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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龙与地下城之武僧-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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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三个银币一磅,穷一点的人根本吃不起,两个银币一磅的价格是垄断商人弄出来的,没有雄厚实力支撑的小经营者扣除面粉的成本和工人的工资,根本就没有任何利润可赚,甚至很多还在亏本经营,要是他们全部破产,面包的价格一定会再次飞涨,所有的钱都将滚入垄断者的口袋。”

第六卷 王室成员 第二十五章 以一当千

现在几个问题同时摆在眼前,部队整顿问题,费用问题和粮食问题。武器订单已经开了出去,但是军费一直没有到位,部队消费的口粮又在迅速耗空他们的钱袋,这些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令所有人都束手无策。

“我在军队里待过几天,治军必须做到雷厉风行,这件事拖得越久威信越低,”阿尔丰斯一边回想着他在月之心军营里的感受,一边作出决定,“现在钱的事不得不暂缓一下了,尽量降低分配的口粮,拖到洛卡他们回来。田里的庄稼长势很好,如果没有意外三四天之内就能知道结果,这段时间内一定要将军心稳定下来,同时让那些人看到希望,有希望才能有信心。”

“那帮人都没当过兵上过战场,根本不知道军令的重要性,要是按照军纪处置又怕人心不满造成哗变,凯瑟琳下过几条命令,除了第一天他们自觉遵守之外,第二天一觉醒来就完全忘得一干二净了,所有的命令根本无法推行下去。”布兰克看着帐外几个放声高歌的路过闲汉,长叹了一口气。

“我来干吧,你们心地太善良了,有时候在特定的环境里必须依靠特定的手段才能解决问题。”阿尔丰斯说完转身出了营帐。

“喂喂喂,兄弟们,大家过来啊,这里有个好消息要宣布。”阿尔丰斯装出满脸兴奋的样子,边走边大声吆喝,将闲散在各处的人吸引过来。

“小毛头,有什么好消息?别乱起哄,当心我把你揍到屁股开花。”

“是啊,有好东西快拿出来,大家这几天都闷死了。”

“有钱吗?有女人吗?来者不拒!”

嘈杂的声音乱哄哄的响了起来,阿尔丰斯走到一快较为开阔的空地时,身边已经聚集起几百个人。营外的士兵顿时紧张起来,眼睛牢牢的盯住这些人,生怕发生什么意外。

阿尔丰斯将腰间的钱袋解下来,伸手抓起一把金币转了个圈,然后慢慢松开手指,响起一阵清脆的碰撞声,他的举动吸引了所有人的眼球,有些人甚至咕嘟咕嘟的大吞口水。无论哪个地方的人都一样,金钱都是最让人注意的物品。

“只要有人能将我打倒,这些钱就是他的。我说话算数。”阿尔丰斯将钱袋抛到地上,缓缓的说道。他暗中将身体的负重减轻到四百磅,不然随便一拳都能将人打得筋断骨折。

“我来!”一个粗手大脚的中年人越众而出,魁梧的身材足足比阿尔丰斯高出一个头,双手往外一分,褪下上身的衣服,露出大片黑參參的胸毛。嘴里大喝一声,举起钵大的拳头就往阿尔丰斯头上砸落。笨重的步伐声暴露出他没有受过任何训练,只是恃着人高马大才冲上来抢钱的。

拳头眼看就要将阿尔丰斯打得满地找牙,他还是没有做出任何闪避动作,就那么一直面带微笑的站着。人群中发出了一阵嘘声,很多人看他们的表情就知道在后悔为什么自己不是第一个,现在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袋钱落入大汉的手里。

