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岛-第1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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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闪灵族的骑兵,比虎雷骑关心的多,一支没有敌人的军队,无论如何也配不上无敌的称号,将来这支闪灵族的骑兵,将会成为法斯特帝国的噩梦,狼王他们会成为法斯特王庭的解梦者,只要狡兔遍地,才显得猎犬的珍贵,这个道理是中国哲学中,最深刻的一环。
远在偏远的列支敦地区,就算我们把所有的妖精部落都征服,也不过几十万人,远远不够发展势力的需要。只有进入法斯特王庭的中枢,成为统领一方的将军,才有可能在短时间内把我们的力量遍布在这座大陆上。
虽然我可以有更快捷的征服方式,比如召唤天堂岛的魔兽军团,或者召唤一批亡灵大军,不过那么做是非常愚蠢的。
上一次帝师召唤风之女神,让我在惊出一身冷汗之余,也十分纳闷,这个狡猾的老狐狸,这么做定然是有某种目的,但是我却猜不透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过从那次事件,我也明白了一件事儿。
风月大陆是有神祇护佑的大陆,法斯特帝国是风女神的地上国度,我们借助这些风月大陆原居民的力量挑起战争,才不至于引起女神的注意。
一旦,在我的力量足够挑战神祇之前,就被风月大陆的厉害神明察觉我们的入侵,不管我们从恶魔岛调来多少人马,在这里发展了多少信徒,最终的结局也只有死的开心,和死的不开心两种可选。在老虎的嘴边跳舞还自鸣得意,那种事情我做不来,不过总有白痴自以为是,最蠢的人就是不知道自己蠢,这个世上永远充满了奇妙。
把玩着手上的三头光焰狮子盾,我的身后是三千闪灵族的骑兵,这些单纯的草原战士,不明白我在想什么,却本能的对我手上的三头光焰狮子盾感到畏惧。
大草原上的游牧民族,没有一个部落信奉风女神,也没有一个部落信奉月女神,他们信仰的神明非常杂乱,风月大陆上的大多数神祇,也只有在这些草原民族中寻找信徒。四大帝国是风女神和月女神的神庙势力,只有这些两位女神不怎么看得上眼的民族,才有其他的神明发展的余地。
闪灵族的信奉的神,是电之神弘尔!这个神祇以全身闪电,手臂,大腿上生了十六对小型翅膀为形象,号称速度第一,是风月大陆主神的传令兵。
闪灵族得到电之神弘尔的庇佑,族中的勇士都以出刀快速为自傲,比如玛依拉的哥哥,那个骄傲自大的坎力,就能一次呼吸间连续劈出二十八刀,成为族中著名的战士。
这张三头光焰狮子盾带着风女神的气息,比闪灵族的守护神弘尔要高上不止一筹,就算再勇敢的闪灵族战士,也无法面对风女神打造的神器。
尽管这件神器,里面有着某种封印,把力量降低到了恶魔岛第十级武器的层次,但是它原本的威力不该是这样。
第四百一十三回 风女神的圣战士
我模拟了十余种能量属性,最后还是混元湮圣炼道大真言和体内的白金荣耀共鸣,以这门东方仙道的修行真言,破去了三头光焰狮子盾的禁制。
这张巨型盾牌不愧是风女神亲手打造的神器,风女神的封印之力开启,我立时感应到,巨盾的内部辟了一个巨大的空间,无数粗大的黑索把一个身材雄伟,愤怒如狂的男人,紧紧的束缚在其中。
这个男子大声咆哮,似乎有无穷的怨气,我尝试了一下去解开那些捆缚他的黑索,却发现这些黑索是强横的龙卷风凝聚而成,一旦解放开来,只怕方圆几千公里都要遭受一场无情风暴的扫荡。
以风之女神的神力,凝聚的风暴之索,并非我目前的力量能够压制的下去。我跟这个被囚禁的男人,无恩无仇,自然犯不着为了他,人为的制造一场灾难。更何况经过了混元湮圣炼道大真言炼制,三头光焰狮子盾的威力,我已经能够尽数发挥出来,里面多这么一名囚犯只是略微有些碍眼而已。
“是谁?竟然敢窥探我?”
