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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骷髅魔导师-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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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同样的方法,在安东尼奥的全身都刻下石体魔纹后,格里斯又在它的双脚的脚掌布下一个激发魔纹。只要两脚以相当高的频率交错而过,就会自动激发一个疾风术。

如此一来,只有当安东尼奥全力奔跑的时候,疾风术才会激发,这样才能用在最需要的时候。这种自动激发的功能对不会使用魔法的安东尼奥非常重要。

有速度,有防御,两个改造一完成,安东尼奥的实力顿时比一开始暴增了两倍以上。

不过安东尼奥的弱点也非常明显,那就是它那微弱的灵魂。如果碰上擅长灵魂攻击的敌人,比如恶灵之类的,安东尼奥这等脆弱的灵魂连一个灵魂冲击都承受不起。

所以提升它的灵魂层次也是很必须的,掏出一朵灵魂之火,劈碎后和安东尼奥一人一半。

灵魂之火整个吞噬的效果最好,但格里斯的安东尼奥都只是灰骨骷髅的境界,灵魂还不足以消化领主级别的灵魂之火,整个吞噬也只是浪费。

安东尼奥顿时沉浸入消化灵魂能量的沉睡状态去了。

这段时间,格里斯就灵魂强度增加得非常快,灵魂越强,增加的速度也就越快,因为消化能力提高,能消化的能量就越多。所以半朵灵魂之火暂时不需要进入沉睡状态去消化。

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布置传送阵了,有了传送阵,相当于有了一条最后的保命手段。如果碰上什么不可抵抗的危险,至少不用束手待毙。

为了这个传送阵,格里斯还冒险离开了领地一趟才找齐了所需的材料。

不过也是因为这次离开,才提前发现了往生洪潮,从而有了应变的时间,更得到了足以启动防御结构的龙晶。

说到这颗龙晶,原本格里斯是准备先用一下,撑过往生洪潮后再收起来。可是没想到与防御结构结合后会诞生一个全新的灵魂。

现在小银龙已经和防御结构结合到一起了,格里斯担心取出龙晶会伤害到小银龙,所以一直没有取下来,而且也不打算取下来了。有一个掌握整个地堡防御结构的高智慧灵魂,要比单纯一颗龙晶有用多了。

但是这样一来,每启动一次防御结构,都会消耗龙晶的能量,时间一长,很容易会把龙晶消耗光,那样小银龙同样会失去容身之所。

所以当务之急是要寻找替代的魔晶,来充当消耗品,以免消耗龙晶的能量,又或者找到补充龙晶能量的方法。

高等级的魔晶和低等魔晶最大的区别就在这里,高等魔晶消耗掉的能量有补充的可能,低等魔晶直接消耗的就是结构了。

不过高等魔晶都可遇不可求,至少要达到亚力克斯那根法杖的层次,才有这种可能。

小银龙的这颗龙晶自然是最高级的魔晶了,就算没有专门去补充,格里斯也没感觉到龙晶的能量有减少的迹象,虽然这颗龙晶一直有在自动保充。

格里斯担心的是这种补充的速度太慢,在碰到需要高强度消耗的时候会补充不过来。

可惜,在死亡世界,魔晶显然不是充足的资源,格里斯在三个领地的资源中才找到了四五块。

如此稀少的东西,拿来当消耗品显然是不行的,还是寻找补充的方法更实际。

仅有的几块魔晶里,大的那块黑暗魔晶是用来做启动传送阵的能源的,小的那颗研碎来用绘制魔法卷轴和魔法阵。

魔晶粉和秘银粉末混合到一起,加上水混合成颜料,在僵尸皮上绘制。格里斯超强的描绘能力,用在绘制魔法卷轴上是最合适不过的,难怪当时亚力克斯一看到格里斯的字,第一个反应就是以后有人绘魔卷了。

