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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小人物-第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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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哥微微一愣,他有些怀疑兔子的话,不过转念间,他叉想起了这只兔子的神秘莫测,或许这只兔子真的知道些什么。

卜哥看著手里的圣权戒指:“这么说来,我手里的这枚戒指,根本就是一个陷阱?”

兔子摇了摇头:“谈不上陷阱,那些精灵虽然没安好心,不过他们也没有你想像中的那样恶毒,这枚戒指确实对戚悟规则很有帮助,不过前提是你的意识必须足够强,强到足以在规则力量之下不被毁灭。

“就算达到了这个条件,还要做很多准备,比如遮罩干扰,比如修补受损的意识,而你什么都没有准备,居然就敢戚悟规则,我非常佩服你的大胆。”

卜哥只有苦笑,他原本就没有想过能够领悟规则,只是想用这种取巧的办法,让自己真正拥有一些实力,哪里想到会有这样的凶险?

“你好像知道很多东西。”卜哥以前就很奇怪,现在越发肯定了自己的猜测:“你不会告诉我,这一切都是进入月神领地之後才得知的吧?我越来越觉得你的来历可疑。”

“想知道吗?”兔子居然显露出一副开诚布公的样子:“我现在倒是能够告诉你一切,不过你想知道的话,必须先解除你我之间的魔宠契约。”

让这只兔子意想不到的是,它的话刚说完,就看到凭空闪烁出一道天蓝色的光芒,蓝光之中显露出无数文字。

这就是魔宠契约,卜哥根本没有丝毫犹豫,就把魔宠契约释放了出来。

“契约解除。”卜哥朝著那道蓝光一指,空中浮现出的那些蓝光文字骤然炸开,化作无数星星点点的明亮光点飘散开去。

虽然得到了自由,兔子却没有显露出丝毫的兴奋。

“你居然想都没想就解除了魔宠契约,这让我感到非常奇怪。”兔子叹道:“你为什么这样做?”

“这没什么了不起的,我一直都感觉到你不像是一只宠物那么简单,我也询问过巴米尔,他好像也没有看到过有哪个宠物像你这样诡异,即便是那只轮回不死的黑猫,都比不上你神秘。”

卜哥叉说道:“一直到几天前,那个侏儒对我说起诸神和规则,我突然间有了一个奇怪的想法——或许你就是其中的一部分,是神或是其他什么神秘的存在。”

这一次轮到兔子发愣,紧接著,它抱著肚子大笑了起来,笑了足足有一刻钟才叹道:“我没有你想像中的那样神奇,我只是一个人,不过我并不是一个普通人,你手里的那枚戒指曾经是属於我的,现在你明白我是谁了吧?”

卜哥虽然已经做好了准备,但他仍旧大吃一惊。

他手上的这枚圣权戒指,是当代教皇送给他的,在此之前,它属於历代教皇。

“你……你是哪一个……”卜哥不知道该怎么间了。

“我是最倒楣的那个,也就是传闻之中疯了的那个,我的红衣主教们联人口起来把我给废了。”

这只兔子,或者说曾经的教皇陛下叉像是自嘲,叉像是叹息一般说道。

从小在教会长大的卜哥,对於教廷的历史当然了若指掌,历代教皇之中,只有两位的死亡晦涩难言,其中一位就是据称晚年疯了的理查七世。

卜哥看著这只兔子,他实在想像不出,赫赫有名的“阴谋者”理查七世,居然会是这副模样。

能够当上教皇的,无疑都是厉害人物,不过历任的教皇也有高下之分,理查七世就是其中比较有名的一位。後世的人给了他一个“阴谋者”的外号,由此足以看出他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传说这个家伙在世的时候,以严厉和诡谋而著称,一生算计了无数人,当时各国一提起他的名字,无不噤若寒蝉。

卜哥突然想起,当初在特鲁贝尔时兔子帮他谋划的那些计策,无不阴险狠辣,在那段口子里,特鲁贝尔上到军官下到平民,无不对他畏多於敬,就连团长戈斯威恩和他的堂兄卡修也对他忌惮万分,这不正是阴谋者理查的风格?

