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塔系列01枪侠-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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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总是以为(也许这是在潜意识中,因为我不记得自己曾有意地那么想过)我有时间来完成“黑暗塔”系列,也许上帝在指定的时辰会给我发一封唱着歌的电报:“嘀嘀嗒,嘀嘀咚/回去写作,斯蒂芬,/完成黑暗塔。”从某种形式上看,这样的事的确发生了,尽管来的并不是一封唱着歌的电报,是和一辆普利矛斯捷龙厢式旅行车的亲密接触让我继续了“黑暗塔”的征途。如果撞到我的车略微再大些,或者撞的角度再准些,事情就不一样了,你会看到“凭吊者请勿送花,金家感谢你们的心意。”而罗兰的征程将永远走不完,至少我是爱莫能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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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样,二〇〇一年时——我又重新找回了自我——我决定是时候该完成罗兰的故事了。我将所有事都推到一边,开始写最后三本。一如往常,我这么写作一方面是为了满足读者的要求,但更多的还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
尽管在二〇〇三年冬我写这篇前言时,最后两本书尚需修改,但小说在二〇〇二年夏天已经全部完成了。在第五本(《卡拉之狼》)和第六本(《苏珊娜之歌》)的编辑工作间隙,我决定应该从头开始对整个“黑暗塔”系列进行整体上的修改。原因何在?正因为这七本书讲述的并不是独立的故事,它们都只是题为“黑暗塔”的长篇小说的一部分,而开头和结尾步调已经不一致了。
这些年来,我对作品修订的方法基本没变。我知道有些作家会很悠闲地来修改作品,但是我对旧作的攻击方法一向是一头扎进去,改得越快越好,通过不间歇的使用,让我叙述的刀锋尽量保持锋利;而且要不时克服小说家面对的最阴险的敌人,就是怀疑。回头看旧作时会面临许多问题:我的人物有多可信?我的故事吸引人吗?它到底好不好?会有人在乎吗?我自己在乎吗?
当我完成一部小说的初稿后,我会将它晾在一边让它陈化,尽管它还有许多刺眼的缺陷。一段时间后——六个月,一年,两年,时间长短不重要——我会带着更冷静的(不过依然是喜爱的)目光来审视初稿,开始我的修改工作。尽管“黑暗塔”系列中的每一本作为个体都经过了修订,但我在完成第七本《黑暗塔》之前,从来没有真正地将它们视为整体。
在我重新审阅第一本,也就是你现在捧在手里的这本书时,三个不争的事实凸显在眼前。第一个便是《枪侠》出自一个年轻人之手,因而它同样有所有年轻人写书时存在的问题。第二,它有好多错误,特别是考虑到接下去的几本书时,这个开头有许多荒唐之处(注:也许一个例子便能说明问题。在早先出版的《枪侠》中,法僧是一个小镇的名字。但在后来几本中,它成了一个人的名字:反叛者约翰·法僧,是他推波助澜,让蓟犁分崩离析。罗兰就在那个城邦度过了自己的童年。——作者原注。)。第三,《枪侠》和以后几本风格迥异——坦诚地说,这本书很难读。我经常发现自己对此十分内疚,我不断地告诉读者如果他们能够坚持下去,会从《三张牌》开始找到故事的感觉。