普通卷轴绘制师成功率一般只有百分之三十,经验再丰富的大师,成功率也不会高过百分之六十,而格里斯的成功率却几乎是百分之一百。

一次成功,材料一点都没有浪费。

卷轴容易,传送阵就不容易了。写小字好的人,写大字不一定好。同样的道理,同样的魔纹体积越大,绘制的难度就越高。

传送阵至少需要五六平方米的面积,里面的很多魔纹都需要按比例的放大。

这种情况下,格里斯也没办法一次就把阵法画好,但是人类是最聪明的生物,他们懂得取巧,采用先绘后描的方法,先在地面刻画好阵法,再用魔法材料描到图案上。因为魔法阵足够大,能够容许些许的错误,所以反而要比卷轴容易成功。

魔法阵贵就贵在材料上。足足用去了十几盈司的秘银,整个魔法阵才描绘成,光是这些秘银就价值好几十万金币了。何况还要搭上一块数十万金币也不一定买得到的高品位魔晶,一个这样的传送阵布置下来,在人类世界没有七八十万根本搞不定。

也多亏这些材料都是自己弄来的,否则格里斯根本没有财力布置这种阵法。

最后一笔终于描画好,格里斯掏出大块的那个暗系魔晶,嵌进的中央的魔晶槽里。整个魔法阵刷的一下闪过些许亮光,最后盈盈的波动起来。

格里斯把卷轴摊开,置在魔晶上,波动荡漾开来,冲击着卷轴,最后在卷轴上留上同样的波动烙印。

这样,卷轴和传送阵就算配对起来了,否则到时不知道会传到谁的传送阵上去,又或者直接被甩进无尽的虚空之中去。

小心的把传送卷轴收到魔甲里,这可是他最后的保命手段,以后离开地下堡垒后,就算碰上什么不可抵挡的强大存在,他也可以借传送阵逃回地堡里了。

……

寸草不生的荒野之中,一匹体型庞大的红色巨龙有气无力的在地上走着,一双肉翅垂在身体的两侧,翼尖拖在地上都没力气管了。

在巨龙的脚边,一个披着斗蓬,躹着身体同样有气无力走着的人,正是红龙列娜菲和龙人阿巴克。

换作平常,高傲的巨龙怎么可能在地上用自己的双脚走路呢?更不可能把干净的翅膀拖到地上,可是列娜菲是真的没有力气了。

前往死亡世界之前,她和阿巴克就设想过这里的种种困难,比如强大的不死生物,恶劣的环境等等,却根本没想过,这个世界有没有食物。

其实也不算没有食物,如果不介意的话,那些僵尸勉强可以吃,虽然皮肉韧了点,可是人类饿的时候连皮带都可以吃,巨龙为什么不可以?至少僵尸的味道不会比皮带更差。

可是列娜菲真的咽不下去,至少没到山穷水尽的时候,她怎么也吃不下那些像活动的腊肉一般的僵尸。

呃……对,腊肉,这样一想,列娜菲的心里好受多了。

巨龙是肉食性的生物,一顿最多可以吃下自己体型四分之一的食物,然后可以大半个月也不吃东西,如果睡觉的话,这个时间可以延长到数个月。

列娜菲过来之前是吃过一顿,但当时根本没意识到死亡世界是没食物的,别说肉食,连草都没有一根。所以当时根本没吃饱,现在早就在消化光了。

诚然,靠着那个大肚子,只要不发生激烈的战斗,她还能支撑个一头半个月。但问题是半个月之后呢?

