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境之夜·火之镇魂歌-第1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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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帝国军的战略判断出现了致命的失误。在他们大军背后的一个小行星上,忽然出现了炫目的彩光,根据常规经验判断,那必定是某种威力奇大的秘密武器在运作的迹象。帝国军总司令拉纳德元帅为免被前后夹击,被迫下令一半以上的军舰在战场上做出180度的转向,开向那个出现闪光的行星。
就在帝国军因转向命令而发生混乱的时候,火狼的攻势到了。由三百艘敢死舰艇组成的中坚突击力量,在火狼的旗舰“狼牙”的带领下,一举突破了帝国军的中心,将帝国军旗舰连带着总司令官化作了宇宙间的尘埃。结果,帝国军庞大的兵势完全成了累赘,指挥系统的崩溃造成了一片混乱。拉纳德手下幸存下来的幕僚努力将舰队拉着后退,结果却是遭到金的一路追击——事实就是那样想象,几千艘舰艇被三百艘舰艇追的在星际间拼命逃窜。最终,他们扑到了那个发生闪光的小行星上,却发现扑了个空——他们根本没有发现任何秘密武器的迹象。这时,金的军队又杀到了,就在那个行星上,帝国军血流成河,一败涂地。
没有人看到,就在帝国军的鲜血覆盖了大地的那片战场旁边,一道千尺悬崖峭壁之上,一个骑着哈雷摩托车的男人,微笑着看着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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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那些干吗……”伯德不耐烦地打断了卢曼絮叨的故事,“我说过很多次了,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火狼和流星,他们都已经——死了!”
卢曼低下头,叹着气,再也不说话。
伯德也卷起一个烟卷,自顾自地抽着,想着自己不愉快的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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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起床啦!”比清晨第一缕阳光更让老人无奈的莫过于小孙女的起床号角。
“唔……我再睡一会……爷爷昨晚没有睡好啊……就再睡一小会好不好……哎呀乖孙女别闹啦……”伯德一边含混地应付苏格,一边自嘲地想:哪里是没睡好,根本就是没睡!
“不行!说好了每天早上要一起做早锻炼的!这样爷爷才能保持良好的体质啊!”
“哎呀哎呀就今天一天例外行不行?”
“不行!”苏格插着腰瞪着伯德。
伯德看了孙女一会,终于还是无奈地坐了起来:“哎呀真是没办法了,我投降,我投降好不好?”
“嘿嘿!”苏格得意地笑着,“交枪不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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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似乎都没什么生意上门,伯德老人苦恼地抽着烟。这时,他的目光落在一旁的苏格身上。
苏格已经十八岁了,出落得亭亭玉立。老人开始想:什么时候也该为这个孙女定下终身大事了呢?
于是他吐出一口烟雾,开口问道:“苏格啊,你有没有……那个朋友?”
苏格一愣,随即灵巧地回答道:“有啊,我的朋友很多啊,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多了哩。”
“不,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伯德有些懊恼地拍了拍自己的额头,“就像我和你奶奶,你爸爸和你妈妈那样的朋友。”
苏格的脸忽然被红霞笼罩了。
“呵呵,小女孩怀春了吗……”伯德在心里打趣地想。不过他也没有再问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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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卢曼老人又邀请伯德老人去他那里喝酒了。
坐在酒桌旁,伯德不满地说:“喂,总叫我过来,难道是存心让我们家苏格没人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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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你现在上赶着去巴结人家还巴结不上,我看你哪还敢管她!”
“这话什么意思?”
卢曼一脸神秘兮兮的笑:“嘿嘿,你还不知道吧,果然是老骨头了,我还以为打听消息这种事你很在行呢!”
“到底怎么了?”
“我昨天——”卢曼拖长了声音,“可是有看到咱们的孙女苏格,和镇上某个小伙子在一起约会了呐!”
“我还以为什么大事,原来就是这样啊。”伯德不屑地笑道,“实话跟你说,我好歹也是她的爷爷,一手抚养她长大的,她那点心事还瞒的过我?我早就知道了。”
“哦?”这次轮到卢曼惊奇了,“看不出你还是有两把刷子的啊。”
“哎呀,不行咯。”伯德摇摇头笑道,“毕竟是老骨头了,无论什么时候,时代都是属于年轻人的。”
“你是说,年轻一辈的格拉罕、金和格里芬?”
