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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九阳邪君-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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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如今面临的难关,就是打通全部表面经络,从而步入练血第一重。按照血经记载,练血一重之后:发动之时,周身血气饱胀,等闲之人不能伤。

也就是说,血气布满体表经络之后,仿佛穿上了一层护甲,不惧普通人的拳脚相加,具有强大的抗击打能力。当然,练血一重之后,本身的力量也会极大增强。

“难道只是一场空欢喜,这个身体仍然不适合练血?”李兴想起还有五处部位不能打通经络,他心头微沉。

第1卷 第11章:陈家小姐

第11章:陈家小姐

李兴前世经历了许多,他明白,若真是资质不够,就算他再如何努力,也是枉然。

“这一世,仍要平平凡凡吗?”李兴自问,但下一刻,他自语道,“希望还在,不能放弃!”

洗澡之后,李兴换了件半旧不新的衣衫。当他进入竹楼,小秀已经准备好了饭菜,李自然和李虎也在,四个人坐在一起,一起用餐。

李自然似乎清醒了些,但搭拉着眼皮,他正眼也不看李兴一眼,有一口没一口地夹菜。

李兴也不理这个酒鬼,专心吃饭。雪白的米饭,他吃了一碗又一碗,连菜也来不及吃。连续五天不饮不食,李兴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

小秀在一旁不停地说:“少爷,你吃慢一点,别噎着……”

练血之人,饭量奇大,李兴今日得到了证实,在他连吃了七碗米饭之后,仍觉得不够。左右一看,盆里已经没饭了,问小秀:“没了?”

小秀苦起了小脸:“少爷,你今天吃得……吃得好多,下次一定多做一些。”

李虎憨厚一笑,把自己那碗推到李兴面前:“兴少爷,你用吧,我不饿。”

李兴摇摇头,他知道家中可能是没米了,家族并不供给钱粮,一切都要自食其力。

“虽然要修炼,但第一步要先养起这个家!”李兴忽然意识到,这个家,需要他去支撑。

忽然站起身,李兴道:“小秀,我出去走一走。”

“嗯?”小秀、李虎都是一怔,平常李兴根本不愿意出门,因为他害怕别人讽刺他是废物,说李自然是酒鬼,更怕别人用嘲弄的语气唤他“大少爷”。

但今日,他怎么忽然想出去?

二人还没想明白,李兴已经挑帘走出竹楼,大步出了紫竹林。

青云城附近最繁华的大街,青云街。

李兴穿梭于人流之中,两侧各式各样的商铺,生意热闹。不久,他就嗅到了酒菜的香气,左侧,开了一家酒楼,富贵居。

富贵居的名字虽俗,但做出的菜,口味颇佳,是青云街上最有名的酒楼。

李兴走到酒楼前,沉吟片刻,抬步往里走,立即有店伙计迎上来,满脸笑意地问道:“公子想用点什么?”

李兴淡淡道:“不用什么,我是来找活做。”

李兴除了去米店、面店之外,几乎没去过其它地方,所以这店伙计也不识得他是三义园的人,此时一听找活做的,顿时把脸一冷:“去!去!哪来的野小子,本店不缺人手!”

若是以前的李兴,被一个店伙计如此驱赶,恐怕立即满面羞怒,转身离开。但今日的李兴,拥有前世的记忆,知道人情世故,何况,他决定进入酒楼,是经过深思熟虑。

微微一笑,李兴上前一步,从腰间摘下一块玉佩。此玉佩,并非贵重之物,但也值几个钱。他把玉佩交到小二手中,说道:“伙计,你帮问一句,麻烦了。”

店小二一呆,还是初次有人送他这个下人东西,他把玉佩翻过来看了几遍,也看不出是不是好东西。不过,玉佩看起来挺漂亮,想必能换几个钱。

到手的肥肉,他自然不会丢掉,于是换上一副笑脸,一边把玉佩揣进怀里,一边道:“行,你等一下,我去问一问掌柜。”

店伙计转身急急离去,李兴就等在酒楼外面。

说来也巧,三匹骏马,齐头“得得”走来。三匹马上,分别坐了一位少女,每一个都是气质高贵,姿色不凡。身上的衣装,是雍容华贵,使人不敢逼视。

三匹马走近了,三位少女中,有一个注意到了李兴,她忽然指着李兴笑道:“你们看,他不是陈家的那个……”她忽然住口不说,抿嘴笑了起来。显然,她接下来想说“废物”这个词,却不好意思讲出。

这名少女一身红衣,披风也是红的,像一团火焰似的在马上闪动。

另外两名少女,都是身着白衣,她们看了李兴一眼,都露出不屑一顾的神气,转过了头去,低声道:“李家的废物,有什么好看的,陈霜,你是不是看上他了?”