“为什么你的红衣主教们会说你疯了?”卜哥终於从惊诧之中恢复了过来,虽然眼前这位曾经是高高在上的教皇,不过也曾经是他的魔宠,只要这样一想,也就觉得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了。

兔子缓缓地降落在水面上,伸展开身体,缓缓变成了人的形状,完成融合之後的它,妖化的状态越发像人厂。

“他们说我疯了也没撒谎,在我还是理查七世的最後那段时间,我确实疯了。那时候的我同样遇到厂麻烦,就像我刚才告诉你的那样,我的意识渐渐被规则同化,虽然有记忆、有感觉,却失去了‘自我’,每天像行尸走肉一样,不知道在干些什么,这和疯了有什么不同?”兔子淡淡的说道,仿佛说的并不是自己。

“至於那些红衣主教,他们之中的一部分人早就想要除掉我了,你肯定知道我担任教皇时的为人,那时候的我确实霸道了一些,也阴狠厂一些,非常不讨人喜欢。认识我的人,十个里面至少有九个怕我,所有的人都巴不得我早死,所以看到我疯了,他们就一起下手把我废了。”

“你叉是怎么活下来的呢?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卜哥问道。

兔子居然难得地长叹了一声,脸上的神情说不出是欢喜还是悲伤,好半天才说道:“我或许还得感谢那些害死我的人,要不是他们杀了我,我可能就和前面的那几个教皇一样,被规则同化了,变成一团没有自我意识的神火。”

兔子先感慨了一番,这才替卜哥解开疑惑:“我感悟的是生命规则,特别是在生命系的最高神术‘复活’上花厂很多心血。

“当红衣主教们准备动手的时候,我对复活术的理解其实已经达到了极高深的境界,偏偏我的红衣主教们想用一种不沾血的方式杀死我,他们在我晚餐的烤负中下了毒。我必须承认,中毒而死很痛苦,但那也是最慢的死法,这给了我足够的机会逃脱。”

“你是怎么逃脱的?”卜哥继续追问著。

兔子有点不好意思,但是最後还是说厂:“那天的餐桌上正好有一只烤野兔,我凭藉对复活术的超凡理解,将这只烤得焦黄,香喷喷的野兔给复活了,然後将灵魂转栘到了这只野兔的身上,就这样逃了出来。”

卜哥吃惊的看著眼前这只兔子,这也太厉害了!

生命神术的终极奥义“复活术”虽然能够起死回生,但是只对刚死不超过半个小时的尸体有效,而且尸体必须保证大部分完整。对一只内脏被挖掉,毛被拔光,还抹了盐浸渍了几个小时,叉烤了几个小时的兔子来说,再怎么使用复活术也没有用。

但是这个家伙却成功了。

“你死的时候,难道已经能够掌控规则了?”卜哥忍不住问道,他不能不这样想,复活一只烤熟了的野兔已经称得上是神迹了。

“没有,别说掌控了,作为理查七世,我死的时候连规则的边都没有摸到。”兔子讪讪地说道:“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思索,为什么没有一个人能够成功?直到不久之前从月神领地回来,我才明白,问题出在意识的强度上。

“规则会对灵魂进行重塑,重塑之後的灵魂拥有了规则的特性,被称作为‘神火’,但是灵魂是意识的载体,意识强度如果不够的话,在灵魂重塑的过程中,思识就会消散,最後留下的就会是一团没有意识的神火。”

卜哥顿时想起兔子从月神领地回来之後的那些诡异举动,先是用时空之轮和他交换了魔珠,紧接著叉冒险强行融合了那条项链里面的守护灵。

“你已经完成了灵魂重塑,点燃了神火?”卜哥忍不住问道。

兔子苦笑著摇了摇头,指了指自己那半人半兔的身体叹道:“我最需要的是先恢复人形。这并不是因为我习惯做人,而是因为上一个世界的那些神只偏爱人形生物,只有人形生物可以领悟规则,非人形的生物,哪怕是智慧巨龙,也会被规则拒之门外。”

“变人的秘法想必就是妖化。”卜哥问道:“你曾去过东方?”

“在你之前,我跟随过九个魔法师,我跟随的第三个魔法师就是一个非常喜欢旅行的人。

“我鼓动他前往东方,非常幸运,我成功了。在东方,有一类修士叫做和尚,他们属於一个叫做佛门的超级门派,佛门里面还有很多小的教派,东方的修道士中,只有他们并不忌讳将技艺传授给别人,我从一个老和尚那里学会了一些秘法,其中就包括如何妖化。”

这些秘密埋藏在兔子的心底实在太久了,所以一旦开口就不想停下来,这也是一种发泄,它开始讲述起当初在东方的经历。

“……我也是从老和尚那里才知道,在东方,也有类似点燃神火的办法,他们把神火称作为‘金丹’。点燃神火之後,接下去便是凝结神格,他们把神格称作为‘元婴’。据我所知,在东方,这也是比较正统的修炼方式。

“不过还有一部分人走另外一条路,他们发现意识也不是一个整体,意识之中有一部分代表‘自我’,他们将代表‘自我’的这部分剥离出来,用特殊的秘法炼制成为一种叫‘元神’的精神体,这种精神体远比意识本身要坚韧得多,在规则力量之下也不会被毁灭。

“原本我并没有决定走哪条路,直到从月神领地回来,姓张的道士帮你炼出魔珠之後,我才决定走第二条路。

“那枚魔珠是一件神器,掌控著和情感有关的规则,只要将它练成本命元核,我不但能够炼成元神,还能够直接掌握这一系的规则,这绝对是一条捷径,唯一的缺点就是未来的成长空间不会很大。”

一提到魔珠,卜哥顿时急了:“我差一点忘了,既然我解除了和你之间的魔宠契约,你我之间就没有楕神上的联系,被你炼成本命元核的魔珠,对我岂不是没用了?”

