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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古典音乐之王[重生]-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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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却见尼亚重重摇首:“不!是五百万欧元啊!!!”
  众人倒吸了一口凉气,而戚暮也是微微一怔。他倒是没想到,有人竟然会为了维爱的副首席位子,花上500万欧元的代价。当然了,他更想不到的是——
  扎耶夫竟然还在暗地里做这种事!
  “我们以前都不大清楚那个顶尖乐团到底是哪个,只听说应该是奥地利或者是德国的乐团。你们说,世界上顶尖乐团也没几个嘛,硬要说最顶尖的那几个,柏爱、德累斯顿还有维爱,我们估计是这三个了,最多再加上一个维交。不过现在,我大概猜到,到底应该是哪个乐团了。”
  尼亚说到这,就没有再说下去,而其他成员们也心领神会地没有人说出那个乐团的名字。
  大家都是维也纳的乐团,也都是维也纳的音乐家,多伦萨先生的名声他们还是知道的。想必当那位大师得知自己的乐团里竟然有人干出这种龌龊肮脏的金钱交易,恐怕会气到恨不得将扎耶夫碎尸万段吧?
  大概是连指挥华尔斯先生都知道了这两天整个维也纳发生的大事,在今天一整天的练习中,帕雷森乐团的所有人都有些心不在焉的。
  等到离下班还有一个小时的时候,指挥华尔斯先生干脆直接放假了。
  “你们这群小家伙,估计接下来也定不下心。好吧,其实我马上也要去维爱那儿看看多伦萨了。我可怜的老朋友啊,恐怕他到现在心里也不好受呢。”
  回应华尔斯先生的是一众“您也带去我们的祝福吧,华尔斯先生”、“一定要好好安慰尊敬的多伦萨大师啊”、“多伦萨先生真是太可怜了”,在华尔斯先生怒斥了一句“你们这群小兔崽子”后,大家笑着躲开了。
  一整天的排练也就结束了。
  拎着自己的琴盒、和乐团的成员们道别过后,戚暮便迈着步子独自一人往最近的地铁站口走去。他一边走一边想,大概什么时候让查尔先生再去跟进一下审案的进度比较好。
  深秋的维也纳,即使夕阳的余温还在努力地照耀着这片大地,但是空气里已经带着刺骨的寒意。大概是因为天气太冷了,街上的行人并不多,各个都行色匆匆。
  戚暮低首看着青灰色的地面,正在认真地思考着。他走过一个街口,才走了没几步,忽然便听到一道低沉磁性的男声在自己的身后响起——
  “这位先生,你好像掉了一样东西。”
  那声音真是呼吸到了骨子里,每一个发音都仿佛是在午夜里徘徊在戚暮的耳边,让他怔然地一下子顿住脚步,转首向对方看去。
  “这位先生,你确实……好像掉了一样东西。”
  ……………………
  XD
  福娃:小七,你掉了一样东西,你知道是什么咩!
  小七:……啊,什么啊?
  福娃:当然是……你的男·朋·友啊!!!快把闵神捡起来!
