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化九州-第7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时的羽化一早就离开了战场,端着一盘饺子坐在了小饭馆的角落里,他无可奈何地摇头。这一个多月来,他就没吃过一顿安稳饭。他侧着脸,透过支起的窗棂看向外界。
这是一个小镇路口处的饭馆,因为地理偏僻,又赶上冬天,并没有多少路人商客进来。外面有白雪飞扬,冷冽的风搅了雪粉舞成迷茫,那远处的北邙山只留下一个蜿蜒的轮廓,他们三人顺着北邙山的密道穿越了山腹,历时一个半月,终于踏足这越州领地。
这个小镇就离着北邙山不到五十里,处在一片山洼之中,镇上的百姓倒是和善,颇有好客之风。关于这一点,羽化曾在书上读到过,虽然在东陆四州中,越州远比中州、宛州和澜州穷困,但这里民风甚好,一来因为天性,二来是因为每年春秋两季都会有其他州的商客来越州做交易,即便是这个小镇,也同样有值得交易的东西,比如附近成片成片的林地中有一种叫“樟木”的树,这种树有种天然的香气,制作成家具可以使家中蚊蚁不生,更可使人明智醒脑。
但越州穷是穷了,倒是东陆四州中民生最好的,赋税极轻,固然是因为越州贫瘠,主要却是因为越州是赢氏雷烈王朝的发源地,百姓们因此沾光。各朝各代的百姓,不怕穷苦,只畏苛捐杂税。
羽化吃着热腾腾的饺子,看着窗外的雪景,渐生了逍遥的心绪。而饭馆老板则悄悄跟过来,坐到他身边低声哀求,“公子啊,两位姑娘又在闹了,我真怕把我这小饭馆给弄塌了。”
羽化笑嘻嘻地揪他胡子,“老板啊,我不是给了你十个银铢吗?”
老板也随和,拍开他的手笑道:“不瞒公子,书岑姑娘长得极标致,倒也引了镇上一些小伙子借故来喝酒吃饭的,要是书岑姑娘脾气好点,小璇姑娘不这么闹,倒也让我多挣了几个铜板,可现在这样,不只是吓跑了主顾,连东西都打烂不少了。我连夜找木匠翻修都修不过来,有些还要重新制作哩。”
羽化叹口气,“这两个宝贝是打算让我穷死呀。”嘴上埋怨,可也知道老板的苦楚,伸手从怀里掏出一张银票,却是张十两银的银票,换算过来,就是一百个银铢了。他看着银票叹息,略略估算一下,身上的家当就剩了不到五两银子。
老板也奸猾,趁他叹气一把抢了银票塞入怀中,“等公子临行之前再一并算账好了。”
羽化吃了暗亏也不生气,反而问道:“老板,这附近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吗?”
老板一楞,“怎么公子也是商客?”
“不是,你也看到了啊,这两个宝贝天天闹,我的钱都快折腾光了,只好弄点稀罕货去大点的城镇卖了。”
“呵呵,这是公子的福气啊。。。。。。”老板笑道:“我看得出公子和两位姑娘不是一般人,若是不畏凶险,倒是有一处地方供公子选择。”
“快说啦。”
“从我们这出发,在西边大约两百里的地方叫‘大雷泽’,那里怪兽甚多,捕获一只即可卖到上百两银,就算是毛皮和肉,也是极珍贵的。若是公子有幸碰到‘雷鸣’能杀了这怪物,只怕各州都要传颂公子的威名了。”
羽化来了精神,“竟有这般好去处,嗯,可以去看看。那个‘雷鸣’是什么怪兽?”
“说实话,我是不曾见过,见过的人怕是也少,都是老一辈传下来的话头了。可也不能说是传说,毕竟大雷泽的名称就是因为它而来的,大雷泽里,一个月中总有几次雷鸣一般的吼声,声震十里,端的惊人。”老板发觉这少年真有点跃跃欲试的样子,暗骂自己多嘴了,忙又劝道:“公子只需捕获一般的野兽即可,那大雷泽是沼泽地带,越深入越难行。我知道公子不是普通人,可公子还是要为两位姑娘想想,别错了心思。”
羽化知道他在提醒自己,笑道:“多谢老板,我理会得。”
老板笑笑,自回了厨房,而那边的战斗也已结束。其实又没有结束,转儿小璇久攻不下,心里郁闷,翻身一跳,跳上羽化身前的桌子,两支筷子径自刺了过去。
“给爷受死!”