兔子连忙摆了摆手:“放心,放心,只要你把魔珠带在身上,就没有人能够窥探到你,反正我的寿命近乎於无限长,等到你死了之後我再收回魔珠。”

听到兔子的承诺,卜哥这才放下心来,不过他仍旧装作不高兴地说道:“不管怎么说,我现在也已经开始接触规则了,说不定用不了多少时间,我就可以点燃神火。”

“但愿吧。”兔子不咸不淡地说道:“我和你走的不是同一条路,恐怕帮不上你什么忙,最多就是像刚才那样,在危急时刻帮你一下。”

虽然兔子的口气颇为冷淡,不过卜哥仍旧能够感觉得到,这个承诺的分量。

卜哥突然又想起了另一件事:“你会成为我的魔宠,这不是巧合吧?”

兔子丝毫没有隐瞒的意思,摊了摊手说道:“对於一个曾经当过教皇的人来说,预言系的神术是肯定要精通的,在你进入月神领地之前,你的一切就已经被我看得清清楚楚了。”

虽然早已经猜到了这个答案,卜哥仍旧感到有些郁闷,不过对这只兔子,他也实在无话可说。

在西斯大街四十号,艾克希米伯爵将那位贵夫人送走後,就匆匆地出了门。

给他赶车的马夫是一个非常有经验的家伙,刚刚走出两个街区,就已经发现後面有人跟著,他踩了一下脚下的踏板。

坐在车厢里的艾克希米伯爵立刻就得到了信号,他毫不在意地看著窗外,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似的。

马车沿著西斯大街一直出了城,到了郊外,路上的行人和车马渐渐稀少了起来,跟踪者越发显得清晰了。

艾克希米伯爵趁著转弯的机会,朝身後扫了一眼,他立刻就明白了,那是密侦处的探子。很显然,国王陛下仍旧对他这个新兴势力的代表人物,有些不太放心。

他如果真的想要摆脱这些探子,其实非常简单,只要让串夫加快速度就可以了,但是没必要,他只要知道是什么人对他如此在意就够了。

如果是维郝雷登侯爵的人,可能会比较麻烦,那意味著侯爵大人还不打算放过他。如果是两位王子殿下派人跟踪他,就更加麻烦了,那意味著两位王子已经感觉到有些不对。

而密侦处的探子,他倒是不担心,对於他这种影响极大的失势者,密侦处不加以关注才怪呢。

“去大图书馆。”又克希米伯爵吩咐道。

“需要我把後面的人甩掉吗?”车夫问道。

“用不著,想跟就跟吧。”艾克希米伯爵毫不在意地说道。

车夫将车头一转,拐上了一条进城的大路。

大图书馆位於市中心,五百米外就是凯塞尔宫,虽然号称对公众开放,不过真正能够进入大图书馆的仍旧只有贵族。

当然,大部分贵族对书不会太戚兴趣,所以这里常年都是冶冶清清,连个人影都看不见。

马车一停下,站立在大图书馆门口的守卫就连忙鞠躬致意,他们都认得艾克希米伯爵,伯爵是这里的常客,虽然现在的他已经失势,守卫们却不管这些,他们只知道这位非常大方,随手打赏是经常的事。

果然,经过门口的时候,伯爵随手扔了两枚金币过去。

大图书馆里面是一个圆形的大厅,书架摆成一圈圈的环形,四周是一个个小房间,这些类似包厢的房间,是专为阅读者准备的,同样也证明大图书馆是为贵族服务的地方。

艾克希米伯爵将几天前借阅的图书还到服务台,随口和这里的侍者聊了几句之後,从书架上抽了一本书,进了左侧尽头的包厢。

一进去,艾克希米伯爵立刻将门从里面拴上。

包厢内只有一张书桌和一把椅子,此刻书桌却无声无息地挪开,露出了一道向下的台阶。

台阶的尽头是一条幽暗而且狭窄的通道,通道末端又是一道往上的台阶。

当艾克希米伯爵从对面的台阶上去之後,就看到他要见的人已经在等候著了。

此人身材有些微胖,四十多岁的年纪,一双棕色的眼睛显得有些无神,他戴著眼镜,看上去文质彬彬,颇有学者风范。

如果有人能够看到这一幕,肯定会大吃一惊,因为众所周知,艾克希米伯爵是二王子安东尼的手下,但是此刻等候在密室之中的,却是那位以懦弱闻名的王储殿下。

“我知道你急著来见我是为了什么,我已经得到消息了。”王储说道,看上去毫不在意。

“我们之前的一切努力,都等於白做了。”艾克希米伯爵说道。

“也不算白做啊!对我的父亲来说,这一次确实遇到了挫折,他想用王储的位置,制衡我和我那两个兄弟的计画泡汤了;而对我来说,这是一件好事,我的那两个兄弟从今往後就不必再对我耿耿於怀了,要恨,就恨父王陛下去吧。”