伯德的笑容忽然生涩起来:“老家伙,从那天起你就一直找茬,到底想要说什么。”
所谓“那天”,就是指神秘访客到来的那一天。
“没什么。”卢曼摇了摇手中半空的瓶子,“我只是想说说,那个时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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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那场蒙骗了帝国军全军的计谋,正是出自“流星”格里芬之手。
格里芬骑着他心爱的哈雷摩托车,一个人深入到敌后的小行星上。然后,利用他与他的摩托车,放了一场盛大的焰火,把帝国军全都吸引了过来,露出自己的屁股让“火狼”金狠狠踢了一脚。
完全无法想象,那样惊世的计谋,就是由格里芬一个人策划并实施的。
当然,上演这一幕血与火的焰火庆典,格里芬本人也不是毫发无损的。回到大本营后,他足足病了三个月,才逐渐恢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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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代,那是属于‘诡道帝王’格拉罕、‘火狼’金,以及‘流星’格里芬的时代啊!”卢曼眼中闪烁着憧憬的光芒。
但是,伯德老人冷冷的语气把他一下子从天空拉回了地面:“还有一个人。还有克莱迪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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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少有人知道,在起义之前,格拉罕、金、格里芬,还有一个叫克莱迪的女孩子,本是熟识的朋友。
四个人在一个村里长大,可谓青梅竹马,情同手足。而在起兵之后,格里芬因其潇洒的英姿,以及那辆帅气无比的哈雷摩托,赢得了克莱迪的芳心。宇宙纪元1039年,两人订下婚姻之约。其时正当起义军所向披靡之时,无数帝国的名将都败给了三个年轻人。格里芬更可谓是夙愿得偿,生机勃发。
然后就是噩梦般的1040年。
格拉罕指挥起义军主力强攻帝都,因为他认为帝都是帝国最后的精神屏障,只要攻克了帝都,所有的地方抵抗势力都会迎刃而解。
在战术上,他的用兵的确没有什么可挑剔之处,即便“火狼”金也不得不对他佩服。格拉罕的用兵术,可谓是达到了诡道的最高境界。
但是,在战略层面上,格里芬却认为不能苟同。因为他深深地知道,起义军成立刚刚5年,底子还太薄弱,经不起一场大的失败。表面上他们一路高奏凯歌,实际上他们一直是如履薄冰、小心翼翼。因为帝国军有着无限的补充兵员能力。他们在这个战场上击溃帝国军五十万,很快帝国军就能在另一个战场再拼凑起五十万大军。而起义军只有这么一点家底,拼光了,就输了。
格里芬甚至怀疑,是不是连续的胜利,已经把领导者自身的理智都冲淡了。
最终,事实证明了格里芬预见的正确性。老谋深算的帝国首席元帅打败了起义军,格拉罕又忧又怒,带领残兵败走菲尔帕行星时,已染上了恶疾。
但是,谁也不能解释,为何那个一向英明无比的起义军首领,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年里,却表现的如此狂暴、背离常理。
首先,在起义军占领的地区内,格拉罕下令展开了残酷的大清洗,将任何有可能倾向于帝国军的人全都予以监禁甚至杀害。许多已经投靠了起义军的旧贵族,就这样被残酷地清洗掉了。而最为灾难性的后果是,这样的做法使起义军失去了民心。很多人恐惧着,认为起义军的统治只会比帝国来的更暴虐,因而不愿再相信这支革命军的合法性。
失去了民心的革命军,很快陷入四面楚歌的境地。格里芬临危受命,指挥残存的精锐部队,在巴林姆行星构筑了一个死亡陷阱,成功地杀伤了帝国军近三十万人。然而,当他回到大本营时,所听到的却是未婚妻克莱迪被强抢进了格拉罕大营的事情。
格里芬当时还残存着的理智,告诉他不可以去找格拉罕复仇,那只会使已经摇摇欲坠的革命军彻底崩溃。但是他最终不能忍受这种侮辱,独自一个人找上了格拉罕。
其间的详细情节已不得尽知,后世史书上只这样记载着:叛军内讧,两位将军与元帅格拉罕形成僵持之势。不久格拉罕突然病逝,叛军土崩瓦解。两将军不知所终。
而对于格拉罕这种完全不可以人伦论之的做法,后世只能解释为,是残酷的病痛,侵蚀干净了他最后的理智。从那一刻起,诡道兵法学史上最杰出的兵家,就沦落为与一个魔鬼无异了。
只有格里芬自己知道,克莱迪被格拉罕奸污之后,怀上了他的孩子。那时的格里芬几乎马上就要冲上门去找格拉罕血债血偿,却被战友金拦住。从那一刻起,格里芬才知道,原来不仅是格拉罕,金也爱慕着那个一起长大的美丽女子。
克莱迪什么也没有说,什么也没有做,当她生下那个体质虚弱的男孩之后,便猝然与世长辞。格里芬的悲痛达到了极点,然而就在这时,却传来了格拉罕病逝的消息,令他的满腔怒火无处发泄。格里芬颓然地离开了革命军,因为他觉得,革命军再也不是当初的革命军了。这个曾经令他充满希望的地方,现在却变成了他的伤心之地。而那个虚弱的男婴,则被托付给了金。
格里芬离开革命军后,在某处行星隐居下来,过起了平凡的日子。而后革命军崩溃,金率余部又在暗中组织抵抗活动,就这样维持了几年,抵抗活动失败,金便也失踪了。
一场轰轰烈烈、横扫半个宇宙的大起义,就这样迅速地熄灭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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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爷爷,10月30日快到了哦。”苏格对伯德老人宣称,“今年过了10月30日,我可就满十八周岁啦!”