我所作的尝试,让那个雄伟男子察觉,他大吼一声,把目光转向虚空,好像能够看破这层空间一样。
我好奇的回了一句,问道:“我亦想知道你是谁?为何会被风女神囚禁在这里?”
“我是天界诸神之一的三头光焰狮子王!你难道是新一代的圣战士?”
“哦,不错,风女神是这么宣布的。”
我的精神力纵横扫描,把这个自称三头光焰狮子王地家伙看了个通透。顿时明白了为何风女神会随便的把神器抛落凡间。这个被囚禁在三头光焰狮子盾内的男人,拥有黄金级数的力量,只不过他没法脱离盾牌空间,只能通过这面巨盾去影响使用者。
如果我所料不错,凡是被风女神赐予武器。成为她的圣战士地倒霉鬼,都会在力量不断提升的过程中。得到自己所属地武器提供的巨大帮助,同时也渐渐被武器内的女神直属手下控制。
我本来对风月大陆的神祇就没有半点好感,想明白了此节,更是平添了几分厌恶。
三头光焰狮子王大吼道:“没想到新一代的圣战士居然会这么强,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能察觉我地存在。我被风女神囚禁在这里,只有帮助每一代持有三头光焰狮子盾的圣战士才能赎罪。既然你已经能突破这层空间。就接受我地礼物吧。”
“这是每一代三头光焰狮子战士,都必须学到的狮子咆哮拳!”
虽然被无数黑色的暴风之索牢牢捆缚。但是这个三头光焰狮子王猛然大吼,一股滔天的凶意,在盾牌内的空间内回荡,饶是我也已经晋级到了黄金级,拥有了丰饶之神地神性。还是禁不住心中一凛。
看着这头雄狮般的凶人,把一招盖世霸道的拳法,演示地惊天动地。鬼泣神惊。
退出了光焰狮子盾,我低喝一声:“全队出发!”
闪灵族的战士,没有人敢问我为什么只是一瞬间,气质就出现了如此强烈的变化,身上升腾起来的是滔天霸气,和原来平和的境界有着天壤之别。
三千铁骑一起开拔,滚滚马蹄之声,犹如雷霆。闪灵族全都是骑兵,比八成以上是步兵的虎雷骑的行军速度要快数倍,因此我并不着急追上狼王他们。
“上一次帝师在边境截住我一次,这回我要把他徒弟的大营踹个人仰马翻,让这群边防军知道一下,什么人以后招惹不得。”
驻守草原边境四大军团足有三十余万人,是法斯特帝国总兵力的六分之一,法斯特王庭内乱,还没波及到边境线上,这支边防军亦没有倾向任何一边。
比起驻守在列支敦地区的深渊军团,边防军都是百战精兵,是法斯特最精锐的军队,布罗虽然武勇之名威震大草原,但却只是四大军团中,雷雀军团的一名百骑头领,算是郁郁不得志的典型例子。
草原上的游牧民族,每年八九月份,草长马肥的时候,都要北上入侵四大帝国的境内,夺取一部分物资,满足冬季的生活需要。不过现在还是尚是春夏之交,天气炎热,不适合大规模的骑兵作战,因此边防军也在修整军械,修筑工事,让士兵修养,并未想到会有一支莫名其妙的骑兵,对他们露出獠牙。
我特意带了这三千名闪灵族的骑兵,在列支敦地区兜了一个大圈子,对一群金光驼进行了契而不舍的追猎,金光驼体型巨大,奔跑速度虽然比以速度见长的魔兽稍慢,但是却胜在耐力悠远,就算长途跋涉数日不休,也依旧神采奕奕。
等我们终于赶到了边防军的防区附近,至少有一半的闪灵族战士,获得了一张金光驼的猎兽卡。在我的指挥下,这支骑兵小试牛刀,悍然袭击了边防军的最大的一处辎重营。平常情况下,辎重营也只有五百步兵把守,就算没有我的悉心调教,这支闪灵族的骑兵也可以轻易攻破,何况在我的带领下,这支骑兵出击的速度,称得上雷霆闪电,根本没有给辎重营的敌军任何反应的时间。
只是一次冲锋,战斗就结束了,剩下的只是这些草原的战士,猎杀漏网之鱼的时间。望着堆积如山粮食,草料,兵器,盔甲,我把手一举,高声喝道:“所有的战利品,都属于你们,现在让我们把这些东西全部搬走。”
三千闪灵族的骑兵发出阵阵大吼,对我的决定十分拥戴,这处辎重营的库藏,足够整个闪灵族的部落,度过小半个冬天。不过他们中较为聪明的人,也会想:“把这么多的东西运回部落里,根本没法摆脱边防军的追击,我们作为骑兵。失去了灵活机动队速度,带了这么多地东西,岂不是等人来打?”