在《枪侠》的某一段,我曾描述过罗兰是个住旅店时会把房间里揉皱的画弄平整的人。我自己性格也相仿,从某种程度上看,这也是修订作品时的任务:把画抚平整,吸尽地板上的尘土,洗刷厕所。我在这次修改过程中做了大量类似的家务活,这一次终于让我有机会做了件任何作家对他们已完成但尚需最后润饰、调整的作品都会做的事:将作品弄齐整。一旦你清楚故事会带来的影响,就得为潜在的读者——当然也包括你自己——尽责,回到作品中,把东西都弄齐整。这也是我在此尝试要做的,而且得时时谨慎,免得一时疏忽多添了几笔或做了些许改动而泄露了最后三本书中的秘密。这些秘密我可是三十年来都耐心保存着,直到最近才公布于众的。
在结语前,我得提提那位敢于写这本书的年轻人。那位年轻人参加了太多的写作研修班,因此对这类研修班推广的理念烂熟于心:比如说,一个人写作是为了他人,而不是满足自我;语言要比故事本身重要得多;模棱两可才耐人寻味,要远胜过清晰简单,后者通常只是愚钝、缺乏想像力的表现。结果,我毫无意外地看到罗兰的首次亮相便矫揉造作(更羞于提那成千上万个多余的修饰词了)。我尽可能地删除这些空洞的废话,而且对这些删节丝毫不痛心。某些片断——毫无例外的是当某个故事情节让我忘乎所以,将研修班的教条置之脑后时写的文字——我可以不打扰它们,将它们按原样保留,当然任何作者都需要的那种小修小补也在所难免。正如我在另外一处指出过,只有上帝才会在第一次就正确无误。
综合来看,我并不想改变第一本书中叙述的风格;尽管它有缺陷,但在我眼中还是有独特的魅力。太彻底的改变会意味着对一九七〇年春末夏初时第一次创造出枪侠的那位年轻人的否定,而这是我不想看到的。
我真正想做的——如果可能的话,是在系列的最后一本出版之前——给初次接触“黑暗塔”的读者(和那些想刷新一下记忆的老读者们)一个更明晰的开始,能够略微容易地进入罗兰的世界。我也想让这些读者看到能更有效地预示将来事件的第一本“黑暗塔”丛书。我希望自己实现了这一目标。如果你从来没有造访过罗兰和他的朋友们探索的奇异世界,我希望你能喜欢那个世界带给你的惊奇。我惟一的愿望就是讲述一个神奇的故事。如果你被“黑暗塔”的魔咒所吸引,哪怕只有一丁点儿,我也能欣慰地说我完成了我的任务。这一过程始于一九七〇年,到二〇〇三年基本上算是大功告成了。然而罗兰会第一个向你指出这样的时间跨度实在是不足挂齿。事实上,在寻求“黑暗塔”的征途中,时间根本是无关紧要的。
——2003年2月6日
……一石,一叶,一扇没找到的门;一叶;一石;一扇门。所有被遗忘的脸庞。
赤裸着,我们孤独地被放逐。在她黑暗的子宫里,我们不知道母亲的容颜;从她的肉体禁锢中出来,我们进入了地球这个无法描述,不能言传的牢笼中。
我们中有谁理解他的兄弟?又有谁曾读懂父亲的心思?我们中有谁不是永远地被囚禁着?又有谁不是终生孤寂,从头到尾一个陌生人?
……哦,迷失了,和着风声哀泣,魂灵,回来吧。
——托马斯·沃尔夫《天使,望家乡》
第一章 枪侠
1
黑衣人逃进了茫茫沙漠,枪侠也跟着进入了沙漠。