“蓬”一声闷响,大汉急速往后飞出,重重的撞在围营而建的大栅栏上,随即滚落到地上。在一片惊讶声中,几个人跑过去将他扶了起来,却是已经口吐白沫,昏了过去。

阿尔丰斯继续保持着满脸的微笑,“还有谁想上来碰碰运气?”刚才他也只是在大汉的手腕上推了一下,普通人却是已经挡不住这轻轻一推了。

处于最内围的十几个人你望我我望你,同时发一声喊,不约而同的朝地下的钱袋扑去。双拳难敌四手,一个人怎么着也阻止不了哄抢的发生。

十几条人影又向后飞跌出去,每个人的肩膀或者胸口都印着一个淡淡的鞋印,阿尔丰斯还是微笑着站在原地,刚才那十几脚好像和他一点都扯不上关系,“还有人上来吗?全部上来都可以,我绝对没有意见。”他向四周招了招手。

围观的人一片哗然,能够吹这种牛皮的人还是第一次见到,一双拳头就算再怎么厉害也打不过全营四千只手。

阿尔丰斯翘起拇指,迅速倒转手掌,用力朝下一点,“一群孬种!养你们这帮废物真是白费心机。”

“干他娘的!伙记们,和这家伙拼了!”阿尔丰斯的动作终于激起众怒,不知道谁嚷了一声,几百个人同时向中心的阿尔丰斯挤了过去。

阿尔丰斯心里直骂白痴,就算团团围起来也仅有十来个人能打到自己,蜂拥上来有什么用?这不禁让他怀念起沙华鱼人,那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围攻,每一个作战人员都恰如其分的出现在应该出现的位置上,和现在乱糟糟的情况比起来简单不可同日而语。他一矮身,右脚横扫了一圈,在周围一片哭爹叫娘的悲惨叫声中,几十个人先后跌翻在地上,其中一半人是被冲在前面的人撞倒的。

没有人能冲到阿尔丰斯身前三尺的范围,周围全躺满了哼哼唧唧的伤员。其实阿尔丰斯出手很有分寸,被打中的人只是皮肉上的疼痛,没有一个伤及筋骨,治疗费用也是一笔不少的开支,他还没有笨到以为这些人能够作为自己的对手。

“还有人上来吗?”阿尔丰斯左右环顾了一下,被他眼光扫到的人不由自主的向后退去,“没有人?既然你们都那么谦逊就由我来吧。”

身影展动,越过地上的伤员向后面的人群撞了过去。甚至不用动手抬脚,强横的内劲就已经将碰到的人撞飞,一个个身体被抛飞到半空,运气稍好的被内劲带得往两边滚了出去,砸在围观的人墙上,而那些半空中的人则结结实实的摔四脚朝天。一轮横冲直撞,阿尔丰斯如入无人之境,整个军营里没有人能够承受得起他的冲击。有点能耐的人都已经加入正规军队,这里全都是些混饭吃的,有好吃好住的去处谁会留在这里?

营外的士兵直看得目瞪口呆,以个人力量单独挑战整座军营,说出去也没人信,可是今天却让他们见到了。虽然这群都是缺少武器装备的平民,但是只凭赤手空拳就能将他们放翻在地的人也太恐怖了,这简直就是超越了人的接受范畴。

阿尔丰斯终于停下了动作,身前身后差不多躺下了三百个人。他慢慢的走回原来的位置,一弯腰捡起钱袋,摇着头自言自语:“这年头的人还真怪,钱掉了都没要。”

“所有人听着,五分钟之内给我排好队报道,五分钟后我还看到有人在闲逛,就将钱袋从他的屁眼里塞进去。”阿尔丰斯的话声在军营里反复回荡,只要不是耳朵完全聋了的人都能听到。他说完之后也不再理会这些人,径直走入凯瑟琳的帐内。

布兰克和凯瑟琳还呆呆看着外边的情况,军营现在已经变成了一锅沸腾的肉粥,所有的人都变得慌慌张张,受伤的人顾不得伤痛从地上爬起来,十多列横队在迅速形成,没有找到位置的人拼命往队伍里钻,好像有一大群熊蜂在他们屁股后面追着叮咬。

