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邪魂-第2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杨哲还没说话,林晓晓先急了,抱住杨哲的大腿想把斑炎虎的骨骼抢过来,大声道:“这怎么行?斑炎虎明明就是先被我刺了一矛,应该是我的猎物才对,凭什么给这个大胡子?”
“林丫头别胡闹!”苏葛沉下了脸,“咱们猎户人家虽然没什么钱,不过做人却是堂堂正正的!斑炎虎是何等凶悍的野兽,不要说被你刺一矛了,就算被刺上十矛八矛的,都不会有事!今次斑炎虎算是自己死掉,按照猎人的规矩,自然应该归先发现它的人!”
“可是,可是我爷爷的病怎么办?大夫都说要修炼者的灵丹妙药才能治好!”
苏葛叹了口气道:“咱们全村人帮你凑凑看吧,实在不行,也是老林的命该如此……”
“不要,我不要爷爷死,我不要爷爷死!”小丫头抱着杨哲的大腿哭了起来,鼻涕眼泪抹了杨哲一裤子。
杨哲皱起眉头,淡淡道:“这只斑炎虎确实是小姑娘发现的,虎骨也应该是属于她的东西,我不能要。”
“什么?”猎户们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苏葛道,“壮士,你是否不知道斑炎虎骨骼的价值?这样一副完整的骨骼,恐怕可以让一个人十年不愁吃喝!”
杨哲微微一笑,原来斑炎虎这么珍贵啊,这两个月里面他可没少吃斑炎虎的肉,也不知道浪费多少骨骼了。
“确实是小姑娘先发现的。”杨哲道,“再说钱对我也没什么用。”
他并不是仁慈,只不过刚才林晓晓面对斑炎虎毫不(炫)畏(书)惧(网)的勇气,激起了他的好感。
杨哲对于勇猛的战士有着天生的好感,在严酷的生存竞争之下,唯有最勇敢的人才可以生存下来!
苏葛激动极了,对方的高风亮节实在使人折服!苏葛沉吟一阵道:“壮士请先和我下山吧,这里的整副骨骼我会拿去贩卖,卖来的钱你和林晓晓一人一半好了!我知道壮士是照顾这个小姑娘,不过咱们黑水村的猎户也不是没有分寸的人,一定要好好报答壮士!”
杨哲点了点头,林晓晓不由眉开眼笑,其实她也知道自己这件事上没有什么道理,只不过为了爷爷的病情,才这样无赖的。小丫头心里实在有些不好意思,一路上都小心翼翼地伴随在杨哲身边,给他当向导。
“大叔,底下那个小村庄就是咱们黑水村啦,看到旁边那条黑黑的河没有,那条就是黑水河,大叔!”
“大叔,我们黑水村虽然小,却一点儿都不偏僻呢,往前面不过二十里就是锡兰城,那可是整个南方都有数的大城市哦,听说里面住着好几十万人呢大叔!有机会的话我带你去玩!”
“大叔你好可怜哦,这么大年纪了还出去当兵,结果现在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你真的什么都不知道了吗大叔?连自己的名字也不知道?”
“大叔……大叔你别走那么快啦!我人小腿短跟不上你的步子!喂喂喂,你们,你们都欺负我!”
黑水村是一个以狩猎为主的小村落,大约只住着几十户人家,几乎家家户户都是熟练的猎手。杨哲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个世界人类的民居,感觉和历史故事中的古代民居也没什么不同,这里的“时代”肯定已经到了比较发达的程度,因为他都看到有些猎手肩上甚至扛着一支精致的火铳,铁器的打造也非常先进。
山乡猎人都是非常好客的,特别是对杨哲这样豪爽大方的客人!虽然不知道杨哲是什么来历,不过看他能够淡然自若地放弃斑炎虎骨骼,也可以看出他的心底一定十分善良。
当夜整个村落都摆起了酒宴来欢迎杨哲这位新客人,苏葛却还有一层意思,他是希望杨哲能够留在这里当一名猎人。
“反正壮士你也想不起自己的来历,与其在外面的世界里晃悠,倒不如在咱们这里先住下如何?咱们这里山高水深,空气清新,说不定什么时候你就想起自己的来历了!到时候咱们给你凑足盘缠让你回家,岂不是好?”
