了,冰凝,我明天要和风菲一起回光之大陆,我是风菲的贴身侍卫,而且我父亲也写信来叫我回去一趟,说我老大不小了,要我举行婚礼。”
“啊!你要结婚?怎么没听你说过,你有对象了吗?”不会吧,这个单纯得连女孩手都没摸过的格弗要结婚了?
“我有未婚妻了,我下次介绍给你认识,明天就要出发了,我先回家收拾行李。”也走了。
冰凝用最后加以希望的目光看向守城的龙族。
“抱歉,我们已经请假回龙岛去探亲了,昨天请假条才批下来,假期一个月。”
……
他们是故意的吗?一定是故意的,要她和那个傻瓜皇帝打过,不是把她自动降成和那国王同等级的傻瓜了吗?不行!可以叫她天才,可以叫她魔女,可以叫她奸商,可以叫她铁“母”鸡,可以叫她。。。但绝对不能叫她傻瓜!
她怎么也不要变成傻瓜,找谁好呢?替死鬼在哪里呢?
要不要张贴人材招募,找另一个傻瓜去打仗,那她伊黎莎是养傻瓜的地方吗?否决!
干脆叫“舞梦”的杀手做掉那个傻瓜就不用和他打了,不行,传出去被说成是怕了那个傻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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