  小七:……
  闵神:……
  
  第一百四十章 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就是家。
  
  夕阳缓慢地向西边垂落,那圆滚滚的身子正对着街道的尽头,与四围矮小的房屋建筑相衬,显得十分巨大滚硕。日光熹微,浅金色的光芒在空气中折射出多道光影,让男人挺拔清俊的身姿更朦胧了几分。
  闵琛用一顶黑帽遮去了大半张面容,在帽檐垂落的阴影中,只见那双凌厉清冷的眸子此刻正微微弯起,看着眼前呆怔住的青年。他伸手拉住了青年的右手,将手里的一个纸袋轻轻塞入了戚暮的手中,低声道:“这位先生,你忘了这个东西和你的……男朋友。”
  ……
  当戚暮坐上了闵琛的车、往公寓开去的时候,他把玩着那精致小巧的礼袋,笑着道:“我没想到,你居然这么早就回来了。不是说是明天的飞机的吗?我原本打算去接机来着。”
  男人一手把着方向盘,一边低声道:“嗯,原本是明天的,正好在华夏的演出结束得比较顺利,我就一个人提前回来了。”顿了顿,闵琛又道:“祝文钧、程婷文都让我带话给你,他们希望你快点成长,别忘了回华夏看看。”
  闻言,戚暮忍不住地噗哧笑出声来:“嗯,我原本也打算接下来在乐团放假的一个月里,抽空回华夏看看的。”
  接着,戚暮又问了几句关于巡演的情况。帕雷森剧院距离闵琛在维也纳的公寓还是比较近的,不过今天的路上倒是有些堵,两人开了十分钟的车,才远远地见到公寓旁一座高耸雕塑的影子,可惜的是,这才一会儿,又堵上了。
  戚暮望着黑压压的长龙车队,无奈地叹了声气:“好吧,其实有的时候,地铁可比开车快多了。没想到维也纳也能堵成这样,我以为也就在华夏能见到这样的奇景了呢。”顿了顿,戚暮忽然想起了什么:“对了,你给我带的这是什么东西啊?”
  一边说着,戚暮一边抬手扬了扬那浅黑色的小礼袋。这个礼袋的边缘用银色的针线勾勒,每隔五厘米还镶嵌了一颗小小的水晶,袋面简约大方,并没有什么特别的LOGO。
  戚暮一开始收到的时候还以为是某个家伙又在某地买了礼物,谁知道当他刚才打开袋子一看,却发现里面只是简简单单地放着两个……似乎是用毛线制成的、直筒型的东西,说是围巾吧,没这么圆的,说是帽子吧,没这么小的。
  仔细思索了许久,戚暮恍然大悟:“你给我买了护腕?!”
  闵琛:“……”
  过了一会儿,他道:“是手套。”声音低沉憋闷,仿佛沉淀着无尽的委屈。
  而戚暮此刻正仔细观察着那“四不像”的毛线制品,并没有注意到闵琛的神情。当听说这玩意儿居然是“手套”后,他整个人呆怔了片刻,最后义正言辞地说道:“闵琛,你是不是上当了?这怎么会是手套?这根本没有把手伸出来的地方啊!”
  “……”
  “你肯定是上当了吧,这种东西居然还用这么高档的礼袋装着?一定卖的很贵吧?丹尼尔怎么没帮你把关把关,让你买了这么一个诡异的东西?”
  “……”
  “嗯,这东西是在哪儿买的?如果很贵的话,我们退货吧,干脆直接……唔……”
  一个红灯前,黑色的保时捷轻轻地刹了车。在车子停稳的那一瞬间,驾驶座上的男人身子一倾,猛地覆上了青年饱满圆润的唇瓣,将他接下来的话语都吞没在了口舌里。
  这个吻来的突然而又激烈,让戚暮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等到他回过神的时候,对方已经紧紧地拥住了他的后背,让他紧贴着那炙热的胸膛。津液交换,深情地吮吸对方的温度,车厢内的温度不自然地上升。
  感谢维也纳漫长的80秒红灯,当闵琛再次坐正、踩下油门的时候,戚暮白皙的脸颊上已然飘了两朵红云,有些晕晕乎乎的,当然,最重要的是——
  他不再说话了。
  等车子开到公寓的楼下,在这间治安良好的小区里,并没有什么奇怪的人,就连小道上的行人都少得可怜。戚暮正解开自己的安全带打算下车,他的手刚刚碰上安全扣钮,便被一只温暖的手给拉住。
  戚暮诧异地抬首向对方看去,目光却一下子落入一双深邃幽沉的眸子里。
  良久,只听闵琛语气沉闷地说:“那是手套。”顿了顿,他又很认真地一字一顿说道:“是一双很好很好很好的羊毛手套。”
  有些没回过神的戚暮:“……?”