苏葛笑眯眯地说。
对方既然可以在百苍山里生活两个月都没死掉,肯定有一身惊人的造诣,对于这种身手高明的猎手,无论哪个村落肯定都是欢迎的。
杨哲点了点头,既然已经来到了这个世界,他也只能先适应这里的生活,习惯这里的方言和风土人情,过渡一下吧。
山乡里面本来没有多余的房舍,大家齐心协力帮助杨哲先建造了一座茅屋,苏葛感到非常不好意思,杨哲倒是无所谓,这间茅屋已经算是非常不错的住所了,本来他对居住的要求就不高。其实他还是更喜欢住在野外,这样比较容易保持自己的警惕心。
林晓晓那小丫头非常热情,一定要杨哲去自己家里吃饭,杨哲退却不过便跟着去了。林晓晓家是村里最高大豪华的一处房舍,四周都用青砖铺成的大瓦房,前面还按照城里人家的规矩造了一座影壁,栽种了不少树木,看得出来曾经阔气过一阵子。
不过现在四周都积满了灰尘,房子里面也空空荡荡,什么摆设家具都没有,一个干枯瘦小的老头子躺在床上,疼得直叫唤,翻来覆去的样子。
“爷爷,你怎么了?”林晓晓连忙迎了上去。
4…23第三卷 向北!向北! 第七十七章 【细胞——改造!】
“乖孙女,你今天上百苍山打猎去了?”林爷爷颤巍巍问道,“这不是瞎胡闹吗?我这把老骨头烂了也就烂了,你可是我唯一的孙女,你要是出了事情,我可该怎么办啊?”
“爷爷你放心好了!”林晓晓抹了抹鼻子,“我有你给我的青炎矛,才不会有事呢!”
“青炎矛?你已经会使用青炎矛了?”林爷爷又惊又喜,这才注意到旁边还站着个络腮胡子的大汉,忙问道:“这位是——”
“他是无名大叔!”林晓晓很不好意思地说道,“今天在山上我和无名大叔一起发现了一头斑炎虎,我先是刺中了斑炎虎一矛,岂料这畜生又往山里逃,后来被无名大叔打死了。不过无名大叔听说您老人家生病了,主动把一半的虎骨送给我们,现在苏葛村长已经带着虎骨去锡兰城,帮您买药去了。爷爷,您的病很快就会好的!”
“无名壮士?”老人家挣扎着要起来感谢,林晓晓连忙把爷爷拦住。杨哲倒没有注意他的话,而是皱着眉头感受这老头的气息。
修炼者?
不太像,老人家的真元气息非常微弱。
杨哲摆了摆手,环顾四周连张凳子都找不到,只能盘膝坐在了地上,林晓晓端来了一杯水,很不好意思地说:“无名大叔,我们家没有喝茶的习惯,你就随便喝点水吧。”
“好。”
杨哲也喜欢简单直接,既然水已经足够生存,又何必喝茶呢?
“青炎矛就是你肩膀上这根长矛吗?”
林晓晓应了一声,将长矛递过来给杨哲;看似古朴的长矛上雕刻着复杂的花纹,可以感受到一股温热的力量在上面隐隐流动,虽然同样是火焰的力量,青色的火焰却更加隐蔽、阴毒。
“这可是青炎宗修炼者才能使用的东西!”林晓晓得意地说。
“你是修炼者吗?”杨哲淡淡问道,如果林晓晓是修炼者的话,正好吸取一点她的血液,看看修炼者的细胞和正常人的细胞,有什么不同。
林晓晓瞪了他一眼道:“大叔是否明知故问?我要是修炼者的话,怎么会让爷爷躺在这里呢?早就请城里最好的大夫来给爷爷看病啦!这柄矛是爷爷送给我的,爷爷原本是锡兰城最厉害的厨师,在青炎宗里给修炼者当厨子。”
“哦?”杨哲眼中精光一闪,“那现在又怎会如此?”