难道真的要靠吃那些恶心的僵尸填肚子?想到这里,列娜菲就狠狠的打了个冷颤,真后悔当时为什么不吃一顿饱饱的再过来。

即使到了这种境况,列娜菲也没反悔跑到这个世界来,可想而知她对苏珊娜是多么重视。

不过她脚下的阿巴克就不一样了,他的心里真是后悔死了。自己好端端的为什么要答应陪这条笨龙跑过来呢?他可不像列娜菲那样,靠着个大肚子顶个大半月没问题,他可是每天都要吃饭的。

现在已经快三天没东西下肚子,饿得他两眼晕花,胃里酸水直冒,现在他看到那些僵尸,已经不觉得恶心了,再这样下去,估计明后天,他就会觉得僵尸其实味道还挺不错的了。

真羡慕这些不死生物可以不吃不喝在这个世界活下去,也只有这样才能活下去。肚子饿暂时还不是最大的问题,最大的问题是没水喝。

他已经拼命施展水系魔法,试图凝聚出一些水元素来解渴,谁知道这个世界如此干燥,整整三天他才积聚了三四个拳头大的小水球,用来解渴都不够。

幸亏是这个世界的温度比较低,水分流失不大,否则他真的要渴死了。

本来他准备了传送卷轴,准备在最危险的时候随时逃回人类世界,谁知传送过来的时候,这条笨龙竟然压垮了传送阵。

失去了最后的逃生手段,现在他就只能寻找位面裂隙,然后通过位面裂隙回去,但是寻找位面裂隙,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死亡世界,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最可气的是,本来跟着列娜菲过来,就是想找一条龙保镖,让他在死亡世界的日子更加安全点。

谁知道这条龙不但没资格做保镖,反而是最大的祸端,自从刚一跨出传送阵,就被一具黄金骷髅揍了一顿,又被突然苏醒的强大灵魂吓得落荒而逃之后,他们的霉运就没停过。

刚飞到看似安全的地方,马上就跳出一个强大的不死生物,又把他们撵得狼狈不堪,算起来,这三天里他们足足和五具黄金骷髅,四个铁皮僵尸,七个亡灵打过架。还有三次被明显很强大的灵魂吓得落荒而逃,以至于后来,他们都不敢在天空上飞了。

列娜菲的实力是很强大,但还没强到足在以死亡世界横行的地步。刚刚一千岁的列娜菲只是一条一阶巨龙,但就算是龙族的五阶龙皇亲至,恐怕也不敢说能在死亡世界横行。

所以列娜的实力,最多只能欺负欺负黄金骷髅,铁皮僵尸之类的,碰上亡灵圣者,巫妖王就只有逃命的份了。

幸亏列娜菲有翅膀,靠着一双翅膀,确实很少有生物追得上他们。可是飞得再快,也扛不住饿,再找不到食物,不用碰上危险,他们自已都会饿趴。

可是一路走过来,根本看不到一丝生命的迹象,他真的怀疑,这个世界到底有没有可以吃的食物,难道真的要去吃那些僵尸?而且是生吃。因为这个世界的火元素同样稀少,他又不是专修火系魔法,更没有格里斯魔甲上的魔力囊,生起足够烧烤僵尸肉的火比较困难。