作为天堂岛的管理者,我可以在任何地方召唤岛上的魔兽大军,也可以任意进出天堂岛。这处辎重营的物资,本来是供给边防军使用。数目十分庞大,就算我手上的几张空间卡都无法尽数装走,当然要启动这最强大地基地。
当我举手往天空一指,一座巨大的魔法阵在平地上出现,闪灵族地战士们顿时寂静一片,良久才有人忍不住惊呼。
现在的天堂岛上。已经不是原来只有魔兽的岛屿了。
这里有着联通风月大陆和恶魔岛的传送魔法阵,还有来自地球的真基督教信徒和恶魔岛的冒险者。一座规模不大,但是却颇为热闹地城市,正在这座漂流岛上兴起。
斧头在得到了我答应的帮助之后,在地球上发展地十分迅速,每天都会传送三五个人上来。上了天堂岛的信徒会获赠一本天堂之书,同时还会得到一张低级的天使卡,在如此神迹般的世界。这些信徒对真基督教的信仰,虔诚地无以复加。
来自恶魔岛的冒险者,都是王钟经过层层严格的筛选,对团队有较强地信赖感,并且能力也都较为出众的家伙。
闪灵族的战士在我的指点下,把所有的战利品搬运上天堂岛。我同时宣布,在这里允许他们拥有自己的房屋,用来存放私有财产,这些淳朴的草原战士把我当作神明一样信奉。
在天堂岛短暂的修整时间,有些闪灵族的战士接触到那些真基督教的信徒之后,变得更加死心塌地。甚至有几个人,愿意把财产送给真基督教会,转而投入了这支神棍教派的门下。
在这些闪灵族的战士心目中,能够给他们带来富足生活的,就是神,不能的就是神棍,电之神弘尔虽然拥有强大的力量,但是那里比得上我这么慷慨?