羽化苦恼地吐口气,左掌一伸撑在她的肚子上,张口一咬,将两只筷子咬下嘴里,微微用力,“咔嚓”一下,咬断了筷子。他伸了右手去捏少女的脸,“你这笨丫头,说了偷袭之前别乱喊的。”
转儿小璇重重哼了一声,“你这桃儿,牙口真好!”
“。。。。。。”
外面忽然马蹄声大作,羽化顺了声音看去,从小镇的路口上卷过来一团雪雾,蒙蒙雪雾中闯出三十几匹健马,那些马倒是好马,转眼冲进了小镇,空荡荡的路上顿时马嘶声不止。马上的骑士衣饰不同,带着各式的兵刃、箭矢,相同的却是他们的马臀上都烙上了一个醒目的金色菊花,这些骑士拉住了健马,雄赳赳环视小镇,倒也是威风凛凛。
“怎么到哪都能碰上对头啊?书岑,快来看,宛州百里家的。”
转儿小璇的注意力也被牵住了,“桃儿,从哪看出来是百里家的?”
“你瞧那些马屁股,都有金菊纹呢,那是百里氏的家徽。”羽化继续拨着饺子,有些无聊了。
书岑早看到了外面的情况,轻轻笑起来,“他们家的人跑这来干嘛玩的?”
“先看看再说吧,我欠着他们的家主百里未平好大的人情呢?上次把他们家花园里的‘海姬蓝’弄得绝种了,百里未平不找我麻烦,我心里就虚得慌。”
“我瞧你挺充实的啊,这会你都吃了四十多个饺子了。”
“。。。。。。”
三十几匹马在小镇里很快就打了个转,停在这个小饭馆的门口。饭馆老板早已站在门口,他当然知道这些人会过来,因为小镇上就这么一家饭馆。
有男子粗豪的声音叫着,“妈的鬼地方,找不着个像样的饭馆。头,就这了。”
另一个沉稳的声音“嗯”了一声,“大伙就到这歇会儿,明早再上路。”
老板就那么看着他们跳下马来,略略皱了眉,“各位老爷各位老爷,要是用餐小店还能招待,可老爷们的马就不好办了,小店没有马厩呀。”
领头一个四十许的汉子不耐烦地搧过一个巴掌,把老板打得跌退几步,老板的脸顿时肿了起来,忙小心地躲在一边去。那汉子继续骂道:“穷地方就是穷地方,快给老子准备酒菜去,店里的人全都赶走!”回头又招呼兄弟,“老五,领两个兄弟看好马。”
转儿小璇的火气顿时发作,小巴掌在桌面上拍得“啪啪”响,“就你们霸道!爷也不是好欺负的,都给爷滚出去!”
那汉子刚进门,冷不丁被她吓了一跳,定睛看去,却是个河络族的少女,禁不住冷笑连连,“小丫头好大口气!别怪老子不讲理,趁早给老子滚蛋,老子也不是没杀过小姑娘!”
书岑一把拉住要冲过去的转儿小璇,娇笑道:“大叔您还真是豪气得很哪。”
羽化暗暗哆嗦一下,知道这伙伴笑得越灿烂下手就越狠,有心去拦,可是书岑和转儿小璇那个没事找事的样儿,估计也是拦不住了。
那汉子陡然看见一个娇美如花的少女,满腔的杀气霎时灭了,转而淫笑起来,“小姑娘你可以留下,伺候得老子舒服了,给你个百十两银子也是有的。”
书岑继续笑着,“本小姐可不是什么人都伺候的,得看大叔是什么身份了。”
那汉子挑了眉毛,骄傲地挺起胸膛,“老子就是‘狩’,宛州百里氏的‘狩’!够身份了吧?”
