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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龙与地下城之武僧-第1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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瘟疫屁颠屁颠的从酒铺里跑了回来。一个年轻的伙记提着一个十磅重的小木酒桶跟在它身后。阿尔丰斯给了瘟疫一个金币,它毫不迟疑的选择了进店买酒喝。

“先生们,这是你们让宠物购买的白葡萄酒,还刚从山腹里的酒窖里拿出来,没有任何暑气。

喏,这是找的两个银币,是不是要在这里打开?”伙记将手里的找头放到阿尔丰斯面前地木桌上,他还以为是这些贵族买来享用。

站地上的瘟疫,张开小嘴大点其头。

“开吧,剩下的算是小费。”阿尔丰斯笑着点了点头。

“您真是个大方的客人,骑士先生。”伙记撬开桶顶的软木塞。顺手将那两个银币放入上衣口袋,“祝您们在这里过得开心愉快。”

瘟疫看看四周没人注意自己,扇动着双翼飞到桌上,尾巴在桶上用力扫了几下,将木壁敲裂,举起又尖又长的尾巴用力戳了几下,喷着芳香的酒浆从洞里直射出来,瘟疫马上张口接住。它喝起酒来还真是和喝水差不多。

这种近乎灌水的喝法让在座的人大为惊异,它什么时候学会这样喝酒了?这绝对不是兰希教它地。

“我知道那个偷酒喝的家伙是谁了。”卡尔乐得哈哈大笑,“我还以为有人故意学老鼠的样子咬穿我的酒桶,不过奥帕,瘟疫不是一直呆在你那艘船上吗?”

“它不可能飞过那几十码的距离,想偷也偷不了。”奥帕看着无可奈何的卡尔,让瘟疫染上酒瘾的就是这个强盗,假设真的是瘟疫偷喝的,那他可算的上是自作自受。

其实奥帕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船都是移动着的,瘟疫只能慢慢飞行三四十尺距离,这种速度追不上船的航行速度,更别说偷完酒之后再回到扫荡上边。

两个身材彪悍的大汉走入酒铺,阿尔丰斯亲眼看着老板数了十个金币给他们,让阿尔丰斯注意的不是这些索取保护费的小混混,而是老板的态度,他没露出半点委屈的样子,反而好像这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这和其他地方的交保护费时的那种心理大相径庭。

布兰克在海上曾经告诉阿尔丰斯,在西利安长达千年的被征服历史里,不相信任何外来统治者的念头已经渗入每一个西利安人的血液,虽然表面上他们都是安分守己的平民,但动荡而严酷的生活造就了他们叛逆的性格,除了自己的家庭和组织成员,谁都不会信任。为了抵抗侵略,他们成立了秘密的组织,这些秘密团体不断发展壮大,最后形成了强大的散布各地的武装力量——玛菲亚。

西利安与外来人的鸿沟,使无地的农民只能为那些外来的土地主耕作。这样,他们的确需要一种“正义的力量”来弥补这条鸿沟,并全力拥护本地的那些“受尊敬的人”,而这些人能否为当地人做主,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玛菲亚佣兵就是这些秘密团体之中的佼佼者,这些人具有极强的报复心理,如果谁惹怒了他们,必会被置于死地,可以说,整个西利安都是无政府主义者的天下,在人们眼里没有政府,但是他们却发自内心的拥护着这个像强盗一样的秘密组织。

西利安人独特的家庭观念让玛菲亚的事业不断壮大,迅速扩展到这个小岛的每一个角落,每个玛菲亚团体的首脑只有一个名称——“父亲”,象【炫|书|网】征着在一个大家庭中无与伦比的权威。

在这里,无论强盗还是小偷,都贴贴服服的遵从“父亲”的指挥,要是有所背离,将会受到残酷的惩罚。

阿尔丰斯不禁想起在马萨雷那两千名玛菲亚佣兵,自己的手下和他们也打过几架,吃了亏也没有像普通佣兵那样怒气冲冲的进行报复,要么他们的纪律极其严明,要么他们就是一群废物。不过经过长时间的淘汰和发展,说玛菲亚是废物谁都不会相信,如果没用,多明哥商会请他们回来干什么?只能说明一点,玛菲亚团体的自我约束性极好并拥有铁一样的纪律。

