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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神魔倾城录-第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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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骑士的尊严战胜了突如其来的诱惑,这胜利来得如此艰难,楠问自己,如果倾城再次对她说出同样的话,她还能拒绝吗?她心里发冷,不由打了个寒颤。
倾城恍然大悟:「原来你根本就是故意针对我。」
楠站起身来,冷冷的说:「这样理解也未尝不可。总之,在我的军队里,再也不希望听见野心家的声音!」叹了口气,她惋惜的说:「叶美人儿啊,我真没想到你脑子里竟会有如此疯狂的念头。三年前的你,可比现在可爱多了。」
倾城冷笑道:「让该死的叶美人儿见鬼去吧,阿楠,你不配当骑士团的领袖!」
「那你就试试看能否赶我下台吧,叶美人儿!在玄武,在草原上,除了夸夸其谈你什么也做不到!」楠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帐篷。
前进!前进!再前进!
日复一日,雷神骑士团朝着温暖湿润的雷泽地区进发,把来自北方的寒流甩在身后。
这支年轻的军队里随时随地洋溢着歌声与欢笑。
今年他们已经赚到了足够的钱,至少在这个冬季里,战争和死亡不再是他们的伴侣。
帝国历一二二年的最后一个月里,只有楠和倾城之间仍保留着寒冬的痕迹。
整整三天,他们一句话也没说。楠不是小气的人,她一开始就觉得为这点小事闹到这个地步实在不值。
可要让她主动找倾城谈和,却又委实放不下面子。
她曾想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找倾城出来单独谈谈,冰释前嫌。不知道无心还是有意,倾城却始终没给她独处的机会,白天晚上他都跟神奇兄弟、无聊、废话、跑得快等人混在一起。
他现在已经完全把自己融入骑士团了,并以其超人的魅力赢得了骑士们的友谊。
尽管冷战维持至今,楠却始终未曾让倾城离开她的视线,行军的时候、洗澡的时候、吃饭的时候、睡觉的时候,她总是把脸朝着一睁眼就能看见他的方向,不仅因为牵挂,更因为不安。
她不喜欢倾城距离她的部下太近──这让她平生第一次感到嫉妒的滋味。除此之外,她也担心倾城不怀好意。她现在终于明白,假如倾城真的想瓦解她的军队,那么他现在就已经做到了。
这天晚上,楠又把自己灌醉了。
她已经连续三个夜晚靠酒精麻醉才能入睡,虽然过去的日子里,她也经常依赖这种火辣辣的液体麻醉神经,驱除内心的空虚,可却从没感受到如此强烈的需要。
一开始的时候,她只是想让自己恢复原来的模样,以往遇到不开心的事,只要大醉一场,一切就都过去了。
可是现在却没那么容易了,让她不开心的根源是个活人,就算她酒醉醒来,他还是在她视线里东游西逛,仿佛在反衬她的愚蠢。
楠有时候真盼着自己发次酒疯,然后把倾城痛打一顿,那样的话心情会舒畅很多吧?可是她喝醉的时候又偏偏最不能动手──下手太狠,怕把倾城打死。每当意识到这一点,楠就会从内心深处生出一种疯狂而压抑的欲望:还不如让他喝个酩酊大醉,然后痛打我呢……