“恩,是啊是啊。”伯德心不在焉地答道。他当然很清楚,10月30日——宇宙教的圣诞节是苏格的生日。这从宗教意味上来说,|本书由炫书提供下载|或许意味着苏格是救世主也说不定呢。
——“其实,并不是没有这种可能。这个孩子身上,毕竟流着诡道的帝王之血啊!”伯德想。
当苏格不在家,跑出去约会时。伯德老人便会懊恼地问自己:“我到底在沮丧些什么?”
“或许,因为她是格拉罕的孙女。或许,是因为她太不听话。”斜靠在门上的卢曼说道。
伯德的身体仿佛震了一下。
半晌,他才开口说道:“都不是的……其实我知道,是因为她要满十八岁了。”
“哦,我能理解。”卢曼点了点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那本是平常之事。身为父亲的话,会因为女儿的出嫁而感到失去了一半的自己一样。没想到身为爷爷的你也会有这种感受。”
“不是的……”伯德并没有对他怒吼“闭嘴”,而是喃喃地翕动着嘴唇,“卢曼……金,你没有发现吗,她长的那么像克莱迪。”
“那,毕竟是她的孙女,怎么会不像呢。”金好象并没有感到什么意外。他转换了一个话题,“话说回来,格里芬,你做冒牌爷爷都18年了。在你亲爱的孙女18岁之际,准备做点什么礼物送她?”
“呵呵,这个嘛……自然是一份很贵重、很贵重的礼物了。”格里芬仿佛忽然放开了束缚,畅快地笑了起来。
随着他的笑声,金却变了脸色:“喂,你什么意思?难不成你想……”
“是啊。”格里芬笑着说,“就是那个。”
他释然地拍着金的肩头:“我们都已经一把老骨头了,又何必拘泥于那些旧日的恩怨啊。还是想着用这点力量,还能做些什么吧。若没有苏格,18年前我就了无牵挂地去了,正是这个古灵精怪的女孩子,又足足牵绊了我18年的岁月啊!”
“不行啊!喂,混蛋,你听我说!”金激动起来,一把抓住格里芬的肩膀,“老家伙,你年轻时用那个尚且要修养三个月!现在你身体都这副样子了,天天抽烟就快得痨病痨死了,还想骑哈雷?!”
“就是因为快要痨死了,才不得不选择它啊。”格里芬微笑着,“半年前我就去医院看过了。我这个病,也就是古代地球上通称的‘癌症’,本就是无药可医的嘛。”
“什么。”
“所以说啊。在病床上死去,那太不符合我的个性了,你知道的。”格里芬继续微笑着,“我应该死在一个绚烂的星空中,死在我的哈雷上!”
金深深吸了一口气:“看来你真的心意已决了?”
格里芬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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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前的那个夜晚。格里芬在小镇附近意外地邂逅了金。
“金?你来做什么?”
“混帐家伙,当初那样就把克莱迪的孩子扔给了我。现在我不对你做些什么,都感到难消心头之恨啊!”金一把把一个包裹得严密的婴儿塞进格里芬怀中。
“干什么?这……这是什么?”
“你不是关心克莱迪吗?这是她儿子的女儿!她的孙女!”
“什么?!”格里芬如遭雷击。
“没错!拿着吧!她的父亲病死了,母亲战死了。以后,把她当作你的孙女抚养!”
在灿烂的星空下,一个英雄与另一个英雄订下了这个约定。
“她是克莱迪的孙女,也就是我的孙女……”
有的时候,爱真的很博大。
临别之际,格里芬问金:“最近是不是情况不大好了?”