转儿小璇微微错愕,反问过去,“‘狩’是什么东西?”
书岑大笑,“不是东西!”
那汉子登时挂不住颜面,暴喝一声,“放肆!”
书岑也是暴喝一声,“放屁!本小姐杀过的大叔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你们这些‘狩’算什么东西!”
话音一落,两道蓝光平空划出,血光迸射出来,惨叫声随之响起,这一个小镇的宁静被书岑一手打破。
第159章 暴走的转儿小璇
狩,是一个职业,和守卫贵族、巨贾的佣兵不同,也和护送财物的路护不同,他们是一种专门狩猎的职业,从某种意义上说,和猎户有点相似,但他们狩猎的对象都是极稀罕的动物,也负责寻找名贵的财宝和奇花异草。这是一种待遇极优厚、死亡率极高的营生,九州大陆上,越是古怪的东西,身处的地域越是危险,往往狩猎到一个怪兽都要付出极惨重的代价。但这个世界上,从来不缺穷凶极恶、为利益奋不顾身的人,就在几年之前,一支百里氏的“狩”,远去极北殇州捕猎冰原上的六角牦牛,一百人的队伍只有几个人生还,他们根本没见到六角牦牛,就在殇州的冰天雪地中碰上了火山喷发。但即便是这样,各大名门望族中,“狩”的队伍依旧不减。
在小镇上来了这么一支队伍,羽化琢磨着是不是他们要去捕猎什么怪兽了,但是很遗憾,他们碰上了比怪兽难缠百倍的人,羽化有点可怜他们了。
可怜的事情发作得那么突然,连羽化都没反应过来,但见得书岑手里的短刃蓝光一闪,凛冽的杀气狂涌出去,那汉子倒也机警,急忙撤步,却不想被后面的同伴挡了路。惨叫声中,一只耳朵已落在地上,鲜血在那汉子的脸上流得滴滴答答。
只这一刀,把所有人都震住了。那汉子撞入后面的同伴中间,一群人忙不迭地退出了小饭馆。到底是刀头舔血过日子的,立刻有人拿出纱布金疮药给自己的首领包扎,更多的人喝骂起来,难听的言辞一下就让冰冷的冬天沸腾了。
“别吵!”那汉子也硬气,兀自站得笔直,一双眸子恶狠狠瞪着银发的少女,浑然不顾自己脸上的鲜血,大喝一声,“敢惹宛州百里氏就不是普通人,那姑娘,报上名来!”
哪知书岑并没有理会他,回头朝转儿小璇喝道:“今天就是你的第一课,鲜血!你看不得鲜血就做不得领袖!”
河络少女惊慌地看着地上的耳朵,血迹宛然分明,思绪又飘回了那一个族人战死的夜晚,踉跄地后退几步,她一屁股坐到长凳上,睁大了一双眼睛呼呼喘了粗气。
书岑沉下脸去,“怕什么?接下来你会看到更多的血!给我好好记着,背后偷袭,需要消敛一切气息,而正面攻击,则要放开所有的气势!”
转儿小璇未及反应,一旁的羽化依然大惊失色,忙开口叫道:“书岑!”