“你做得太缺德了吧,不过效果看上去不错,这几天我还没有看到过他们这么听话。”凯瑟琳盯着帐外那些慌乱的身影,喃喃的说着。

“在军队里,长官没有竖立威信谁会服从他的号令?特别是这些没有经过训练的人,不能拿他们和训练有素的士兵相提并论。”阿尔丰斯悠闲的回答着,幸好之前在军队里混过几天的伙房,他刚才所做动作和语气都是在模仿那些军官,只是由于自己也是平民百姓出身,并没有学得十足十,骨子里缺少了那种趾高气扬的神态。

“看样子都集合完了,不到三分钟时间。他们真的是怕了你。”布兰克眼中露出佩服的眼光,“换作是我肯定做不出你所做的事情。”

“一起出去吧,以后你们就是他们的统帅了,千万别让他们看到你们善良的一面,军队里谁最强横他们就服谁,悲天悯人的那一套用在这里并不适合。”阿尔丰斯伸手在两人肩膀上一推,将他们从帐里推了出去。他也跟在两人身后,眼睛扫到谁身上,那个人就必定混身发抖,反而是走在最前面的凯瑟琳和布兰克根本就没人对他们表示任何(炫)畏(书)惧(网)。

布兰克低声说道:“他们(炫)畏(书)惧(网)的是你,不是我们。”

“那也别将担子全放在我肩上,我还得考虑怎么去弄钱,这两千人你们自己去想办法对付。”阿尔丰斯也低声回答。

“先弄个样子出来给我们做个表率吧,我虽然是随军牧师,但却从来没有直接参与军务,最熟悉的是洛卡,现在他也不在这里。”布兰克话里根本没有提及凯瑟琳,在军队里女人没有任何位置可言,凯瑟琳也从来都没有接触过军务,如果她头上不是顶着圣武士和屠龙勇士的光环,这支部队的领导权绝不会落到她身上。

阿尔丰斯无奈,只好走到队伍的前列,“全体,立正!”他顺着列队一个一个看过去,两千人的阵列除了瑟缩的发抖声之外再没有任何杂音。

“挺胸!杂碎!”阿尔丰斯在一个准士兵的腰间一拍,反手一掌打在他的下巴上,这家伙不超过二十岁,脸上一副(炫)畏(书)惧(网)的神情。“抬头!别装出副娘们样子!军人应该有军人的模样。”

“叫什么名字?”阿尔丰斯学着当日法利亚巡视军营时的语调,低沉而充满威严。

“亨利。”那个小伙子回答道。

“没吃饱饭吗?大声点,我听不到!”

“亨利!”小伙子加大了音量。

“妈的,”阿尔丰斯面色一沉,大喝一声,“我还没听到!蚊子比你叫得都要响。”

“亨利!!!”那家伙几乎是用全身力量喊了出来。

“好!好极了,我终于知道你的名字。”阿尔丰斯拍了拍他的胸膛,“是个男人。”因为他刚才的表现太过惊人,全军营的人都没将他当成个十六岁的半大孩子,不然就凭这种装出来的老成语气一定会惹起嘲笑。

“领导我们的是屠龙勇士,就算你身手了不起,但有什么资格对我们进行训话?”终于有不满的声音传了出来。

“出列!”阿尔丰斯还没开口,最前面的凯瑟琳沉声喝起。她的脸上像是罩上了一层寒霜,这几天她对这些人都是这副样子,根本不用装。

第五排第九列里的一个长着大胡子的中年人犹豫了一下,挺胸走了出来。

“他以副团长的身份进行训话。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吗?”凯瑟琳冷冷的看着他。

“没……没有了。”

阿尔丰斯心里咯噔了一声,刚进营就乱打了一场,现在更是在没搞明白部队的建制状况下无缘无故的套上一个什么副团长的头衔,两千人,按照军团的编制并不满员,说是大队,人数又太过庞大,真不知道该怎么划分。

