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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冥王祭-第1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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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谏发了又怎样?只要没进教堂,没上婚床,我就有办法。我要……”琥珀色的眸子里闪过一丝狡猾的笑意,费尔。楠柯把嘴巴附在洛克的耳朵上。

    “这……能行吗?”洛克一脸疑惑的神情。

    “只要你们配合,哪有不行的?”

    “我总感觉这主意好像馊了点儿?”

    “这是什么话?”费尔。楠柯皱了皱眉,“楠哥的话你都不相信了吗?”

    “不,我不是不相信,我只是觉得对冥王来说太不公平,毕竟,他失去神力,他连保护自己的能力都没有。万一……”洛克望向秋千架上的冥王,眼睛里闪过一抹担忧的神色。

第二百五十章 统统送给我

    灿若琉璃的眼眸中闪过一抹狡黠的神色,费尔。楠柯神秘地笑笑,说道:“舍不得孩子套不来狼嘛!况且,这也是捉拿潘娜雅的最佳时机,难道你想错过吗?你只管把心放在肚子里,有我呢。”

    “好吧,就依你。”虽然洛克总感觉费尔。楠柯的计划不妥,但是,他也说不出哪儿不对劲儿,遂点头答应了。

    “小哈,你过来!”费尔。楠柯朝冥王招手。

    冥王从秋千架上跳下来,晃晃悠悠地走到费尔。楠柯面前。“噗通”,他一屁股坐了下来。

    费尔。楠柯笑道:“一个大清早的,为什么无精打采?安琦亏待你了?没给你吃饱,还是没给你穿暖?”

    “哪有啊,绮儿妹妹把本人当贵宾一样。”冥王将两肘拄在膝盖上,用双手撑着下巴,水蓝色的眸子就跟即将干涸的水井一样死气沉沉。

    洛克说道:“又在想念赫克特e?自从赫克特e死了之后,你就跟变了个人儿似的。”

    “就是嘛,赫克特e死了,没人跟本人玩儿,实在是太闷了!”眉头紧蹙、俊脸凝霜,浓密的睫毛覆盖了眼眸。冥王垂头盯着自己的脚尖。

    “小哈,你听我说。”费尔。楠柯拍拍冥王的肩膀,微笑着说道,“在人类世界里,婚礼是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件大事。明天就是安琦和叶枫大婚的日子,这样的机会可是很少有的哦!你不想体验一下吗?”

    “他已经体验过了。”洛克小声咕哝一句。

    “此话怎讲?”费尔。楠柯很惊讶。

    洛克把冥王和大角星人们偷穿婚纱的事儿说了一遍。

    “哈哈哈……”费尔。楠柯朗声大笑,“大角星人实在是太顽劣了!如果我没猜错,一定是赫克特e出的主意。听血月说,赫克特e在复制的过程中基因发生变异,就像人类的多动症一样,他比任何一个大角星人都要活跃。”

    “可是他已经死了。”冥王依然垂着头,他还没有从悲伤中走出来。

    “你不用难过,如果能够回到哈比星球,我再为你制造一个赫克特e出来。”

    “真的?”冥王惊喜地抬起头来,水蓝色的眸子也终于恢复了神采。

    “当然!不要忘了,我原本是哈比星族王子,同时也是哈比星球上最优秀的科研专家。”

    “最英俊的王子、最优秀的专家,沦落到地球上竟然变成令联邦调查局最头疼的黑帮头子。哈哈哈……”洛克大笑起来。

    “要不怎么说天意弄人呢!”费尔。楠柯面色绯红,“好了好了,言归正传。小哈,你又不是女人,光穿婚纱是没有用的,明天,你要穿上新郎的礼服,体验一下当新郎的感觉。等到将来你娶王后的时候就不会紧张了。”

    “哦?好啊好啊!上次试穿新娘婚纱的时候,还没有来得及试穿新郎礼服呢,血月社长就闯了进来。本人听楠哥的,也体验一下当新郎的感觉。”水蓝色的眸子闪亮起来,冥王美得不得了,心想:本王要是穿上新郎礼服,一定比叶枫还要帅,说不定人家会以为本王就是新郎呢!