这念头给她的自尊心注入了神奇的毒剂,在被倾城凌辱的幻想中,她首先感到了自尊心瓦解的羞怒感,之后一幅不存在的画卷把她迷住了:她,楠·帝释天,拥有无穷力量的女人,至高无上的天骑士,掌握万人命运的骑士团长,跪在──他,叶倾城,美丽而优雅的男人,有着迷药一般的气质和三种颜色的眼睛,失足跌下天堂的堕天使──面前,被凌辱,被蹂躏……
赤裸的身体,羞耻,遍体鳞伤,鲜血淋漓,伤口,布满细微刀痕的皮肤与肌腱,火红细腻的纤维,血管,蠕动,异国美少年魅惑的香气,红艳艳的罂粟花,朦胧迷幻忧郁沉醉的堕落,痛楚,呻吟,求饶,跪拜……短发、长腿、佩剑的少女走进大哲寺骑士圣殿,宣誓,忠诚,宣誓,信念,宣誓,狂热的宣誓……大僧官主持仪式,无耻的胁迫,寒冷的冰窟……完美而陌生的丈夫,让人窒息的相处,性爱,冷淡,匕首刺入肉体,拒绝继续,分裂……
死神──美丽优雅的仙女,像春天的泉,像妹妹一般的仙女,却有着男人的性器……静谧湖水般的微笑,飘在风中的长发,妖气森森,遁入魔道的妖冶唯美,天使还是魔鬼……迫近,迫近,迫近,撕扯我的头发,可以让我痛苦,让我哭喊出来,假如你愿意……凶暴的进入我的身体,让我的灵魂尖叫,岩浆融化了身躯,胃抽搐,心脏跳出来了……口渴……
画面模糊,蜕化成支离破碎的、无意义的符号,渐渐淡出脑海,在冷汗与心悸之中泯灭。
楠感到口干舌燥,身体发出警报,强烈需要水分。她走出帐篷,来到喧嚣的人群之中,大口喝酒,喝了很多,还是渴,她知道,自己身上真正需要灌溉的器官绝不是胃,是灵魂。
这天晚上,楠的心情一如既往的坏。
她决定把自己灌醉,于是开始喝酒,后来觉得心情沉闷,很想出去走走。在一堆篝火旁,她看见了倾城,出奇的,他没跟骑士们在一起,支颐独自,看起来很忧郁。
楠循着他的背影走去,便在他身后驻足,静静凝视。有一堵看不见的墙横在他们之间,无法靠近。
她猜倾城心情不好,可能因为自己,也可能是想念春江水月,后一个猜想让她感到不快,于是放弃了搭讪的念头,悄然走开。
途经商人们的帐篷,听见闹哄哄的笑声。楠驻足门外,呆立良久,模模糊糊听见商人们兴高采烈的谈论这次旅行的收入,那些数字是她过去所不敢想象的。
后来她又听到了很多不堪入耳的话。得意忘形的商人们用最刻薄的话侮辱她和她的骑士团,并用幸灾乐祸的口吻谈论着他们的工作,为了保护这些蛀虫而进行的战争,他们把她的大度当成了愚蠢。
楠叹了口气,信步走进帐篷。
倾城满怀思绪。他在回想昨晚的遭遇。您阅。读的电子书来至ωωω;ūdtxt;Còm
昨晚,大概也是这个时间吧,他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睡,因为睡前喝了一点酒,胃有点难受,这轻微的不适提醒他注意到自己已经离开帝国太久了。
自从莫名其妙的来到玄武,回家的念头没有一刻离开过倾城的大脑,可在遇到雷神骑士团后,这种愿望就不那么迫切了,他觉得,只要快乐,在哪儿都一样。今天晚上,胃痛让他对现实产生了少许不满,这不满立刻膨胀起来,接通了与楠·帝释天的不合,促使倾城找到了回家的迫切感。
他失去了自保能力,留在玄武太危险,假如有什么不好的消息传回帝国,后果不堪设想。不管怎样,至少也该给帝国的朋友送个信,免得他们担心……思来想去,还是应该尽快离开玄武。
他起床,出门。然后怪事发生了。
倾城回忆起昨天晚上的遭遇,心中塞满了谜团。
他记得自己带了干粮和水,悄悄走出帐篷,打算去偷一匹快马。他经过阿楠的帐篷,不由停下脚步,心中泛起一丝不忍,他知道自己不辞而别,阿楠一定会感到难过,尽管如此,他还是狠下心来,转身离去。
就在转身的瞬间,倾城突然觉察到异样的视线。
有双眼睛正在背后窥视。
他记得自己当时下意识的朝着目光射来的方向望去,而一只冰凉的手掌却在此时搭在他肩头。