“入列。我不允许这种无礼的情况出现第二次。”凯瑟琳喝退了那个男人,她身体里流着德库塞尔家族的血统,有一种和米歇尔相似的威严,天生就是军队的领袖人物。

解散之后,很多人都是一副悻悻然的脸色偷看着这三个年轻的长官,虽然震慑于阿尔丰斯的武力,但从心底里并没有将他们放在眼内。如果要这些人死心踏地的服从指挥,还需要时间和机会来证明,战场上都是玩命的人,没人愿意将自己的命交付到一个白痴手上。

第六卷 王室成员 第二十六章 忙里偷闲

“这几天内需要将队长人选物色出来,由我们几个对整支部队进行全面管理绝对行不通,一是我们没有那种精力,二是他们必须培养出正规部队那种以小队为基本单位的团体协作能力,上到战场之后我们不能亲自处理每件事情,只要少数骨干力量对我们负责就够了。”阿尔丰斯看着两个队友,心里却在思索着月之心军队里那些最简单的做法,“如果可以,今晚我就去马萨雷解决那些垄断商,这不是什么难事。”

“在这里的都是代理人,那些商业巨头们不会轻易离开在城邦内受到重重保护的住宅,杀光代理人,也只能是再换上一批新人,他们接到的指令并不会改变,而且,你首先动手很可能会引发一场血腥冲突,因为我们和他们处于竞争状态,一出事,很容易怀疑到我们头上。”

布兰克的话让阿尔丰斯想起了背负的任务——为死神代言。

“我担心的是他们先对我们下手,那可是防不胜防。以我们现在的状况,承受不起任何打击,不过既然你这么说,那就算了。”阿尔丰斯反复衡量了一下,怎么算都是自己这边吃亏,还不如像布兰克所说的静观其变,以免落人口实。

凯瑟琳在旁边听着他们商量着这些杀人的勾当,但是出奇的没有大发脾气,不去指责这些行为实在有悖骑士精神,看来这几天下来她的性格还真改变了不少,不再像以前那么容易激动了。

两天后,试验田里的麦子开始结穗,大群的熊蜂再次离巢采集花粉,阿尔丰斯呆在学院里等待结果。每日里也只是逗着瘟疫玩耍,瘟疫这几天很多次试着用前肢支撑着爬起来,刚直起身体便马上跌倒,特别像一个刚学走路的幼孩,总想自己走几步,但手脚就是不受大脑的控制。听布兰克说龙族起码要五年时间才能脱离雏龙期,看来还得照顾它好一段时间。

等待的时间确实无聊透顶,阿尔丰斯决定去做一件事——抢劫!他还记得在来蒙利埃的路上洛卡曾经说过在小路上经常有强盗出没,那么偶尔当一两次强盗也算一种有益的户外活动,他特意准备了一套军用链甲和一面大钢盾,反正身上已经加上了千多磅的负重,这身装备对他来说几乎不会造成任何影响,武僧为了避免动作的敏捷受到影响不会使用这些沉重的装备,现在穿上这些反而成为最佳的掩饰。

阿尔丰斯想抢的只有一种人——抢劫别人的人——强盗,因为强盗窝里通常会积累着大量的财物,抢劫他们既方便省事又不用担心失主展开追查,既玩得开心又不用太过耗费精力。

两天时间下来,阿尔丰斯收获空空,他发觉当强盗也得有着一定的职业学问,只靠武力的抢劫根本没有作用,作案还得分地点、看情况、辨人识物以及掌握目标的准确情报,什么月黑风高好做案的话全是假的,没有急事而又身携贵重物品连夜赶路的人估计一年下来都不会碰上一个,整整两个夜晚小路上都没有半点动静,只有黎明时分才有一些衣着破烂的穷人在小路上行走,当他扛着锋利的军用弯刀出现在那些人面前时,几乎所有人都做出同一个动作:一言不发的解开包裹将里面的东西摆在他眼前,然后高举双手站到旁边,包袱里除了几件换洗衣服、几块干面包、几个银币或者铜角之类的财产找不到其它物品。他连搜身的兴趣都提不起来,挥了挥刀示意他们捡起东西走人。