和这么一支佣兵团做对,杰克的日子恐怕不会太好过了。

第七卷 东征 第三十二章 自荐

瘟疫干脆闭着眼睛仰天趴在桌上,让酒箭直接落入喉咙,连经过嘴的那一步都被省去了,它对美酒的要求绝对是多多益善。

“你估计天上那块东西大概有多重?”阿尔丰斯侧头向韦伯笑着问道。

“听声音大概有五十镑,你能猜出是什么?”韦伯紧接着向奥帕问下去。

卡尔、洛卡和凯瑟琳听得一头雾水,他们三人不知道阿尔丰斯和韦伯说的是什么。

“太快了,听不出来,估计是个铁锤之类的东西。”奥帕听了一两秒,摇了摇头。

阿尔丰斯叹了口气,双手送出,将身边的卡尔和凯瑟琳的木椅座位向旁边移出两尺,韦伯也拉着洛卡的椅背,将他拖到了安全地区。一波又一波的暗杀偷袭就像附骨之蛆般跟随着他们,难道真的只有躲在船上才能免受打搅?

卡尔已经知道即将要发生什么,经历上一次街道暗杀,警惕心也有所上升,他马上拔出腰间的匕首藏在手心。凯瑟琳和洛卡两人还愕然不知所措,他们全没有做好被暗杀的准备心理,在兰西帝国谁敢对他们做出这些事?

“那东西里面没有布置有什么陷阱……”奥帕还没将担心的话说完,头上木制的凉棚被一件重物撞穿一个大孔,一把黝黑的大铁锤正好砸在放着酒杯的木桌正中,巨大的撞击声中粉尘四处飞扬。

几乎所有的酒客都大声尖叫着逃离了酒铺,这种突如其来的恐怖景象经历一次之后会让人连睡觉都厄梦连连。

“从破空声听上去这是个实心物体,而且使用者的力量计算得很准,只能造成惊吓,不会伤人。”阿尔丰斯慢悠悠的说着,就在刚才铁锤破顶的瞬间他已经将瘟疫抱在怀里。

幼小的瘟疫还眼巴巴看着地上被砸成一团的酒桶,它还不相信自己买下的可口饮料就这么变成了满地的酒渍。过了两三秒,突然从喉头发出一阵吱吱喊声,明亮的小眼睛里竟然射出狠毒的光芒,砸碎酒桶的家伙,一定要让他尸骨无存!要是瘟疫能说话,怕是一定会这么叫嚷起来。

一直看着瘟疫长大的阿尔丰斯很明白它的想法,轻轻一巴掌甩在它脸上,“要报复,就得拥有凌驾于对方的实力和周详的计划才动手,要是让对方知道你的动机,危 3ǔωω。cōm险性就大大增加了。光靠表面的恐吓不能解决任何问题,明白吗?小家伙。”

简简单单的两句话。其实是阿尔丰斯少年时期的真实写照。

瘟疫听懂了阿尔丰斯的话,不再叫唤,抬头往破洞口看了看,随即点点头,纯洁的小眼中多出了一点黑龙特有的阴鸷。

酒铺里的老板带着两三个伙记冲了出来,阿尔丰斯还以为他们是出来将自己这些外来人赶走。

“十分抱歉,女士先生们,竟然发生了这种事情。不介意的话请换个位置继续喝酒看风景,所有的损失由敝店一力承担。如果各位感到不安,我们将全部退还酒钱。”老板急得擦了擦头上地汗水,非但没有将阿尔丰斯他们赶走,还不停进行道歉,好像发生这种事情都是他自己的错。