倾城的回忆在此变得模糊不清,极度惊恐的心理状态除非回到事发当场否则难以形容。
他只清晰记得那晚回忆的主干:那只手的主人,一位白衣白裙的蒙面妇人,出现在他身后,就像一株不知名的植物,突然从地上长出来。
女人说的第一句话是:「你不能一走了之。」她说「一走了之」时用词很古雅,嗓音有种特别的陌生感,让你只能理解句子本身,却休想从其中找到一丝感情。
通过回忆嗓音,现在倾城可以断定她应该是位美丽的少妇,有着冷若冰霜的性情。
当然,对于昨天晚上的倾城来说,那女人的年龄相貌与性情都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他当时吓傻了,脱口而出的是:「姐姐饶命,我不是贼!」
「不饶命、就是贼。」蒙面女人一字一句的说,「你是个偷心的无赖小贼!」
「……大姐,这句台词十年前就过时了。」
「混帐!」女人闪身抢进倾城跟前。在他肩上轻轻一摸,旋即飘身退开,负手卓立,眼中噙着冷笑。
倾城打了个冷战,感觉不太对劲儿,可就是不知道哪里出了错,直到看见那女人举起一只血淋淋的手臂。
倾城回想着那女人撕下了自己的右臂,可是他无论当时还是事后都没有感到丝毫痛楚,他曾经怀疑自己当晚所见只是那女人的幻术,可是当他现在对着篝火挽起袖子,却在肩头发现了清晰的疤痕。
很淡的疤痕,让他联想到画框里的童年。倾城相信自己肩头在昨晚之前绝对没有受过伤,那么那道疤痕的确是蒙面女人撕下他的手臂后留下的见证,可为什么伤口会在一夜之间愈合如初,只留下了淡淡的疤痕,一如十年前的旧梦?
那个晚上,手臂被撕下来之后,倾城记得那女人问他是否害怕,倾城没有回答,用残存的左手狠狠搧了自己一耳光。
女人说:「傻小子,你没作梦。」
倾城反问:「难道是你梦见我?」
女人以为倾城调侃自己,她恼怒了,她攥紧拳头,电流击穿了那只断臂,断臂变成一堆红色沙尘,女人一扬手,干燥的沙尘就悠悠散落在夜空中了。
「我不准你离开楠·帝释天。」女人用法官宣布判决的口吻说:「你必须留在她身边,关心她,保护她,宠她,爱她,永远!」
「倘若如你所愿,楠·帝释天将在这个世界剧终前谢幕!」
女人诧异极了,眸子里爆出火花,「原来你能看到未来……」说完这句话,蒙面女人便翩然飞去了,像一只梦幻织就的蝴蝶,融化在夜空里。
倾城木然呆立,不知过了多久,忽然感到右臂麻痒难耐,低头一看,一只粉红色的棒状物正从创口截面钻出,缓缓蠕动。
一条虫吗?
哦,原来是新生的手臂。
一刻钟后,手臂停止了生长,除了皮肤较为细嫩,与先时并无二致。
手臂不在的时候,倾城只觉得荒诞,并不伤心,也没有害怕,可是现在,亲眼看着它长出来,倾城却开始感到由衷的恐惧。
一个神秘而陌生的女人像植物一样从地里长出来,之后又变成蝴蝶的碎片,消失在夜空,她莫名其妙的夺走了你的手臂,又莫名其妙的还给你,她做这一切都只是为了把你留在一个女人身边,可是你却根本不认识她,这到底算是怎么一回事呢?倾城问自己。
没有答案。
「君上,您还没睡啊?」无聊冲他挥手。他和废话、跑得快正围着篝火喝酒,今晚轮到他们三个值夜。
他们在马厩旁升起篝火,一直守在这里,而倾城就站在马厩前,他们距离不过五、六丈。他们处在彼此的视野之内ωωω;UМDtxtcòm》提供uМd/txt小说,他们没理由忽视彼此的存在,可事实却是他们直到现在才发现对方。
「想看看马睡觉是什么样。」倾城信口答道。
「君上也喜欢马?」废话问。
「明天早上就一起去野马川吧,你会看到玄武最好的马!」跑得快笑道。
「我都等不及天亮啦!」
倾城走向篝火,怀着疑问:刚才他们在哪里?我又在哪里?