修炼者既然连重伤员都能医治,更不要说一个患病的老头了。
林爷爷叹了口气,无奈地说道:“这都是命啊!”
原来二十年前林爷爷确实是锡兰城第一酒家天香楼首屈一指的大厨,因为名声在外,所以被一个名叫青炎宗的修炼门派请去当大厨;那些修炼者所吃的东西和普通人不同,有些都是天地间难得的珍馐美味,寻常厨子根本连见都没见过,更不要说烧了;修炼者自己又不可能每天亲自下厨,所以对手艺高超的厨子都非常看重。
那青炎宗,虽然在神秀百宗里面只能算是末流的小宗派,可是在世俗人的眼中,林老头都算是一步登天了;青炎宗待林老头都算不错,给他非常丰厚的薪金,有一回一名修炼者吃得高兴,听说他家是干猎户的,还送给他一柄青炎矛,教了他几招入门的心法,后来林老头就交给了自己的孙女。
可惜林老头虽然事业发达,却疏于家庭的管教。他的儿子从小一个人在村里长大,又仗着自己老爹在青炎宗里有势力,吃喝嫖赌无一不精,成了个不折不扣的纨绔子弟。
老爹其实也不过是个厨子,钱再多也不够他挥霍;本来倒还可勉强支撑,岂料这时候却发生了一件事。
原来厨子这个职位的油水极大,林老头虽然不懂其中的诀窍,只知道老老实实做人,旁人未必都这么老实;有一名修炼者的亲戚,也是锡兰城里的大厨,二十年前就和林老头不相上下,早就觊觎林老头的位置。
于是买通那名修炼者,用阴毒的青炎之火,毁去了林老头的嗅觉;那厨师最重要就是嗅觉,丧失了嗅觉的林老头,又有什么资格还留在青炎宗?
好容易回到家一看,自己寄回家的大笔积蓄早就被儿子挥霍一空,顿时气得一病不起,直到今天,好些大夫都说已经没救了。
“真是作孽啊!”林老头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早知如此,当初自己就多藏一点钱起来,我自己受点苦又算什么?只可怜我这小孙女,一个人孤苦伶仃的,她爹又是个浪荡子,真不知道我去了之后,这户人家要怎么过下去啊!”
杨哲耸了耸肩,养不教父之过,既然你自己没有把儿子教育好,那么现在吃点苦头也是应该的;只是这小姑娘又没作孽,只是命不好生在了这么个家里,倒也可怜。
沉吟一阵道:“这么说老人家你也会一点青炎宗心法了?”
林老头道:“那名修炼者只是教了我入门的心法,我一个厨子,学这些东西又干什么?所以全部传给孙女了。其实也不算什么修炼术,只是一点强身健体的锻炼方法而已。”
“可是我已经很强了哦!”林晓晓不服气地伸出手掌道,“看!”
她默默念动口诀,一点微弱的青色火光忽然在手掌中心幻化出来,不过很快就熄灭了。
林晓晓很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逞强道:“最多一次我坚持了十息时间呢,哼,大叔和爷爷,你们可别小看我!”
杨哲微笑,他当然不会小看这个女孩儿了,吞噬了炎铃儿的细胞之后他原本想展开研究,可是炎铃儿的细胞实在太强横了,勉强试探了一次,结果那些细胞一起发作,居然轰掉了他半个身体,花了整整十天才修复。
这个小姑娘的细胞么,应该刚刚好。
杨哲不动声色伸出一根无影丝,在小姑娘的脖子后面轻轻扎了一下。
“有蚊子!”林晓晓瞪大了眼睛,四处寻找那只不存在的蚊子,憨态可掬的样子倒让杨哲想要捧腹大笑。
想了想,杨哲心说你这点血我也不会白吸,让我帮老人家来看看吧!
