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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知识改变异界-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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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出之后,我后悔了,因为,被魔法炙烤过的肉,更难吃。

我曾经试过,因为懒得去拾柴禾,所以便小心地用火球术来将一直田鼠烤熟,结果一吃,差点没将昨天吃下去的那些给吐出来。

用魔法烤熟的田鼠,除了应有的酸涩味之外,还多了一种辛辣味道,使得这肉就跟植物一样,一口气含有四五种味道,让我如何适应得了?

无奈,我只好乖乖地去拣柴禾。

“要是我的骷髅手下们知道哪些柴禾能烧该多好啊!”每一次,我都不由地为亡灵手下帮不上忙而感慨一番。

现在,我竟然在一着急下,朝猎鹰发出了个中级魔法。一个D级下阶的魔兽,怎么承受得住B级下阶魔法的炙烤?

于是,猎鹰是潇洒地调头飞走,结果却变成了一个熟透的无毛鸡掉落了下来。

“可惜了!”我抱起已经被烤成金黄色的猎鹰,看着它身上那肥嫩的鹰肉,叹惜着。

不用说,这鹰肉肯定又多了一种辛辣的味道。

不过,在饿怕了的情况下,我又怎么舍得将到嘴的鸟肉舍弃掉呢?

没办法,辛辣就辛辣吧,吃了又不会死人。

入口一片滑嫩,美味香甜!我所认为应该带有的负面味道,一星半点都没有。

于是,在香帕平原上,再次见到某人跳舞的身影以及哼着艾泽拉斯从来没出现过的音调。

我以生平最快的速度,将这只猎鹰吃进了肚子,差点把它的内脏以及魔晶都吞进肚子里去。

将那些我不能吃的内脏扔给小白之后,我收起魔晶,仔细思考着:究竟为什么,这猎鹰的味道会那么好?

猎鹰我曾经也吃过,含有一股非常苦涩的味道,就像生嚼中草药一样,同样难以下咽。可是,今天的猎鹰,竟然味道会如此鲜美。

我敢肯定,这个猎鹰是我在艾泽拉斯吃过的最好吃的肉类。

比起猡莎兽,猎鹰经常翱翔于蓝天,浑身上下的肉都非常嫩滑,不像猡莎肉,除了肥肉就是糟肉。

而且,不知道在什么缘故下,猎鹰的内部,一些肌肉纤维,仿佛被极其微小的小炸弹炸过一样,使得这些原本是糟肉的部分,也异常嫩滑爽口。而肥肉,则直接被炸烂,缠在其他肉中,使人一口下去,能吃出汁水来一般。至于原先的嫩肉部分,就更显得味美香甜了。

至于骨头,仿佛也被炸过一样,塑香爽口,就像嚼薯片一样,恨不得它身上的骨头多长出一块不可。

我敢说,如果加一些香料的话,味道绝对比在地球吃的那些美味更棒。

我曾经用火炭烧过猎鹰,但从来没有出现过如此嫩滑爽口的情况,唯一能解释的,就是魔法。

用魔法攻击后,除去了猎鹰内部的苦涩味,而且还把它身上的肉,非常细致地梳理了一番。

不过,我也曾经用魔法来炭烧过其它猎物啊,为什么没出现除去苦涩味,还将肉梳理整齐的情况?

