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魔人生-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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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人轮流修车,车辆从哪里看机器都正常,可它就是不运转。
格伦修了几遍车后,现在他彻底放弃了,而后轮到了舒畅上阵,而后他也与格伦一样选择了放弃,唯独琳达很有信心,她一遍一遍清洗滤清器,检查引擎,替轴承上油,重启车载计算机……
原本舒畅没打算带琳达来沙漠,但她得到这个消息后,立刻坚持登岸。因为在她看来,在游艇密闭空间里待着,足不出百米范围,这是比海军陆战队的禁闭惩罚还残酷的虐待。能有一个上岸的机会,她绝不放过。
舒畅倔不过她,便把她当作旅行抱枕带了出来。一路上,为了体现自己存在的价值,琳达再苦再累也不抱怨,干的比谁都多,格伦、舒畅都放弃了,她还上下忙碌不停。
“雷电11号”没有发动着,任琳达反复上下折腾,它的引擎依然不合作。早有预料的舒畅连眼皮都未抬,用睿智的表情说:“我现在算是彻底知道——为啥阿拉伯人喜欢骆驼了,那玩意虽然速度不快,但在这沙漠里面,骑骆驼才是王道,才是科学。”
琳达大怒,一拍车身吼道:“切,我在上下忙碌,你却躺在地上,研究半天,就发现这样一条‘科学真理’?”
“真理,总是最朴素滴!”舒畅继续抛弄着金币说:“歇歇吧,等太阳落山,我们背上包走。”
琳达一言不发,立刻又钻入车底,继续折腾起来。
舒畅望着周围的风沙面无表情,手里专注地揉搓着那枚金币。
如果有人细细观察那枚金币,会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这枚金币的一面头像居然是舒畅的侧面剪影。
这不是伪币,这是一枚澳大利亚政府承认的正式合法金币。
澳大利亚的帕斯城是世界铸币中心,许多国家的硬币都是由帕斯铸币厂铸造,这中间不仅包括哪些没有钱币防伪技术的亚非拉小国,甚至欧元硬币,部分也有帕斯铸币厂承担。
帕斯铸币厂有个对外开放的旅游项目,就是容许游客亲自动手铸个硬币或纪念章。纪念章就不提了,游客铸造的普通金属币也没有合法流通地位。然而贵金属钱币,比如金币、银币、铂金币等,铸成之后,它便是澳大利亚财政部正式承认的合法钱币。
这种钱币,一面必须采用正式钱币图案,另一面则完全由游客做主。大多数游客都喜欢采用铸币厂提供的风景图案或袋鼠,以当作旅游纪念。而某些特别自恋的人,比如像舒畅这样的,则会铸上自己的头像以便自我欣赏。
澳大利亚政府虽然容许这种钱币流通,但一般来说,人们只会拿它当纪念品,谁也不会把它当钱花掉,因为它比真钱还贵——政府收取了模具制作费、成本费、铸造费……后,这种纪念币的真实价格已超过了面值。你真要把它按面值花出去,澳大利亚政府会对你表示由衷感谢。
风还在呼啸,卷起的沙尘有一阵没一阵。琳达依旧趴在车上,反复折腾。
风吹过沙丘,将整片的沙海吹出一片片鱼鳞。风中传来微微的驼铃声,格伦耳朵一动,像狗一样竖了起来,并朝铃声响起的地方转动。
这声音极其细微,连久经训练的琳达都未察觉,她依旧趴在车上舞弄着扳手。但这个响声不仅惊动了格伦,连舒畅也已察觉。他收起金币,冲着铃声传来的方向耸动着鼻子,使劲嗅了嗅。