他坐到林爷爷床边道:“老人家,我在山上的时候自己也时常受伤,倒是会一些治疗术,不如我给你看看可好。”
林爷爷苦笑道:“我这个病已经从城里请了三个大夫来看过,都说根本没有希望了。”
“那可不见得。”
杨哲轻轻捏住了林爷爷的手腕,其实他又哪里会治什么病了?只是通过无影丝向老人家体内输入了一点麻醉剂,麻痹了老人家的五脏六腑和骨骼,让他不再感到疼痛而已。
林爷爷瞪大了眼睛:“不痛了,这把老骨头居然一点儿都不痛了!”
林晓晓用非常崇拜的眼神看着杨哲,没想到无名大叔长得那么粗犷,却还是一个深藏不露的医师呢!
这还只是第一步,随后杨哲又分解出一些健康活跃的细胞,送入老人家体内,这些细胞的作用就好像营养液一样,是帮助老人家强壮体魄的。
其实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每个人都无法避免的,林爷爷体内的细胞已经衰弱到了极限,纵然给他暂时增加点营养,也支撑不了多久。
除非用强横的魔兽细胞,将他全身主要的细胞和脏器,都来个大转换!
杨哲目光炯炯道:“老人家,我这里倒有个法子,如果你撑得过去,说不定到能让你多活十几二十年;不过如果撑不过去,也有可能当场死掉。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尝试?”
林爷爷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既然婧儿愿意相信无名先生,我当然也愿意相信你!”
杨哲微微一笑道:“好,那我明天再来给老人家医病。”
林爷爷体内的营养要一天时间才能完全吸收,这样第二天才有一定的抵抗能力,去降伏魔兽细胞,而不是被魔兽细胞吞噬。
杨哲这么做,倒也不完全是处于好心。
他主要是想尝试一种新的战斗方式。
——就是细胞改造术!
4…24第三卷 向北!向北! 第七十八章 【终极细胞战!】
在邪虫界的时候,他就尝试过给手下的蜘蛛兵改造细胞,最后改造出了拥有两三种邪虫特性的超级蜘蛛兵,在和螳螂族的作战中发挥了强横的战斗力。
后来更是用无数魔兽的基因,改造过一群妖狼,令原本不算强大的狼族,成为了魔兽界的霸主。
今次来到了人界,当然不能只靠自己单枪匹马去战斗;因为他的敌人很有可能是拥有强横战力的修炼者,乃至神秘的“天人”!
要和上天战斗,就需要强悍而忠心的部下!
人类的身体比起魔兽而言要精密许多,特别是大脑部位,更是非常复杂的小宇宙,改造的难度也非常之大;杨哲必须多进行几次实验。
孟刚和林爷爷都是他挑选的目标,反正他不进行试验的话,这两人肯定马上就要死了;他进行实验的话,怎么说都有几成生存下去的机会。
杨哲并没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妥。
“无名大叔,您真的能救我爷爷?”林晓晓拉住了杨哲的衣角,咬着牙道,“只要你能救我爷爷,你让我干什么都行!”
杨哲淡淡一笑:“你年纪太小,而且功力太弱了。”
“呃?”
年纪适中,而且功力强横的话,杨哲倒是不介意和她交配,生出强壮的后代,来帮助他一起战斗。
“你真变态。”莉莉冷不防插了句嘴。
“交配这件事,整个世界上所有的生物都在做,有什么不妥吗?”杨哲淡淡道。
“人家才十一岁耶!”
“十一岁也不算小了,放在魔兽界的话,十一岁的魔兽已经可以算老者了。”
“……所以说你变态变态啦!”