  “这双手套很珍贵,它跨越了三个大洲,路过两片大洋,乘坐过飞机头等舱,进过世界顶尖音乐厅的指挥休息室,最重要的是……”
  闵琛的声音戛然而止,戚暮好奇地问道:“最重要的是什么?”
  狭长的眸子一垂,闵琛声音低落:“……没什么。”
  最重要的是……那是我亲手给你织的!
  戚暮困惑地看着那个面色复杂的男人,有些不明白对方的意思。不过片刻,两人并没有下车,闵琛将那礼袋中的手套拿了出来,仔细认真地为青年带上。
  这手套一共只开了三个口,除了手腕那个最大的口外,只有四只手指的口和大拇指的口。戚暮戴左手手套的时候还是非常适合的,只是稍微大了一些,并没有太多的差异,但是当他戴到右手的时候,那大拇指的口却紧紧地卡住了。
  戚暮的手指已经是削瘦修长了,并不粗,能够让他都卡着无法进入,只能说明这织手套的人……水·平·太·烂。
  但是偏偏闵琛还和这手套较上劲了,他目光幽邃地盯着那细小的口,到最后干脆试图用手指将那口撕得大一些。
  不过细细的羊毛线怎么可能这么好撕?
  在尝试了半天后,没等闵琛放弃,青年就已经伸了手覆在了对方的手上,轻声问道:“这副手套……是你自己织的吗,闵琛?”
  能够让对方重视到这样的程度,戚暮已经察觉到一丝不对了。再联系到“这手套除了高档昂贵的材料,其制作工艺简直是差到不忍直视”的现实后,戚暮也大概猜测到了——
  或许,这手套是闵琛亲手做的?
  面对青年的疑问,闵琛手中的动作滞了一瞬,接着他轻哼地摇头:“不是我做的。”顿了顿,他又补充道:“是丹尼尔做的。”
  隔了小半个地球依旧躺枪的丹尼尔:“……”
  见到对方竟然都别扭起来了,戚暮更加肯定了自己心中的猜测。如果说是买的,他还能稍微勉强说服自己去相信。
  ……虽然他也不怎么相信谁会卖这么丑、连戴都戴不上的手套。
  但是如果要说是丹尼尔亲手织的,戚暮可是一点点都不相信了。先不说他曾经见过丹尼尔用针线将一颗掉下的衬衫纽扣熟练地补好,就是说这个男人能让他戴丹尼尔做的手套……
  这都是绝对不可能的好吧!
  不过当这家伙傲娇起来的时候,戚暮只得笑着顺毛:“嗯嗯嗯,不是你做的,绝对绝对不是你做的。”
  被当作小孩子一样哄着的闵琛:“……”
  虽然手套是真的无法戴上了,但是戚暮还是勉强套上了手套——只是手指没有探出来而已。
  两人一起乘着电梯向顶层而去,在电梯里的挂式电视上,竟然正在放这两天维也纳发生的大事件。
  闵琛今天下午刚刚抵达维也纳,这些天他一直忙于柏爱的巡演,竟然也没有注意到维也纳发生的事情。看着电视下方显示的“里昂·扎耶夫”和“罗遇森”两个名字,男人危险地眯了眸子,并没有吭声。
  戚暮也只是随意地抬首看了一眼,就懒得再去理会这条新闻。
  进了公寓以后,中央空调供应的暖气让两人都觉得一阵温暖。戚暮将脖子上的围巾拿下、大衣也脱下,两人十分有默契地站在衣物架前挂着衣服。那情境就仿佛是做过无数遍的一样,熟练而又自然,好像就该如此生活一样。
  “我本来打算明天买点菜回来的,今天家里没有菜了,我们就随便地吃点晚饭?”
  “……家里?”
  闵琛的声音轻微低沉,戚暮一时没有听清:“嗯?你说什么?”