“不是他们”,他低声嘟囔了一句。
布阿井原本是沙漠中的一个泉眼,殖民时代,英国人在这里盖了一座军营,把方圆百里的唯一一个泉眼圈在院中,通过控制这个水源,英国人达到了控制方圆百里游牧部族的目的。
现在这所军营已经废弃了,可残墙断壁的英国军营依然是方圆百里游牧民族迁徙的中转站。
远处的来人渐渐近了,来的是一个游牧部落。透过坍塌的残墙,已可以用目力看清他们在地平线上的黑点。格伦跳了起来,快速地拎着长枪潜伏在残墙下。舒畅看到他的动作,也开始检查自己的武器。
其实,所谓“沙漠游牧部落”,确切地说法应该是“沙漠商队”。他们不居住在沙漠中,而是反复迁徙,这种迁徙其实就是长途贩运。
沙漠里不长草,不长粮食,真要有部落定居在沙漠中,哪怕是定居在沙漠的水源地,他们的生活成本也远比北京高昂。所以,所谓“沙漠中游牧”,其实是中国人对于阿拉伯人的误解。
阿拉伯人扼守在亚洲与欧洲之间,他们控制亚非商路有千余年的历史,从印度、从中国满载的船队,在阿拉伯半岛卸下货物,全凭阿拉伯人用驼队一队队输往欧洲。而后,又是他们把欧洲的货物运向亚洲。
能穿洋过海的船,哪怕是最小号的海船,载重也在百吨以上。而一匹骆驼所驼的货量也就数百公斤,因而,一船货物需要整个部族一起上阵,动用上千匹骆驼。于是,这些部落便成年累月处于迁徙状态,这就是人们误认为的“沙漠游牧”——他们牧放的是东西方的货物。
“游牧”的阿拉伯人保持这种生活方式达千余年,久而久之,就成了以家族为单位的、不放牧的“游牧部族”,这种生活方式也成了他们的传统。到了二十世纪,当世界已不再需要他们驼运货物时——真神保佑,在他们的地盘上又发现了石油,大量的石油……
即使是“游牧”部落,平常也居住于沙漠边缘,只在运送货物时才穿越沙漠。等他们抵达另一个部族所在地后,便会由另一个部族接力将货物运往更远处。贩运货物的所得被他们用来从印度、非洲购买粮食及生活必需品,并从欧洲购买武器、生活设备。
沙漠中心的水井是这些“游牧”部族的珍宝,但每一座水井的拥有者平常并不居住在水井所在处,他们还是居住在沙漠边缘,靠给过往的商队带路,挣取水井使用费。按规则,即使你知道水井所在处,也需向水井拥有者申请向导。
布阿井是三大部族共有的一座水井,英国人撤走后,为争夺这座水井的所有权,发生了一场长达十数年的部族战争。后来,三个实力最强的部族达成妥协,共同拥有了这座水井,所有前往布阿井的游牧部落都不需由三部落出人带路。
舒畅进入沙漠时并不知道沙漠里存在这种规则,格伦知道,但他认为自己一行进入沙漠,是为杀戮而来,越隐蔽越好。所以他也就没提醒舒畅的意识,而琳达……对于“沙漠游牧”,她比舒畅还无知。
残墙很低矮,不能完全遮蔽舒畅他们的身影,这也是舒畅不到残墙下躲避烈日的原因。在舒畅发现对方的同时,远来的“游牧”人也发现了院中的车辆,他们在射程外停下脚步,相互讨论一番,两名游牧人脱离队伍,向布阿井走来。
“轰隆”一声,琳达终于发动了汽车。她没注意到紧张戒备的舒畅与格伦,兴奋地大喊:“看呐,我成功了!我就知道我会成功,我就知道只要我坚持,我就能成功。”
第76章 战斗在沙漠中
在茫茫黄沙的旷野里,这发动机声传的格外远,外面的两阿拉伯人顿时停住了脚步,他们低声商议片刻,立即转身向来路奔去。
格伦举枪瞄了瞄,发现身边的舒畅并无表示,他无声地放下了枪。