    费尔。楠柯一瞧冥王喜滋滋的神色,就知道计划已经成功了一半。

    “小哈,当新郎可是要承担风险的。”

    “为什么?”冥王感觉很奇怪,“不是有很多保镖吗?怎么会有危险?”

    “呃,是这样的。”费尔。楠柯略一沉吟,说道,“你不了解,人类,特别是人类中的女子,她们尤其喜欢像你这样的帅哥,她们或许会把你抢了去,逼迫你跟她们成亲。”

    “啊!不会吧?”冥王大惊失色,“本人只会和冥后成亲,伟大的先知荷马说,本人的冥后是女神,她的名字叫……叫……”

    “叫珀尔塞福涅。”洛克提醒冥王。

    “对,就是叫这个名字。”冥王肯定地点了点头。

    “没错,先知的话肯定是对的,所以,你不能被人类女子抢了去。还记得我送给你的电磁枪吗?它还在不在?”费尔。楠柯一边说,一边朝洛克挤了挤眼睛,并且悄悄地竖起大拇指。他已经猜出来了,是洛克忽悠冥王。

    “电磁枪?”冥王想了想,然后把手伸进风衣口袋里,摸索了半天,才掏出一个类似于打火机一样的东西,“楠哥送给本人防身的,本人一直把它带在身边。”

    费尔。楠柯一击掌,兴奋地说道:“没错,就是它,你要用它来防身,只要有了它,没人敢伤害你。记住,今晚我派人给你送新郎礼服,明天你一定要把新郎礼服穿在身上,并且带上电磁枪。如果哪个女子敢对你不敬,你就用电磁枪把她放倒,然后……”嘴角上扬,眉毛弯成月牙状,费尔。楠柯邪魅地一笑,“你想怎样就怎样。”

    水蓝色的眸子里闪过一丝迷惑的神色,冥王望向费尔。楠柯,嘴唇翕动了半天,才吐出几个字:“本人想把她送给楠哥,楠哥还没有女朋友呢!”

    “你……”费尔。楠柯气得说不出话来,心想:一定是浴室里的那一跤又把他摔傻了,竟然连风情都不解。

    “对对对,没错儿。”洛克急忙嚷道,“送给楠哥,或者送给我也行,我也没有女朋友呢。”

    “你……添什么乱?”费尔。楠柯恼怒地瞪了洛克一眼。

    洛克把嘴巴附在费尔。楠柯的耳朵上,低声说道:“如果冥王把潘娜雅放倒了……”

    “嗯,说得也是,那就这么办了。”琥珀色的眼珠转了几转,费尔。楠柯压低声音说道,“小哈,记住,不管你放倒谁,统统要送给我。”

    “好啊好啊,本人记住了。”冥王开心不已,就好像自己真的成了新郎官一样。

    午后,乌云没有先前那么浓厚了,空气却愈加的沉闷。几个人午睡后正在客厅里聊天,费尔。楠柯的手机响起了音乐声。

    接完电话,费尔。楠柯兴奋地嚷着:“知道谁来了吗?你们一定想不到。”

    冥王晃了晃脑袋,表示不知道。

    洛克眨眨眼睛,说道:“那还用说嘛,自然是蝎子了。”

    “没错。跟我去蓝威卡,埃迪普斯已经到了。”费尔。楠柯一边往身上披风衣,一边戏谑道,“小哈,要不要去玩儿?看你一个人闷闷不乐的样子,楠哥心疼得很。”

    冥王撇了撇嘴,咕哝了一句:“本人还没体验当新郎的感觉呢,可不想被炸成灰。”

    “哟呵,小哈可真聪明!”费尔。楠柯夸赞道,“放心吧,我自有办法。”

    洛克拉起冥王,说道:“走吧,哈迪斯大人,昨晚我可饮到了最好喝的香槟酒,难道你不想尝一尝吗?”

