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中歌(三部全)-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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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歌的头倚在了许平君肩头,“他会娶霍家的小姐。”
“什么?”许平君怒气冲头,就要跳起来。
云歌抱住她,“姐姐,你有身子呢!可别乱生气,你看我都不生气。”云歌将金银花簪和钜子令放在许平君手中,“孟珏来时,你帮我把这两样东西给他。”
许平君想到她们和霍成君的差距,心头的火气慢慢平复了下去。再想到连云歌这般的人都有如此遭遇,不禁十分悲哀,“云歌,你不去争一争吗?为什么连争都不争就退让呢?你的鬼主意不是向来很多吗?你若想争,肯定能有办法。除了家世,你哪里不如霍家小姐了?”
“不值得。况且感情和别的事情不一样,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强求来也不见得幸福。”云歌伸手去抓盆子里的水,一只手用力想掬住水,可当她握成拳头的手从盆子里出来时,水都从指缝间溜走。她向许平君摊开手掌,里面没有握住一滴水,而另一只手随随便便从盆中一舀,反倒掌心都是水,“这就是感情,有时候越是用力,越是什么都没有。”
云歌的话说得饶有深意,许平君下意识地握住了袖中的同心结。不会,我自小知道的道理就是想要什么一定要自己去争取,我可以握住这个,我也一定可以握住我们的同心结。
“云歌,我们还能再见面吗?”
“为什么不能?我只是有些累,想回家休息一段时间。等我休息好了,也许就会来看你们。即使我不来长安,你和大哥也可以来看我。”云歌一直笑着说话,可她却不知道自己现在神情憔悴,眉尖也是紧锁。
许平君轻拍着云歌的背,心下舍不得,还想劝一下云歌,但话语在心头徘徊了几圈后,叹了口气,未再说话。
霍府嫁女,到时候只怕比公主大婚还盛大,云歌若留在长安城,难道让她去看长安城大街小巷的热闹吗?况且没有了孟珏,云歌就是独自一人了……
“你什么时候走?”
“我不想再见他了,自然是越早越好。”
许平君眼里有了泪花;“云歌……”
云歌声音也有些哽咽;“不要哭!老人说怀孕的人不能哭,否则以后孩子也爱哭。”
听到刘病已在外面叫:“可以吃饭了。”
许平君立即擦去了眼角的泪,云歌笑着小声说:“等我走了你再告诉大哥。”许平君犹豫了一瞬,点点头。
云中歌 云中歌(一) 第78章
长安城外骊山的温泉宫始建于秦始皇,汉武帝又多次重建,刘弗陵登基后虽再没有在温泉宫花费银钱,但当年的奢华气息仍充斥于宫殿的各个角落。
卫太子之乱前夕,汉武帝刘彻中了巫蛊之毒后,曾选择在此地休养。
因为当时局势混乱,而刘彻晚年的疑心病又非同一般,从皇后、妃子、皇子到臣子都不能相信,所以不许长安城内侍卫进入温泉宫,此处的护卫靠的全是藏在皇上身后的影子——太监。
因为先帝的遗命,又有刘弗陵的默许,于安经过十年的苦心经营,将宫廷中,除禁军外的第二大力量在此处大力培养,如影子般悄无声息地笼罩着整座骊山。
整个温泉都在宫殿内,温泉四周是雕着莲花纹的镶金汉白玉,既是装饰,也是为了防止因为湿气而打滑。
一层层台阶渐次没入温泉中,白朦朦的水汽笼罩着整个屋子。
刘弗陵此时正坐在一层台阶上,温泉水只浸到肩膀,靠着身后的玉石枕,阖目似睡。
他不喜欢人近身,所以于安只能守在珠帘外。
有太监悄悄进来,朝于安行礼,于安上前和他低声说了几句话,匆匆回去。
因看不清楚帘内的情形,于安不敢轻易出声打扰,只能搓着手等。
刘弗陵没有睁眼地问:“什么事情?”
于安忙回道:“皇上,奴才无能。奴才已经把当日在甘泉宫的女子都查了一遍,查到现在,仍没找到唱歌女子。不过倒是有别的消息。不知道皇上还记得曾给皇上做过一次菜的雅厨竹公子吗?她当时也在甘泉宫,后来被奴才下令轰出去了。听服侍过公主的太监富裕说,雅厨虽叫‘竹公子’,其实是个女子。”
刘弗陵慢慢睁开了眼睛,沉默了一瞬问:“她叫什么名字?”
