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魔人生-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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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通过转售在损失转嫁给别人。
这是古董界的行规。不过,舒畅暂时不想让人知道自己的秘密:“说说你了解的,我在听?”他抱着胳膊,面无表情地回答。
“我们一般从这里开始——先把那笔钱拆成无数的小额款项,从不同的店面、购买一定数量的黄金珠宝。黄金珠宝值钱,一万美金买不了什么东西。十万美金的交易额也不引人注意……
我知道不同珠宝的价格,我们可以制造这样一个交易,让每笔交易额都不相同,分别是不同珠宝的价格,这个数字可以精确到1美分。这样,人们追查起来会很麻烦,因为计算量太庞杂了。
而后,再让这些交易进行退货——表面上看起来,这些由不同客人购买的货物,可能因为同一批货物出现的相同质量问题、或者设计问题……或者其他什么别的原因,导致客户批量退货。商店承认是自己的原因,接受了客户的退货。这件事就此完结。
但实际上,这些交易根本没有发生过,我们只是在账面上挪动我们的钱。不同的是,这笔资金经过了三种帐户——他们从同一个银行账户划拨到不同的珠宝商行,而后又从珠宝商行划到另外的银行。这就是最常用的洗钱手段。
如果先生不怕麻烦,我们可以把程序搞的再复杂点,比如:设置足够多的退款账户,以现金方式存入的退款,存入无数退款账户。而后,再把这些钱在足够多的银行间划转,最终汇集到一个、或者数个账户……
用这种方法,如果遭遇追查,只会追查到一群人动用了同一个账户里的钱,在不同的店里购买了各自喜欢的珠宝,然后他们纷纷退货,从店里拿了现金,店里对此并不知情……
再继续追查,那么追查所需进行的交涉和费用,足以令他们望而却步。
先生,这方法怎么样?”
“你在其中主管哪部分?”
“先生,我主管报数。我有强大的记忆力和心算能力。我能记住上万种珠宝的单价,保证和店里的价格一模一样,我能把大笔资金瞬间拆解成无数小额款项,填上不同的商店名称和货名——我知道所有的洗钱流程,我是个字典!”
“你很聪明”,舒畅拍着小孩的脑袋说:“今后我就叫你‘兰卡’吧!”
兰卡欣然答应。
舒畅继续补充说:“不过,我的要求比较特殊,我需要一个特殊服务。我希望在转走钱的空账户上,设置一个惊醒服务。如果今后有人追查钱的去向。我希望知道谁在关注。此外,我还希望知道,账户里的资金是如何流入的。怎么样,你能办到吗?”
“兰卡”扬起脸来,看着舒畅,充满童真地说:“先生,我认为那个人一定很后悔得罪你——你不要仅夺去他的钱,还要知道他怎么挣的钱,这会让他今后无法生存。”
舒畅高兴地拍拍兰卡:“鉴定完毕,你是个真‘兰卡’。”
印度《杂宝藏经》中,曾有孔雀王朝某王子称象的故事。佛教在汉代传入中国后,“王子称象”的故事也在中国境内流传,蜀国降臣陈寿在书写《三国志》时,就把这一故事附会为“曹冲称象”,以彰显曹冲的聪明。