    “最好喝的香槟酒?有龙涎酒好喝吗?”冥王似乎动心了。

    “呃!这个嘛……”洛克瞅了瞅费尔。楠柯的脸色。

    俊逸的面孔抽动了一下,费尔。楠柯又想到了发生在酒巷子里的血案。自从那件事之后,血猎遗失了“时空之匙”,同时,凭空多出了一个叶枫。而现在,“时空之匙”还不知道在哪里,那个叶枫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他消失了倒好,怕只怕明天的结婚大典上再突然冒出来,那样的话麻烦可就大了。如果突然又出现一个叶枫,一方面,自己无法向现在这个叶枫交待;另一方面,那个叶枫带来的是福是祸还无法预测。

    洛克一看费尔。楠柯变幻不定的脸色,就已经猜出了一二,遂小心翼翼地问道:“楠哥……”

    费尔。楠柯一摆手,阻止了洛克:“龙涎酒固然好喝,但是每一种酒的味道都各有特色。你好不容易来到未来世界,如果不尝一尝,岂不是枉来一趟?”

    洛克一见费尔。楠柯不想提及另一个叶枫的事儿,也就只好闭了嘴。

    “那好吧!”冥王答应了。其实,他的心早痒痒了,只不过他还记得自己是冥王,想摆摆架子而已。

    费尔。楠柯拨通血月的手机,简单地交待了几句之后就向“保时捷”走去。

    当三个人走到“保时捷”旁边的时候,看见了沈昊辰和南宫映雪。两个年轻人,一个在车里,一个在车底,正爬上爬下、东翻西找。

    “你们两个在干什么?”洛克很惊讶。

    “不用找了,根本不会有炸弹。”费尔。楠柯倚在车门上笑涔涔地说道。

    沈昊辰从车底探出头来,惊讶地问道:“董事长,您怎么知道不会有炸弹?”

    噢,原来他们在找定时炸弹。洛克很佩服两个年轻人的敬业精神。

    费尔。楠柯说道:“想置我于死地的人一次没有得手,当然会来第二次,甚至第三次,但是,他一定想到我们会有所防备,因此,相同的方法他不可能再用一次。”

    沈昊辰从车底钻出来,拍拍西装上的灰尘,说道:“董事长的话固然有道理,但是,如果不察看一下总是让人难以放心。”

    “你们辛苦了!”费尔。楠柯很感动,他拍拍小伙子的肩膀,说道,“即便是真的被安装了炸弹,就算你找到天黑,也未必能找得到。据我所知,有一种定时引爆装置比豆粒还要小,爆炸的威力却相当大,能把一栋大楼送上天去。你说,你怎么能找得到?”

    “这……”沈昊辰呆立当场,一脸的尴尬,心想:是哦,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第二百五十一章 失落的梦

    “我敢保证,这辆车很安全。放心吧,上车!”说着,费尔。楠柯拉开车门,坐在正驾驶的位置上。

    “董事长,怎么能让您驾车呢?”

    “还是由属下驾车吧?”

    沈昊辰和南宫映雪抢着要驾车。

    光洁圆润的指腹摩挲着方向盘皮质的表面,有一种柔软而舒适的感觉侵入指尖。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在上面敲了敲,然后握住了方向盘。右手又拍拍身边的座椅,费尔。楠柯不无遗憾地说道:“行了,知道你们是为我的安全着想,不过呢,本帮主还真就是喜欢驾车,喜欢体验那种飞一样的感觉。只不过这辆保时捷的性能差得多,远不如我的马自达风籁。”

    “那是,属下的车怎么能和董事长的座驾相比呢!听三堂主说,您的马自达风籁速度超过了当今世界上最快的跑车,而且外形相当彪悍,就像……就像战斗机。”沈昊辰挠了挠头皮,腼腆地一笑。