“因为富裕在公主府时,并非公主的心腹,公主府中知道公主事情的近侍大都已死了,所以还没有打听到她的名字,不过竹公子是长安城七里香的厨子,奴才已经命人去七里香查了,估计最迟明日晚上就会有消息。”
刘弗陵回忆着当日吃过的竹公子所做的菜,再想到甘泉山中的歌声,猛然从温泉中站了起来,匆匆擦了下身子,一边穿衣一边说:“于安,去命人备车,回长安,直接去七里香。”
于安跪下磕头,“皇上来温泉宫不是为了等着见孟珏吗?虽只见过一面,奴才对此人的印象却很深刻。听闻他和霍家小姐情投意合,有人说霍光对他极为赏识,待他如儿子一般,却不知道他为何求到了奴才的手下,让奴才代他求皇上见他一面。奴才琢磨着这里面定有些文章。皇上,不如等见了他,再回长安。”
刘弗陵整理好衣袍,掀帘而出,“他什么时候来?”
于安估算了下时间,“他说今日晚上设法离开长安,快则半夜,慢则明日清晨,不过他即使半夜到了,肯定也不敢打扰皇上休息,定是等到明日寻了合适时间找人通知奴才。”
刘弗陵微颔了下首,“我们星夜赶去长安,他明日若到了,命他先候着,朕最迟明日晚上见他。”
于安一想,虽觉得皇上之举太过反常,可时间安排上也算合理,遂应了声“是”,退下去命人备马车。
马车内,刘弗陵靠在软垫上,闭着眼睛似乎在睡,心内却是一点不安稳。
不敢去想竹公子会不会是他等的人。这么多年,他守在长安城内,唯一所能做的就是静静等待,这是唯一一次他的主动,主动地去抓命运也许不愿意给他的东西。
其实最明智的做法是在骊山静静等候消息,如果是,再行动,如果不是,那么一切如旧。
他如此匆匆下山,虽然尽量隐秘了行踪,也故布了疑阵,可并不见得能百分之百地避开暗处窥视的耳目,但是他静静等候的时间太久了,久得太怕错过,太怕万一。
如果竹公子真是她,他一定要尽早见着她,万一有人欺负她了呢?万一她不开心呢?万一她要离开长安呢?万一她遇见另外一个人呢?一天之间可以发生的事情太多,而他早就对老天失去信心。
下山时,还没有风,可越走却风越大,走在山道上,人都觉得要被风吹跑。
于安实在不安,大着胆子凑到马车旁,“皇上,今夜风很大,实在不宜出行,不如回去吧!最迟明日晚上就有消息了,实在不需皇上亲自跑一趟。”
刘弗陵眼睛未睁地说:“你可以回去。”
于安立即说:“奴才不敢。”又退了回去,继续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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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匹黑马,一身黑斗篷,云歌纵马驰骋在风中。
风刮在脸上刀割般地疼,她却只觉痛快。
很多日子没有如此策马狂奔过了,可惜坐骥不是铃铛,也不是汗血宝马,否则可以享受和风赛跑的感觉。
爹爹和娘亲不见得在家,有时候去得远了,两三年不回家都是正常。二哥也不知道在哪里漂泊。幸亏三哥是个懒鬼,肯定在家。现在想着三哥,只觉温暖,甚至十分想念三哥冷着脸对她爱理不理的样子。
难怪老人常说“娘的心在儿身,儿的心在石板”,儿女快乐得意时,常常忘记家,可一旦受伤,最想回去的地方就是家。
曾经以为爱她的人定会把她视作独一无二的珍宝,不管她在别人眼里如何,在他眼里却一定是聪明、可爱、美丽的,是不可替代的,是千金不可换的。可现在才明白,那不过是少女时最瑰丽的梦。
人太复杂了,人的欲望太多了。很多时候千金不可换,也许万金就能换了,甚至也许一千零一金就可以了。
云歌感觉眼睛又有些酸胀,却实在不愿为他再掉眼泪,迎着冷风,扯着嗓子大叫了一声,冷风割得腮帮子火辣辣地疼,眼泪硬生生地被逼了回去。
来时,长安是天朝大汉的都城,是世上最繁华、雄伟的城池,更是她自小向往已久的地方。长安盛着她的梦,盛着她以为的快乐。
可是,现在,她只想永不再想起这座城池,想把这里发生的一切都忘记。
马儿跑快点,再跑快点,把一切都丢开,都远远丢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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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的马。
最容易隐于黑夜的黑衣。
面容被遮去,只一双黑沉的眼睛露在外面。