经陈寿改造的“曹冲称象”故事,除了与《杂宝藏经》中的人物人名不同外,其细节完全相似。但由于曹魏境内并没有大象,陈寿只能假托孙权进贡。不过,他却忘了说明,在曹冲死后第三年孙权才占据交州,那时,孙权才有可能获得大象……
舒畅见到这个聪颖的小孩,猛然想到那个著名的“神童”曹冲从坟墓里跳出来“称象”的故事,于是灵机一动,就以“战象”命名这个小孩。在梵文中,战象发音就是“兰卡”,又聪明、无畏与温顺听话的意思。
“我在附近酒店订了一个房间”,舒畅畅快地笑着说:“在天使酒店,那里设施齐全,我们马上开始工作,怎样。”
“天使酒店”,兰卡惊喊:“天哪,我这辈子也能住进天使酒店?……还等什么,我需要电脑,路由器,网线……我立刻动手。”
“你领他去”,舒畅做起了甩手掌柜,他吩咐格伦:“现在不需要我了,我要四处溜达一下,嗯嗯,看看风景。”
格伦听到这话,怜悯地瞥了眼舒畅,点点头。
到那儿去?舒畅茫然地立在街头,痴痴呆呆许久,方才缓缓地顺着人流走进公园。
“公园”这个词是清末传入中国的,以前国人对这个洋词并不领会,直到21世纪我们才明白,所谓“公园”就是“公众园林”,它是免费向市民开放的。从那以后,我们的公园才不再收费。
孟买有许多市立公园,园内林木茂密,遍布各种奇花异卉,色彩绚丽,芬芳扑鼻。这里花木繁多,有几丈高的花树,有丈余的仙人掌。
有最引人注目的蔓藤植物,同一株上开有各种颜色的鲜花,有红色的,有黄色的,还有粉红色的,各色花朵映衬,倍觉清幽艳丽。
由于孟买地处热带,所以,无论寒霜凛冽的冬季,还是风和日暖的春季,公园里的繁花总是以热情纯洁的笑脸,迎接着来往如云的游人。
周围繁花似锦,舒畅却心情郁郁,他听着“唧唧”、“喳喳”的悦耳鸟声,手里无意识地抛洒着面包屑。这些面包屑引来成群成群的乌鸦,它们盘旋在舒畅头顶,不肯离去;每当舒畅停手休息时,它们会跃跃欲试,在他身边转来转去。至于孟买街头著名的顽皮猴子,则更不用说了,个个死皮赖脸,你进它退,你退它攻,纠缠不休。
“时间不多了”,不知什么时候,哈根出现在舒畅身边:“我想,你已经把后续工作安排完毕,伯爵那头已经准备好祭典,你打算什么时候开始?”
“你去酒店了?”,舒畅反问。
“格伦需要购买计算机,还有辅助设备,你认为他会找谁?”哈根不答反问。
“嗯哼,我一直想问,伯爵曾说你是‘幕僚长’,这什么意思?”
哈根“哦”了一声,毫无顾忌地揭开秘密:“你对我们了解得还不多,这么说吧,可能我们的唤醒剂对智力有影响,凡是觉醒的狼人,每遇到战斗场面很难保持冷静。
这一现象持续了很多年,我们一直想解决这个尴尬局面,但收效甚微。于是,我们狼族做出了一个决定:部分人继续向增加个人战斗力上面努力,希望用更强大的战斗力弥补智力上的缺陷。而另有一小部分人,开始尝试控制自己。
当时的智者尝试把后者的能力只唤醒一小部分,他们依靠牺牲个人能力,换取临战时的清醒……这些人就是我们狼人的幕僚长,主管控制狼人、协调攻击方向。而我就是其中之一。”
舒畅奸笑着,拍着哈根的肩膀:“这么说,你手头上掌握着所有狼人资源,调用他们也是你一句话的事。……太好了!哥们,我请你喝酒!”