翌日。
阳光灿烂。
楠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倾城的床上,身上也是倾城的味道。
她努力收拾回忆碎片,想起自己走进商人们的帐篷,坐在他们中间,提议一起喝酒。
楠还记得自己在黎明时分结束了酗酒。一掌拍碎了酒碗、酒缸和桌面,高声宣布:「从现在起,每次护送商旅往来玄武,将收缴他们行商收入的五分之一作为保护费。
有人不服,楠记得自己用左手拇指和食指扭断了他的脖子。
再往后,她离开了商人们的帐篷,去找篝火旁独自沉思的倾城。她找到了他,想揍他一顿,谁让他这些天都不理她,让她如此痛苦。
她找到了仍在沉思的倾城,还记得他发现自己后立刻跳起来,大叫一声,冲上来抱住她。
在醉鬼阿楠的眼中,昨夜的倾城就像小丑似的围着自己唱歌跳舞,现在回想,倾城当然不是唱歌,而是怒冲冲的埋怨她又喝得酩酊大醉,所谓跳舞,也许是看到她满身酒渍血污后的惊诧举止吧。
楠的怀中还残留着昨夜拥抱的甜蜜触感,回忆却在篝火前戛然而止。到底有没有痛打倾城,她记不得了,现在,她睡在倾城的帐篷里,睡在倾城的床上,身上还有倾城的气味,这说明昨晚她跟倾城睡在一起。这不能证明什么,她完全可以把倾城掐死后再抱着他的尸体同床共枕,只要相信自己在梦里,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现在倾城不见了,到底是活蹦乱跳的跑出去撒野了,还是被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挖坑埋了?
楠低声呻吟,忍着头痛起床,出去找他。
「君上请看──那就是牧马河!」
朝着跑得快的指向,倾城举目眺望:巨大的峡谷之底,一条微微闪着白亮的浩浩荡荡的大河正从天尽头蜿蜒而来。
北岸,狼山在阳光下反射出着钢蓝色的金属色泽,仿佛一尊古佛,静静凝视着来自天上泻向俗世的洪流。
顺着河岸向下奔驰,不知不觉中河道豁然开朗,地势陡然平坦,一望无际的平原出现在长河两岸,成群的驯鹿、野马从北方迁徙到此地过冬。
这里就是倾城此次出游的目的地──野马川。
废话和无聊告诉倾城,玄武的名马,大部分产自野马川。每年的这个季节,各地的驯马师都会来野马川碰运气,他们有不少朋友干这个行当,假如倾城有兴趣,可以来观赏他们驯捕野马。
今年野马川的人气特别旺,这都是因为马王「踏雪乌骓」出现在野马川所致,其价值已经达到了十万金币的天文数字。为了捕获踏雪乌骓,野马川附近早已被栅栏圈了起来,只在踏雪乌骓经常出没的方向留有入口,静候宝马入彀。
倾城来得凑巧,刚到野马川就听人嚷道:「踏雪乌骓来了!」
赶过去一看,果然有一匹黑骏马踏着碎步而来,对驯马师们视而不见,径自去河边,打了个响鼻,其他野马全都闪开,它这才高傲的走上前去喝水。倾城凝神打量,只见那马骨架高大、脚踝细直、宽宽的前胸凸隆着块块肌腱,阳光下,毛皮像黑缎子一样闪闪发光,只有马蹄像雪一样白。
「不是踏雪乌骓!」废话突然叫道。
「怎么不是?你瞧,它浑身黑缎子也似得黝黑镇亮,只有四只蹄子是白色,当然是踏雪乌骓。」一位资深驯马师反驳道。
「你看得不仔细,」废话道:「你看那马的蹄子,只有蹄尖儿有一点白色。」
倾城仔细一看,果然只有蹄尖是白色,像是沾了雪渍。
又听驯马师说道:「就算只有那一点白,也是踏雪乌骓啊!我干这行十二年了,难道会出错?」其他驯马师也都连声附和。