******
静夜,杨哲的茅舍内黯淡无光,皎洁的明月在墙壁上照射出一个好似人狼般的影子,在“人狼”的四周,还有无数类似蛛丝般的触手舞动着。
杨哲的灵魂已经潜入自己身体深处,开始研究林晓晓的血液。
也许这就是转生带给他唯一的好处,杨哲的灵魂和肉体仿佛是分开的,灵魂随时都可以潜入肉体深处,直接观察自己的细胞和基因。
组成人体的细胞有数十万种,然而大部分细胞的结构都非常相似,全部是由细胞膜、细胞质以及细胞核组成。
在细胞质当中,还包含着核糖体、内质网、线粒体、高尔基体、中心粒等物质。
小小的细胞,却有着如同宇宙般恢宏复杂的气势,万千微不足道的细胞,才可组成世上万物。
杨哲的灵魂潜入了林晓晓的血红细胞之中。
万千红细胞微微散发着赤色的光芒,好像一顶顶小帽子一样从中间凹进去,血红细胞是比较特殊一种细胞,并没有细胞核,也没有高尔基体和线粒体等细胞质;正因为它的结构相对简单,杨哲才决定从血红细胞入手。
为了方便比较,他调集出另一名正常人类的血红细胞,两者进行对比。
和正常人类的血红细胞相比,林晓晓的血红细胞体型明显要稍微大上几分,细胞膜也更加厚,在细胞膜上充满着复杂的沟壑;两个血红细胞互相碰撞的时候,沟壑间就会发出一种奇异的吸引力,令两者加速碰撞摩擦,从而生出一个强大的能量。
杨哲心念一动,难道这些沟壑就是修炼的奥秘?
他从来不相信世界上真的有什么神佛,修炼者之所以能够产生毁天灭地的能量,肯定和他们体内的器官结构有关系,只要掌握了修炼者的器官、细胞和基因结构,那么就算不用修炼,自己肯定也能和修炼者一样强大,甚至是更加强大!
想了想,杨哲驱动一枚自己的魔化血红细胞,向林晓晓的细胞轰去。
魔化血红细胞的体型反而比较小,表面也十分光滑,只不过形状非常诡异,好似一枚枚海星般,长着五个触角。
魔化血红细胞十分凶残地闯入了林晓晓血液之中,五只触手全部张开,闪电般刺入了五个林晓晓细胞之中,毫不留情地将他们纳入口中吞噬下去;魔化细胞顿时变得更加庞大,触手也更加粗长。
然而剩下的林晓晓细胞已经发现了它的存在,三枚血红细胞互相靠近飞速旋转起来,中间产生了一种奇异的负电荷力量,好似一道青色的闪电划过,顿时将那魔化细胞轰破,魔化细胞的细胞壁哪里经得住这样的打击?里面的细胞质和细胞核,瞬间化作了焦炭。
后面的白血球紧跟而上,将魔化细胞分解吞噬了进去。
第一次实验失败了。
杨哲暗暗心惊,老实说相比于很多魔兽的细胞而言,林晓晓的细胞并不算特别强大,和魔族公主夜汐岚的细胞更是没得比;夜汐岚的细胞足足比她的细胞更要庞大好几倍!
然而魔兽和魔族的细胞上,却没有这些奇异复杂的褶皱。
也不会互相连接在一起,放射出强横的能量。
在进化的道路上,魔界生物和人界修炼者,明显选择了一条迥然不同的道路;修炼者外表上看起来虽然并不凶猛,然而他们神奇的细胞,却赋予身体异常强横的力量!
如果能够掌握这种力量的话……
杨哲心中,一团火焰熊熊燃烧!
仿佛一扇天堂的大门,正在面前缓缓打开!
杨哲顾不得沮丧,振作精神开始了第二次实验;这一次他抽取了另外一种类型的魔化细胞,这种魔化细胞看上去和普通细胞并无两样。
进入林晓晓细胞中间之后,魔化细胞并没有张开恐怖的触须,而是摇身一变化作了林晓晓细胞的模样,随后在暗中潜伏着,趁对方不注意的时候,一个一个吞噬。
如果说第一种魔化细胞是正面强攻的魔战士,那么这种细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