这片沙漠堪称所有沙漠中的完美典型,巨大无比,延及天际,朝任何一个方向望去都无边无际。沙漠白茫茫的,十分刺眼,没有水源,没有生气,惟有隐约闪现的群山的雾霭,只见群山散布在地平线上,那里的鬼草让人做迷梦、噩梦和死亡。偶尔出现的墓碑标记指明了道路,因为穿过厚厚碱层的被覆盖的路径曾经是条公路,客运车和布卡(注:布卡,bucka,一种马车。这是斯蒂芬·金的生造词。斯蒂芬·金在“黑暗塔”生造了大量的词汇表示他虚构世界里的事物。有些生造词的具体涵义令读者琢磨不透,甚至成为不少“黑暗塔”迷热烈讨论的话题。在下文中这种情况还很多。)过去都走这条路。后来,世界滚滚向前。这个世界被腾空了。
枪侠突然感到一阵晕眩,所有的知觉似乎都发生了变化,甚至整个世界都突然显得十分渺小,几乎就能看穿尽头。在晕眩过去后,他觉得整个世界就像只慢慢往前爬的动物,而自己则在动物的毛皮上继续行走。他耐心地走了几英里,不紧不慢。一只皮质水袋悬挂在腰间,像根肿胀的香肠。水袋几乎还是满的。他练楷覆功(注:楷覆功,khef,是书中古老的世界使用的语言,它表示许多层含义,包括水、生命力量等。它暗示了所有对存在有重要意义的事物。枪侠练楷覆功大概到了五级,到了七或八级的人能够使意志脱离躯体,能够冷静超脱地旁观自己躯体的需要。)已经多年,差不多已经达到了第五级。如果他是曼尼圣人的话,他就不会有一点口渴的感觉,那样他就能冷静超脱地看着自己的身体慢慢脱水,只有当逻辑告诉他必须补水时,他才会将水灌进体内的裂缝和深处的空洞。然而,他既不属于曼尼一族,也不是耶稣圣人的门徒,他认为自己没有一处是神圣的。他只是个普通的朝圣者,换句话说,他惟一能确定的便是自己已经口渴难耐。即便如此,他仍能克制自己喝水的欲望。这让他隐隐地感到满意。这是一片干旱的土地,耐渴便是在这里生存下去所必需的本领,对枪侠来说,他的适应能力是让他延续生命的法宝。
水袋下面挂着的是他的两把枪;枪的重量特别为他作了调整;枪侠的父亲在身高和体重上都不及他,因此在把枪传给儿子时特地在每把枪上加了块金属片。两条挂枪的带子在他的胯部交叉。他给手枪皮套上油时让它们吃满了油,就连这腓力斯的骄阳也难以把皮套晒裂。枪把是檀香木做的,黄色,木纹刻画得十分精致。他用牛皮绳将枪套松松地绑在大腿上,每走一步枪套就晃悠一下;两个枪套已经把牛仔裤的蓝色蹭去不少(甚至把布都磨薄了),形成了两条弧形,就像一对笑脸。黄铜色的子弹插在枪带上的弹孔里,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剩下的子弹不多了。他默默地向前方走去,皮套与裤子摩擦,发出轻微的“嚓嚓”声。
枪侠衬衣的颜色已经显现不出雨水或尘土的痕迹,衣服在领口敞开,一条牛皮绳穿过手工打制的扣眼,松松地打了个结。他的帽子丢了,一直带在身边的号角也不知丢在了哪里。这只号角是一个伙伴临死前留下的,而他已永远失去了两者。
他翻过一个并不很陡的沙丘(这里没有沙子,因为整片沙漠属于硬质地层。即使黑夜刮起的狂风也只能卷起一阵尘土,吹在脸上硬得就像擦洗除垢用的粉粒),看到在背风处(在背风处太阳最早落山)有烧过营火的痕迹,很显然已经被人踩踢过。这类迹象再一次证明黑衣人有可能属于人类,这总让枪侠感到有些欣慰。他嘴唇微翘,脸上有些小坑,还有些地方皮肤脱落了。他的微笑看上去很痛苦,有些骇人。他蹲了下来。
