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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傲世法则-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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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赋予了异能效果之后,盾牌的杀伤力变得让人难以置信,甚至比异能更震撼人心。

  那些纯粹的异能,普通人最多只能看到结果,不可能了解原理和过程,所以在人们心中,异能神秘莫测。即使是洞悉异能的专业人士,他们也只能通过感知去研究和操纵……没人能用肉眼看到异能,更别说异能的种种细节。

  汤森此时做出的动作,就像一场面对普通人的异能演示!

  双方战士都能看到,汤森正用自己能理解的方式投掷盾牌,盾牌也用自己理解的方式破空飞旋,直至烈火师控制的火人被摧毁——这一切,都在普通人能理解的范围内!

  他们知道普通盾牌没有这种效果,所以这肯定是异能。但在此之前,他们从没见过如此直观、如此简单、却又如此震撼的场面!

  黑盔甲太恐怖了!

  大首领真是威武!

  当汤森回身拿起第十二面盾牌的时候,一股前所未有的疲劳感侵袭而来,这感觉犹如浪潮一般冲刷着他的身体,让他两眼发黑,一阵阵的晕眩……

  他的异能力量,终于被耗得精光。

  最后一个火人已经冲到身后五十米处,汤森甚至能隔着皮甲,感受到空气中的滚烫!

  “哈哈哈哈——来得好!”汤森转身,刷的一声抽出了佩刀。

  近卫们亦是刀枪齐出,紧紧的簇拥在首领身边。对他们来说,甚至对荆棘玫瑰的普通士兵们来说,火人没什么可怕的。因为首领已经用实际行动为他们树立了榜样,三十几个火人,让首领杀得只剩一个了,剩下这一个难道自己不能杀?

  但汤森心中却在苦笑,他抽刀,只是出于输阵不输人的想法,最后这个火人,依然可怕!

  一道金黄色的影子从刀枪丛旁边掠过,那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阵营中出来的瓦胡。

  “你大爷!”瓦胡的愤怒的吼叫在汤森身边爆响。一个标准的晨曦议会咆哮被他释放出去,端端正正的在火人面前炸开!

  他豁出去了,身为弟子和下属,他决不允许有人伤害汤森!所以这个咆哮他已用了全力。

  但他毫无保留释放的咆哮,威力依然赶不上汤森——冲锋中的火人被炸得倒退好几步,身躯也变得七零八落,但并没有倒下,而是原地转了个圈子,做出摇摇欲坠状。

  “起来!”看到对方又来一个异能师,烈火师的眼珠子都差点跳出来,他对着半残废的火人手舞足蹈:“冲啊!冲啊!”

  眼看火人已经稳住身体就要重新迈步,半点异能也没有的瓦胡,同样做出的令烈火师喷血的行为——他嚎叫一声取下自己的狼牙棒,然后高举着血迹斑斑的棒子直冲上去,直至在十米开外才脱手而出。

  “砰!”的一声,火人的上半身被砸穿。巨大而沉重的狼牙棒彻底的砸烂了火人,而瓦胡也狼狈不堪的飞退。

  烈火师悲号一声,疯了一样冲着汤森和瓦胡所在的方向喊:“我一定要杀了你们!一定!”

  大家都以为他有什么大绝招要放,但他立即调转马头,向战场一侧疾奔而去。

  这种行为跟烈火师之前的喊话一点边都不沾,大家也是一愣之后才发现他是在逃跑。烈火师所骑的马最好,只要他一门心思的逃跑,在场的人无论敌我都不要想追上他。

  这种明白无误的逃跑行为,充分说明烈火师的作风……不但让荆棘玫瑰这边的人震惊,马奇人那边更是震动,他们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决死之心,遭受到严重打击。就是马奇酋长,都忍不住开始破口大骂了。

  “我一定会杀了你们!”烈火师才不管这些,他边逃边撂狠话,完全是一副人生赢家的风范:“杂碎们,你们给我等着,我一定会回来的啊!”

  “嗷!”突然间,马前传来一声兽吼,震耳欲聋那种。

  烈火师惊愕转头,只看见一团火红迎面扑到!然后一张血盆大嘴从上而下,“啪嚓”一声就把烈火师的上半身给咬断叼走了!

  冲锋中的马奇部队一阵大乱,马奇酋长已经忘了骂人,他眼睛瞪得溜圆,嘴角还流口水……烈火师死了?!他就在自己眼前,被一只巨大的猛兽咬成两截了?!

  这只火红色的巨兽,自然是刚刚赶到战场的玛西亚的杰作。本来,以烈火师的本事不会这么简单就被她拿下,但他被身后两个异能师吸引了注意力,加之新败之后心情激动、外强中干,以至于连前面的异能反映都没有注意到,完全错过了防御时间和距离。

  而在身躯被巨齿咬成两截时,烈火师最后的想法是:“三个打一个,不要脸!”