几个打杂的伙记将碎裂的木头和铁锤移到一边,迅速换上一张崭新地木桌。

“我们只是一群普通的十字军,并不是什么大人物,用不着这么尊敬我们。”阿尔丰斯继续端坐,丝毫没有离开的意思,刚才那一锤在他眼里和一粒灰尘没有分别。

“先生,不管您们是什么身份,只要来到敝店,就是我们最尊敬的客人。在这里发生意外,是我们招待得不够周到,才会令您蒙受不必要的损失。”老板一脸诚恳的说着。

“可我们只买了不到两个金币的酒而已。”奥帕不解的看着老板。

“就算只买一个铜角的劣酒,也都是我们的客人,先生,酒可以分等级贵贱,可客人在我们眼里都是一样的。”

这才是真正的生意人,他们能在众多的同行竞争中生存下去,不求多高明的销售技巧,也不在乎什么社会关系,靠的是良好的服务态度。

说话间那两个收保护费的壮汉也走了出来,其中一个顺着山道走了上去察看情况,另外一个径直向阿尔丰斯走过来,看他的动作和普通的士兵没有太大差别,可能只是受过一些军事训练。这种人对付平民绰绰有余,真正打起来他连作为洛卡的对手都嫌不够资格。

“事情我们组织会进行处理,请大家不必费心。”他向在凉棚里喝酒的人大声说着,虽然只剩下不到十个酒客。

“你知道挥动这种铁锤需要多大的力气?你又知道从三百尺高的山顶将它这么准确无误的砸在被凉棚遮挡的桌子上需要什么样的判断?就凭你?我看不出你有什么办法能够处理这件事。”韦伯觉得这个混混很奇怪。

“确实,我没有能力处理,不过我们收了老板的钱,再难的事情都得为他解决,他可以退钱,我们玛菲亚却不能这么做。”那个大汉瞪了韦伯的浅黑色头发一眼,“虽然我们西卡诺人很憎恨兰西的高卢人,不过既然你们付了钱,在付费的地盘上一样会得到良好的保护。”

两个人从弯曲盘旋的山道一直走了下来,其中之一就是另外那个上去察看情况的混混,他胸口的衣服被一个身高只及自己腰部的人扣住,身不由己的在那个人牵扯下跟着走下山。

“我们的父亲不会放过你。”那个混混大声喊着。

“你忘记自己的誓言?缄默安宁百年。”站在阿尔丰前面的壮汉喝了一句,那个被控制的人顿时缄口不语,壮汉转头看着那个身材矮小的人,“朋友,这里是玛菲亚的地盘,做事希望能适可而止。”

那个劫持人质的家伙是个矮人,身高不满四尺,大手大脚显得粗壮异常,下巴留着一丛卷曲的大胡子,他没有理会壮汉的喝问:“谁是阿尔丰斯?”

阿尔丰斯伸出食指在自己鼻头点了点,“我就是。”

“太好了,你知道不知道现在自己的身价是多少?你的价格三天前又涨了百分之十,雇佣我吧,一年只需三千金币,围着你打转的苍蝇将消失得无影无踪。”矮人的通用语说得很快,吐字却稍嫌不够清晰,听起来很别扭,好像缺乏平时的口语练习。

这算怎样的自荐?在别人喝酒的时候一锤将木桌砸烂以显示自己的本领?凭这一锤就值三千金币的年薪?这个矮人实在是太过异想天开了。

洛卡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无聊而且单纯的人,摸了摸火红的头发,指着矮人哈哈大笑起来。

阿尔丰斯不禁摇头叹息,就凭这么个头脑简单的家伙能打败索命魔音这类挑战者?就算是出闹剧也不该这么个演法吧。悬赏的价格又升了十一万金币,教廷还真是看得起自己。

这个矮人显然已经跟踪了好一段时间,不然他不可能知道自己会在这个小酒铺喝酒。这座小石山上像这样的酒铺不下五六间,每间酒铺的格局看起来都差不多,要是在山顶随便抛一个铁锤就能砸中自己这张台,这种巧合比在路上捡到一块金子的机率还要少,更何况他已经指命道姓要求雇佣,这是一个有预谋的行动。