虽然明知道即使半夜赶到骊山,也见不到刘弗陵,可还是要尽量减少在路上逗留的时间,减少行踪泄漏的可能。
幸亏今夜风大,路上的旅人少到无。他们也因为刀子般的风,可以顺理成章地蒙面赶路。
他的缓兵之计已到尽头,再拖延下去,霍光肯定会起疑。
刘弗陵是他现在唯一的希望,既然刘弗陵肯答应避开所有人见他,应该已经预料到他想说的话,也应该会同意。
虽然他的家破人亡、满门血仇和刘弗陵并没有直接关系,可他一直对和刘弗陵合作十分抗拒,所以他一直都只是为了自己的目的远远地审视着刘弗陵,估量着刘弗陵。却没有想到最终被世事逼迫到如此,就如同他没有想到从小一直憎恨着的刘病已,和自己竟然会有执棋论事的一天。
如果是以前,一切都会很简单,他肯定会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做法——娶霍成君。
霍成君不同于霍怜儿,她很清楚自己要什么,也有能力为自己争取,霍成君的心性才适合辅助他在长安城得到一切他想要的东西。
而云歌的利用价值,和霍成君比起来,已经不足一提。
他当年初进长安,一介布衣,既无人又无钱。小贺虽然承诺助他,可在先帝的削藩政策下,所有藩王的财力都严格受朝廷控制,小贺在长安城的势力也有限。他的所有计划都需要风叔叔的产业和人力支持,可风叔叔深受义父影响,对朝廷争斗敬而远之,绝对不会支持他的任何行动,他想用风叔叔的财富和人脉介入汉朝党派争斗中,根本不可能。
唯有云歌,他义父深爱女子的女儿,能让一切不同。义父是风叔叔心中的神,而他是义父唯一的后人,云歌加上孟的姓氏才能让一切从不可能到可能。
事实证明了他的推测,风叔叔本来当日已经对他动怒,可见到云歌发上的金银花簪时,别的一切在风叔叔心中立即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看见了一个姓孟的少年执起了那个金银花下女子的手,弥补了他们心中最深的无可奈何与遗憾。
现在,风叔叔已经将大汉朝的产业全部交给他。虽然三个伯伯还不肯将西域的产业交给他,但在权倾天下的霍氏家族面前,那些产业已经不再重要。
他一再尝试,也无数次想说服自己,甚至他抱了霍成君,还尝试过吻她。他一遍遍告诉自己“都是女人,闭上眼睛抱在怀里不都一样吗?况且只论容貌,霍成君并不比云歌差。”
可是不一样,虽然他理智上怎么想都觉得应该一样,可就是不一样。
他脑子里说“一样,一样”,慢慢俯下身子去吻霍成君,可心却在极其明确地告诉他“不一样,不一样”,在最后一瞬,就在他要吻上霍成君的唇时,他竟然控制不住自己地推开了霍成君。
面对霍成君惊伤和不能置信的神情,他立即笑着安慰霍成君,道歉说自己不该一时冲动冒犯她。
可心中明白,只是因为那个人是云歌,他只是无法让那个人从他指间溜走,那是他的小云歌呀!
是在他最肮脏、最无助、最潦倒时,仍然会反手握住他手的云歌。
是在他冷言讥讽时,仍然会笑的云歌。
是他以为自己厌恶了很多年的娇小姐。一边厌恶着,一边却牢牢记住了她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笑容,她的绿罗裙,她的名字。
三个伯伯极其偶尔地会提起云歌的天山雪驼铃铛。
每次都只是因为他碰巧说到什么,才会让伯伯们碰巧提一两句他们刻意回避着的人与事,所以每一次他都会十分恰好、十分不经意地“碰巧”在场。
追逐着天山雪驼的足印,他在草灰蛇线中寻觅那个他所厌恶的人的消息。
知道她与铃铛到过厝木湖,去了孔雀河,还知道她的铃铛陪着她越过了兴都库什山,到了天竺国的迦湿弥罗,这趟行程她一去就是三年,音讯全无。
她那么任意,又那么自在地挥霍着时间,享受着生命。
而他在读书、在练剑、在学医、在用毒、在习琴、在跟着三个伯伯学做生意、在密切地观察着汉朝发生的一切。
他的每一刻时间都没有浪费。
他努力学习着一切,他一天只睡两个时辰,他边吃饭边背书,甚至睡梦中他都在反复练习着义父的一举一动,他要用义父的完美风姿掩去身上的戾气,他要他的敌人看见他时,绝无疑心,他要所有曾经蔑视过他的人,都要在他面前自惭形秽。他不知道自己是否也曾潜意识想过,再见那个喜穿绿衣的丫头时,他要一切都是最好。
时间在林木枯荣间流逝,他安静地等着复仇的合适时机,安静地准备着一切,也许……在他心中,在他从不肯承认的某个角落里,也还在耐心地等待她的归来。
他等待着她归来时,他和她的完美重逢。
他做到了!他以他无懈可击的姿态出现,而这次她成了乞儿,可她对他视若不见、无动于衷。
她没有认出他!?
她当然不会认出他!
介意?释然?
