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库小说网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暴力王座 >

第6章

暴力王座-第6章

小说: 暴力王座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卡帕斯特想不到雷克斯还有这种疯狂的招数,他从来没有想过还有人这样使用‘战争践踏’,吃惊之下只来的及发出一记‘战争践踏’,虽然抵消了一部分威力,但还是被扑面而来的力量震退两步,幸好牛头人对‘战争践踏’抵抗力极强,雷克斯的‘战争践踏’也还没到火候,他只晕眩了不到一秒就恢复正常,知道雷克斯已经冲过来,凭感觉挥出巨斧,虽然挡住雷克斯的巨剑,但之后就落入下风,被雷克斯近身缠斗疯狂攻击了好一阵,最后凭借深厚的原力才扳回局面。
    二人再次分开,雷克斯没有继续进攻,他把巨剑拄在地上,气喘吁吁,说道:“父亲,今天就到这里吧,我的原力已经耗光了。”
    雷克斯和卡帕斯特的原力修为差距太大,他凭借巨力加上内劲原力才和卡帕斯特六层原力拼了个势均力敌,战斗不到二十分钟,但却比修炼一整天还要累。
    “雷克斯,想不到才两天你就进步这么大,刚才那五下‘战争践踏’要是再强点,我今天就败了!”卡帕斯特也是心有余悸,以他大剑师顶峰的实力,今天差点阴沟里翻船,吓出了他一身的冷汗,被雷克斯的实力和进步速度再次大大地震骇了一把。
    “雷克斯,你太厉害了,看来我永远也追不上你啦!”安德鲁此时刚从精彩的战斗中恢复过来,他怎么也想不到雷克斯的实力居然这么强悍,差点就击败卡帕斯特。
    “大哥,不用着急,你可是十六岁就修炼原力的天才,现在才刚刚开始,将来一定会达到这样的程度。”雷克斯看安德鲁有些失落,赶紧安慰道。
    “嗯,安德鲁你不用妄自菲薄,刚才的战斗你有什么收获?”卡帕斯特也出言安发源慰。
    “我看不清楚,什么收获都没有,只知道雷克斯很厉害。”安德鲁郁闷道。
    “那明天还继续看吗?”
    “当然看,为什么不看,我不看不就亏大了吗!雷克斯,我现在以你为目标,一定会赶上你的。”安德鲁笑道,他很快就从失落中恢复正常,信心十足。
    卡帕斯特闻言,欣慰地露出笑容。 
                  第十章 计划
    转眼五个月过去,天气逐渐变得炎热,预示着夏天即将到来。
    雷克斯每天都与卡帕斯特战斗,实力像坐火箭一样飞速提升。开始的时候,正面硬拼,雷克斯只能在卡帕斯特手下坚持二十多分钟,经过五个月的磨练,现在已经可以坚持一个小时左右。如果改为游击战术,坚持两个小时不是问题。
    原力地进步是最快的,从浅白色到白色只用了六个月时间,这样恐怖的进步速度,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内劲的修炼则难的多,虽然也有了长足的进步,但还是停留在第二重阶段,离第三重还有一段不小的距离。
    雷克斯在战斗中疯狂吸收战斗经验,卡帕斯特在这五个月中绞尽脑汁,顺劈斩,飞旋斧,凌空斩,各种手段层出不穷,最后还是被雷克斯榨地干干净净。
    如今卡帕斯特在战斗技巧上已经无法战胜雷克斯,好几次险些落败,每次都是靠深厚的原力修为拖到雷克斯原力耗尽,才得以获胜。
    当然,卡帕斯特也是受益匪浅,他的原力也已经在突破边缘,战斗的时候原力中夹杂着一道道淡淡的金色,已经一只脚踏入圣域,进阶圣域只是时间问题。
    安德鲁在雷克斯的刺激下,近几个月来修炼比雷克斯更加疯狂,废寝忘食,一分一秒都不松懈,雷克斯而卡帕斯特的战斗更是一次也没错过,进步十分明显。看来性格耿直的人也有一些优点,一旦下定决心要做一件事,绝不会半途而废。
    对于一家三人整天呆在练武场中拼命修炼,阿特丽斯十分无奈,只能做更多的食物来补充大量的身体消耗。
    结束了一天的疯狂修炼,雷克斯在晚饭时再次展示了他那吓人的饭量。
    饭后,雷克斯没有马上离开大厅。
    “父亲母亲,我有事要和你们商量。”雷克斯说道。
    “哦,什么事?”