  没错,荆棘玫瑰没有说明自己有三个异能师,但烈火师也从来不告诉别人,自己相当于异能师公会的二级异能师。

  “哈哈哈哈……解气!”汤森心满意足的笑笑,然后对身后的战场指挥官说:“会打吗?”

  “会!”看到黑色面甲对着自己,战场指挥官受宠若惊,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进攻!”

  “那你还等什么?”汤森点点头:“我在这看你打,用点力。哦!马奇酋长我要活的。”

  “保证完成任务!”战场指挥官立正行礼,然后跑到荆棘玫瑰旗下,大声发令:“左翼阵列——攻击!右翼阵列——横向移动!中间阵列——固守!”

  战斗意志已经提升到巅峰的荆棘玫瑰部队,发出了山崩海啸一样的欢呼,马上就按照命令开始攻击——而遭受连续打击、士气一降再降的马奇人,他们如何抵挡荆棘玫瑰的冲锋?

  荆棘玫瑰已经在意志上全面压倒了马奇人。

  马奇人就像蛋糕最上面那层可口的奶油,而荆棘玫瑰的每一个阵列都像是一把刀子,他们随便一冲都能在马奇阵型中切下一块来。很快,马奇人的决战阵型就被完全冲散,从前到后都变得混乱不堪。

  土著军队的特色之一,就是在混乱之后绝无翻盘的可能。因为他们的建制设定和指挥方式都不具备这种功能。所以在十分钟之后,汤森的近卫队已经冲进了马奇人的阵型核心,而且斩落了代表酋长权威的兽头旗杆。

  仲夏清晨,气温宜人。

  虽然鼻端还略有焦糊味,但在百花的芬芳中并不明显。

  带着露珠的时令花朵,按照颜色深浅排列在羊毛地毯两侧。这条上百米长的羊毛地毯,一头连接着平坦的操演场,另一端铺进巨大、粗犷、表面贴满纯金薄片的帐篷里。

  细碎的银铃声中,蒙着面纱的盛装少女走进大帐,她战战兢兢地走到主位桌边,沉默无声地跪下,两手捧着木质的绘金酒壶缓缓移到桌面上方。顿时,一束细细的酒汁从壶中倾倒而下,注入纯金的大号酒杯。淡红色的酒液打着旋儿渐渐升高,向外散发着浓烈的香气。

  这位斟酒的少女,几天以前还是马奇部落最高贵的公主,但现在她只能跪着倒酒。她的母亲,马奇部落最位高权重的女人,也只能跪在地毯上,用颤抖的两手托着一只沉重的果盘。更靠边的位置上还跪着更多婀娜多姿的女人,有的丰盈醇美,有的清雅稚嫩。

  只要是个正常男人,望之必然意动神摇。

  大帐里有十九个客席,每个客席有两个位置,坐得满满当当。但这三十八人在此时却屏息凝神还将目光低垂,不敢发出任何的响声,更不敢对主位边的美女们表示出任何的垂涎。

  因为,马奇部落已经完了。马奇酋长的大帐、马奇酋长的娇妻美妾、马奇部落的一切都已经改换了主人。一位年轻而强悍的主人,一位拥有黑色双瞳的主人。

  他现在就坐在主位上。

  就是他,带领着名为荆棘玫瑰的势力将马奇部落终结,随后又彻底击溃本地排名第二的另一个部落,更加令人不敢置信的是,这两次决战之间居然只相隔一天。

  当一队队打着荆棘玫瑰旗帜的武士,把在战争中缴获的酋长兽头旗帜,还有几个血肉模糊的人头分别送到相邻的部落时,这些酋长只有一种表情,那就是呆若木鸡。几天之前还完全陌生的荆棘玫瑰,直接用两个大部落的覆灭宣告了自己的存在。

  荆棘玫瑰的威名,瞬间就在他们的心中建立起来。面对强者,土著们只能选择服从,汤森首领的邀请,谁敢无视?所以在马奇部落覆灭的第四天,周围十几个部落和小家族的头领都赶到这里——以往的马奇主营,现在叫荆棘主营。

  首先,他们看见了熟人,然后,他们看到了悲剧。因为身穿金黄色铠甲的瓦胡,当着大家的面拖走了两个小家族的头领,之后大家再没见过这些在半年前背叛瓦胡部落的家伙……

  所以在这时,即便面对着好酒好菜好女人,已经被吓得半死的他们也提不起半点兴致。

  大帐的门正对着以前的马奇西营,这是迄今为止还没有被荆棘玫瑰攻占的马奇营地。其中大部分是马奇人,小部分是晨曦议会的人。不过这并不是因为里面的人很强大、所以荆棘玫瑰打不进去,实际上西营里的哭号声一直没有中断过,木栅栏边上也挤满了想要投降的人。

