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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天庭剩女-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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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道的话,甚感有趣。觉得大半夜坐在树上喝酒,也别有一番情调。胡媚居然凝身提气,纵上了树,对着那老道说:“往那边让让,给我留点空。”

老道呵呵一笑,声音尖厉的犹如车轴打滑的吱吱声,在寂静的夜空中划出,经久不衰。等声音散尽,才听他言道:“你这女娃的脾气我喜欢。”说着,当真向一旁移了一下屁股。

“什么女娃,你没长眼睛吗?我已经几万岁了。”胡媚皱了一下眉头道。这老道的声音还真是难听,活像是某种奇怪的,传说中的,名叫夜枭的鸟。字,哈哈,怎么样,我很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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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四章 略微有那么点感动

“那倒也是,好,咱们兄妹两个今晚就在此共饮一壶酒吧。”老道说着,把手中的酒葫芦递到了她面前。

只一瞬之间,她就有女娃上升为他妹妹了。人没变,辈分倒涨了。胡媚笑了一下,接过酒葫芦凑在鼻端轻嗅,扑鼻的香气阵阵袭来,令她浑身爽利。

真是好酒啊。她胃里的馋虫立时被勾勒出来,也不管那老道看起来有多脏,他的葫芦口擦没擦干净。立时就举起酒葫芦,咕嘟咕嘟,几口就灌了下去。

“你别喝那么多,给我留点。”那老道似乎很宝贝他的好酒,一把抢过胡媚手中的葫芦,也口对着口灌了下去。

两人你一口,我一口,你强我的,我再抢回。颇有兴致的喝将了起来。自古酒逢知己千杯少。胡媚自觉身上和老道有一点相同的地方,都是一样的不喜欢受约束,所以对这老道的印象真是出奇的好。而老道似乎也颇为欣赏她的爽朗。因此,就在这荒郊野外的树上,一男一女,两个人居然喝的甚是投机。天南海北的聊的也很是畅快。

胡媚观这老道的相貌,绝对不是一般的仙人,不由问道:“老道,你怎么称呼?”

“本道爷大名路鸦,没小名。就住玉虚山东,那边有一片竹林,就是我的地盘。”老道呵呵一笑道。

没小名他说什么?胡媚忙大赞道:“路鸦,路鸦,好名字啊。”其实她根本就没听说过九天八荒有他这么一号,只不过喝了人家的酒。少不得要说点好的。

老道虽晓得她是故意赞自己,却丝毫不以为意,又喝了一口酒,然后把葫芦递给胡媚,问道:“看你方才长吁短叹,有什么为难的事吗?”

胡媚略犹豫了一下,便她收了云兮做灵兽地事跟他讲述了一遍。她隐隐觉得这老道虽看起来狂傲不羁,但绝对是个热心肠。此刻她已隐然把他当做知己了。

“只是一条蛇而已,有什么难对付的,你我今日投缘,同喝一壶酒,我就送你件东西吧。”老道哈哈一笑。然后从怀里掏出一个金色的小环放在胡媚面前。

“这是什么?”胡媚拿在手里反复看了看,没瞧出小环有什么特别之处。

“这是金刚如意环,可大可小,日后那条蛇要是欺负你,你就把环往空中一祭,他立刻就不敢了。此环不但能治蛇,对别的神仙也很好用。只不过被施用之人将会有性命之忧。切忌不要乱用。”老道捋着他那几根稀疏的胡子。脸上现出一抹耐人寻味的笑容。

会到有性命之忧这么严重,那还真不能随便拿出来用。不过这么好的东西送给她,可算捡了大便宜了。胡媚立时喜笑颜开的把小环小心翼翼地收在怀中放好。

“改日到我那里去喝酒,老道的酒天下闻名。今日天色已晚,就先告辞了。”老道忽然道。

她最喜欢喝酒了,胡媚心中一喜,忙说:“好。我一定……。”