等边防军的精锐骑兵出动,留下给他们只有干干净净的营地,我连半根鸡毛都没给他们留下。他们看着空空如也的辎重营,这些究竟战场的战士,唯一的感觉就是不可思议。
这样的挑衅行为,把法斯特边防军的四大军团长先后激怒,派出了最得力的精锐骑兵,来围剿我们这支敢于在老虎头上弹爆栗子的匪徒。
面对四大军团的追杀,我把骑兵的机动性发挥到了极致,不但敢于戏弄追击的边防军骑兵,还屡次深入法斯特境内,掠夺那些没有军队驻扎的富裕城市,在短短的十余日内,飞驼大盗之命就在已经在法斯特边境地区数个省传开。
飞驼大盗所过之处,鸡犬不留,粮食抢光,女人小孩统统掠走,甚至就连家里的小强,都会在这支凶狠的强盗过境后集体失踪……没有人知道飞驼大盗抢了那么多的东西都藏去了哪里,也没人知道为什么这支强盗骑兵抢了那么多的东西,照旧来去如风,半点不见累赘。
伴随着飞驼大盗的名声鹊起,随之被践踏的自然就是边防军的累累恶名,无能已经快成了四大军团的代名词,就连帝京那边,几个王子和叛乱者之间的战争,都因这支突然兴起的盗贼而出现了短暂的停战。
在每天至少保持两到三次作战的强度下,这支闪灵族的战士,迅速的成长了起来,虽然还未到了我需要的那种程度,至少在使用猎兽的时候,每个人都能达到二三级的能力。
在风月大陆上,二三级武力已经是军中的好手,这样等级的战士组成的军队,也只有历史上几个非常出色的君王才拥有过,在当前的法斯特境内,就算是最精锐的帝国近卫军,也没有这样的素质。
无数次的战斗,同时也让这支军队彻底忘了为什么才追随我,一个能够带领他们不断取得胜利的统帅,自然可以确定无上的权威。
尤其是当这些战士在不断的在战斗中获得的财富,已经相当于他们在闪灵族部落中几代人的积累,他们为了那些财物,女人,武器,还有数不清的东西,早就把跟随我作战,当成是天经地义的行为。
这次高密度的作战训练,是我行动计划的第一步,连续这么多天的战斗,就算闪灵族的战士能获得了金光驼的耐力,也已经疲惫不堪,在和追击在身后的边防军玩了个金蝉脱壳的把戏后,再次把三千闪灵族的骑兵撤回了天堂岛。
因为,我已经察觉了在背后追击的军队中,有两股来自风女神的气息。虽然我猜不到这两股气息属于谁人,却知道,他们一定是另外的两件风女神的圣战士武器的所有者。
我非常好奇他们所获得的能力,想要试探一下,他们对“同伴”的态度。
失去了追踪的目标,这支来自边防军的骑兵很快就驻扎了下来,他们建立了简陋的营帐,放出了无数侦查骑兵,不过这些当然都是徒劳无功。
我在这支法斯特边防军的营地外,等到了半夜,这才化身幽灵,悄然潜入了进去,营地中最大的营帐,灯火彻夜通明,显然领军的武将正在商量下一步的作战计划。
我抖了抖身上的尘土,在营帐外解除了幽灵状态,把三头光焰狮子盾取了出来,横在胸口,大踏步的闯了进去。
两名年轻的武将,一个身高一百八十公分,虎背蜂腰,面如冠玉,脸上是森森的寒意,另外一个目无表情,英俊的叫任何男人都恨不得踹一脚,任何女人都忍不住投怀送抱,个子稍矮一点。
他们对我突然出现,都没有露出任何惊讶,这并非是他们早就知道我的行踪,而是因为他们千锤百炼的强大自信,足以面对任何情况。
第四百一十四回 不朽的诱惑
“原来是三头光焰狮子,你就是那股飞驼大盗的头领么?”面如冠玉冷酷无情的武将低喝了一声,似乎并无多少敌意,却带了三分惊讶。我把巨盾往地面上一柱,随意的坐了下来,满不在乎的说道:“我是王麟,不久前得到了三头光焰狮子盾。这次来是想知道,和我同样拿到了风女神的恩赐都是什么人。”
“我们是风虎军团的统领,就算你也是女神选中的圣战士,这次也没有情面好讲。除非你愿意归降,我们还可以在大统领面前,给你……”
“放屁,好臭!你们这两千骑兵,追了这么久,连尾尘也没吃过,有何资格来跟我说这话?”