一龙一龙人就这样饥肠辘辘的走着,直到他们看到一具动物尸体。

嗯,的确是一具尸体,野牛的尸体,皮肉都还没有韧化,还有血水在流淌着,看起来就像刚死不久一样。

当然,看起来像刚死的,也不一定是刚死的,在这个世界,就算死了几个月,看起来也像刚死的一样。低温干燥,让这里的尸体几乎都不会腐化。

但不管怎么样,这具尸体都看起来可以吃,至少比那些硬皮韧肉的僵尸好吃一百倍。

一人一龙瞪大眼睛,难以置信的对视一眼,体型小的反应都会快点,阿巴克怪叫了一声,身子一下子向前窜去,饿虚擒羊一般扑到野牛尸体上,第一时间抓住后腿撕了下来。

阿巴克有自知之明,这头野牛还不够列娜菲自己吃,自己想霸占更不可能,只有趁笨龙还没反应过来,把自己能抢得到先抢到手再说。

抢到一条后腿,阿巴克马上远远的跳开,他的体型小,一条后腿足够他吃了。一条牛和大半条牛对列娜菲的体形来说都没什么差别,都是吃不饱的,估计不会跟他计较这一条后腿。

不过就算计较,阿巴克也不能让了,没东西吃他会饿死,得不如趁有力的时候抗争一下。

这个时候,列娜菲才反应过来,她看了看地下还剩一大半的野牛,又看看阿巴克手上一条后腿,又看了看阿巴克的神情,最后只选择了地上的那大半条野牛。

确实,一条和大半条对她来说都没差别,一样吃不饱,她也懒得和阿巴克争了。

看着列娜菲一口吞下那大半条野牛,阿巴克松了口气,紧紧的抱着牛腿,然后伸手撕下一条,狼吞虎咽就吃了下去。

一条牛腿下肚,阿巴克长长打了个饱嗝,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满足,心里终于踏实了。

列娜菲虽然吃得比他还多,可是相对她的体型而言,几根本不够塞牙缝,看到阿巴克满足的样子,她反倒更饿了。

下一顿还不知道哪里有着落,越想越气的列娜菲大气吼到:“再找不到吃我就把你吃掉!”

阿巴克不屑的嗤了一声,自己这体型还没野牛大,吃了照样不够这条笨龙塞牙缝。不过这个可能还是有机会发生的,是不是趁这条笨龙还没饿疯之前先跑掉呢?

不过照情况来看,这个世界的危险程度比他之前设想的有过之而无不及,真的离开这么笨龙,生存恐怕会更困难。

一边犹豫着一边往前走,刚跨过另一道丘陵后,阿巴克心中的犹豫顿时烟消云散了。

尸体,数量庞大的鲜活尸体,一路洒满地面,像一条尸体组成的河流般延伸到看不见的远方。

列娜菲的眼睛都像能发出光来一般,挺着自己的大肚子,甩着自己的长尾巴,像一只鸭子一样左摇右晃的扑向那条尸体的河流。巨龙快速奔跑起来,的确很像鸭子。

虽然巨龙不喜欢吃腐食,可是在快要饿死的时候,这就是比僵尸更美味的食物。

看着满地尸体,阿巴克长长吁了口气,至少在很长时间,他们是不需要为食物而操心了。

第一百零七章 紫发魔女

“格里斯!”刚从地穴里爬上来的格里斯马上给普尔森叫住,并不由分说的把他拖向中央大厅,边拖边说到:“你快过来看看。”

虚妄武士离开后,格里斯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扩展侦测范围,把局限于地下堡垒内的视野拓展到野外去。

当然不可能在地穴外铭刻魔纹,这样很容易暴露地穴的存在,所以他选择了最隐蔽和最简单的一种方法——永恒巫师之眼。

这种风系法术是魔法师最喜欢使用的侦察法师,不但施放简单,而且隐蔽安全,几乎不会产生波动从而被侦测目标发现。

而除了施放后可以移动的巫师之眼外,这种法术还可以通过某种方式固化起来。

先把一块岩石掏空一个不显眼的空洞,然后用一块刚好可以塞进这个空洞的石条雕刻出巫师之眼的魔纹,然后塞进空洞之中,这样,一个永恒巫师之眼就完成了。

巫师之眼是风系魔法,所需要的魔力并不多,只要把它放到外面,恒久不息的风吹过空洞,灌进里面去,就会启动里面的魔纹,把影像传出去。

这种侦测方法的缺点是无法移动和视野狭窄,等于透过小孔看世界,只能观察到正面方一个固定的范围。

但这并不是问题,只要多做几个同样的东西就可以解决视野狭窄的问题。

做了七八个巫师之眼后,格里斯让普通骷髅把它们搬到了外面去,如此一来,整个领地的大部分角落都处在他的监控中,而这些巫师之眼所侦测到的画面,会同步传递过到中央大厅里。

普尔森急急忙忙把他扯过来就是看这些影像,在影像的焦点处,一匹雄壮的地狱火焰马,鼻孔不断的喷溅着黑烟和火星,不安分的刨着马蹄,在它的背上,侧坐着一位紫色长发,混身包裹在精美甲胄之中,身材凹凸有致的女人。