叫陈霜的红衣少女“啐”了一口:“你们才看上他呢!”她一催马,三匹马急急驶过,留下一串银铃似的笑声。

李兴心中苦笑,这个“废物”的名头,看来是人尽皆知啊!

第1卷 第12章:富贵居打工

第12章:富贵居打工

其实一个人不能修炼血气,并非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但是李兴不同,他的父亲是李自然,三义园的奇才,练气士级别的高手。奇才的儿子,若不能练血,便要冠以废物的名头了。

三个女子,红衣女子名叫陈霜,是三义园陈家的小姐,陈雪的妹妹。

另外两女子,一个叫白琼,一个叫白晶,是三义园白家的小姐。三义园陈、白、李三姓,彼此同气连枝,关系亲密,共同主持三义园。

三女子,都与李兴平辈,她们容貌出众,受到三个家族青年才俊的追捧,一向骄傲得紧,平常正眼也不瞧李兴这等没前途的废物一眼。

李兴感慨之时,店伙计已经回转,他一拉李兴,笑道:“我已跟掌柜说过,正缺一个火工,平常干些劈、挑水的活,你做不做?”

李兴想了想,问:“每月能有多少银钱?”

“每月五百个大钱,这已经是最好的价了。”伙计笑道,“我的工钱,也只有七百大钱。”

五百大钱,足够购买米粮的用度,李兴当下答应下来:“好,多谢伙计,我愿意。”

就这般,李兴成了富贵居的火工,一月五百大钱,这个工钱,大约能买五百斤白米。

店伙计把李兴带到掌柜面前。那掌柜一脸富态,正低头打算盘,他看也没看李兴一眼,直接摆手:“你去安排。”

店伙计点头哈腰地应下了,颇有得色地再把李兴带到富贵居的后院,三四十米宽阔的院子里,摆满了木材。正中间,有一节老树根,上面被削平了,劈柴之用。

店伙计一指满院的木柴,说道:“酒楼生意很好,每天需要三千斤木柴,不是什么重活。不过,劈柴之后,你还必须把院子里的三十个大水缸挑满水,记着,必须全部挑满,能不能做到?”

店伙计的语气,明显是高人一等,居高临下。李兴全不在意,微微一笑:“我能做到。”

“那就开始吧!工钱十天一结!”店伙计没指点几句,就迈着小碎步离开了,店里又有客人来了,他必须去招呼。

李兴前世做过不少活,这劈柴对他来说,并没多少技术含量,他心中想:“三千斤木柴,我要劈三四个小时。好在已经练血一重,想必不会太累。”

他把一截枯柴置于树根之上,然后举起那长柄斧头,用力劈下。

“啪!”

木柴被轻易劈成两半,李兴就这般一个又一个劈下去。劈了十根没什么感觉,劈了三十根也没什么感觉。但当劈砍了一百根之后,李兴感觉双臂的肌肉酸痛无比,几乎举不动斧子。

那双本来白嫩的手掌,更是被磨出了几个大血泡,一碰之下,就钻心的疼。

“血气不能打通手掌经络,所以无法防护,才会出泡。”李兴想着,丢下斧头,准备休息一会。

人坐在树根上,李兴从怀里拿出那个荷包。荷包之中,有一枚无名珠子,是李兴的母亲留下。那一日,李兴发现此珠子能够疗伤,而现在,他要确定这一点。

李兴的双掌,把荷包攥在中间,然后闭上双眼,凝神感受珠子是不是能够再次治疗伤口。

一分钟,两分钟,大约三、四分钟的时候,一缕奇异的能量,缓缓从荷包之上,注入李兴掌心。这一股能量,难以形容其奥妙,它所到之处,李兴手掌上的血泡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恢复如初。

大约十分钟之后,李兴摊开双手,只见手心一片白嫩,哪有什么血泡?他心中一喜:“这珠子果真是个宝贝!”

发现了珠子能够治疗损伤,李兴忽然想到,是不是可以利用珠子去赚些钱,维持家计,这样也不用在此地赚工钱了。但这个念头一出现,立即被他掐灭。

“不行!这等宝贝,若被人知道了,就会怀璧其罪,说不好连小命也不能保!珠子的事情,绝不能告诉任何人。”思及此,李兴郑重其事地收起珠子,贴身放好。

或许是那股流入体内能量的原因,李兴感觉双臂又恢复了力量,继续劈柴。

二百根,三百根,当整整四百多根柴劈完,李兴估摸着,劈柴的任务完成了,于是又开始挑水。他左右手各拎一个木桶,每一只木桶又重又厚,装满水后重达一百多斤。

三十个大缸,至少需要四百桶水,李兴要来回拎二百回。这般高强度的工作,他的双掌再度磨出了血泡。

第1卷 第13章:尝试练血

第13章:尝试练血

看着满手血泡,李兴苦笑一声,决定再度用珠子疗伤,不然的话就不能继续做工。此时,已经过去了五个多小时,而富贵居的掌柜出现了。

富贵居掌柜,之前他看也懒得看李兴一眼,现在却前来查看李兴是不是已经完成了工作。身为掌柜,无一不是会精打细算的人,就算是一个小小的佣工,同样也要严格要求。

李兴微微欠身:“掌柜好。”