    雷克斯平时少言寡语,除了修炼之外,从来不关心其他事情,今天居然说有事商量,让卡帕斯特二人有些奇怪。
    “我打算离开部落出去历练一番。”这是雷克斯很早就想好的,现在他已经能够和卡帕斯特一争高下,差的只是原力修为。外出冒险,自保是没有问题的。
    “不行,雷克斯,你才十二岁,外面的世界不是这么简单的,就算你实力不错,但还是太危险了。”阿特丽斯一听立刻出言反对。
    “母亲,我不是要离开兽人帝国,我只是想到北边的魔域森林里去锻炼几年。”雷克斯对魔域森林闻名已久,但卡帕斯特多次交待他不要闯入魔域森林,他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一直没有去过魔域森林。
    “那更不行,魔域森林里面魔兽遍地,比外面的世界更危险。”阿特丽斯对这个想法更是一口否决。到魔域森林去历练,见识各种魔兽是雷克斯很早就计划好的,现在阿特丽斯反对,让他十分无奈,正想开口说服母亲,卡帕斯特就说道:
    “丽斯,让雷克斯去吧,我第一次出去冒险的时候实力还不到雷克斯的一半,现在还不是好好的。”
    “可是……”
    “皱鹰总有一天要离开父母,展翅翱翔,兽神的战士更应该(炫)经(书)历(网)一番磨练才能成为真正的战士。你也知道,雷克斯虽然才十二岁,但聪慧不下于成年人,小心一点不会出什么问题的。”卡帕斯特继续开解道。
    阿特丽斯见雷克斯已经下定决心,丈夫也表示支持,虽然心中十分担心,但也只好答应下来。天下的母亲都是这样,孩子的安全永远摆在第一位,母爱是超越智慧,超越种族的。
    “那好吧,雷克斯你打算什么时候出发?”阿特丽斯仔细思量之后,只好答应了。
    “我明天就出发。”雷克斯见母亲答应,心中十分高兴。他现在的实力已经达到瓶颈,想要提升不容易,越早出发前往魔域森林越好。
    “怎么这么急,过两天不行吗?”雷克斯从小就没有离开过部落,现在突然之间就要离开,阿特丽斯心中自是万分不舍。
    “反正迟早都要去的,而且魔域森林离部落这么近,我会经常回部落的。”雷克斯解释道。
    “那我去给你准备干粮和衣物,你明天一定要记得带上。”阿特丽斯也不是平常人,既然雷克斯已经决定好了,她只能尽量多做准备。
    雷克斯看着阿特丽斯的背影,心中愧疚,双眼也有些模糊。自从他降生到这个世界开始,十多年来,阿特丽斯对他的照顾无微不至。在他还在襁褓中时,阿特丽斯整天把他抱在怀中,哄他开心,但他却从来没有对她笑过。待他长到两三岁,他就已经开始练体,从那以后,他除了吃饭的时候,很少和阿特丽斯在一起。后来阿特丽斯看到他修炼辛苦,总是十分心疼,口中埋怨不断。每次看到阿特丽斯那关心的眼神,他的心中都感动万分。
    在雷克斯心目中,阿特丽斯是对他最好的人,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如果阿特丽斯坚持反对他去魔域森林,他也只能放弃这个想法。