“怎么回事?”舒畅还在愣神:“汽车声又不是大炮,他们怎么跑回去了。”
格伦眯着眼观察那两位跑回去的阿拉伯人,这两人边跑边挥舞手大声嚷嚷着什么,而发动机声,琳达的欢笑声盖住了对方的话音,只看到两人嚷嚷完后,那队阿拉伯人立刻掉转方向,向远处奔去。
“无人出迎”,格伦轻声回答:“这井有主,我们该有向导;远方来客,却无向导出迎,所以他们必须回避。”
明白了。
格伦的意思是:按规则,应该有位向导带领舒畅一行来到水井,在另一只驼队来到水井时,这位向导应该出迎,并向对方说明身份。
沙漠里人迹罕至,随便找个地方埋个人,也许一千年都不会被人发现——在这样的瀚海中找一具尸体,比大海捞针容易不了多少。故而,几乎所有的沙漠商队,都有兼职做劫匪的癖好。这么做也恰好达到了垄断商路的目的。
如此以来,沙漠的危险就不止是黄沙、干渴、迷路……等等了,那最大的危险来自两条腿的人类,白天言笑盈盈的伙伴,夜里可能会爬起来割断你的脖子。在漫漫黄沙中,他们连掩埋都懒得做,风、沙自会完成后面的一起——这就是所谓的“沙漠迷路”。
所以,在沙漠中与人打招呼,其危险性要远高于在中国救护警察他妈。在中国救护警察他妈,中国法官不过是把你变成“彭宇”,虽然成了罪犯虽然倾家荡产赔偿,可你毕竟还活着。但在沙漠向陌生人打招呼,你却有极大的可能成为“失踪人口”,人间蒸发。
舒畅的目光投向了水井。
英国人在的时候给水井砌了个井台,现在井台上更扣了一扇厚实的铁盖,原先,有三把大锁锁住了井盖。不过舒畅是谁,那是苍蝇飞过也要折下一条腿来的人物,他哪会静心等待主人来,再向他付费,等他开锁……所以这三把锁的命运可想而知。
在沙漠中,所有的陌生人都不可信任,因此,向导的地位就显得格外重要。他们多是沙漠水井的主人。这些人的存在就好比一种担保,所有进入沙漠的人都在他们那里登记,而后由他们作为中介进入沙漠。两支驼队相逢时,也有他们出面,彼此约定互不干涉。
现在,远方来了个驼队,舒畅这方没有向导出迎,那么水井的残墙后面很可能是个陷阱,所以对面才要慌忙回避。
不过,他们终究还要来,因为这井是附近唯一的饮水点。
那边,琳达已经平静下来。看到自己的欢呼没得到响应,两臭男反而专注地趴在残墙边向外张望,她好奇地向那方向看了一眼,看到了慌张退去的驼队。
“30分钟”,舒畅伸出了手。
格伦翻了翻白眼:“毫无意义,傻子才跟你打这赌。”
“不好!”琳达毕竟是人类,还有点羞耻感:“我们破坏了人家的锁子……主人找上门来了。”
“等他们动手”,舒畅恶意地说。
从远处看来,对方的驼队至少有一百来人,上百匹骆驼。他们终究要与舒畅交涉,等他们来到水井,看到这里只有三个人,还背囊丰厚,很有可能心起恶意。而舒畅心中正盼望如此。
和格伦交往久了,琳达已习惯对方说话简略的方式。所以也明白了舒畅的意思,她脑海里猛然闪过自己初次登船时,与舒畅近身搏斗的片段,经不住打了个寒战。
“和这人近身搏斗——找死!”
如果真要打赌,舒畅绝对输了,对面的驼队足足在两小时后才遣人过来,显然是对方不了解底细,所以打算等人走了再进入水井,但没想到舒畅比他们还有耐心。
迎着对面过来的两个人影,舒畅深深的嗅了嗅,入鼻是一股浓浓的汗臭味,令他恶心欲呕。
这就是所谓狼与狗共同的时间,迎面走过来的东西,你不知道他是狼还是只狗。或许狼、狗同体,一念成狼,一念成狗。
格伦也在耸动着鼻子:“六点钟方向,五个人;四点钟方向,七个人;九点钟方向,三个人……没问题吧?”