这个世界哪有这么多的肥羊等着宰,要是每次抢劫都能成功,干脆每个人都去当强盗算了,还用得着那么卖力过活吗?这个道理就像每天想着有只兔子一头撞死在门口一样不现实,阿尔丰斯暗笑自己太过一厢情愿,怪不得费迪南德总是看不起强盗,要是在人口密集的城市里,六个魔法时都不知道能扒到多少个钱袋了,同样的时间内比强盗的效率不知道高了多少倍。他将视线投向驿道,小路不好抢,贵族和官方使用的路应该好做生意吧。

结果依然失望,晚上也没人使用驿道,所有贵族无一例外的全挑选白天的时间上路,因为夜间赶路一来不安全,二来马匹也容易失蹄,没有要紧事谁也不会选择走夜路。只有几匹送信的快马在来回奔驰着,看到他们身上的记号阿尔丰斯也没心情动手抢劫几封无关的信件。

要不是阿尔丰斯只是将抢劫看成一种业余爱好,要不是他还记挂着田里的农作物,以他现在这种心情肯定冲去马萨雷大抢特抢了,那里的富人多,油水自然也充足,偶尔试试独行侠的感觉也不错,只不过自己一个人来回也得花上几天时间,最后想来想去,他还是放弃了这个很具诱惑力的想法,老老实实的呆在这里随便抢点东西过过干瘾算数,没收获就只当做夜间出来活动一下身体了。

第三天夜晚,阿尔丰斯从僧院偷偷溜了出来,麦子的长势良好,估计在一两天之内就能成熟,收获之后就是想玩也没时间玩了。他无聊的趴在草丛里数着天边的星星,起码天上的景物不会因为地点的转换而变得有所不同,四周遍野草丛里随处可闻的昆虫的鸣叫声显示着这里冬季还这么热闹,如果是夏季岂不是闹翻了天?他突然很怀念塔隆的沙漠,宁谧而安详。

前方半里处的草丛里几条灰影一闪而没,阿尔丰斯心头一阵欣喜,期待中的猎物终于出现了。他所处的地方是驿道和小路的中间部分,既能远远望穿平坦的驿道,又能对小路进行监视,实在是一个理想的观察位置,但是对强盗却不适合,无论要进攻哪一条路都要穿过这片草地,抢劫成功率远不如埋伏在其中一条路的两边来得高。

几道灰影在驿道两侧隐藏好身影,道中横着一线和路面差不多颜色的影子——绊马索。如果不是阿尔丰斯眼力特别好根本分不出来,要对付的目标已经很明确,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得到确切的信息,如果只是一次随意的抢劫,前两天却看不到强盗的影子。

马蹄落地的嗒嗒声从南边隐隐传来,是从马萨雷方向过来的。这几天每到这个时候都有马匹从那边过来,阿尔丰斯已经见怪不怪,马上的人都不会有什么包袱箱子之类的大件随行物品,他们是传递军情的士兵,一些并不重要的日常报告都交由他们负责递送,迟上几天也不会有太大关系,紧急的军情则都是通过信鸽来传递的。难道那些强盗的目标是这个信差?他身上什么是值得抢的吗?抢劫几封并不重要的日常信件真是不知所谓。

阿尔丰斯手足并用,朝驿道小心翼翼的爬近了一百码,由强盗先动手是再好不过的选择,自己所做的就是等在后面一网打尽。黑吃黑在塔隆沙漠是很常见的事情,有时候几拨人同时盯上一个目标,最后的受益者总是属于耐心最好的那个。

马匹一路小跑而来,可见骑者并不着急赶时间。这段路和前后的驿站各有两个魔法时的距离,晚间也没有士兵进行巡逻盘问,强盗在这段路下手确实是经过了精心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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