书岑自是知道他的意思,回他一个笑容,“我答应过你不胡乱杀人的。”
身化流光,银发少女跃上半空,将自己暴露在所有人的面前,从这些狩的角度来看,那无疑是取死之道,没有谁会面对众多敌人的时候在半空里晃来晃去的。
一众汉子兵刃在手,挥舞着刺向书岑,却不曾想这少女居然在空中停顿了一下,所有的攻击击在了空处,就是这样一个失误,书岑安然落在人群中。
惨呼之声连绵而起。
转儿小璇几乎屏住了呼吸,看着一道道妖艳的蓝色光芒将一道道惊心动魄的血液带出,那个印象里美丽又洒脱的少女忽然变成了从森罗地狱里闯入人间的恶魔。书岑的身影在人群中穿梭,敌人的鲜血溅在了身上、脸上,她连眉毛都没有跳动一下,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好像在做着一件习以为常的事情。转儿小璇的感觉并没有错,现在的书岑虽然在攻击着一群人,可在她眼里,和平常练习时砍木头没有任何区别,敌人的实力太弱了,弱到她根本没有兴趣下死手杀人。
不过片刻功夫,三十几名汉子尽皆带伤,血流满身,喝骂声和惨叫声却一直没有断绝过。说起来也是一群玩命的家伙,走南闯北猎捕了不少的怪兽,偶尔也接一些杀人越货的勾当,可也从来没见过这样凶狠的少女,那感觉就像面对着一个没有感情的杀人机器,天生便是一名铁血的战士。
鲜血在雪地上铺成了诡异的图案。
“都给我闪开!”
暴喝声中,汉子们急速撤开,首领的身影从人群中穿出,一把大砍刀霍然朝书岑劈了过去,劲风生寒。书岑正踢飞了一个汉子,来不及闪避,便那么左手持刃,反向硬拼了那一刀。
首领有些诧异那柄短刃的坚硬,这一刀居然没有将对手的兵器斩断,但书岑的身体仍是被撞击的力量震飞出去。首领久历江湖,眼界颇为高明,见状立刻逼上,大砍刀带起道道劲风,追着少女不放,务必要这少女没有喘息的机会。书岑脚下不稳,接连闪躲,果然陷入险境,不一会儿的工夫接连遇上了几次重击,被那首领强横的力道击飞了好几回。
羽化将手支在桌面上,托着腮暗暗地笑,“居然是一个入门已久的武道家呀。”
转儿小璇却没有听到他的喃喃,她只看到书岑在敌人的攻势下渐渐不支,随时有血染当场的可能。河络少女觉得害怕了,那个天上天下唯我独尊的姐姐居然会这么狼狈,那脸上的血迹,眉宇间的沉重,无一不说明她正处在危险的境地。身体忽然有些发烫,体内的血脉运行得有些异常,转儿小璇十分肯定自己的身体在颤抖,体内似乎有东西炸裂了,逼得她想大叫,逼得她想呐喊。
又是一次金铁的撞击,书岑的身体再次被震飞出去,这一次她摔在了雪地上,翻滚了好几周。狩的首领狞笑着扑了上去,大砍刀刮出匹练一样的惨白光芒,多年的江湖历练让他知道对待敌人绝不可以有丝毫的容情。
便在这时,一个声音在他背后响起,“休得伤我姐姐!”
然而一股劲风却是冲着他的双腿去的,首领霎时止住攻势,回刀反撩,可是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刀并没有碰触到任何物体,那股劲风已然绕开了他的刀,攻击了他的腰部。由一记劈砍到反手回刀,他的招式全部用老,没有后劲继续防御,只得向前迈步,希望闪过敌人的攻击,可是身体居然不受控制一样反而迎向了那股劲风。
首领心下震骇,陡然间腰部疼痛难忍,骨头碎裂的声音清晰传来,他大叫一声猛蹿到了一边。双脚刚落到地面上,他就听到周围同伴们的惊呼声,他很想看清来的敌人是谁,却只见到一道灰绿色的人影从身边穿过,然后背上剧痛,他的身体不由自主朝前栽去。紧接着身体的前后左右人影猛闪,一双眼睛再也捕捉不到敌人的具体影像,周身被打中不知多少次。
最后空中一声怒叱,“给爷受死!”
这首领魂飞魄散,强行偏开脑袋,一阵劲风呼啸,肩胛骨当即碎裂,凶猛的力道将他重重打飞。他跌出丈许开外,这一次他终于看到了对方的样子,那是一个发结数条辫子、身穿灰绿色的袍子的河络少女,那一对大大的眼睛里满是怒火。
只是河络少女并没有再次追击过来,拎着一把银光闪闪的小锤正不住喘气,想是刚才一系列狂风骤雨般的攻势耗费了她极大的精力,无法再发动连绵的攻击。
“你们都是死人啊!都给我杀!给我杀!”