王储笑著说道:“对你来说,这不也是一件好事吗?老二抛弃了你,你现在可以顺理成章地从他的阵营里面脱出身来。”

“现在恐怕还不是最好的时机。”艾克希米伯爵连忙说道:“二王子还有很大的利用价值,仍旧有一大批人把赌注押在他的身上。”

“没用的。”王储不以为然的挥了挥手:“有关延寿药的事,很快就会传扬开来,到了那个时候,老二那边就再也起不了什么风浪了。

“父王的寿命就算只增加十年,那个时候我已经五十七岁,老二也有五十二岁,我们都已经太老了;老三只有四十多岁,虽然年纪正合适,不过以他往日的名声,肯定没有人会支持他。

“不出意外的话,王位会落在小四的头上,小四现在七岁,十年之後是十七岁,风华正茂,我相信大部分的人都能够看出这一点。”

艾克希米伯爵用不著王储指点,早已经预料到了这种可能,他同样也预料到,消息传开之後,王储殿下的後母,现任的王后陛下将会成为鲁普奈尔最炙手可热的人物。

“您不打算改变现状?”艾克希米伯爵问道。

“怎么改变?你不会是打算让我杀掉父王吧?要不然就是把小四杀掉?”王储摇了摇头说道:“我做不到,也不可能那样做。”

“我有一个建议,您的後母——王后陛下不是奥斯特拉王国的公主吗?这几年来,奥斯特拉王国和我们法克之间已经不像前几年那样亲密了,奥斯特拉王国在赛拉瓦尔公国有不少经济收益,赛拉瓦尔公国被我们并吞,使得他们的利益受损,裂缝已经出现了。

“如果能够在这十年之中,挑起一两场战争的话,您的幼弟想要继承王位,恐怕会非常困难。”艾克希米伯爵说道。

“挑起战争?”王储苦笑道:“哪里有那么容易?奥斯特拉也是大国,势力范围离我们叉很远,小规模的摩擦或许会有,但是大规模的冲突根本不会出现,更别说是战争了。”

“那可未必。”艾克希米伯爵说道:“奥斯特拉王国为什么会那么在意赛拉瓦尔公国?还不是因为阁业!在奥斯特拉王国,最具有影响力的并不是王室和诸侯,而是那些大型商行,它们绝对是一群野蛮而且血腥的动物,适当的引诱,绝对可以让它们失去理智,做出攻击的动作。”

“你打算怎么做?”王储问道。

“我听说,我那个年轻的对手给国王陛下提了个建议,法克不再向周围各国扩张,而是将目光投向那些更容易获取的遥远地域。”艾克希米伯爵说道。

“我知道有这么一回事,特鲁贝尔的守护者显然打算建立起一个以他为首的阶层,他的野心确实不小。”王储同样也是一个博览群书的人,无论是智谋还是眼光都不在艾克希米伯爵之下,伯爵能够看出的东西,他同样也能够看得出来。

“不可否认,这确实是一个好建议,不过这个建议也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其他国家容易跟风,不过细算下来,真正能够和我们法克一争短长的,恐怕就只有奥斯特拉王国了。”

艾克希米伯爵扳著手指说道:“论实力,奥德雷帝国和教廷其实更令人担心,好在奥德雷帝国深处内陆,连一个出海口都没有;而教廷明显缺乏进取精神,已经好几个世纪没有扩张了。

“至於波赛米亚和南方的那两个老大国家,他们现在都自顾不暇,北海沿岸各国有北方群岛挡著,就算想要出海,也要看北方群岛的那些海盗愿不愿意放行。所以唯一有可能和我们争夺的,就只有奥斯特拉王国了。”

王储静静地听著,什么都没说,他很清楚自己这个手下的心结,因此担心这个忠心耿耿的手下会因为对特鲁贝尔守卫者的怨愤,而继续纠缠不休。

对於王储的沉默,艾克希米伯爵当然知道原因,他连忙解释道:“我可不是为了算旧帐,当初我还有资格压制他,现在他的身分远远超过我,我叉不是傻瓜,怎么可能去和他作对?”

“你刚才不就是想和他作对吗?小心,他的眼睛说不定就盯在你身上,据说他的实力已经和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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