    “父亲,我可以和雷克斯一起去吗?我可是快成年了。”安德鲁看雷克斯马上就要独自前往魔域森林,心中十分羡慕,开始异想天开。安德鲁虽然曾经跟随部落的狩猎队伍去过几次魔域森林,但都只是在外围活动,没有真正深入过森林内部。而且他在狩猎队伍中是重点保护对象,周围总是有几位牛头人战士保护,根本不让他以身犯险参加战斗,卡帕斯特也限制了他的活动范围,根本就是魔域森林一日游。
    “如果你能拥有雷克斯这样的实力,我就去说服你母亲让她同意你也去。”卡帕斯特没好气地说道。
    安德鲁这几个月一直都在观摩雷克斯和卡帕斯特两人的战斗,自然十分清楚和雷克斯之间的差距,郁闷道:“那还是算了。”
    卡帕斯特见安德鲁不再说话,回过头来说道:“雷克斯,趁现在时间还早,我给你详细介绍一下魔域森林。”
    通过卡帕斯特的介绍,雷克斯才对魔域森林有所了解。
    魔域森林在圣兰大陆的北方,不管在圣兰大陆的哪个位置,只要一直往北走,就一定会进入魔域森林。
    魔域森林很大,但是具体有多大,这个问题全大陆人都不知道。反正到目前为止,人们探测到的面积,就已经超过了兽人帝国加上人类三大帝国两大联盟的面积之和。魔域森林分为外围和内部,森林外围遍地都是低价魔兽,偶尔也能碰上中阶魔兽;往北走两个月就进入森林内部,森林内部大多都是中阶魔兽,还有小部分的高阶魔兽;如果再往北走,也许就能碰到超阶魔兽,任何一头超阶魔兽都相当于一个圣域强者。
    曾经有人组成实力强大的队伍进入魔域森林,幸运的避开了大量的魔兽,直直向北走了将近一年,也没有走到尽头。据说他们往北走了十个月后,天气开始逐渐变冷,越往北走就越冷,一个多月后,温度已经低到一个难以想象的地步,连耳朵冻掉都没有感觉。最后他们实在无法忍受低温,而且食物也不够,只得往回走。倒霉的是,这支队伍在回程中碰上一头不知名冰系超阶魔兽,只有一小部分人幸运的逃过一劫,也许是他们的运气已经用光,之后又碰上高阶魔兽群,最终只有不到十人安全回到圣兰大陆。
    而雷克斯要去的地方就是魔域森林的外围,他现在的实力堪比大剑师,欠缺的只是战斗的持久力,即使进入内部边缘,小心一些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之后卡帕斯特又给雷克斯详细了介绍了一些魔兽的习性,特点,还有在森林中的生存方法。
    雷克斯前世当过几年雇佣兵,对丛林战斗和丛林生存方法自然极为熟悉。但是圣兰大陆的生物种类可比地球复杂多了,森林环境也大不相同,卡帕斯特的经验十分有帮助,雷克斯自然不会错过,马上认真听取,把卡帕斯特说的全部记在心里。
    雷克斯有过类似的经验,卡帕斯特说完之后,他总能举一返三,提出问题,很快就把卡帕斯的经验全部吸收。饶是如此,直到深夜卡帕斯特才把所有注意事项交待完毕。
    卡帕斯特讲的口干舌燥,接过阿特丽斯递过来的杯子,把水一口气喝完,'炫'舒'书'服'网'的出了一口气,然后才道:“雷克斯,我一辈子的经验你居然一个晚上就学完了,以后再也没有东西交给你啦!”