面容冷酷的武将嘿了一声道:“既然如此就没什么话好说,你既然敢闯入我的大营,就该有些觉悟。”他手上一根黑黝黝的长棍毒蛇一样飞了起来,微微一颤,连下杀手。
另外一个脸色木然,帅气的不似生人的武将,亦同时闪电拔剑,脱手飞掷,这人虽然看起来连七情六欲都没了,但是心思却敏锐之极,我敢孤身闯营,三头光焰狮子又是如此巨型的盾牌,两人联手也未必能在短时间内将我击败。
不过如此巨型的盾牌,使用起来定然转动不灵活,有使棍的武将牵引,他这一剑飞掷突如其来,有七八分把握能将我这个飞驼大盗首领钉在当场。
这两人联手,配合的天衣无缝,而且上来就是杀手,全不容情。把领军大将的冷酷无情,杀伐决断发挥的淋漓尽致,换了另一个武功跟他们相仿之人,只怕这一击就难逃公道。
我当然不会给他们地合击吓到,连柱在地上的三头光焰狮子盾也不拿。左手五指狠狠一钳,把后发先至的长剑牢牢锁在掌中。连剑柄也没倒转过来,就那么叮叮咚咚和持棍的武将连拼了三招,剑柄和棍端一搭,一股浑厚无匹的内劲发出,顿时把这名使棍地武将震的倒退了七八步,双腿一软。坐回了原来地位置。
我轻轻一弹手中夺来的长剑,摇头叹息道:“这就是碧血长虹剑了。果然是好剑,只可惜主人太弱,明珠暗投。”微一抖手,我把碧血长虹剑脱手反掷了回去,这两名武将顿时脸上变色。
他们都是在边防军四大军团中名声极著的武将。和布罗还有另外两人,合称边防军五猛将。一身武技强横无匹,都是傲气冲天之辈。今天竟然被一名大盗头子,随手就夺了武器,击败了两人,脸面上本来就挂不住,现在更被讽刺手中的神器明珠暗投,那一股窝火可想而知。
“阁下武技惊人,我等兄弟远远不及,不过士可杀不可辱,你有本事就杀了我们,在下连眉头也不会皱一下。”
“我为何要杀你们?”
我伸手一招,三头光焰狮子盾从地面自动飞起,倒转了过来,变成了一张桌面,上面自动出现了三个酒杯,一个长颈的酒壶。
我斟满了酒杯,自己拿起一个,举手示意,三头光焰狮子盾自动飞到两人的面前。
“尊驾意欲何为?”
这两人都不举杯,我也不强求,轻轻敲击杯底,温和地笑道:“如今法斯特王庭内乱,相信在不久之后,就会有人成为这个大帝国的新皇帝。不过就算换了皇帝又如何?诸位还不是要做这边境上浪费大好青春。除了和草原上地蛮子小打小闹,能建立什么功业?在这里呆一辈子也升不上去官职,到了老来只怕连养家糊口都成问题。自古美人如名将,人间不许见白头,可怜一声戎马,卖命帝王家,却连”
“够了,你是替四王子来说项的么?我们边防军是绝对不会插手法斯特王庭的变乱,不管谁是最后的赢家,终究还要靠我们来把守边境。可要是被卷入帝位争夺,只要一朝失败,就是灭族之祸。”
“真是可笑,我对法斯特帝国谁人当皇帝没有兴趣,我来找你们亦非为了这点人间小事。”
我伸手一指地面,一株奇异的植物破土而出,顷刻间就结成了一朵碗大地红花,花朵上异香扑鼻,顿时把整座营帐都充斥满了。
“阿曼坨坨花!你……竟然可以让它瞬间开花!”
阿曼坨坨花在风月大陆上有数十种别名,但是最广为人知的就是“长生花”,传说凡是吃下阿曼坨坨花的人,就会百病不生,寿至数百岁,一生容颜不老。不过这花极为罕见,在风月大陆上只出现过三次,每一次都是伴随着惊天动地地争夺,甚至有无数国家为此灭亡。
我能够显示如此神迹,饶是这两名武将如何桀骜不驯,也忍不住动容。
“我原本是一介凡人,但是在游历无数大陆之后,终于找到一种法门,可以脱离凡俗之躯,登入神祇之门,只是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