哈根吓了一跳,连忙支吾道:“啊……、呐……、嗯,你不明白,因为各种原因……历史、地理、宗教与政治原因,我们狼人也不是一个统一的团体,我们有好几个组织,彼此之间相处得并不融洽。
严格地说,我只能控制所属军团的成员,不过,我本人还要接受军团长的指挥……嘿,我跟你说这儿干嘛,你还是先考虑自己吧。监控依贡的事已经安排完毕,我认为,你该回到伯爵那里,开始祭典。”
舒畅“哼”了一声,情绪又低落了下来:“对于这一天,我总想推迟这一刻的来临,可它最终还是来了。”
“那我们动身吧”,哈根劝解:“既然迟早要面对,那就宁早勿晚——早一刻反而能获得充足的准备时间,……我们今晚就开始。”
“祭典最大得益者是你”,哈根竭力劝解:“虽然伯爵可以借此察看你的血液状况,但你将获得永生不死的生命,而且,你体内的不稳定状态也将终结……”
“也对”,舒畅站起身来,使劲将所有的面包屑掷出去,决然地说:“我们现在动身。”
第12章 竟然这样令人迷醉
“千百年来,人类一直在超越肉体,为此,千百年来,人们做过无数的尝试……”,身着礼服的伯爵优雅地与舒畅谈论着。周围围坐着一圈盛装打扮得血族分子,他们恭敬地望着自己的领主。明亮的灯光在他们黑色的礼服上反射出淡淡的光芒。
他们很享受这样的灯光。
“科学”这个词让吸血鬼来谈论,总显得那么怪异。但当事人毫不觉得诡异,舒畅也兴趣盎然。
“经过多年的理论准备,现在,科学家的尝试集中在几个方面,第一个努力就是追求突破人体极限。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方面的研究又细分成数个小分支”,伯爵的年龄足够老了,他曾亲历无数历史时刻,他最有资格讲述这段人类历史,因而他娓娓道来,大厅内的人屏息倾听。
他用毋庸置疑地语气、用最平淡的腔调,谈起那无数激动人心的、改变世界的发明创造,就像谈论邻居家的小狗。
“其中一个分支,就是在现有的人体构造上挖掘潜力——据我所知,目前已有部分科学家创造出人造肌肉。他们通过控制电流强弱调整离子的数量,改变人体肌肉的伸缩性,最终,令普通肌肉爆发出原先十数,数十倍的力量——这跟狼人有什么区别?哈哈,人类最终还是走到了这一步:制造现代版狼人。
至于另一个研究分支——和你有莫大关系,他们在尝试改变肌肉的结构——譬如把细胞的DNa螺旋加倍,或者,在人体细胞中融入其他动物细胞,以期获得更快的速度,更强的力量,更敏锐的探查力……依贡对你所作的一切,就是这一分支的研究方向。
这项研究的最后一个分支是关于智力的,他们计算了人的脑容量,发现,如果人的大脑潜力全部开发出来,比现有的、已知最强大的计算机还要强大……据我所知,已有部分科学家依据这一研究结果,仿制人脑创造出生物计算机——幸好它的功能尚不尽人意。否则人类的存在都毫无意义。
此外,在这一研究领域,也有部分科学家反其道而行之,他们研究如何利用计算机开发人脑,最新的做法是在人体植入‘芯片人’,通过植入强大的计算机芯片,增加大脑的处理能力……
当然,科学家们也不放过对‘永生不死’的研究,这是人体的终极秘密……
相对于漫漫的历史长河来说,人的生命过于短暂,以至于人的大部分精力都用在学习上——学习如何谋生,如何活着。理论上,人体构造可以维持1200年的寿命,如果人能拥有与理论数据一般的寿命,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学习,足够的时间奋斗,并且有足够的时间享受奋斗成果。
但这点却从来没有实现过,在现实社会,人的寿命连理论数据的十分之一都达不到,凡人总是屈服于各种诱惑、受到各种自然界侵害……于是,科学家们就考虑,如果人能充分发掘基因潜力,增加细胞的自我修复、自我更生能力,那么,人的寿命是否会长的令人足以享受生活的乐趣?
不客气地说,我们血族就是上古时代这个研究的产物,我们一直站在这项研究的顶端,这就是布伦乞求我帮助的原因。
很多年了,我已经不再对滚热的鲜血感兴趣,但你的奇特却让我动了心,四倍螺旋体DNa,这样的鲜血会是什么味道,它会给我带来什么?是灾难还是新生,我很期待……”
伯爵说这话时,脸上有种病态的蓝色。黑色头发的尾稍上带着一抹红,瞳孔的颜色为暗红色,就像是被污染的血,有一点点的诡秘,他急切地再问:“你做好准备了吗?”