蹲在香帕平原的某处,我竭力思考着。

一直到一个多小时后,我那两处被猎鹰风刃攻击过的伤口开始发痒,才让我想出问题的关键。

将身上的伤口用圣光术治好之后,我命令骷髅小弟,在我的食物储备中,取来了一头耷拉着脑袋的暴蛇。

这种蛇是e级魔兽,会使用最低级的火球术以及火箭术,捕捉回来之后,便让骷髅小弟领着。由于食物资源充沛,所以便一直没机会吃它。

这种蛇的味道是辛辣的,我吃过,肉入口虽然嫩滑,但却还是难以下咽。

今天,我就要用它来试验一下我理论的正确性。

将这条蛇控制住之后,我便用水系魔法,将这条蛇冰镇了一个来回,直到它咽气为止。

杀死这条蛇之后,我便架起火,用柴禾将这条蛇烤熟。

然后,就是最最关键的步骤,品食了。

撕下一小片蛇肉之后,我闭眼祈祷了好一会,才放入口中。

结果,异常甘甜,蛇肉鲜嫩出汁,让人回味无穷。因为是细火慢烤的,相比起刚刚用火龙直接烧熟的鹰肉,这蛇肉更是香美。

除了内脏和外皮部分给小白之后,我将整条蛇都吃得一干二净,连骨头都不剩一点。

吃完之后,我打着饱嗝,在周边地域找来了一种植物,这种植物仅有一种负面味道——辛辣。

我用先前冰镇的办法,将这颗植物杀死之后,取下一小块来食用。

果然,也如我所想,这植物的味道也被除去了辛辣味,取而代之的,是地球植物也有的草腥味而已。

又试了几种动植物之后,我把我的胃容量,足足扩充了一倍。

终于得出论证:这些负面味道,都是由魔法元素带来的。

第八十九章 改变异界的第一步构想

经过试验得知:使用相克的魔法,能去处这种负面味道。

经过试验,我知道,火系的动植物,都含有一种辛辣的味道,而水系,是辛寒,风系是苦涩,土系是酸涩。

用水系魔法去杀死火系的动植物,则会去处它们身体里面怪异的味道,火系杀死风系的动植物,风系杀死土系的动植物以及土系杀死水系的动植物,都会有相同的效果。

并且,会因为相克魔法在其身体里面起了一定的反应,使得其身体里面的肉,仿佛发生过小爆炸一般,异常嫩滑鲜美。

不过,有一些植物,因为土壤的原因,能一口气含有四种魔法元素,使得其“五味”俱全,以我现在拥有的魔法系数,根本没办法完全去除它们的杂味。

只可惜,艾泽拉斯人连相克魔法都不知道,让他们去寻找能吃的食物或是发现这一点,恐怕比登天还难。

如果不是我这个曾经生活在地球的人,知道属性相克的原理,并吃过美味的食物,还在香帕平原流浪了一个月的时间。想必,以后的艾泽拉斯人,还必须嚼木根,吃猡莎肉呢。

发现了这些之后,我不由地仰天长啸了一声:“艾泽拉斯人的食物从今天开始,要更新换代啦!”

长啸完后,我的第一个念头便是:用这个方法赚钱!

在艾泽拉斯里,想要赚一点钱,实在是不容易。在佣兵团、商队中辛苦打上一年的工,所赚的钱,也仅能供一家子吃上一年而已。第二年依旧一无所有,继续踏上打工的路途。

至于捕杀魔兽,猎取魔晶来卖,则和等级挂钩。

如果你的等级太低,获取的魔晶等级不高,或者属性不好的话,所卖的钱,也仅仅是能糊口而已,想要赚大钱,没有一定的实力是不行的。

而有了实力之后,就根本不屑于去猎取魔兽来赚钱了,自然有一些城市或者大型佣兵团花大钱来聘请。

所以,就会有一些冒险团甚至是佣兵团不惜以生命的代价,冒险去寻找并猎杀高级魔兽。

在这年头,能有赚钱的点子都被商队的天才商人想尽了,能靠个人捕杀的魔兽,都被冒险者给捕杀完了,能靠团队捕杀的魔兽,都被佣兵团等组织给包了。所以,在这个百亿人口的大陆里,要想赚点钱,还真是不容易。

我的实力不高,利用人海优势,捕杀一头aa级下阶实力的魔兽或许不在话下。只是,这样做有点得不偿失,捕杀一头aa级下阶实力的魔兽,必须要耗去我大半死灵空间的亡灵手下。

用这么大代价才换来一个aa级的魔晶,叫我怎么舍得?要知道,这些亡灵小弟,可都是花时间签过来的啊。消耗签这些亡灵小弟的时间,我做任务都能赚回卖魔晶的钱了。

而如果去捕杀那些B级以下魔兽的话,也赚不了多少钱。

因为灵魂契约在人间界区域限定的关系,我无法大范围地进行捕杀,只能小范围地摸索猎杀,速度非常慢。而B级以下的魔晶价格非常低,这种速度捕猎的魔晶,所花的时间也不少,还是得不偿失。

以我这种实力,最应该是上战场,在那里,能以最快的速度,赚到最多的钱。

只是,我的亡灵小弟们,不仅非常宝贝,而且我自己都不够用,哪还会卖给别人充当打手。虽然每消耗一只都会有相应的补偿,但那么一点补偿还是不配我花去的签订时间。

俗话有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进难买寸光阴。

我的时间可是非常宝贵的。

而且,在战场上充当打手,我曾经就干过,还被俘虏成奴隶了。我不想再重新返回帮别人卖命,再被捕获的话,可没那么好运再逃出来了。

要去,也要等我懂得了如何使用奴隶契约魔法,取消奴隶契约才行。

因此,知道了这个赚钱方法之后,我乐得一天没合眼,兴奋地找了无数的动植物来试验,我甚至可以预知,未来,大米将侵占市场,以更美的味道以及不怕艾泽拉斯虫害的情况下,在灾害季节取代木根。并且,各种肉类,各种青菜将上市,给艾泽拉斯人带来无上的口福。

别的不说,我至少可以肯定,我将有钱上学了!

原本一直担心的学费问题,今天终于彻底解决了!