掌柜看了眼码放整齐的干柴,又发现大缸还差几缸没有装满,他微微点头,漫声道:“做活慢了点,不过难得认真。以后,你可以留下来,每天十五个大钱。”

每天十五个大钱,一月只有四百五十个大钱,比之前商定的价格少了五十。但李兴什么表示也没有,他心里明白,这种境况之下,对方说什么,就是什么。

掌柜蹓跶一圈,满意地走了,李兴心中不由想到:“不管什么地方,人心仍是那样贪婪。”

接下来,李兴借助无名珠子,修复了双手的伤,又把剩下的几口缸挑满水。工作一完,他并没有立刻离开,而是在院落里,选择了一个他人视线不能触及的地方,尝试练血。

身体表面,还有五个部位不能打通皮经,分别是双手双脚的掌心,还有背后一块。血气达不到这五个地方,练血就不能继续。

练血一重,是练血二重的基础。一重练血充实皮囊,二重练血强肌肉,必须由表及里,循序渐进。

“如果还是不能打通,大约表明我的资质不足,只能另想办法了。”李兴想着,迅速进入定中,开始催动血气,在体流转。

一旦修炼起来,李兴周身皮肤泛起一层血红,微微鼓胀。血气通过复杂的皮肤经络,然后向四周漫延。

一丝血气,最先抵达双手掌心,血气一冲,居然轻易就打通了掌心经络。李兴心中吃惊无比,上次还根本不能打通,现在为何变得如此轻松了?

没时间多想,李兴运转血气,继续打通了双脚经络,然后又把背部经络打通。当全身体表的经络都被打通,毫无滞碍之时,李兴感觉整个人轻飘飘的,而且全身充满了力量感。

心念一动,蕴藏于皮肤中的血气,能够立即聚集于体表某处,快速形成防御。此刻,李兴就把全部血气,聚集右手掌。他的整只手掌,都变得肿大起来,赤红如血。

“天雷血经上说,第一重必须做到血气运转无滞,才算成功,我如今算是做到了!”李兴心中大喜,右手掌朝面前一根手臂粗的木柴,狠狠劈下。

“咔!”

木柴断成两截,李兴的手掌,却丝毫感觉不到疼痛,只有震荡感。就好像佩戴了充气手套击打物体一般。

“练血一重,终于成功!”李兴散了血气,手掌又恢复如初。

“为什么会这样?”李兴开始思索起来。

“李兴之前不能练血,而我却可以。之前我不能打通的五个部位,现在轻松就打通了,为什么会发生这前后截然不同的变化?”

李兴分析着,他想到,是无名珠子救了他两次。就在刚才,也是无名珠子助他修复了掌心的损伤。难道说,这些变化与无名珠子有关?

第1卷 第14章:提升资质

第14章:提升资质

“如果真与珠子有关系,难道是那一股力量,改变了我的体质?”李兴想到这种可能。每次受伤之时,无名珠子内,都有一股莫测的能量流入体内。

想通此节,李兴不由兴奋起来。如果珠子真的可以提高资质,日后岂非可以继续练血,甚至练气?

不过,目前一切都是猜想,他并不能确定,珠子一定可以提升资质,一切有待验证。

“珠子只有在我受伤的时候,才会流出能量,修复伤口。我必须试一试,确定是不是如此!”

李兴打定了主意,立即离开了院落,先与掌柜说了一声,然后出了富贵居,返回紫竹宛。

当李兴回来的时候,小秀已经等得十分焦急,他一回,这女孩就跺着脚问:“少爷!你去了哪里,到处也找不到……”

李兴看着面前这个少女,目光中充满歉意。她今年才十三岁,一个很漂亮的小姑娘,犹如含苞待放的花儿,却已经遭受不幸,还要每日服侍别人。

被李兴这种目光凝视着,小秀一怔,然后脸上泛起一片红云,期期艾艾地问:“少……少爷,你看什么?”