去字还没说出口,就发现老道整个人就在树上消失了。凭胡媚的修为居然没看出他是怎么走的,不由心中骇然,暗自琢磨这老道到底是何等人物。不过今日能巧合遇到他,又喝了这么好的酒,还收了人家地礼物,当真是一件幸事。

晚上喝的有点多了。这酒当真味道绝佳。倘哪日有闲,她一定去竹林拜望路鸦。当然最重要是顺便蹭点酒喝。

胡媚就这样想着。深一脚,浅一脚的往玉虚宫的方向走。她刚才脑子清醒的时候找不到路,此刻脑子糊涂之时,反倒识路的能力变强了起来,不一会儿,就七扭八扭的,扭回到了住处。

推门进屋,一头扎在地上,就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云兮根本就没睡觉,只是故意不想理她,早在胡媚出去的时候,他就已知道。不过他本以为胡媚回来一定会把他从床上揪起来,没想到她居然一句话不说,就走了出去。害的他一时摸不清她心中所想,都不敢放心的睡觉了。

又过了好{炫&书&网}久,胡媚才醉醺醺地回来,一头倒在地上,就这么呼呼的睡熟了。丝毫也没有想占据床铺的意思。

这女人嘴还真是馋。不过正好,她不睡,我睡。云兮得意的一笑,翻身头冲里,开始睡觉了。

云兮这一觉睡地甚熟。他最近一直在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每时每刻都担心睡着了会有人算计于他。而今日却也不知为何,忽然觉得心情很放松,所以这一觉他睡的分外的香甜。

等云兮醒来之时,屋里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响。他伸了个懒腰坐了起来。他长了几万年,都没这么好睡过。不由心中暗筹,看来玉虚宫的生活也不是全无好处,至少他不用再怕这些臭道士的收妖捉怪了,也不用怕黑龙山地妖怪们整天惦记着他地位置了。

不过胡媚去哪儿了?云兮微一低头,发现地上并没有胡媚的踪影,不由很是诧异。他跟着她也有几天了,从没见她起地这么早过,而且还是在醉酒的情形下。

正想着,就听到房门嘎吱响了一下,接着胡媚端着一个青铜小碗走了进来。

她径直走到云兮面前,把碗往他面前一递,说道:“趁热喝吧。”

云兮低头一看,见小碗里盛的是红红的,很粘稠的液体,带着一股的腥味儿,他又瞧见胡媚的手腕上缠着一圈的白布,隐隐还透出点红色血丝。

看来这碗里的是胡媚割破手腕滴出来的血。不过她这是什么意思?莫不是一大早起来,就专门为自己弄血去了?

自他出生到现在,还从未有谁给他端过一次食物。他望着胡媚,眼中闪过一丝惊奇,心中破天荒的略微的有了那么点感动。

“今天的太阳是从西边出来的吗?”云兮微笑道。

“太阳从哪边出来的,一会儿我去看看,再告诉你,不过这会儿你先把这个喝了,我手腕疼的厉害,可不想再端下去了。”胡媚皱着脸道。这会儿,她的手腕好痛,可没什么耐心哄他吃东西,也没功夫理会他的打趣。

有上好的鲜血,不喝白不喝,云兮微笑着接过小碗,一饮而进。胡媚的血与他说喝过的所有人血的味道都不一样,她的血略有些清甜感,十分合他的胃口,只可惜这样的美食,不能天天享用。

“谢了。”云兮略有些遗憾的喝完,还顺便把碗舔的干干净净,然后往她面前一递道。

胡媚拿着碗往外走,这是从厨房借的,还得给大师傅还回去。她刚走到门口,手巴着门把正要出门,忽然听到云兮说道:“今天开始跟我一起修炼怎样?”