  闵琛敛了眸子,轻轻摇首:“没什么。”
  戚暮也没在意:“嗯,那我就去做点简单的菜吧,你要不要来帮忙……额,算了,你还是别来帮忙了吧,我今晚想吃中餐,不想吃西餐。”
  对于某个男人做中餐的能力,戚暮可从来不敢恭维。
  等到戚暮转身进了厨房开始做点小菜的时候,闵琛便靠在厨房的门栏边,静静地抬眸望着自己心爱的人。单薄的唇微微勾起,在愉悦的心情下,那张冷峻优雅的面容也柔和了几分。
  刚才他说……是家。
  没错,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就是家。
  
  第一百四十一章 双手合奏。
  
  闵琛回来的那班飞机也是巧,在他回来后不久,已入初冬的S市竟然惊人地劈下了银色的闪电,一阵狂风暴雨袭来,无数航班纷纷晚点,一群乘客在机场唉声叹气。
  柏爱的成员们,自然也都被困在了S市。
  丹尼尔打了个电话,了解了维也纳那边的情况,大概也知道了他们估计真的得在虹桥机场呆上个四五个小时后,他安慰着柏爱的成员们,代替那个提前跑路的指挥,放大家自由行动。
  丹尼尔还没头疼结束呢,就听一旁正低头看着手机的克多里忽然惊诧的低呼了一句:“维爱……出事了?!”
  心中一紧,丹尼尔赶紧跑过去问道:“怎么了,克多里?维爱出什么事了?”
  克多里立即将自己的手机转向了丹尼尔,只见在那《维也纳之声》杂志的APP版面首页上,竟然用触目惊心的红色打字高亮地表明着——
  《维也纳爱乐乐团首席涉嫌谋杀,已交法院处置》。
  看到这个文章名字,丹尼尔心中稍稍松了一口气。他回忆起自己几个月前曾经寄出去的那封信件,对于这个结果,他自然是有所准备的,只是没想到会来的这么突然,就在距离维爱今年的全球巡演还剩下一个月的时候。
  想必就是多伦萨先生,面对这样的突发情况也会十分棘手吧。
  不过……
  “扎耶夫居然还谋杀了?!”
  克多里翻看了一下那文章的内容,解释道:“好像只是涉嫌,似乎是他指使人对一个年轻的小提琴家下药,不知道怎么回事那小提琴家竟然死亡了。”
  两人又讨论了一阵,便没有再关注这件事。毕竟事情还在进一步的调查当中,他们就是再怎么去说也不会对事情产生任何影响。
  涉及到这件事情的里昂·扎耶夫和罗遇森,他们两个人的名声已经完全毁了。即使是在世界乐团经营多年的扎耶夫,面对这种下药、谋杀的丑闻,那也是这辈子别想翻身。
  古典音乐界以实力称王,虽然圈子深,自然免不了有点脏水,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个圈子已经腐朽肮脏到能容忍一个龌龊小人破坏规矩的程度。
  什么样的圈子都必然有它的底线,而现在,扎耶夫和罗遇森很明显已经完全跨过了这个底线。
  此时被困在S市的柏爱成员们望着落地窗外浓情迷人的狂风乌云,心生哀叹,而在维也纳警察局里的扎耶夫和罗遇森,则早已承受了数十个小时的质问,连精神都快要崩溃了。
  按理说,正常警察拷问犯人,是不会用这样严厉压迫的方式的。但是……这也得看对象是谁。
  在得知自家副首席的名额居然被人卖了500万欧元后,多伦萨先生脑子里那根压住怒气的弦终于是彻底地绷断了,他动用了自己的一切关系,势必要让这两个恶心可恶的小人得到应有的教训。
  于是被高光灯照射了二十多个小时的罗遇森,此刻已经精神崩溃到快要虚脱。
  他已经有20多个小时没有合眼了,每当他困倦得想要睡着时,警察们严厉的呵斥、以及刺目恐怖的白光,都会将他唤醒,让他的大脑癫乱。
  这些警察们不断地重复着“你是不是杀了他”、“你到底是怎么杀了他的”、“现在立即说出来,你或许还有得到缓刑的机会”、“当初你是亲手拿走了他的药对不对”……
  当这句“你亲手拿走了他的药”落地时,罗遇森在一片朦胧紧张的幻觉中,陡然惊醒,他立即连声摇首道:“不不不,我没有拿走他的药!我从来没有拿走他的药!他是自己死的,和我没有关系,和我没有任何关系!”