而眼前这个矮人应该并不像他所说的话那么简单,他会不会是一个提前混进来的卧底?伺机配合刺客的行动?阿尔丰斯不能确定,至少这个矮人还没有表露出敌意,要是他连这点气量都拿不出来,恐怕会在士兵心理产生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身份这东西确实很好,不过有时却会很累人,身份和地位越高,就越得装出相配的气量,其实要是没有那么多人在场,阿尔丰斯马上将矮人干掉之后就能扬长而去,可以免去不少思考的心力。

矮人松开那个混混的衣领,伸手拿起地上的铁锤,“呼呼”的挥动着,“用不着考虑那么多,我的耐心没有你想象中的好。”

阿尔丰斯手指疾伸,一把抓出在空中落下的铁制锤头,笑容满面的看着矮人,“你有本事拉动一步。我就接受你的条件。”

矮人一拉之下铁锤纹丝不动,伴随着连续三声雷鸣一样的暴喝,小眼瞪得混圆,眼球里的血丝逐渐增加,被泥灰染黑的面上隐隐冒出了红光,这都是用力过度的表现。可惜铁锤听不到主人的呼喊,就像天生连在阿尔丰斯手里一样,任他怎么用力就是稳稳停在半空,连晃都没晃一下。

虽然阿尔丰斯面上没有表示,心里却大为震惊。矮人天生臂力混厚,他们既然可以在存在矿脉的地方建造出规模庞大的底下宫殿,手上的力气当然会比平常人大上很多,刚才矮人连拉三次,发力一次比一次大,第三次他几乎连人带锤被拖了过去。这种硬碰硬的力量比拼来不得半点马虎,全靠实力说话。

阿尔丰斯没心思和他再耗下去,肩膀一沉,把矮人的前拉力卸在一边,手腕轻巧一转将锤柄从矮人手里抽了出来,由始至终,阿尔丰斯没有移过一步。

“就凭这种本事还想赚那么一大笔佣金?建议你再去挖几十年铁矿,不然怎么死都不知道。”卡尔将矮人当成了空口说大话的人,阿尔丰斯和矮人之间的较量只有当事人才明白其中过程,其他人只是看到铁锤停了五六秒,然后就被阿尔丰斯夺了过去。

矮人默默看着自己的手,他不敢相信自己的武器这么容易就被阿尔丰斯夺去,还以为是自己的手在不经意间打滑了一下。“你刚才放了个魔法,我知道有一种油腻术,可以让受术者的手变得像涂满油脂一样。”他大吼起来,无论是谁在最初接触阿尔丰斯的时候都会将他看成一个法师,这种卸力的技巧没有大量的实战积累和长期对武技的练习是不可能达到的。

卡尔他们包括凯瑟琳在内全都大笑了起来,看错阿尔丰斯的人不止矮人一个了,要是他知道阿尔丰斯不会一丁半点的魔法时究竟会怎么想?

阿尔丰斯童心大起,握着铁锤的手掌心向下平平伸了出来,铁锤好像被释了魔法一样贴在手心,没有掉到地面。

“这是什么魔法?”阿尔丰斯问道。

“力……力场术!”矮人回答着,他的脸不是变红,而是红得发紫了,变得和原来淡黑的面色差不多一样,别人反而不能分辨出来。

只有韦伯的神色越来越凝重,同为武僧的他真正看出了阿尔丰斯用的不是什么魔法,而是内劲的反吸力。一般掌心的内劲都是往外吐出造成打击伤害,阿尔丰斯在内劲吐出的瞬间手心微缩,内劲往回收起,在掌心形成一个小小的吸力场,只要维持吸力和铁锤的重量之间的平衡就能做到将铁锤吸起来的怪异现象。

玩这个把戏要对内劲的控制要拿捏得恰到好处,太轻会控制不住物品的重力,太重则让人看出痕迹。用身体制造出的吸力看起来和力场法术差不多,但是使用时的难度却是不能同日而语,法术造出来的力场是不能移动的死物,而人的身体却能随时的移动,要比法术灵活得多。