他鄙夷着她的蠢笨,嘲讽着她的伪善,厌恶着她对一切的不在乎,可是唯独没有惊讶。
八年的时间,在他的心底深处,也许他早已知道她是什么样子的人。
…………
时间太久远了,牵绊也太多了,一切早在他自己知道前已经发生,他已无法理智地抹去心中的所有印记。
在无数次隔着时间、空间的注视中,在长达八年的留意中,他已经习惯在他的时间、空间里,有她的存在。
所以他现在只能像个傻子一样,不在长安城享受温暖,却奔驰在冷风中;不去走康庄大道,而要去过独木桥。
云中歌 云中歌(一) 第79章
这样大的风,很不适合出行,所以孟珏一路疾驰未见一人。
孟珏还以为可以就这样一直到骊山,却不料看到一辆马车出现在路的尽头,四周还有不少人相护。
这样的夜晚还要赶路,肯定有非比寻常的事情。
孟珏心中疑惑,放慢了马速,谨慎地让到路侧。他身后的六月和八月也立即随着孟珏让到路旁。
不知道是因为冷风中骑马,还是别有原因,一行人都穿着大斗篷,面目也是如孟珏他们一样遮着。
马车周围的人看到路侧的三人,手都暗暗放在了兵器上。
六月和八月也是全力戒备。
彼此相安无事地就要擦肩而过,各自都松了口气。
可突然之间,路侧的树林内一群蒙面人攻出,直扑马车而去。
马车周围的人立即将马车团团护住,六月和八月也是一前一后护住了孟珏,只看刀光剑影,一场厮杀已经展开。
此行所带的太监,全是高手,是自先帝起,就暗中训练的影卫。来者人数虽多,于安却并不怕,震怒下喝道:“全给我杀了!”
孟珏虽知道有误会,可因为刺客正是从自己身后的林子攻出,怎么看都像是自己一伙的,一时根本解释不清楚,而且对方已经下了杀手,他们不能不自保,只能稀里糊涂地打了起来。
所有太监都是自小经过严格训练的好手,不仅是功夫,更有杀人和折磨人的法子。
来行刺的刺客也都算好手,奈何碰到一群锁在深宫里,从小到大,什么事情都不做,就专心练杀人的人,而且因为六根不全,大部分人的招式都是充满了阴狠的杀意,用招比刺客更狠毒。
刺客渐渐不敌,纷纷倒在太监们的软剑下,而且全是一些最痛苦的死法。
刘弗陵听到外面的兵戈声渐小,轻敲了敲马车壁,淡淡说:“口供。”
于安懊悔地跺脚,刚才被气糊涂了,立即喝道:“留活口。”扫眼间,却只剩下孟珏那边的三人。于安纵身飞出,直扑孟珏。
于安三岁起就受教于宫廷内的老太监,为日后服侍皇子做准备,他的天赋又很高,否则刘彻也不会从几千个太监中,选中他来服侍大汉未来的皇帝。几十年下来,于安一身阴柔的功夫说冠绝天下也不为过。
孟珏身边的名师虽多,可学艺时年龄已大,和一般人过招,他的功夫还算好,碰上于安这样的绝顶高手却是处处危险。
六月和八月已经多处受伤,本来命在旦夕,可和他们过招的两个太监竟然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并不要六月和八月的命,只是用剑一下下在他们身上划着,不深不浅,只要见血。
孟珏一再说“有误会”,但于安只想活捉了他,根本懒得听。
孟珏的傲气被激出,索性再不解释,沉下心来,招招直取于安的要害,因为招式来自西域杀手代代累积的经验,虽然简单,却是即使自己死,也一定要对方陪上半条命的打法。
于安因为想要活口,又不想自己受伤,招式开始有了顾忌。
虽然一时间还拿孟珏无可奈何,但打败孟珏只是迟早的事情。
其余太监都护在马车周围,笑看着那边胜利已定的打斗。
突然风中传来阵阵辛辣刺鼻的味道,树林中腾起浓烈的烟雾。
于安一惊,以为又有刺客攻到,不敢因小失大,立即回身去保护刘弗陵。
历代宫廷斗争下来,宫中最不缺的就是毒药和解毒药,每个太监身上这些东西都没有少带,既是用来杀人、救人,必要时,也可以用来灭自己的口。
于安并不怕对方用毒,什么天山雪莲、百年何首乌、千年人参,他都吃过,可现在竟然没有任何解毒效果。众人都是咳嗽不停,眼睛也觉得火辣辣地疼,直流泪。但若说中毒又不像,因为众人的劲力没有受丝毫影响。
浓烟中,打斗的人出剑都有些歪斜,孟珏虽是满心诧异,却一面咳嗽着,一面不禁笑起来。
这拿调料做武器的人,估计世间除了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