金没有任何表示。
“如果实在不行就不要硬撑了,来这里陪我度过余生吧。”格里芬对金说。
5年以后,金来了,化名为卢曼,与伯德共同扮演起了苏格的爷爷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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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烂的星空下,格里芬骑着他最心爱的老摩托车,站在亚雷斯最高的山峰之上。他年轻时穿过的风衣,也已旧的不成样了,但仍迎风招展,有如猎猎的旌旗。
金站在他身后。
“的确,流星就该有流星的死法。只有这样,他的敌人才永远找不到他的尸体。
话说回来,谁会想到,那一身破旧的风衣,那一脸胡须,会是当年以一人逆转星辰之力的‘流星’?
谁又会想到,那已经掉光了漆的老摩托车,便是可以叱咤风雷、载他翱翔于天空的‘哈雷’呢?”
这时,格里芬回过头。
“金,有件事还想拜托你。”
“还是不用说了。”金点点头,“我知道的。”
“那就好。”格里芬的笑容和天上的星光一样灿烂,“不要因为‘流星’选择了‘流星’的死法,‘火狼’就一定要把‘火狼’的命运进行到底啊!”
“放心吧,我比你这个糊涂鬼聪明一百倍!”
“哈哈,是吗……就算是吧。”格里芬猛然一脚踩下去,发动了油门,“再见了,老朋友!来世再会!”
金摘下帽子,对着那男子的背影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革命军的军礼。
“来世再会!”他在心里默默地念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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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雷猛然腾空而起,格里芬兴奋地在空中发出各种怪叫。
“咿——哈,老朋友,你还是这么矫健啊!”
格里芬扭动身体,避过了一枚陨石。
“差不多了,放焰火吧!”
夜幕笼罩之下,亚雷斯行星的人们看到了有生以来从未见过的奇景——无数奇异的光芒在空中绽放,犹如一团团巨大的礼花。当然,这可不是普通的礼花,那是宇宙里,千亿颗星辰爆发的光芒!
没有人注意到,在最灿烂的两道光芒之间,一团小火花爆裂开来。
最终,光带在空中投射成几个字:“苏格,18岁生日快乐!”
苏格看着那些字,激动地流下了眼泪。她就那样一直仰着头看啊,看啊,直到所有的光芒都散尽了。
一只大手拍上了她的肩头,她抹着眼泪回过头,却看到同样流着眼泪的卢曼老人。
“苏格,回家吧。”
(大地的史诗)时间中的故事02龙虎系列·龙虎再见
在一片模糊的世界中,张斩看到那个男孩,他一脸倨傲,身边站慢了面目可憎的侍卫。
这个男孩杀了人,虽然张斩不知道他是怎么啥的,是他亲自动手、还是指使他的侍卫干的,但他就是知道,清清楚楚地知道——这个男孩杀了人,而且,杀的是很无辜的人。
依丹国法律,杀人就要偿命。张斩感到自己的血脉急速贲张,那是一股支持他驰骋于沙场的火热力量。
那是愤怒的力量!
这个孩子让他愤怒——明明只是个孩子,却那样的张狂、跋扈、漠视生命。在他的目光中,张斩看到了天潢贵胄那股天生的高傲,杀一个素不相识的路人,就像是杀自己家的一只鸡。
张斩愤然前冲,一把抓住那男孩的手腕,三拳两脚打倒了几个扑上来的侍卫,喝道:“为什么杀人?走,跟我去见官!”
那男孩没有挣扎,只是扫了一眼抓住自己手腕的彪形大汉,目光中充满了蔑视。张斩听到男孩用那清脆的、尚未变声的童声问:“你可知道我是谁?”
张斩微微一愣,问道:“你是谁?”
那男孩根本不屑回答,只是嘴角微微一撇。他的一个侍卫立即上前,推了一把张斩但没有推动,不过这不妨碍他趾高气扬地开腔:“这位是武亲王幼子——雷郡王!你这老东西,活得不耐烦了吧!”
听了这话,张斩又是一愣。他虽脾气暴躁,却知道武亲王是朝中红人,与皇帝是亲兄弟。手下能人不少,更是丹国自开国以来,唯一一个有封地、有私兵的亲王,在自己的封地之中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利,一手掌握军政,那是绝对的特权阶级,他的封地在丹国几乎就是独立的国中之国。这个雷郡王,是武亲王的第六个孩子,也是幼子,向来最得武亲王宠爱。连皇帝也封他一个郡王衔,以示对武亲王的笼络,也就难怪他如此恃宠而骄了。前几日,武亲王派了自己的四女儿飞鸿郡主为特使,入京朝见皇帝,这顽劣的小子想必就是跟他姐姐一起来的了。
似是看出他的顾虑,那侍卫狗仗人势,气焰更加嚣张,嗤笑道:“怎么样,怕了吧!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