这是不应该出现在死亡世界的鲜活生命。

看到这一人一马,格里斯灵魂顿时一震,这个紫色头女的女人,赫然是一个魔族,当初毁灭他所在领地的那个魔族女人。

当初格里斯并没有看清楚毁灭领地的人的真面目,在感应到危险后,他就第一时间钻进了山洞里,只透过洞口看到了一双马蹄和一头垂下来的紫色长发。

尽管没有看清楚真面目,但格里斯已经可以百分之一百的肯定,毁灭他所在的领地的,就是这个骑在地狱火焰马上的女人。

死亡世界很少出现鲜活的生命,更少出现一人一马这样的组合,更加少出现一匹地狱火焰马和一个紫头发女人的组合。

“一个魔族女人,她跑来这里干什么呢?”普尔森不解的问到,不过他语气更多像自言自语,因为他知道,格里斯更加不可能知道答案。

魔族女人侧坐在火焰马背后,手里提着一根至少三米长的骑枪,骑枪通体加黝黑,反射着一种金属的光泽,毫无疑问,整根骑枪是金属制的。

如此长的一根金属长枪,份量绝对不轻,可是握在这个女人的手上,就像握着一根缝衣针一样,举重若轻。

只见她握着骑枪,走到一具尸体上,就一枪戳了下去,把尸体穿到枪上,然后驱马走向下一具尸体。

很快的,骑枪串起了七八具尸体,然后这个魔族女人就这样提着,轻轻松松的提到一边,七八具尸体上千斤的份量几乎被她无视了。

到了一旁,魔族女人猛的一甩骑枪,尸体被甩到到一堆。她不断的重复着这个行动,慢慢的,尸体越堆越多。

格里斯心里冒起一个大大的问号:她在收集尸体?想干什么?

“她在收集尸体,她想干什么啊?”后面赶过来的奥尼问出了格里斯心中的疑问。

“不会想吃吧?听说活着的生物必需吃东西才能活下去的。”另一个巫妖猜测到,他们这些从聚居地成长起来的新生巫妖还是第一次见到生命种族,对他们的认识还止于道听途说的传闻。

不会真的是用来吃吧?格里斯也暗道,这个猜测最合理。那些尸体都是往生洪潮经过后遗留下来的,不死生物的掠食都只对灵魂能量感兴趣,吞噬掉灵魂,躯体直接就扔到一边了。

而这些尸体都是刚从往生之海里出来,还保持着活性。在这个世界,尸体能保持活性大半年到一年的时间,而且不会腐败,所以过了这么长时间,这些尸体还非常鲜活。

在人类社会呆过大半年的格里斯自然清楚,大部分生命种族都只吃鲜活的食物,这个魔族女人收集这些躯体,除了用来吃还能干什么?

附近鲜活的躯体都被收集起来,很快就堆成一个小山,这个时候,魔族女人伸手进怀里,掏出了一颗指头大小的东西,扔到了尸堆上。

这种永久巫师之眼有很大的局限性,不能像普通巫师之眼那样拥有变焦的能力,所以根本看不清那是颗什么东西。不过很快的,大家就能都知道了。只见那颗东西的落点位置,一大堆树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延伸,飞快的蔓延至整个尸堆。

这些根系不断的生长,深深的扎入那些还有活性的尸体上,似乎在汲取尸体上的营养。

然后,一颗粗壮的植物,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尸堆上拙壮的成长起来。

死亡世界是没有生命的,所以很多人都没有看到过如此充满生命力的场面,就算是人类世界,也没有什么植物能拥有这种可怕的生长速度,在灰暗的死亡世界的天空下,这颗紫绿色的植物,是如此的夺目,扬溢着澎湃的生命力。

奥尼等人,甚至连普尔森都看呆了,对他们这种永生不死的灵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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