废话又要解释,无聊截道:「蹄子全白,才是踏雪乌骓,只有蹄尖白,那是『踢雪乌骓』!迦林仙人在《良骥宝鉴》里面专门记载了这种区别,你们不知道吗?」他们两人虽然喜欢斗口,对付外人,却一向同心协力。
驯马师见他说得头头是道,便将信将疑的问:「那你说,踢雪乌骓和踏雪乌骓哪个更好?」
废话笑道:「都是举世罕见的宝马,不过,一百头踏雪乌骓里才能出一头踢雪乌骓,你说哪个好?而且这匹又是母马,价值更要翻倍。」
驯马师这才转忧为喜,扭头冲同行高喊:「不止值十万金币哩!」
「还看什么,快抓踢雪乌骓!」驯马师们一拥而上,叫嚣着冲向马王。
废话、无聊相视而笑,没有加入追逐,反而远远的闪开了。
跑得快告诉倾城,废话和无聊是跑马帮出身,家里几辈子都是这行的状元。
倾城闻言奇道:「既是如此,两位正该大展身手啊。踢雪乌骓只有一匹,晚了就被别人捉去了。」
废话笑道:「君上,你别看那些人闹得欢,依我看,最后连根马毛都摸不找。」
果然不出两人所料,那些驯马师围追堵之计不施,忙活了半天,却连宝马一根鬃毛也没碰到。
看看时候差不多了,无聊、废话收拾停当,正要上马,却被倾城拦住。
「两位兄弟若要生擒宝马,预计花多少时间?」
「少说也得一昼夜。踢雪乌骓是马中之王,费时只多不少。」废话答道。
「这么久!」倾城咋舌惊叹。
「是啊,捕野马其实就是跟马打消耗战,耗得它撑不住了才算完。一般的野马用套马杆就能对付,踢雪乌骓不行──太狡猾啦!任你出什么花招也没用,只有捺着性子耗,所以最耗时间。得千小心万仔细,万一让它逃出马场栅栏,跑出速度来,你就想也别想了,除非你另有一匹踢雪乌骓追它!」无聊解释道。
倾城一笑,自信的说:「依我看,不必那么麻烦。不如两位兄弟先歇歇,让我试试?只消三个时辰,管保捕得宝马。」
无聊、废话只得下马,将信将疑的跟着倾城走进马场,按照他的吩咐,用石块、树枝等等就地器材,在河畔摆下一个古怪的阵式。
跑得快与神奇兄弟也加入了追捕踢雪乌骓的队伍,帮倾城把宝马赶进那阵。
说来也真怪,刚一踏进那阵,踢雪乌骓仿佛迷路一般,迟迟疑疑的放慢脚步,东瞧瞧,西望望,打个响鼻,又转了个圈儿,好似迷了路,在方圆不足百丈的阵内转圈圈。
倾城招呼废话、无聊过来喝水,哥俩满头雾水,问倾城是不是对马用了妖法。
倾城笑道:「别管什么法,反正,踢雪乌骓是我们的啦!」四人喝了水,吃了干粮,见天色还早,又在河畔打起盹儿来。
群山寂静无声,阳光和一成不变的流水声不知不觉把人们的灵魂淡化了。
跑得快一觉醒来,发现「踢雪乌骓」正在河畔梭巡,神态委靡不振。阵内更有四五个驯马师,有的正在大喊大叫快步疾走,有的趴在地上呕吐不止。
无聊、废话也已经醒来,看到这情景,连声称怪,忙叫醒倾城,问他为何如此。
倾城笑道:「这阵法名曰『太虚幻境』,进入容易,出来却难。在外面看不过是几块石头,几根树枝,身在阵中,看到的却全然不同,有崇山峻岭汪洋大海,更有数不尽的岔道迷宫,若是不知道出阵的法子,就算走上个十年二十年,也不过是周而复始的转圈儿罢了,永远找不到出路。你瞧,踢雪乌骓两眼无神,定是转圈子转晕了,我这就去牵它出来。」拍掉身上尘土,抱起一副鞍辔缰绳,施施然走进阵去,径自来到宝马跟前。
马儿在迷宫里转了成千上万个圈儿,早已头晕目眩恶心欲吐,只得任由倾城爱抚亲热。
跑得快等人只见倾城笑咪咪的抱着马颈子,凑在长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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