怀着兴奋的心情,我在美味佳肴的围绕下,再次踏上了北上的旅途。

一路上,我将一些风系或者火系属性的动植物全部制作成了肉条,并帖在骷髅小弟的骨架上风干,成为肉干。

当然,这些不是我吃的,我自然是吃新鲜的。

这些,都是我用来赚钱的法宝啊。制作成肉干,比起动物形态,更容易隐藏我的商业机密。一个秘密,知道的人越少,便越容易赚钱。

不过,如果别人知道,他们花钱吃的肉,曾经在死人骨头上放了老久,他们会怎么想呢?

哈,那是别人想的事情,所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管他们知道了后会怎么想呢,我有钱赚就行了。或者,不让他们知道不成了,不知道的话,还会有什么想法?有想法,也是想该如何弄多一点这种味美的肉干吃而已。

又经过了十几天的奔波,我终于来到了香帕平原的边缘。

至于为什么敢确定是边缘,是因为我看见了一个小村庄。

命令小弟在离村庄一段距离的地方歇息,我独自跑进村庄,用身上仅有的一点钱,买来了一个口袋,并冲了个凉,换来了一身铠甲,才又回到我亡灵小弟的休息地。

不是我不想将肉卖掉,而是,我想卖大钱。我这几天所猎获的肉并不多,如果卖给这个并不富裕的小村庄,也赚不了多少钱。所以,我宁愿多穷几天,也不愿因小失大。

反正,我都穷惯了,还能吃到别人,甚至是富豪权贵所吃不到的美味,自然不怕多过几天没钱的日子。

用袋子将已经彻底风干的肉块全部装了起来,让好几个骷髅小弟抗起来,跟着我寻找没人的地域,一路朝城市的方向迈进。

几天后,北方濒临香帕平原的一个中等城市里,一个背抗着一个装满东西大口袋的剑士,出现在这个城市的某条大街上。

这个城市因为临近香帕平原,所以便取名为香帕城。

香帕城地跨方圆几十公里,也算得上是一个稍大的城市,城里有钱人肯定不会少。

我背着大口袋,经过几天的赶路,累了在路边歇息一两个小时,饿了就吃由我亲手烘干的肉块,一路寻找来到了这个城市中心的某处小贩摆卖处。

来这里,我并不是想摆摊售卖。因为,一方面,摆摊要交管理费,另一方面,我可不会傻到像小贩那样,在集市吆喝,那样会降低我商品的价值。

来这里,主要的原因,是寻找一个信得过,老实却不乏精明的中间人。

论到赚钱,没有一个小贩不想,论到对钱的敏感,我想,除了经过商业公会注册的商队之外,就只剩下这些摆地摊的小贩了。

一天到晚,艰辛无比,赚的那点可怜的钱,还不够交某些地下组织的保护费呢。这些,都是生活在生存边缘的人。

如果有更好的出路,谁愿意一天到晚在众目睽睽之下瞎吆喝,不仅赚不了多少钱,还要受城管队以及某些地下组织的欺凌啊?

来到集市处,吆喝声此起彼伏,每经过一个地方,我都会受到该摊位小贩的热情邀请,左一句大爷右一句官爷的,叫起来,要多甜有多甜,甚至还恨不得你是他祖宗把你给供养起来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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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品牌效应的生意经

看着这些生活艰辛,却必须强颜欢笑的小贩,我不由地动了一丝恻隐之心。不过,我还是咬牙忍了下来。我现在还没有那么强大的能力去维护他们,而且,比起他们,还有生活更困苦的一群人等着我去搭救呢。

比起生存困苦,奢望自由的奴隶,谁有他们困苦?

所以,我现在不能为他们所动。现在,我只能暗地里许下承诺,以后如果我有能力了,一定会让他们过上好日子的。但是,在此之前,只能辛苦他们了。要怪,就怪他们早出生了一代。

一处处经过商贩的摊售处,我一个个地打量着,寻找着幸运儿。

信得过,老实却有不乏精明的人,实在是不好找。

一般情况下,一个老实人,信得过了,却又缺少头脑,只会一个劲地瞎吆喝,根本是在靠运气卖商品。

另外,精明的人呢,怎么看都不老实。卖的东西多,但大都谎话连篇,欺骗起人来,连眼睛都不眨一下。甚至还有不少拍着胸脯打保证,用神明来许誓的人。

这种人,一看就知道无法信任。这个世界上有三个教会,三个神明,亡灵知道你信哪个神啊?如果你是信冥神,那光明之神来许誓,一点效果都没有,许了等于没许。

转了大半圈,我都快放弃此处,寻找下一个地域的时候,终于发现了一个好货色。

那是一处卖手工小饰品的摊地,来往他面前摊地的人,总是络绎不绝。而且,买东西的人,一般都一口气买好几件。原因很简单,因为他打着买二送一的口号。

另外,他对于每一件小饰品,其优缺点都详细地告诉客人,并让客人注意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价格方面,他又压到了最低点,利用薄利多销的方法,集小钱为大钱。