  他们的哀求声嘶力竭,感天动的,如痴如迷。但荆棘玫瑰完全不为所动。

  他们的部队包围在西营之外,木栅栏外面堆满了柴草。其中的意思再明白也没有了,他们要展示一下自己的实力,他们要打下西营给其他部落的首领看看——荆棘玫瑰似乎很喜(…提供下载)欢用火,南营上空的硝烟还没有散尽,恐怕接下来,北营也逃不过这种厄运。

  本地以前的强者,瓦胡部落也好,马奇部落也好,无论强大到何种程度,他们的酋长只在细微处才会显得残酷,比如杀点奴隶战俘什么的。肯定不会像眼前这个年轻人,拿几千人的生命来震慑旁人——如果以前的人这样做了,那么不久之后,必然会被其他部落联袂讨伐。

  但现在荆棘玫瑰就要这么做——部落头领们已经知道对方的性格和做事风格了。别的不说,残忍、凶狠、果断这三样,这个坐在主位后面并一脸微笑的年轻人,他已经占全了。

  荆棘玫瑰已经摧毁了本地两个最大的部落,还杀了本地所有的异能师,如果只是想要维持之前那种治理格局的话,这种战绩已经足够辉煌。所以,部落首领中的聪明人已经明白到,荆棘玫瑰是要以此表明自己的强大和不可撼动,他们要改变之前的惯例。

  但他们要改到何种程度呢?其实马奇人上台之后,各部落的日子已经很不好过了,实在经不起荆棘玫瑰进一步的压榨,难道上天真要把自己逼上绝路吗?

  大帐内的气氛分成两半,部落首领们神情悲苦、内心凝重;而周围那些荆棘玫瑰的大爷们,他们的每一根骨头里都充满了骄傲和轻蔑。

  沉默中,主位上传出一声轻咳,下面的脑袋立即齐刷刷地抬起来一点。

  “你们,可以称呼我为汤森。”年轻人拿起了酒杯,用非(提供下载…)常柔和的语音打破了大帐内的沉默:“请各位举杯,祝贺我顺利接受马奇人的一切,哦!或者是我拿走马奇人的一切。”

  这个开场白,还真是坦白到残酷啊!

  大家都是用两只手去端起酒杯,没有别的原因,就只怕自己失手掉了杯子,被当成不好的榜样拖出帐外砍为肉酱——想当初在另外一顶大帐里,瓦胡他爹就是这么死的,而现在呢,瓦胡就拿着一根狼牙棒在大伙背后溜达,还时不时地发出一声冷笑。

  如此阴森恐怖的气氛下,没人去想瓦胡跟汤森到底是什么关系,他们只想知道自己要付出什么才能保住小命和部落……美酒虽然入口了,却如泔水一般难以下咽。

  汤森首先举起酒杯,但他只是做了一个喝酒的姿态就放下了,连嘴唇都没碰到杯沿。大家不是瞎子,自然都看到了,而且都很奇(提供下载…)怪,难道酒里面有不好的东西?

  “其实,我只是不喜(…提供下载)欢这个酒杯,太他妈俗气了;我也不喜(…提供下载)欢这个酒,太他妈粗劣了;我更不喜(…提供下载)欢这个帐篷,因为上面镶着人皮。”汤森的理由很令人诧异:“我的出身背景跟你们不一样,我的身体排斥这些玩意。”

  “端酒杯做样子,就是我能做到的最大程度,原因是要给大家面子。另外嘛——作为拥有者,我至少要在丢弃这些东西之前使用一次。”汤森这说法很新鲜,但听在部落首领们耳中却很刺耳,心中的腹诽也不少:什么叫丢弃之前至少要使用一次啊?!这都是我们之前梦寐以求却不可得的东西好不好!?

  那些跪在汤森脚下的女人们,都已经无法抑制的战栗起来。因为毫无疑问,她们也属于要被丢弃的物品之一,而丢弃的意思,不用解释大家都明白的。

  “之所以这样说,是想让你们明白一个事实,那就是我跟你们不一样。”汤森把话说得很明白,一点儿也不担心他们会伤心。其实这种狠话也就只能在这个时候说,如果大家的关系更近一步,说这个就不合适了——吓唬人这种事,隔三差五就来一次的话双方都会疲劳的。

  “为什么不一样?我也是两只眼睛,你们也是两只眼睛,哦!还真有一只眼的,抱歉抱歉啊!别担心,我们在长相上差不多。”汤森用食指点点胸口:“我们的真正区别在这里。”

  部落首领们看着汤森,不明白他的用意。

  “你们看重的东西,我不看重;你们想要的东西,我不想要。所以别以为我会抢你们的财产,奸淫你们的妻女,我没这闲工夫。”在大家的疑惑中,汤森说出了最终答案:“同样的道理,我心里想要的东西,你们无法理解;我要去做的事情,其实跟你们毫无关系。”

  部落首领们大概明白点汤森的意思了,但这话……也太直白了!