李兴微微一笑,拉住小秀手腕:“小秀,以后我一定不会亏待你。”他的这句话,是想说一定会报答小秀。

不过,小秀却会错了意,听后心如鹿撞:“少爷胆子怎么这样大了?他是说会娶我吗?可是,我是仆女,可以嫁给他吗?”一千个念头,在她小脑袋里乱转。

而一旦产生这些想法,小秀的目光立即闪躲起来,抽开手,慌慌地道:“少爷,人家洗衣服去了……”好像被什么怪物追杀一样,小秀一下子跑远了。

李兴忽然反应过来,喃喃道:“她难道以为……”

思及此,李兴干笑一声,自己刚才的话是不是很容易让女孩子误会?但下一刻,他又想起了前世的女友,叹了口气,怔怔出神。

天色晚了,李兴却没有修炼,因为小秀偷偷的,用十分震惊的语气告诉李兴,李自然今天一天都没有喝酒。

李自然不喝酒,那还是李自然吗?

李兴第一个不信,他与小秀悄悄来到竹林外面,远远地就看到,李自然立于竹林之中,背负着双手,站得笔直。

李兴看不到李自然脸上有什么表情,只能看到他的背影,他思索了片刻,拉着小秀离开,沉声问:“小秀,是不是没有酒喝了?”

小秀摇头:“有啊,葫芦里是满的,少爷又不是不知道,紫竹宛的酒,是家族送来的。”

李兴冷笑:“送酒?他们又怎么这样好心了?如此做法,无非是想父亲永远不会清醒!”说话时,心中却是一动,“李自然不喝酒了?他是不是也已经清醒了?”

一个做了十几年酒鬼的人,嗜酒如命,又岂会忽然不喝酒?

李兴终于没有过去打扰李自然,或许,酒鬼也有清醒的时候。当然,他可不认为这种清醒会持续很长时间。

天色暗了下来,李兴把自己关进了石屋内,尝试冲击练血二重。

第1卷 第15章:练血二重

第15章:练血二重

练血一重,需要打通皮肤经络。练血二重,则需要打通肌肉中的经络。相比而言,练血二重更为困难。十个可以达到练血一重的人,往往只有一、两个能够突破一重,步入练血二重。

练血二重之后,最大的好处,就是力气大增,可举起千斤重物!同时进一步增强了抗击打能力,强壮如虎!

练血一重,是练血二重的基础。皮肤的经络,与肌肉中的经络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血气经过皮肤经络,可以更顺利地进入肌肉经络之中,从而开始第二重练血。

练血之意,即是修炼血气。使得血气分别进入皮、肉、筋、骨、髓、五脏六腑,最后血气通贯全身,意到气随,威力无穷!

李兴已完全打通了皮肤中的经络,血气流畅地运行其中。此时,他控制着血气,按照《天雷血经》上的记载,将血气往肌肉经络中引导。

这一次,李兴倒是轻易就感应到了肌肉中的经络。他感应的经络,位于右小臂上的一块肌肉内,尝试着把血气渗透进去。

血气一与肌肉的经络接触,李兴就是惨叫一声,整个人跳了起来,重重摔在地上。

“老天!怎么会这么痛!”李兴又吃惊又恼怒,天雷武经上并没有说明,练血二重会如此痛苦。

思绪翻腾之后,李兴平复了心情,想到:之前不能练血,珠子内的力量,助我达到练血一重。如今,会不会由于我的体质仍不适合练血?因此练血之时,才会如此疼痛?

越想越觉得有可能,李兴一咬牙,从床头摸到一把匕首,瞪大了眼睛,切齿道:“既然珠子可以提升体质,那就提升好了!”

“扑!”

李兴是个狠人,凶残地把匕首深深刺入左小臂。

顿时,鲜血喷溅!李兴脸上的肌肉因剧烈的疼痛不停抽搐,他猛地拔出匕首,然后不理血流如注的伤口,取出珠子贴放于小臂之上,闭目存神,细心感应珠子的变化。

此次,珠子反应时间很快,不到一分钟,就有一股阳和之力,让人感觉玄奥难测,丝丝缕缕地流入小臂之上,渗透入肌肉之中。

李兴瞪大了眼睛,一直观察着小臂伤口的变化。

那寸长的伤口,在以肉眼可辨的速度愈合。仅仅三分钟之后,一条长长的贯穿刀伤,就这么消失了,小臂光滑如新,只留下血迹没有消失。

“下面就要证明,珠子除了疗伤之外,是不是真能够提升我的资质!”李兴想着,忽然十分紧张。要是他的猜想不正确,日后或许会永远停留于练血一重,不能寸进!

“管他结果如何!”李兴是果决之人,当下再度运转血气,使其向肌肉经络中运行。

这一次,好像急流入渠,肌肉内的经络顺畅无比,血气很轻松地就流入其中,而且没有任何的疼痛感!

“果然如此!好!”李兴猛然睁眼,神情兴奋。这次实验证明,珠子可以提升资质,立竿见影,效果明显!

“老天,你既然给我机会,那我就活出一个样子给你看!”此时的李兴豪情万丈,忍不住拿出那珠子在灯下观察。

珠子只有手指头大,圆圆润润,通体白色,但若是细看,就会发现它偶尔会反射出彩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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