首领暴怒地吼着,那河络少女的攻势尽管不具备置人于死的杀伤力,但他的伤势已然不轻,体内骨骼至少断折了十余处。可是他吼他的,同伴竟然没有一人上来帮忙,他气得转头去看,登时一股凉气直冲进心里去,那三十多个同伴不知何时被奇怪的藤蔓缚住了全身,根本无法动弹,都眼巴巴瞧着他,还在等他来救。
“瞧你干的好事,亏得小璇也是初级武道家的实力,要是碰上中级武道家,你就不怕她被人欺负了?”
少年靠在饭馆的门上,抱了双臂笑得从容。他的话音刚落,一条藤蔓破土而出,将那首领高高卷在空中晃荡。
转儿小璇喘气稍定,有点明白过来了,回头去看书岑,这姐姐平安无事地坐在一匹马上,笑得甚是得意。一口火气顿时又发作出来,她张口便骂:“你这坏蛋,干嘛要骗我?”
书岑忽的冷笑,“我不这么做,你会振作起来么?我告诉你,战斗不只是凭着血气之勇,更多的时候要靠你自身的意志,你得知道你为什么战斗!我不管你到底多少岁,我现在就跟你说清楚,人从出生开始就已经走上了战斗的路!”
河络少女傻傻地站着,陷入了沉思中去,她开始试着思考战斗是什么意思,鲜血又代表着什么意思,记忆一页一页翻过去,她查不到任何关于战斗与血的解释。而她已经经历了一次战斗,看到了一地的血,就在那一个夜晚。
她不知所措。
羽化和书岑也不催她,就这么看着站在雪地中间的河络少女,等待着她的思考结果。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99down'”
被吊在空中的首领嘶声大吼,鲜血糊住了他半张脸。
羽化“哦”了一声,抬头笑笑,“百里未平没有告诉过你吗?我叫魔王!”
首领觉得脑子不够用了,只希望这个少年不会像对待“海姬蓝”那样把自己弄得断了根。
第160章 大雷泽
三匹耐寒的倏马在风雪中前行,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天气,风不烈,雪不密,最适合贵家子弟踏雪赏玩的。马蹄在地上留不下痕迹,这里是越州,雪通常是不怎么积的,湿润的气候环境倒是会更寒冷一些,能冷到骨头里去,可要是有锦袍暖衣,倒也不在乎了,寻常百姓自是不愿意见到这种天气的。
羽化他们到底没有赶尽杀绝,其实他也干不出来杀人的事,尽管书岑觉得还是应该斩草除根。那一队百里家的狩也是去大雷泽捕猎怪物雷鸣的,据他们提供的情报,再过二十天就是雷鸣出现在大雷泽的日子,他们为了捕猎这怪兽,做足了功课。羽化笑纳了这个情报,并且成功地逼迫着他们不再打雷鸣的主意,顺手借了三匹马来,当然他从来没有归还的意思。
狩的首领也没有想过他能归还马匹,他当然很清楚这个魔王曾经挑灭了九州第二的刺客集团凌风堂,也清楚这个魔王有胆子和九州第一刺客交战过,更清楚这个魔王是百里氏家主也没辙的人。这首领一直庆幸着自己能够保住性命,依照他的直觉,魔王身边那个银发的女子是动了杀意的,他在那双明媚的蓝色眸子里看不到心软,那是一双视生命如无物的魔鬼般的眼睛。
山野的道路总是崎岖的,羽化却不介意,他安然躺在马背上,四肢垂在马侧,闭着眼睛缓慢而悠长的呼吸,直如死了一样。书岑也是有气无力地策马走着,从小镇出来都三天了,竟是没有碰到一个人,好像这天底下就剩了他们三个活物。只有转儿小璇还在活动脑子,对于“为什么战斗”的问题,她想了足足三天,始终得不出一个让自己满意的答案,有时候更觉得心里烦闷了许多,在过去的十四年的生活里,她从没这么认真考虑过一个问题。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