“准备好了”,舒畅自嘲地笑了笑:“我早已经把自己当作死人,现在能做个吸血鬼,嗯,也不错。”
“那么,我们开始吧”,此时,伯爵双眼变得可怕异常,整个眼球通红一片,原本蓝黑色的眼珠此时已经缩成黄豆大小的一点,在黑暗中闪耀着银色的光芒,冷冷地看着强作镇定的舒畅。
在昏暗灯光下,伯爵舔了舔猩红的双唇,在雪白的脸色的衬托下,四根白森森的獠牙渐从嘴唇中伸出来,看上去有说不出的诡异。他伸手抚摸舒畅的脖子,舒畅立刻感到一阵昏眩,脖子上激起了一粒粒的鸡皮疙瘩。
咬一口让你死。
咬一口让你生。
瞬间造就了永远。
残忍成全了不朽。
咬一口让你痛。
咬一口让你哭。
黑暗中的高尚。
阳光下的灰飞烟灭——这就是吸血鬼生涯。
如果有个机会,让你选择把深爱的人变成吸血鬼与你一起永远;或者慢慢地看着她变老,而后永远消失,你会怎么办?
生,或者死,这是个问题。
伯爵舔着嘴唇,回味着这股鲜血的味道,他怀里的舒畅渐渐停止了心跳,体内的血液开始以扩散方式流动,由于微血管已不再饱含血液,因此他的皮肤变得格外苍白。
按照正常的逻辑,舒畅现在已经死了,再晚一会儿,他体内的血液就开始凝固,细胞大面积坏死,导致身体僵硬。
血族们唧唧喳喳地叫了起来,伯爵将自己的手腕割破,凑近舒畅的伤口,挤出几滴鲜血。
舒畅在昏迷中,感觉到一块极冷的冰与一团极热的火,在轮流对他的身体进行冰冻与燃烧,这种冰与火的煎熬,令他即使昏迷也感受到极大的痛苦。
随即,他又感觉到身体轻飘飘的,似乎处身于阳光明媚的草原,阵阵潮湿的风轻轻从他身上抚过,他感觉自己仿佛要飞起来。那种感觉,似乎是高潮的感觉,但比高潮强烈数百倍,数千倍。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快乐呀?
吸血鬼的“初次拥抱”竟然这样令人迷醉。
第12章 竟然这样令人迷醉(2)
可突然之间,舒畅又闻到了一股血腥味,他睁天眼睛,却发现世界全变成了血红色,血色海洋一直向目光所及的地方蔓延。这种血色令感觉很渴。
这种渴似乎包涵着一种极度凶残的欲望在里面,他不清楚这欲望源自何种需求,它越来越强烈,并迅速超越口渴的极限,舒畅开始觉得难受,暴躁,不安、疯狂,他想暴走。
眼前一个手腕,上面伤口宛然,几滴血珠透出阵阵甜香,这香气诱惑着舒畅,他终于找到饥渴的源头,于是,他一把攫起那只手腕,不管不顾,拼命吸吮起来。
伯爵只感到体内的血液像长河奔流般向外涌去,流失之快让他来不及阻止,就一阵阵头晕目眩,他浑身的力气仿佛都随着血液的流淌而消失。
“够了,够了”,伯爵哑声喝斥,他拼命甩动胳膊,却甩不下紧咬不放的舒畅。旁边的血族见情况不对,立刻扑上来拉开二人。
拉开后的伯爵面色白里透青,他虚弱的浑身冒汗。而舒畅还被几个人按着,他额头青筋暴涨,眼睛渐渐变成了紫色,两颗长长的红色牙齿飞速长了出来。手上的血管不断地暴涨,身上的肌肉一点点地膨胀,衣服因为肌肉的迅速膨胀一点点被撕裂……
“还要……”舒畅狰狞地喊。
“给他”,伯爵嘶声喊,在众人的掺扶下,他踉踉跄跄向大厅深处走去。
一名血族为畏缩缩地走上前来,不等说话,舒畅奋力一挣,挣脱了束缚。原先按压他的血族聪明地远远逃开,唯独那位正走上前来的血族被舒畅抓个正着。
“食物,新鲜的食物”,舒畅扑了上去,饥渴地吸吮着。
不知过了多久,舒畅的甚至渐渐清醒,耳边传来伯爵虚弱的声音:“我的孩子,你是否决定吸食你第一口新鲜血液,现在?”