  “所以,我跟你们有所关联的层面不多,我对你们的要求也很少。消灭马奇人和另一个部落,是因为他们冒犯了我的朋友。”汤森笑了笑:“在他们攻打瓦胡部落的时候,你们有的出过人,有的出过物资。我不管你们是不是被迫,这种罪行必须要用功劳来抵消。”

  “所谓功劳,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资,但你们没有选择的权利,我说了才算数。”汤森根本没给对方开口的机会,身为一个征服者,他的气势足够:“如果你们能做到,那么你们就能长命百岁,子孙满堂;如果做不到或者妨碍到我,那你们就要被碎尸万段,家破人亡!”

  “叮当!”一声,有人的杯子掉了。

  “你是不是要反对我的话?”汤森平静地问他。

  “没有!没有的事!”那首领吓得一个冷战,满脸恐惧地看着汤森,眼中全是祈求:“汤森大人!汤森大师!不是,我的王!我的王,我真的没有要反对!”

  “哦!既然是无心的,那么罚款好了,金币一千枚。”汤森点点头,随口订下了王前失礼的处罚标准:“如果让我知道了你心里在反对我,那可是要掉脑袋的。”

  “我不反对!我真的不反对!”对方就差涕泪横流了:“我带来了好多礼物,我这就去拿!”

  汤森一挥手,站到小首领身边、随时准备杀鸡儆猴的两个近卫才退开,小首领感激涕零,他向汤森行了礼,又手忙脚乱地向大帐里的每一个军官和近卫行礼之后,才小心翼翼伏低上身,两手摊开,从地毯外缘倒退着出了帐篷。

  看到这一幕,瓦胡的双眼有些湿润,这种小部落酋长的至高礼节,他幼时在父亲的大帐里常见。但那时的他绝没有现在这种内心感受,这份失而复得的荣耀,居然会痛彻骨髓!

  按照本地传统,这些酋长和首领们带来了自己的帐篷和卫队,而且就搭建在不远的地方。这种现象已经是惯例了,因为即使在马奇人治理下,中小部落的酋长们还是有一定权利的。

  其实无论是马奇人、又或者晨曦议会,他们都没办法越过酋长把手伸到普通民众中间去。说起来,这两者的统治方式在粗糙程度上差不多。之前的瓦胡部落时期就更不说了,瓦胡他爹对下面的部落基本都是放养模式,只要他们逢年过节地跑来问个好就很满意了。

  小首领很快就回来了,他先把两手捧着兽皮口袋交给打仗门口的近卫检查,然后紧张兮兮地看着汤森身后走出一个管账的收走口袋,这才长出了一口大气。紧接着,小首领在帐口位置单膝跪下了,向汤森说:“我的王,请看我奉献的礼物。”

  小首领完全不顾暗中投来的怨恨眼色,他的部落又小又弱,这次是打定主意前来乞命的。

  “你的名字。”汤森一点也不惊讶,仿佛早知道有这种人一样,但他的手下却很疑惑,他们知道这不是汤森的事前安排,他看起来也就是二十出头,这种经验是从哪里学来的?

  “我的王……我是马拉部落的马拉!”被问到名字,小首领一阵激动,这可是汤森第一个询问的名字,寓意非同小可:“我要祝我的王永远健康,祝我的王永远盘踞在这片肥美的平原之上!王的库房里将有用不完的丝绸,炉膛里将有烧不完的牛粪!”

  很明显,经验丰富的汤森被马拉的贺词给噎住了,在那个瞬间,至少汤森身边的人看见他的嘴角抽了一下——不过谁也没指望小酋长嘴巴里说出文绉绉的贺词,他能说出“盘踞”这词,本身也算是刻苦学习的人。

  丝绸跟牛粪这两种东西,前者应该是马拉的美好祝愿,后者是马拉部落的生活必须——这也表明马拉部落是放牧的,位置是在南方的狭长平原上。

  “我允许你献上礼物。”汤森表无表情,只是点了下头。

  “这是我部落世代珍藏的天外飞铁,重六十七斤……”

  “这是十三年前,我们砍下的雪风岭山顶的铁黑桦树主干,异常的珍贵……”

  “这是马拉部落目前为止最好的骏马,体重八百五十斤,膘肥体壮、马力十足……”

  “这是今年最好的十匹马驹子,公母各一半……”

  马拉每说一样,大帐门口的管事就在账本上记一笔,其他酋长首领们脸上的表情就更复杂些。

  其实,真要论实力的话,马拉部落在本地是垫底的,不到千人的规模,只比那些依附大部落的小家族好一些而已,但历代的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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