“很遗憾,我不能让你成为我的护卫。”阿尔丰斯将铁锤塞回矮人手上,“我们该走了,出来太久恐怕让上司看到不太好。

第七卷 东征 第三十三章 二桃杀三士

“给我听听,他们在说些什么?”奥帕蹲在街头低声说道,他穿着一件打满补丁的刚买来的旧衣服,活脱脱一个乡巴佬。

阿尔丰斯更是污衣百结,身上散发着一种酸馊的臭味,张开两腿坐在街边懒洋洋的晒着太阳,其实耳里却塞着另一枚晶体窃听目标的谈话,他脚边摆着一个已经穿了底的破汤盘,里面摆着十几个沾满干泥的铜角。

帮他们把风的是韦伯,他躺在一张烂草席上轻轻哼着小曲,头上戴着顶又破又旧的毡帽,就像浪迹天涯的吉普赛人。

就连在街上游荡的三十七军团士兵都没认出这三个臭讨饭的就是自己的老板。

阿尔丰斯伸了伸懒腰,卷起裤筒,露出布满血污和干泥的小腿,一斑斑的乌青紫黑看了让人心中发酸。血污用的是羊血,那些淤伤更容易搞出来,弄些染料就可以凑合过去。

“三四年没做过这样的事了,坐着还能拿到那么一天的饭钱,以前我坐上一天也只有两枚铜角。还是我们的士兵比较心软,十四枚铜角有十一枚是他们放的。”阿尔丰斯将晶体交给奥帕,那个矮人进了他们背后靠着的房间里面。

“当然了,他们大都是这种人出身的,不然又怎会去偷去抢?而且主人出手又一向大方,睹物思情,他们也该回忆一下以前的生活了。”奥帕边说着边将晶体塞入耳中,“原来那家伙还真的有朋友在这城里,他还真够胆色,单枪匹马就来找我们。”

对面街上的韦伯突然吹起了响亮的口哨,这是个危 3ǔωω。cōm险的信号,有熟人过来了,这边两人马上将放在旁边的旧帽子盖到脸上,从帽的破洞中往外看着。

兰希和一群贵妇人迎面走过来。他们都是奥古斯都的嫔妃和大臣的情人,虽然出征时严禁携带家眷,不过她们的身份也很好安排,稍微挑些无关紧要的事务交给她们就可以蒙混过去。这些贵妇人吸引了街边的无数眼球,热情的西利安小伙子不停的向她们打着招呼,以吸引她们的注意。

这个城市本来就小,没有多少马车可以乘坐,逛街的话要么骑马,要么步行,不过要是上万匹战马在街上瞎逛,不到一天就足以令这座古老的小城淹没在马粪的清香里。

兰希看了看这三个无聊的流浪汉,一边说笑一边在众人不经意间走到人群的最旁边,经过阿尔丰斯身边时故意重重一脚踩在他的大腿上,阿尔丰斯心里直骂这个不知好歹的婆娘,不过也算她好眼力,用帽盖住面还是给她认了出来。

“真对不起,去买点药治疗一下。”兰希蹲下来,将两个银币放入破盘子里,伸手在阿尔丰斯大腿上拧了一下,裙脚挡住所有人的视线,除了奥帕谁也没有发现这个隐蔽的小动作。

“谢谢您,好心的夫人。”阿尔丰斯急忙起身,双手不停划着,做出一个感恩的动作,脚尖在兰希裙底轻踢了一下。刚好碰到一个女人最隐私的地方,任她脸皮再厚也不禁涌出两抹红晕。

“色狼!”兰希轻轻骂着,脸上的笑意竟然没有丝毫减退。

“荡妇!”阿尔丰斯沙哑着嗓子回敬一句,他的手还在比划着动作。

这两人竟然在大街上公然打情骂悄起来,偶尔在这种地方以这种方法以不同的身份调调情也不错,每天都在同一个环境里待久了也无趣得很。只有奥帕才听得到他们的低语,它无奈的将脸转到一边,反正这次窃听只是阿尔丰斯一时心血来潮,仅限于一种可无可有的休闲娱乐活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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