另外,他还列出了制作这些小饰品的成本,以及要交纳的管理费,表示,卖你一个饰品,没赚多少。如果卖得少了,恐怕管理费都交不少,最后还亏本经营。

最最重要的是,他做到了三天包退换,一个月保修的承诺。

在我观察的期间,他每卖出一批甚至是一个小饰品,都有他旁边的一个女孩帮忙记录下来,并让客人签上他的名字。而每一个来退换的客人,不管有没有原因,都按要求退款或换另一款饰品给他,并再次签上大名。

根据他跟客人们的介绍,如果换了三次还不满意的话,则悉数退款,不再换货。

另外,我观察到,不少冷清的摊主,都会将羡慕的目光透向这里,从小贩们敏锐的目光中可以得知,这个摊主,拉跑了他们不少客户。

而且,在我的观察下,那些冷清的摊主们,总会不时地让自己的亲信,过来他的摊位观看,以求看出一点门道,好让自己的生意好一点。

只不过,那些摊主们,注定要摇头叹息。

原因嘛,自然是他们卖不了那么便宜的价格了。

所以,在他们羡慕的目光中,加上了那么一些看戏的成分。想看看这人卖得这么便宜,究竟能坚持多久。对于薄利多销这个词,以及回头客,我想他们恐怕这辈子都无法理解的了。

在观察了一会之后,我来到该摊位前,将大口袋放到了摊位前,蹲了下去,拿起一个小饰品细心地观察了起来。

这个饰品果然如他所说,优缺点都共存,缺点不明显,但使用一段时间之后就会暴露出来。

如果是我买这个饰品,在不知道的情况下,也愿意花更多一点的钱买一个没有这方面缺点的饰品。可是,在我用了一段时间之后,竟然出现了这些缺点,就会产生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对于曾经骗了自己的人,我是绝对不愿意再一次光顾他的摊位了。

所以,这个商贩懂得抓住客人的心里,利用真诚来赚取钱财。

不过,我不敢肯定,他这个做法,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真正的真诚。所以,我还需要试探。

拿起一个小饰品,我问摊主道:“老哥,这个卖多少钱?”

摊主是一个三十来岁的壮年人,长得一副憨厚的模样,在听到我的问话之后,朝我憨实一笑,说道:“这个不值几个钱,如果小兄弟喜欢,就便宜卖给你了。这个小发簪,如果用久了,它会褪色,所以,我只在成本上,多收你一个铜币。因此,这个小发簪,我只收你8个铜币便行了。对了,小兄弟,你买这个发簪,是送给女孩子的吧。到时候,你一定要告诉她,这个发簪用的时间长了,它会褪色哦。否则,她生气了可就不好办了。呵呵!”

“哦!我怎么确定你这个发簪的成本是7个铜币呢?”我问道。

“呵呵!小兄弟你一定是外地人吧,或者,没在这个集市买过东西。但凡是在这个集市买过我东西的人,都是知道的。不信啊,你可以问问旁边的人,问问他们。”摊主说完,又朝我憨实一笑。

在他说完之后,旁边在挑选货物的客人,同时点头称是,并称赞摊主真诚待客,怂恿我在他这里买东西,并说他们不但在他这里买,如果有需要,还介绍别人来这里买。

好家伙,不仅利用真诚拉回头客,还会利用品牌效应,打响自己的名声啊。这样的人,即使不老实,我都心动了。

“呵呵,老哥你说得对,我就是一个外地人。我准备在你这里批发一批饰品回去卖,但又担心受骗。所以,老哥你可不可以将你的住址告诉我啊?”我问道。

在问出这句话后,周围的客人顿时一阵鄙夷,嘘声四起,仿佛我这样做是在亵du摊主一般。

在嘘声过后,那些客人又不约而同地对我说道:“他就住在香帕街25号,那是他家祖上留下来的产业,你要受损的话,绝对能找着人的。而且,我相信,他会天天在这里摆摊。另外,他肯定不会欺骗你的,你就放心好了!”

我站起身,对摊主说道:“我想出重金将你这个摊位买下来,因为我看你这里的风水不错,客人还蛮多的。”

那摊主先是一脸震惊,而后对我说道:“小兄弟,你想买我这个摊位,我自然不会拒绝。反正对于我来说,在哪里摆摊都没关系。但是,实话告诉你,我并不是靠风水赚钱的,而是靠少赚多卖,靠真诚让回头客来赢取更多客源的。如果小兄弟买去了,生意不好的话,肯定是生意的问题。”

天哪,连生意经都告诉别人了?老实,实在是老实,但却非常不精明。

“你怎么连做生意的方法都告诉别人了?难道,你不怕我盗取你的方法,拉跑你的客人吗?”我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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