    雷克斯谦虚道:“父亲,我要学的东西还多着呢。”
    “呵呵,别谦虚了,我知道你是天才,当初跟我学习通用语的时候也是这样。”阿特丽斯笑道。整整一个晚上,阿特丽斯的心情都不太好,直到现在才露出笑容。
    “大家都去睡吧,明天还要早起。”卡帕斯特看时间已经很深,站起身来说道。
    “啊……父亲母亲晚安,我先回屋了。”安德鲁炼修了一天,又在旁边听了半个晚上,真是又累又困,听到这句话,如逢大赦,没等父母回话,就往自己的屋子跑去。
    雷克斯和父母问安之后也回到屋中。他躺在床上,心中有些兴奋,胡思乱想了好久,不知到了什么时候,才在不知不觉中沉沉睡着。 
                  第十一章 魔域森林
    次日早晨,雷克斯照常练功吃饭之后,才和家人告别。在阿特丽斯担心不舍的目光中,开始了今生第一次外出之旅。
    雷霆部落是全大陆最北边的城市,也是离魔域森林最近的城市。从雷霆部落出发,向北走一天,就到达魔域森林的外围边缘。
    雷克斯背着巨剑和包裹,独自一人不紧不慢的走在路上。以雷克斯的速度,全力赶路一定可以在日落之前到达森林边缘,但他不想今天就进入森林,他打算在森林边休息一夜,调整到最好状态,明天正式进入魔域森林,开始他的试练之旅。
    一路上,雷克斯没有遇到任何魔兽,碰到的几头野兽看雷克斯的样子,知道不好惹,躲在远处观望一阵之后就离开了,让雷克斯没有出手的机会。
    在日落之前,雷克斯终于到达森林入口。看着眼前一望无际的森林,雷克斯心中感慨,在前世,地球被严重污染,植被早已被人类破坏殆尽,全球都找不出一片像样的原始森林。也只有在冷兵器世界,这样茂密原始的森林才能得以保存。
    雷克斯抬头看了看,太阳再过不久就要落山,立刻探察了附近的地形,在森林的边缘找到一棵三人合抱的大树,大树在离地约十米高的地方有大量分叉,雷克斯折了大把树枝铺在树杈上,将兽皮帐蓬牢牢的固定在树杈上,在树下和帐蓬附近撒了一圈风雷雕的粪便,高阶魔兽的粪便的气味可以吓退大部分魔兽,免受惊扰。
    做完这一切,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也来不及做陷阱,雷克斯想在这附近没有低阶以上的魔兽,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便钻进了帐蓬进食休息。
    第二天一早,雷克斯睁开双眼看到帐蓬顶部,这才想起已经不在家里。
    爬出帐蓬,从树上跳下,一股大自然的气息扑面而来。目光所到之处,皆是一片翠绿之色,朝阳通红似火,阳光透过树林的缝隙照射在露珠之上,发出五彩的莹光,令人眩目。
    雷克斯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清新的空气让他的心情舒畅了许多。立即在树下找了块空地,热身,打拳,练剑,站桩。
    练功结束之后随便吃了点干粮,雷克斯便拆下帐蓬重新折叠收起,然后又仔细的把风雷雕的粪便捡起,装到一个小袋子里收藏好,这东西可不多。
    重新整好行装,太阳已经升到半空中,气温开始逐渐回升。雷克斯再次出发,正式踏入魔域森林。
    魔域森林不愧为圣兰大陆最大的森林。森林中上百米高的大树随处可见,厚厚的树冠挡住了阳光,让森林显得有些阴翳,地上铺满了不知有多厚的枯枝烂叶,脚踩上去,周围一片地方就会下陷,发出‘嗄吱嗄吱’的响声,大片大片连绵不绝的灌木丛更是加大了步行的难度。
    由于现在是夏天,森林内部极为闷热,正是蚊虫肆虐的时候,大量的蚊虫叮咬让雷克斯苦不堪言,如果只有一两只倒所谓,可是几百只蚊虫一起上,谁也顶不住啊!雷克斯按照卡帕斯特所说,找到一种发出辛辣气味的驱蚊草,把驱蚊草碾碎涂在皮肤上,这才重重的舒了一口气。
    临近中午,雷克斯终于碰上了第一头魔兽。