“你说的是真的?”胡媚心中大喜,忙回头问道。

云兮点点头,眼角露出一抹笑意。他笑的时候很多,生气时笑,算计人时笑,说谎时笑,咒骂时也笑。但只有眼角带笑时,才是他真正开心的笑。而此时他的心情正是出奇的好。

其实帮胡媚修炼,绝对是小事一桩。双修之术,他早就知道,这种修炼不仅可以提高主人的修为,同时对于灵兽自身的修行也有很大的帮助。这根本就是个稳赚不赔的买卖。

要知道他云兮,可是从来不做赔本的生意。所以昨天吃面时,他就想答应了,不过看胡媚那么期待,他反倒并不想那么快同意了。

今日胡媚这么自发自觉的端来自……己的血,他便想不如做个顺水人情算了,也省的惹急了她,再跟自己过不去,毕竟两个人相处的时间将是今后的一辈子。

胡媚见云兮真的同意了,立刻兴高采烈的跑了出去,打算先去告诉玉虚真人这个好消息,然后顺便去厨房还碗,如果可能的话,再去蹭一碗面吃。

这么高兴的事,她要好好庆祝一番。不吃点东西,可怎么行。刨去她总被骂成是笨蛋之外,基本上跟云兮在一起修行还是很高兴的一件事。最起码胡媚所不知道的修行细节,云兮都熟识在胸,而且做的非常好。所以有他在一旁指导,他们的修行进行的很是顺利。

就像现在。

“气运丹田。”云兮用脚指头碰了碰胡媚道。他手正忙着,没空用手。

胡媚立刻开始深吸气,照着云兮的样子,把腮帮子鼓得仿若装满了土的布袋一般。

“把气再运的足一点。”

再运?再运就爆了。胡媚虽心中不愿,却也不得不听他的话,继续鼓气。

很好,现在她整个就是一只被打过气的青蛙,绝对的圆润。云兮脸上露出一抹好笑的神色,他忽然发现胡媚现在的样子真是可爱,傻的可爱。如果她能总是这么听话就更好了。如果有一天主人变得只听灵兽的话,那他倒不着急除掉她了。这会让他少很多人生乐趣。

还没好吗?胡媚口不能言,只得鼓着腮帮子,用眼睛不停的跟云兮做着暗示。等看到云兮略微的点了一下头,她才把气给呼了出来。真是憋死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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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五章  她糟蹋了路鸦的酒窖

在胡媚修行了三日之后,她就觉得开始现在的生活有些枯燥了。每时每刻都面对着云兮那一张阴晴不定、皮笑肉不笑的脸,也不是一件多么令人开心的事。而且这小子时不时的还会用教训的口气跟她说话。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这一日,练功完毕,她忽然想起玉虚宫外的那个脏道士路鸦。或许她可以上路鸦那儿消磨一下时间,顺便喝点他藏的好酒。其实消磨时间是假的,她肚子里的酒虫开始犯酒瘾了才是真的。

“云兮,我今天要出门一下。”胡媚对着正在打坐的云兮叫了一声,然后趁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刺溜钻出了房门。自从有了云兮这只灵兽之后,她好像多了个管家一样,变得出入行走都有人管束了。

回头看看云兮并没追出来,她不由心中大乐。向前迈进的脚步也越发的轻快了起来。

不过路鸦的竹林到底在哪儿呢?胡媚在走到玉虚宫门口时,忽然想起她根本不确定路鸦到底住哪儿。便顺手拉过一旁见到她过来,激动的正准备开溜的玉矶,问道:“那个路鸦,你认识吗?”

“路鸦是谁?”玉矶一脸困惑的望着她道。脚不断的向前出溜着,想彻底摆脱胡媚的魔掌。

到底是你问我,还是我问你啊。胡媚脸色一黑,说道:“那他住哪儿,你也不知道了?”

玉矶点了点头,怕胡媚揍他,用袖子掩住半张脸,只露一双大大的眼睛。很无辜的瞅着胡媚。

他不知道,并不代表她找不到。胡媚扭身出了玉虚宫的大门,按着印象中那老道所指的方向,找了过去。

胡媚一走,玉矶提着地一颗心,才算彻底放下。他长舒了一口气。 问身旁的守门弟子:“你们知道路鸦是谁吗?他住在哪里?”