枪侠的猎物烧的是鬼草,当然这也是此地惟一能点着的东西。烧鬼草就像燃烧油脂那样,烧时火光低平,而且燃烧过程缓慢。住在沙漠边界的居民曾告诉他鬼草的火焰中就住着魔鬼。他们也烧鬼草,但从不会朝火光里看。他们说,若你朝火光里瞧了一眼,这些魔鬼就会将你催眠,伸手向你召唤,最后把你整个人都吸进去。而下一个傻子若还朝火光里看,那他看到的就会是你。
烧过的草秆相互交叉,形成了同以前一样的象形符号,枪侠伸手戳了一下,它们就都散成了灰烬。灰烬中只剩一块烧焦的熏猪肉,枪侠捡起来放入口中,若有所思地嚼起来。一直以来他们之间都是这样。枪侠在沙漠中追踪黑衣人已有两个月,他似乎在这片死寂无声,炼狱般的荒地上走不到尽头,而每过一段时间,他就会发现黑衣人留下的营火痕迹:那些干净的消过毒似的象形符号。他从没找到任何罐头、瓶子或是水袋(枪侠自己就扔掉了四个水袋,现在它们都像死蛇皮那样躺在荒地里)。他也没看到任何粪便。他猜黑衣人把它们埋了起来。
也许这些营火就是条讯息,每次都暗示着一个字母。它也许想告诉枪侠“保持距离,我的同伴”,或是“终点就在咫尺之外”,甚至可能是“过来捉住我”。但它们究竟表达了什么意思并不重要——即使它们的确是些暗号,枪侠对它们也没有兴趣——重要的是这些遗迹和以往的一样冰冷。然而他还是有收获,不断缩短着与黑衣人的距离。枪侠知道自己更接近黑衣人了,却不明白自己是如何感觉到的。也许,是一种气味。这也不重要。他会继续走下去直到有些变化,如果没有任何改变,那他也会一直走下去。老人们说过,若上帝愿意给你水,那里就会有水出现。只要上帝愿意,即使在沙漠中也会有水。枪侠站起身来,擦了擦手。
黑衣人没留下其他痕迹;即使这片硬地上曾留下些许模糊印迹,也早被这刀子般的风给磨平了。没有粪便,没有垃圾,甚至连填埋这些东西的痕迹都见不到。什么都没留下。留下的只有这条向东南延伸的古路沿途的一些冰冷的营火遗迹,以及枪侠脑中不断进行的距离测量。当然,对枪侠而言并不仅止于此:东南方不光是一个方向,更是一个强大的磁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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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坐下来,纵容自己喝了一些水。他想到这天早些时候经历的片刻眩晕,那种游离于世界之外的感觉十分奇怪,不清楚这到底意味着什么。为什么那阵眩晕会让他想到自己的号角和最后一个伙伴?两者多年前就消失在界砾口山了。父亲留下的枪,他还完好地保留着,当然它们比号角,甚或朋友都更重要。
难道不是吗?
这个问题让枪侠有些不安,但除了这个明显的回答外似乎再没有其他答案,他将这个问题抛至脑后,也许以后再做思考。他环视了一圈,抬头看了看太阳。“火球”正慢慢地滑向远处的天际。让他担忧的是那并不是正西方。他站起来,从皮带上摘下快磨穿的手套戴上,开始拔鬼草生火。他把草堆在黑衣人留下的灰烬上。他觉得这是对他的嘲讽,就像口渴一样,既痛苦又令他欲罢不能。
暗色的天幕只剩下一丝橘红色的光,像张正冷笑的嘴;地面的余热也几乎散尽。这时枪侠才拿出燧石和打火镰。他坐下来,把枪带搁在膝上,望着东南方出神。他望着远处的群山,并不奢望会看到大漠中一缕营火的直烟,也知道不会见到跳窜着橙色火星的火焰,但是他还是专注地看着,因为看这一动作本身就具有意义,它给人一种苦涩的满足感。小子,你若不看的话,你就什么都看不到。柯特会这么说。睁开神赐给你的眼睛,行不行?