舒畅脑子嗡嗡作响,他突然想起悟空那句话——“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我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
真的能这样吗?
他眼中的红色渐渐消退,慢慢看清周围的景象——地上躺着五个人,其中一个还在痉挛,那种痉挛似乎正是临终前的神经痉挛。
“怎么?……这些?”舒畅指点着地上躺着的人体。
“弱肉强食,这个世界本来如此”,伯爵淡淡地说:“做为我的后裔,你本来该获得我的十分之一力量,这可是相当于一个子爵的实力啊。
但事情出了点岔子,你竟获得了我百分之八十的力量,为了让你平安度过初始的吞噬期,我不得不牺牲了三个男爵,两个男爵后代——他们都是被你吸干的。
如果你打算现在就吸食第一口人血,我马上让他们送来新鲜的人体?”
舒畅感觉到阵阵恶心,这恶心是纯源自于心理作用,而不是源自于生理,他勉强压下了这种恶心感,连吞了几口吐沫,着急地问:“您发现了什么?”
“你应该称呼我父亲”,伯爵不满地说,旋即,他感慨地说:“有意思,四倍螺旋体的鲜血……鹰的基因掺杂在人体细胞中,真像一顿大师烹饪的盛宴,让我充满力量,也充满好奇。现在,我迫不及待想见那位小姑娘了。”
一位金发血族躲躲闪闪地凑了上来,此前,舒畅从没注意到,在伯爵的印度巢穴里还有这种西方血族人。他目光闪烁,说:“大人,现在正是月圆时分,你要动身,何不现在就走?”他边说这话,便用眼睛躲躲闪闪地偷瞥着舒畅。
“有道理……我对好建议从不拒绝”,伯爵站起身来,吩咐:“立刻准备行装——漫漫旅途,正好让我恢复精力。”
那人扭捏地看了一眼舒畅,提心吊胆地问:“那么,您的孩子……”
“他留在这里,你是他的了”,伯爵的这个命令让对方脸色发白。
“作为刚获得力量的血裔,你必须沉睡至少七天,我的部下将把你埋入土中,让你安息——这是个仪式,古老而传统。
七天后,你必须用自己的力量从坟墓中爬出来,你必须吸干你所遇到的第一个人的鲜血——这也是仪式。不过,我认为你有必要知道,一旦血族尝过人类的鲜血,将再也离不开吸血生涯,而且,终生只能食用新鲜人血。”
伯爵说话的时候,舒畅已感觉到阵阵头晕目眩,他忍住睡意,问那名金发男子:“我该怎么称呼你,先生?”
那名金发男子瑟瑟发抖,颤巍巍地回答:“图拉姆·德法特,大人,您不需要对我用敬称,我只是一个男爵血裔而已,您直接叫我图拉姆吧。”
舒畅沉睡之前,听到哈根清晰的声音:“我受命监护你,舒先生,我将留在你身边,直到你醒来。”
七天后,经过半天(半夜)的努力,舒畅终于爬出了他的坟墓,独自走出坟场所在的幽林,爬上了守候在林边的一辆老爷车。
踏出幽林的那瞬间,舒畅不自觉地感慨:“啊,世界是多么的美好,空气是多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