那弟子用你是白痴的表情看着他道:“路边的乌鸦还能住哪里?当然是住路边的树上了。”

啊?还有这么一说吗?玉矶的眼瞪地大大的瞅着他,心想胡媚明明说的是人,他却说是乌鸦,也不知到底谁是白痴了?

胡媚走着走着,发现自己果然是迷路了。她本来认道儿的能力就不是很强,更何况是根本没去过的地方呢?

反正是找不到了,胡媚干脆放开喉咙大叫道:“路鸦,路鸦,你在哪里?”她别的没有。最强的就是大嗓门,她就不信凭自己的嗓子,不能把他喊出来。

果然,她大叫了没几声,就听到身后一个很无奈的声音道:“我说妹子,老道人没死呢,不用这么大声叫名字吧。”

胡媚一回头,见那个脏兮兮地老道路鸦,正一边掏着耳朵,一边瞅着她苦笑。看来是被她的大吼声吓得不清啊。

“老道。我来找你喝酒来了。”胡媚忙走上前去笑道。

“喝酒倒可以,不过老道今天有件事要做,等回来再陪你喝吧。”老道说着,转身要走。

“不行。”胡媚一伸手,抓住他的脏臭的衣襟强硬道。她肚里的酒虫已经被勾出来了,哪那么容易收回去。而且若不是为了喝酒,他又怎么肯碰这老头一下。

“老道是真的有要事,必须得现在做的。”路鸦苦着一张脸为难道。他忽然发现自己刚结识的一女仙变成了个超级狗皮膏药。真是要命啊。

胡媚不依不饶,继续说道:“那你先拿点酒给我喝吧,等你回来咱们在一起喝。”

他确实有事,但又架不住胡媚的穷蘑菇。考虑了一会儿只好无奈道:“你若要喝酒,可以先去我的酒窖里。”

“好,咱们这就去。”一听说他还有酒窖,胡媚笑得嘴都何不拢了。而且主家不在,酒可以随心所欲地喝个够。

路鸦摇头苦笑了一下,带着胡媚往他居住的竹林走去。

在路上胡媚问起,他究竟有什么事那么着急去办。路鸦摸着颚下稀疏的小胡。略带傲色道:“下界封神的姜子牙。被三姑困在了黄河阵,我得去帮忙。”

哦。人间西周在和殷商打仗,这些日子闲散惯了,她居然都忘了这件事了。三姑她听说过,就是云霄、碧霄和琼霄三位娘娘。不过这个路鸦到底是何许人也呢?居然能破的了九曲黄河阵,可见本事不小。不过为什么连玉虚宫的门人都没听说过?

白喝人家的酒,连主家是干什么的都不知道,可未免太说不过去了。胡媚暗下决心,打算改日得好好找人问问,这个路鸦到底是什么来头。

那么路鸦到底是何许人也?路鸦乃是一个仙界散仙,自来不受约束惯了,游移在九天地各大名山,过着逍遥自在的日子。所以他在天庭的名声并不是很大。他喜欢喝酒,也喜欢酿酒,是个道法非常高深的神仙。若不是他性格散漫,不喜欢被套上教化世人地绳索,他在天庭的地位绝不会在玉虚宫的玉虚真人之下。

当然,这些此刻的胡媚并不知道,在她的眼中,路鸦只不过是一个藏着好酒,还肯给她喝,不吝啬的老头而已。

(看过封神榜的应该知道,在三姑大摆黄河阵那回,有一个脏兮兮地老道出现,用一只葫芦收了三姑中地碧霄和琼霄两位娘娘,而其中说道,他因为有事来迟了,指的就是胡媚犯了酒瘾,他带她去酒窖,而耽搁了行程。而后来,纣王宫破,无人能收妲己之时,也是路鸦出面,把妲己降服地。当然这一段也是后世杜撰出来的,在封神演义原版中并没有介绍。)