    “像战斗机?那它会飞吗?”南宫映雪一脸的好奇。

    “你哪儿来的那么多废话?会飞就不是车了,那叫飞机。”沈昊辰瞪了南宫映雪一眼。

    彪悍?听了沈昊辰的话,费尔。楠柯微笑着不语,心想:如果你看见它变形成一辆“磁悬浮空中战车”,就知道它不只是彪悍了。

    大家纷纷上车。洛克和冥王坐在前排,沈昊辰和南宫映雪坐在后排。这是一辆双门四座跑车。

    “绑好你们的安全带,一起来体验飞一样的感觉吧!”略显慵懒的话音刚落地,方向盘就已经被玉白的手指轻轻带过。“呼”的一声,“保时捷”腾空而起,它擦着刚驶进车库大门的两辆小车的头顶飞了过去。几个目瞪口呆的少男少女从车里出来,半天没回过神。

    柳眉倒竖、杏眼圆睁,李云湄率先反应过来。一甩披肩秀发,李云湄扭头瞪着已经窜上公路的“保时捷”咒骂了一句:“哪个不长眼睛的,有这么开车的吗?以为这是在赛场做表演吗?如果刮伤了本小姐的座驾,我让你好看!哼!”

    坐在“保时捷”里的几个年轻人哪有谁来得及绑安全带?突然的惯性带动着大家的身体向前倾去,“呼”,屁股都离开了座椅,“砰”,当屁股重新落座的时候,大家都感觉到了一阵头晕目眩。最惨的要数冥王了,他本来就没坐过几次车,此刻就像坐在摩天轮和过山车里一样。当然了,冥王并没有真正坐过摩天轮或者是过山车,但是,他在玩3d游戏的时候却感受过。

    此时的冥王,不仅眼前金星乱冒,就连五脏六腑都跟着翻腾起来。冥王差一点儿呕吐。他用双手捂着嘴巴,伏下身子,趴倒在洛克的腿上。冥王在心里直抱怨:叫气车的东东远不如叫飞鸡的东东,甚至都不如本王的马车好坐。

    费尔。楠柯看着脸色一片惨白的几个年轻人,嘴角显露出一丝促狭的笑容。

    帮主可真擅长搞突然袭击,呆在他身边,还真得时时提高“警惕”才行。沈昊辰在心里嘀咕着。

    当费尔。楠柯一行人到达“蓝威卡幻世纪酒楼”的时候,刚迈近酒楼大厅,一个人影飞扑过来。

    “头儿,你怎么样?听说你屡次遇险,属下担心死了!”

    “蝎子!”费尔。楠柯激动不已,双手用力按向蝎子的肩头,“我没事儿,一切都好。倒是你,怎么样?伤这么快就好了?”

    蝎子用拳头把胸口敲击得嘭嘭直响:“属下皮糙肉厚,这点儿伤根本算不了什么。”

    费尔。楠柯扫视了一眼大厅,今天酒楼里的人比昨天还要多。一些不同肤色的异国美女停下脚步,把直放电光的眸子投在了几个人的身上。好在大家都戴着墨镜,否则,美女们可能会跟不粘胶一样粘上身来。

    “走吧,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埃迪普斯呢?”费尔。楠柯压低了嗓音。

    “哦,四堂主在楼上。我们已经办理好了住宿手续。”

    “走吧,上去!”

    大家跟着蝎子搭上电梯,直奔36楼。这一层的房间都是总统套房,是方正太特意为他们留出来的,因为昨晚费尔。楠柯已经同他打过招呼了。

    埃迪普斯正坐在沙发上擦拭他的h&kmp59mm口径冲锋枪。这种冲锋枪原本是美国海豹突击队的专用冲锋枪,它的弹匣容弹量是30发。而埃迪普斯手中的这把是费尔。楠柯为四大天王定做的,它已经被身为“幽灵”的米勒改造过了。它的枪托虽然厚了一点儿,但是,弹匣容弹量却增加到了50发。只不过,四大天王中只有埃迪普斯随身携带着h&kmp59mm口径冲锋枪,因为他是军人,而且又在一个局势动荡的国家身居要职,他随时会遭到恐怖分子的袭击。

    埃迪普斯一见到费尔。楠柯,遂起身敬了个军礼,说道:“属下见过帮主!”