琳达这时已从车上跳下来,她正用胶带缠两个弹夹,听到格伦的说法,立刻提议:“退到房子里。”
六点钟方向,有人悄悄掩进,意味着这座水井已被彻底包围,连背后都有了人,三个人守不住这么大的院落,所以琳达建议退入兵营的房子里。
沙漠里干燥,如果风沙不掩埋,建的房子可以数百年不倒。这座英国兵营,由于过往的驼队需要歇脚,所以,经过了简单的修缮,屋顶还算完好。退入房内,三个人只要守住门窗,只要弹药充足,就能坚持到最后。
可格伦不是被动挨打的人,舒畅也不是。而且这其中还有一个琳达并不知道的秘密——舒畅从不惧近身搏斗。
让一个吸血鬼靠近身边,而且是能够从皮肤吸血的吸血鬼,世上还有什么事比这更可怕?
舒畅摆了摆手,用手语示意琳达潜伏起来,自己还昂然站在院心,等那几个人的到来。
对面的两个人走得很慢,等院落的左右、前后都响起了呼哨声,他们才迈进大院。
院墙并不高,据说,英军撤离后,愤怒的阿拉伯人拆毁了院墙,只留下几层墙基和院内的军营房屋,所以,这院墙仅相当于一个台阶而已。既然它不存在隐蔽作用,所以,当呼哨响起来的时候,前后左右包围上来的阿拉伯人已现出了身影。
“尊贵的客人,向你们致意,真神保佑你们。”迎面来的两个向导眼珠乱转,似乎在寻找什么,最终将目光落在井盖旁三八毁掉的大锁上。
舒畅以手抚胸,刚张口想回答对方的问候,那人已打了一个响亮的呼哨。前后左右响起了一片拉动枪栓的声音。
“你毁坏了我的水井,神啊,看你干了什么?”,那位阿拉伯人尖利的叫着。
“很抱歉”,舒畅一点没有慌乱,平静地说:“首先,请让我感谢你的问候,向您致意,愿真神保佑您。
其次,我不知道这座水井是有主之物,我涉过了茫茫沙漠,又渴又累,只需要几滴甘甜的井水,就能挽救我们的生命,我想,水井的主人一定不愿看着旅人渴死在他的井边。所以,我打开了井盖,并愿意事后支付他费用。”
“您用什么支付我费用?”那名阿拉伯人跳着脚,大声发出一连串咒骂。
“我的行李里有……”
“你没有行李”,那位阿拉伯人打断了舒畅的话:“这院里的东西都是我的,包括你,也是我的俘虏。你必须另外拿出东西来,否则的话,我要你的血洗刷我的耻辱。”
这时,这群阿拉伯人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发出了信号,远方的驼队已在沙丘顶现身,他们不慌不忙的向院落中心走来。
院落左右,几支黑洞洞的枪口指向了格伦与舒畅。格伦慢悠悠的站起身来,将手中的A…47扔在地上,乖乖的举起了双手。
“投降吧,琳达,抵抗毫无意义。”格伦喊道。
琳达慢慢的从窗口现身,把枪扔出窗外。
这三个人里面,唯有舒畅能说阿拉伯语,其他人只能用英语交谈。可这支商队走南闯北,队员听得懂多国语言,听到格伦喊话之后,不等那向导发言,包围他们的一名持枪者立刻用英语喊道:“全部出来,还有没有人 ?'…87book'再不出来,我们就开枪打死你们。”
格伦雄壮,一看就是个类似保镖一样的人物;琳达也一身肌肉,活脱脱一个暴力女;而舒畅则显得文弱。这些人的问话都冲着这两个人,而忽略了舒畅的存在。有几个人见到琳达现身,还垂涎欲滴的向她跑去,边跑边摩拳擦掌,打算借搜身的功夫乘机揩油。
琳达显然明白了他们的意思,她忍无可忍,双手一翻,两支手枪出现在掌中,爆烈的冲奔近的人开了枪。