又向前走了许久,隐约可以看到前面一片绿色竹林。竹子掩映之中似乎有一个小小茅草屋。胡媚一见那茅草屋,顿觉兴奋了起来,抓着路鸦衣襟的手也不觉紧了几分。

“再扯老道的衣服就破了。”他这件衣服叫做百宝仙衣,可穿了几万年了,可不能让这丫头给祸害了。路鸦从胡媚手中抢救完衣服,然后指着眼前一片清幽的竹林道:“老道的小居就在前面了。”

胡媚看了一下周边的环境,发现这个地方她刚才也曾经找过,怎么就没看到老道所指的这片竹林呢?看来她路痴的毛病越来越严重了。

“酒在哪里?”胡媚没功夫欣赏这里的幽美景色,只一个劲的追问酒的事。

看胡媚这副仿若几百年没见过酒的馋样,路鸦忍不住叹了口气,暗自揣摩,自己这次会不会是引狼入室,别等他回来之后,发现酒窖已经空空如也了,那可是他一万多年的心血啊。

不过这会儿话已经说在前头,他毕竟是有道的神仙,现在想要反悔已经来不及了。他若说不给她喝酒,没准这小妮子就敢拿石头砸自己的头。所以他很是无奈的把胡媚带到了酒窖之后,还特意的嘱咐了一句:“你悠着点喝,我的酒酒劲大,喝多了会死人的。”

他表面带笑,心却在滴血,暗想着一会儿收拾完三姑娘娘云霄、碧霄和琼霄,可得早点赶回来。若回来晚了,可没准再也见不到他的好酒了。

“知道了。”胡媚心不在焉的答道。转头开始欣赏老道的酒窖。这老道外貌长得不俊,身上的衣服也是脏兮兮的,看起来活像个要饭的。不过他的酒窖却弄的很是干净,各处摆设也很是整齐。

这个酒窖很大,放了各式各样的酒坛,大的小的、黑的棕的,摞摞列列的摆的满满当当的。吸鼻子一闻,各种酒香混杂一起,造就了一股特殊的味道,闻起来格外的醉人。真是好酒啊。胡媚看得口水都开始滴滴答答的落了下来。

姜子牙那边的事异常紧急,他若再晚去一会儿,很多神仙都得死在九曲黄河阵上,到时候想救也救不了了。路鸦心中焦急,也没时间在这儿监督着胡媚,他把她带到这里,便转身要出去。

临出门时,忽然想起一事,又忙嘱咐道:“这里酒你都能喝,只除了最东面放置的那一坛系黄绳的春日醉之外。”

“那春日醉是什么。”胡媚边摸着酒坛,边随口问道。

“春日醉是一种会让人产生幻觉的酒,你心里想什么,眼前便会出现什么,而且会对身体有很大的伤害。总之,你不要碰它就是了。”看看天色,他已经快来不及了。路鸦也没跟胡媚详细解释,便急匆匆的走了出去,登上云头,奔凡间而去了。

太好了,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且看她如何品尝美酒。

路鸦一走。胡媚立刻就像没大人看管着的孩子,开始在酒窖中祸害了起来。要想打此看,留下票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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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六章 春梦了无痕

她先是揭开一个酒坛,尝了一口之后,发现这老道酿酒的功夫真是超强。他酿的酒醇香、甘甜,喝多了还不上头。再喝一口,咂咂滋味,舌尖上还留有一点的辣意。她越喝越上瘾,越喝越想喝,最后把每个酒坛上的封泥都给剥开了,每一种酒都舀出来尝了一遍。

不错,真是不错,今天大有收获啊。这么好的酒,天庭的酒宴上都不可能会尝到。这个路鸦老道真可谓是天庭一绝。

若是路鸦看到她这么糟蹋酒的样子,估计偌大的年纪也得当场哭了鼻子。

胡媚喝了一会儿,然后眼睛不由自主的就瞟向了那坛绑着黄绳的春日醉了。人从来都是有很强的好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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