但是他什么也没看到。他知道他在慢慢接近黑衣人,但也只是相对而言。他还没到如此近的距离,能让他在黄昏看到烟火,或是营火橙色的火苗。
他在打火镰上猛擦了一下燧石,点燃了已撕碎的干草,同时口里念叨着古老但有魔力的歌谣:“火花—啊—黑暗,我的祖先在哪儿?我能睡这儿?我能住这儿?赐给我营帐火花儿。”奇怪的是,童年时的有些歌谣和习惯早已被扔在路旁抛到脑后了,而有一些却牢牢扎根于脑海,跟随人一生,而且年岁愈长它们的分量就愈重。
他顶风生起火堆,让烟朝着荒地的方向涌去。除了偶尔卷起旋风似的尘暴,这里的风向基本还是持续不变的。
头顶上的繁星一眨都不眨,也是恒定不变的,它们看上去渺小,却是百万个太阳和地球。这些耀眼的星座,就像发着白光的冰冷火焰。在他仰望星空这当口,天空已从淡紫色变得漆黑。在金星下方,一颗流星划过,刻出一条短暂却炫目的弧线,然后消失在夜空。鬼草慢慢地烧出一个新的形状,火光投在地上的影子非常怪异。这形状不像黑衣人留下的象形图案,却是明白无误的交叉图形,仿佛暗示着某种确定性,让人有些心惊。枪侠搭干草烧火时并不讲究艺术性,只要能烧起来就足够了。这是一个做事干净利落的人的习惯。枪侠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住旅店时都会把房间里揉皱的画弄平整。火堆缓慢地燃烧着,火焰白炽的中心仿佛有鬼魅群舞。枪侠没有看见。两个图案,如艺术品一样,在他熟睡的时候紧密地连在了一起。风开始呻吟,就像个腹中满是癌细胞的巫婆在哀嚎。时不时会有一阵邪恶的下行风卷起浓烟刮向枪侠躺着的地方,他在不知不觉中吸进去了一些。就像一个很小的刺激物在牡蛎体内生成珍珠一样,这股烟让枪侠做起了梦。枪侠不时随着风的哀嚎发出呻吟。面对这一切,繁星一如往常般无动于衷,就像它们面对战争、酷刑、复活那样。若让枪侠知道,这种冷酷劲儿肯定会得到他的欣赏。
2
他牵着骡子朝山下走,这山看来是这片山丘的最后一座。骡子已经受不了这样的热气,眼睛十分肿胀,显得死气沉沉。三个星期前他途经最后一个小镇,自那以后就再没见到过一个人影,只有荒弃多年的车道和偶尔可见的沙漠边界居民的泥草棚子。棚子已经衰败了,只剩下可怜的一间半间,住着的多是麻风病人或是疯子。他觉得疯子倒更好相处。曾有一个疯人交给他一个不锈钢的林用指南针,求他带给耶稣圣人。枪侠郑重其事地收了下来。如果见到耶稣圣人,他会把指南针交给他的。他并不指望自己真能见到他,但是任何事情都是有可能发生的。有一次他看到个长着人身乌鸦头的獭辛(注:獭辛,taheen,是种奇怪的混种生物,它们部分是人,部分是动物或鸟类。),听到他打招呼,这个畸生的东西竟然吓得逃跑了,口中发出鸦叫,像是在说话。但更可能是在诅咒枪侠。
自上次看到泥草棚子已过了五天,枪侠开始怀疑他不会再遇到这些边界居民了。当他爬上最后一座山的山顶时看到了熟悉的低矮的泥草棚顶。
屋主是个年轻得让人吃惊的男人,他一头乱蓬蓬的草莓色长发几乎触及腰际。他正在给一片稀疏的玉米地除草,专注而入神,完全没有意识到有人走近。骡子发出一声喘息,这让屋主抬起了头,蓝色的眼睛定神瞪着枪侠。屋主没有武器,至少枪侠没有看到弩弓弩箭。他向陌生人举起双手草草地行了个礼,然后又弯腰继续除草。他弓着腰飞快地走过紧邻棚子的一排玉米,把鬼草和干瘪的玉米扔到身后。他的头发在风中弹跳飞舞。这风直接从沙漠刮来,没有受到任何阻拦。
枪侠慢慢地走下山,骡子背上驮的水袋里的水不断发出晃动的声音。在毫无生气的玉米地旁,枪侠停下来,从水袋里倒了一口水喝。他口中有了些唾液,朝着干裂的土地吐了口口水。
“给你的庄稼一些生命。”
“给你自己生命吧。”屋主一边说一边站起来。他直起身子时背部发出咔啦的响声。他毫无畏色地观察着枪侠。他的脸被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