格伦反应最快,琳达枪声才一响起,他双手一晃,掌中也出现了两支短枪,乒乒乓乓打了起来。舒畅反应最慢,他笑嘻嘻的看着面两个惊得口瞪目呆的向导,突然出现的变故,让这两人的长袍像风吹过的水面,抖起阵阵涟漪。
“我们有一百个人”,刚才跳腾最欢的那位向导表情很疑惑,对眼前的情景难以置信,他结结巴巴的补充说:“你们只有三个人。”
“对于三头狮子来说,一百只羊不算多”,舒畅笑得很温和很憨厚。
“你?狮子?”两个向导当中不怎么说话的那个很惊讶。
这时,院外的那支驼队已接近了院墙,听到枪声,他们没有停顿,立刻催动骆驼,兴奋的吆喝着冲向院内。
舒畅身影一晃,已晃到那位不怎么说话的人面前,他单臂一挥,那人忽然发现自己的脑袋竟然扭转了一百八十度,看到了背后正在冲锋的驼队,随即一阵剧痛,他便陷入了永恒的黑暗。
那位向导吃惊的看着舒畅一拳打拧了同伴的脖子,并开始举着他同伴的身体,向冲来的驼队射击。
“乒乒乒”,枪声响个不停,眼前这位身材瘦弱、相貌文静的人手里竟拎着一个大号的马格南手枪。
他把手枪打得像机枪一样,枪声连成一片,眨眼之间,一个弹夹十五发子弹打空,他左手一松,右手掉下一个弹夹,接着,那个空着的左手在右手上一抹,一支新弹夹装入枪中。枪声继续不间断地响了起来,那支闲下来的左手又扶起了他同伴的尸体。
这一切做的是如此迅捷,他同伴的尸体尚未及倒下,便又被那人扯在身边当作掩体。
这名同伴不是水井所有人,他是商队派来的护卫人员,为了防止向导从中捣鬼,按规定,向导接触陌生人时,驼队要派出一名翻译,目睹双方打交道。
战斗进行的很快速,一连串刮风一样的枪声响过之后,驼队的正面冲锋被打退了,格伦已抢到丢弃的长枪跟前,有了重火力之后,他的子弹压制了左右商队人员的突击。
现在,那些商队人员不敢露头,他们趴在地上,把枪举过头顶盲目的乱扫。一颗流弹甚至击中了那位向导。所有人都在找隐蔽,防止被流弹误伤。只有舒畅站得笔直。这时,他已松手丢弃了那具掩护的尸体。手里拎着打光了子弹的马格南,不停的摔着胳膊。
手枪的射击频率比早期的机枪低不了多少,然而,从没有人把手枪当机枪使,那是因为手枪的后坐力全由手腕承受,即使强悍如施瓦辛格,打完一枪后,也需要缓一下,等手腕再次控制了枪柄,才敢开第二枪。
舒畅拿手枪当机枪使,即使肉体强悍到了他这种程度,也承受不住火药的连续冲击。所以,打光两匣子弹后,他的手腕已经完全麻木,只好不停的甩手回气。
“动手太早”,格伦依靠着残墙,为自己的AK…47推上了一个新弹夹。舒畅回过气来,便装新弹夹,便附和地说:“是呀,刚才的做作白费了……不过,我赞成。”
黑夜才是血狼组合最适合的领域,哪怕这两人化身俘虏,只要商队靠近了,他们便完全成了鱼肉,可惜琳达没有忍住。不过,舒畅也完全赞同琳达动手,他低估了沙漠驼队的人品,显然没有想到这群人竟敢当面侮辱他的女人。
不知什么时候,琳达已爬上了屋顶,她用居高临下点射结束了最后的战斗。枪声平静下来,格伦窜出残墙,去搜罗弹药补充。
琳达满头汗水,从屋里跳下来,走近舒畅身边,忧心忡忡:“我刚才看见他们有重机枪和火箭筒,我们只有几支AK…47,怎么办?”
第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