  审讯室里的警察们相视一眼,齐齐点头。
  而在另一个审讯室里,扎耶夫的情况并不比罗遇森好多少。一开始他还坚持着对警察说:“我在等我的律师,在我的律师到来前,我什么话都不会说。”
  可怜可悲的扎耶夫到现在还没意识到,在多伦萨先生和某个男人的势力下,他那位律师早就一身冷汗地辞去了“扎耶夫的私人律师”这个身份,冒着违约赔款的风险也不敢插手这件事。
  而警察们显然也没有理会扎耶夫,他们直白地告诉他“很抱歉,没有任何律师向我们投递律师函”,接着便炮制了对付罗遇森的那套方法,开始审问扎耶夫。
  扎耶夫比罗遇森大20多岁,他可没有那么好的精力了。再加上这些年的养尊处优,扎耶夫其实在刚进入这间四面都是墙的审讯室时,就已经腿下一软。
  等到被拷问了十个小时以后,扎耶夫的精神已经崩溃了,直接将自己所知道的一切都招认了出来,并且在证词里将责任大肆地推给罗遇森。直到警察说出了他收取贿赂的事情后,扎耶夫才猛地瘫软下去,明白自己的未来真的是彻底完了。
  真要感谢奥地利是一个仁慈的国家,这里从来都没有死刑,最多也就是无期徒刑,将这些恶贯满盈的犯人们关押进去,承受一生的惩罚。
  当浑身汗水的罗遇森被警察拷着双手走出审讯室的时候,他第一次这么庆幸,自己在前几年将国籍改成了奥地利籍。倘若他还是华夏籍,恐怕此刻他很有可能遭受到死刑的威胁。
  但是罗遇森……
  有的时候,活着,可比死了痛苦许多啊!
  ……………………
  戚暮收拾了碗筷准备开始洗刷时,某个吃了“白食”的男人总算良心发现起来,乖乖地站在洗碗池前,开始刷碗。
  看着那双修长笔直的手轻轻搓着碗筷上的油渍,戚暮好笑地靠在柜橱上看他,道:“所以说,你这是打算从此以后由我来烧菜,你来洗碗了?”
  闵琛认认真真地抠着一小块粘在晚上的米粒,点头:“洗碗我还是很擅长的。”语气里带着几分自豪,仿佛在等待青年的夸奖。
  不过戚暮可完全不懂这到底有什么好赞扬的了,要知道他上辈子才五六岁的时候就帮着养父养母打扫家里,做的事情可比这多的多了。
  于是戚暮直接忽视了某个一脸“快要表扬我”的男人,开始收拾起屋子里的东西来。当他快要收拾好的时候,闵琛也将最后一个碗用清水洗了擦拭干净,放进了消毒柜里。
  这间公寓里不是没有自动洗碗机,但是不做点什么……闵琛的心里总有点空落落的。
  当闵琛走出厨房、找到戚暮的时候,青年正在琴房里擦拭着钢琴面板上的灰尘。
  那钢琴其实非常干净,皎洁明亮的月光从硕大的落地窗上投射下来,打在那黑色光滑的琴板上,泛着如同金属般通透的光芒。
  看到男人进了屋,戚暮一边伸长手、打算擦一擦琴板中央的部分,一边说道:“其实我本来打算今晚和明天白天都空着,来打扫房间的,毕竟你明晚就回来了,但是我没想到你竟然会提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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