    费尔。楠柯把埃迪普斯打量了一遍,摆摆手说道:“老四,你穿着西装呢,军礼就免了吧!”

    埃迪普斯鞠了一躬,尴尬地笑了笑,说道:“属下从军已经七载有余,这都习惯了。这身西装穿在身上,就跟绑了副枷锁一样,浑身都不自在。”

    “试着多穿穿,穿多了你自然会习惯的。”

    大家见过礼后,便在沙发上坐了下来。蝎子跑前跑后地为大家倒咖啡。由于冥王晕车,他感觉很不舒服,只是摆摆手,就歪倒在沙发上。

    沈昊辰和南宫映雪已经见过蝎子了,但是,并没有见过埃迪普斯,他们只是听刑伟说过,埃迪普斯在军方任职,负责“飞鲸帮”在欧洲方面的业务。

    帮主可真有本事,他把三堂主挂职在海事厅,把四堂主藏进军方,不知道二堂主在什么部门任职,他会不会在警方做高官?沈昊辰一边在心里思忖,一边打量着埃迪普斯:黑色略卷的头发,咖啡色的眼睛,高耸的鼻梁,白色的皮肤。他应该是个希腊人。虽然从外表上看,四堂主容貌不算出众,但是,他相当有气质。特别是坚毅的眼神,挺拔的身躯,严整的着装,还有那手标准的军礼,那是军旅生涯的磨砺锻炼出来的一种气质,铁血军人的气质。唉,我曾经那么向往当一名特种兵,或者是武装警察,想不到,现如今竟然混迹在黑社会,真是天大的讽刺。如果爸爸妈妈知道了,不知道该有多伤心。

    “孩子,我们沈家到了你这一代,就你这么一根独苗。我们苦点儿累点儿不要紧,就盼望着你能有出息,长大了好光宗耀祖。可你……非要报考什么警察学校,那可太危险了!万一将来你有个三长两短,你让我们怎么办哪!呜呜呜……”

    “孩子他妈,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哪个当警察的没有父母?哪个当父母的不心疼自己的孩子?好男儿志在四方,昊辰他有这个志向,是好事儿,我们应该支持他。”

    “沈昊辰,你可想好了!一旦你加入‘飞鲸帮’,终生都是‘飞鲸帮’的人,如果你反悔,或者叛出组织,即便我不杀你,任何一名组织成员都有权处死你。”

    母亲的反对,父亲的支持,还有刑伟的劝诫,三种声音在耳边持续地响了起来。

    沈昊辰看着左手食指上的“钻戒”,心里突然涌起一阵莫名的感动。最初的时候,他以为“飞鲸帮”也像黑社会组织一样,每个人的肩膀或者手臂上都会被刺上刺青,此后,便是永远也抹不掉的烙印,这虽然说不上耻辱,但也绝不能算作光荣。他原本以为,这辈子再也无颜回乡,面见父母乡亲。想不到的是,当自己下定决心点头之后,三堂主竟然送给自己一枚戒指,并且说:“戴上它,永远不许摘下来,它是你作为组织一名成员的身份象征。”

    原来,加入“飞鲸帮”竟然这么简单!那一刻,沈昊辰感动得差一点儿落泪,他甚至想:等我攒够了钱,我再去考大学,即便戴着戒指读大学又能怎么样?这也不算背叛组织吧?虽然想是这样想,但是,跟在刑伟的身边久了,被刑伟的人格魅力感染着,最终他不想离开了,也打消了继续读大学的想法。其实,读不读大学也无所谓了,小伙子天赋异禀,生来就精通多国语言,再加上近几年来为了拓展公司业务,他也参加过不少相关培训,现在无论干什么工作他都得心应手。

    如今的沈昊辰已经是“半月堂”领导阶层中举足轻重的人物,他不仅是刑伟身边的红人,还身兼多职。他的手下有几百号人,进进出出不但驾驶豪华轿车,而且时常被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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