    雷克斯看着眼前的魔兽,牛犊子般大小的身体,青黑色的皮毛油光滑亮,松蓬的长尾垂在臀后,四只粗壮有力的巨爪,微微张大的巨嘴中露出两排三寸长的锐利獠牙,一双绿眼如同两团燃烧的鬼火紧紧地盯着他,眼中尽是残暴之色,显然,它把雷克斯当成了猎物。
    这是一头疾风魔狼,属于低阶魔兽,生性嗜血,速度极快,能够释放风刃,在森林和草原上大量繁殖,兽人帝国狼族中名闻大陆的狼骑兵的座骑就是疾风魔狼。
    雷克斯还在遗憾自己击杀的第一头魔兽居然是这种小角色的时候,疾风魔狼就已经开始行动。它张开大嘴,嘴里出现一团气流,气流瞬间形成一道半月形的青色风刃,魔狼把风刃吐向雷克斯,然后迅速跳起,紧跟在风刃之后扑向雷克斯的咽喉。
    风刃将一大片树枝削断,枝叶飞扬,魔狼也扑了个空,它正疑惑猎物怎么突然消失的时候,小腹传来一阵剧痛,接着下颚又遭到一记重击,发出‘咔嚓’的一声暴响,将它的惨叫声扼杀在咽喉中,然后它就失去了知觉。
    雷克斯轻松地击杀了这头倒霉的疾风魔狼,用巨剑剖开魔狼的脑袋,一阵鼓捣之后,失望地骂了一声:“切,连个晶核都没有。”
    魔兽晶核是圣兰大陆上的一大消耗品。尤其是魔法师,他们在修炼过程和施法中会消耗大量的魔兽晶核,不管是制作魔法道具,还是魔法武器,都需要魔兽晶核;即使是战士修炼斗气也需要少量的晶核,贵族的日常生活中很多奢侈品也要用到魔兽晶核。因此魔兽晶核一直供不应求,价格居高不下,每年都有大量的佣兵为了金币,悍不畏死的进入魔域森林猎杀魔兽,获取晶核。
    雷霆部落常年有一支队伍在魔域森林中猎杀魔兽,获得大量晶核,通过特殊渠道换回精良的武器和装备。
    其实雷克斯也知道,一般低阶魔兽是没有晶核的,只实力超出正常水准的低阶魔兽才可能会产生晶核,而且价格也不高,远不如中阶魔兽的晶核实用。虽然中阶魔兽大多都有晶核,但是中阶魔兽的实力比低阶魔兽强太多,不是一般人所能够对付的,不知有多少佣兵因此而丧命。高阶魔兽实力更加强悍,就算是实力强大的佣兵团碰上高阶魔兽,即便能够将之击杀,也要付出极大的生命代价,佣兵团的实力大降在所难免。
    如果你霉星高照,碰上超阶魔兽,拔腿就跑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雷克斯挥起巨剑,切下一大块狼肉,准备晚饭的时候吃烤肉。没有贡献出晶核,贡献一顿晚餐也是好的,正好我也不想再吃干粮了。雷克斯心中愤愤地想着。
    森林中飘荡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雷克斯知道血腥味肯定会引来其它魔兽,摘下一片不知名的大树叶将狼肉包好,放进包裹中,迅速离开了这个地方。
    之后的旅程变得十分精彩,一路上时不时有魔兽袭击雷克斯,但这里还是魔域森林的最外围,只有实力最差的低价魔兽,对雷克斯没有任何威胁,全都是一击毙命,连巨剑都没有拔出来过。一整下午,雷克斯只得到一枚低阶的火系晶核,令他十分郁闷。
    雷克斯在天黑前找到一条小溪,在附近的树上布置好帐蓬,又在树下制作了几个预警陷阱之后,来到了小溪边。确定周边和水下没有危险之后,雷克斯才跳进水潭,洗去了身上的污垢,一身清爽的回到岸上。
    雷克斯找了块空旷的地方开始烤狼肉。钻木取火对他来说易如反掌,不到一分钟就生起了一堆篝火,将狼肉在水中清洗之后,用树枝串好,架在火堆上慢慢烧烤。雷克斯前世经常在野外烧烤,手艺娴熟,狼肉很快发出香味,雷克斯耐着性子等狼肉熟透,撒上一层家里带来的细盐,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大口,又烫又香,让他大呼过瘾。
    熟悉的味道不禁让他想起了前世当雇佣兵的(炫)经(书)历(网),曾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