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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抬头望见北斗星-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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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恋的冬夜
  我从没有一个人住过,不知道一个人住的自由和艰难。那个晚上我睡得特香,我喜欢那里的空气,清晨的鸟鸣。SIQI还带我去见了几个朋友,我又唏嘘感慨。他们住得地方太差了,几乎超出我的想像。更别提上厕所的地方,那是你所能幻想出的最大的噩梦。“习惯就好”,他们说。
一些片断
  有两时间不怎么听朋克,也没有和玩朋克的人接触。直到半年前的迷笛。像星火燎原,散漫地,让我对朋克又有了温度。最近也开始看演出了。从南京的那场开始。不禁有些感慨。可能是因为下半年要出国,觉得现在不接触就来不及了。我是想出国以后看看能不能玩摇滚,这是看缘份的,如果跟音乐没缘份,强求也没用。如果有缘份,我希望在美国能认识一些志同道和的朋友,如果能谈谈音乐就更好了。对美国的了解,仅限于小说和电影中。
  前一段时间看了一个片子《梦想家》。大背景是1968年法国学运,讲了巴黎的两个奇怪的兄妹和一个从美国来的年轻小子的故事。我们会看到在玛琳·黛德丽(Marlene Dietrich)的画像旁边放置着毛泽东的画像,而大画家德拉克洛瓦的名作“自由指引人民”被席奥与伊沙贝加上了玛丽莲·梦露(Marilyn Monroe)的脸。故事里重现了许多经典电影场景,你对老电影越熟悉,看上去就越有快感和共鸣。在片中,三人会从卓别林侃到巴斯特·基顿(Buster Keaton),并模仿戈达尔的《法外之徒》(Bande a part)中同为一女两男的三名主角跑过卢浮宫的场景(或许这是贝托鲁奇在向《法》片致敬)。
  我喜欢出现的那句台词,穿白T恤的金色短发姑娘和一位男子走在路上,男人说:“和我去XX(一个地名,类似于罗马或开罗)吧。”
  而姑娘回眸一笑。美啊。这就是奇迹发生的场景啊。
  而结尾是我最喜欢的。两位兄妹跑到街上,加入了游行的队伍,抛下了那位美国男孩。美国男孩在思想上也许更成熟,也更缺少冲动。而在那种大环境下,一位缺少冲动的年轻人可以看做是让人轻视的。哥哥向警察扔了一只爆炸的瓶子,警察冲了过来,不知道最后会什么样。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死。而美国男孩早已心碎离开。
  这两位兄妹都美得特别。男的像女的,女的又像男的,两人都很中性,又美得眩目至极。我认为真正的美,是中性的美。就是女孩必须有男孩的英气和坚强,而男孩又要有阴柔的一面。或者说,要有温柔的一面。
  我一直认为,一位能让我喜爱和敬佩的人,他/她必须是中性化的。他/她必须具体男女两性的优点。我讨厌太男人化的男人和太女人味儿的女人。
  霍营。
  我只过去萑营两次。如果是指在那里停留十二小时以上。
  昨天去了一次,是夜晚。已经很晚了。我和SIQI从城铁走出,双方身上都没有太多钱了,就走回村。路上沉积着白天的雨水。鞋上都沾满了泥。这真是我有生以来走过的最差的路。
  我好逸恶劳,所以一直过得比较轻松;我贪图享受,所以一直追求金钱;我心如明镜,所以不喜欢看到无望地挣扎。SIQI明天就搬家,于是我和她来到她住的地方,我想“体验”一下生活。
  我从没有一个人住过,不知道一个人住的自由和艰难。那个晚上我睡得特香,我喜欢那里的空气,清晨的鸟鸣。SIQI还带我去见了几个朋友,我又唏嘘感慨。他们住得地方太差了,几乎超出我的想像。更别提上厕所的地方,那是你所能幻想出的最大的噩梦。“习惯就好”,他们说。
  我怎么觉得这习惯包含着巨大的辛酸。
  我真是没怎么过过苦日子,我真喜欢这些人!SIQI说得太对了,人有钱不一定就快乐,有朋友才快乐!
  第二天的晚霞很漂亮,西边有着桔红色的云彩,而这些云很快就变成了银灰色。
  那在一张床上几个人一起看着很旧的美国恐怖片的感觉,让我觉得真好。我一直幻想着无拘无束,大家像兄弟姐妹的感觉。那么纯真,让人想起小时候伙伴一起玩耍。那离我多远了?
  永远不要对人性失望。永远不要对友情失望。
  在遇到下一个人的时候,无论如何,要先信任。而不是先怀疑。
  我感觉,地下玩摇滚的,要比地下写诗歌和写书的更穷。这道理很简单,几个人一个乐队,钱要大家分,而写东西,钱是你一个人得的。出版书的市场要比出版音像的市场丰富多了。买家也更多。不过玩乐队比写小说写诗的要快乐些,因为大家基本上都住一块儿,而你没听说过几个写诗的住一块吧?因为写作需要独自思考,玩乐队需要团体精神。很少有“专职写作”或“专职诗人”,如果谁真辞了职写小说写诗,大家觉得这人真是疯了,或者真够猛,真理想主义。因为小说和诗可以在业余时间写,只能有生活才能更好地写作,而玩乐队基本上可是“专职乐手”。穷乐,穷乐,玩乐队就算一种吧。
乱七八糟
  对未来没有信心,实际情况是对我们的未来没有信心。去他的吧,无所谓嘛。
  我不想再写了,接着打电话吧。
  感觉自己已经不在青春这个状态里了。逃也逃不开。
  不是不年轻的,而是心态变了,变的太多太快,以前什么样感觉已经有些想不起来了。
  想,也许是想念,也许不是。距离产生远。
  妈妈又打来电话,她让我多穿衣服,还问我吃没吃晚饭。
  匆忙中不知怎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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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眩晕。可能跟身体不好有关。
  冬天一到,人更有惰性。这多么地烦
  我还在这里瞎打打字,好在还有打字的想法。
  很晕。听着乱七八糟的音乐。我乱七八糟地飞着。难道我就是这么不会生活吗?天,我不要这么不会生活。我要懂生活,会生活。不要再沮丧。是的,就是沮丧。我能不能不沮丧?我离真正的生活太遥远,或许,应该以后去工作,体会一下正常人的生活。我患了自闭症。我老是一个人呆在屋里,不出门。我觉得可能还是我这个人有点问题,我适应不了大多数的生活。怎么办呢?
  如果我没有条件坐在电脑前打字,可能就是在上学或工作。一样得风里来雨里去的。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也没有那种“阳光明媚”的感觉了?我想努力找回来。
  可能就是我不幸的少年这一段时光。让我心底里有很多伤痕。
  我也不知道我的初恋是谁。
  我还就是一个很无聊的人。天天很无聊地呆着、过着。这就是生活吗?我对未来为什么没什么计划和打算?或者我为什么忍受不了天天去学校?我就是这么冲动吧。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说不好我追求的是什么,可能就是“热闹”吧。一个人,实在是孤独。我最近为什么这么多愁善感?可能我一直都是个多愁善感的人吧。秋天,本身就很容易多愁善感。
  我怎么办呢?有谁会忍受我这么一个一无是处的人呢?我现在涌动的都是“乡愁”。
鲜黄|色秋衣
  我的桌子又一次变的凌乱不堪。不是我不收拾,它实在是太容易乱了,像我的思维一样。我总是时间不够用,睡到下午起床,念叨着“不要慌……”去吃饭。晚上开始工作和作乐,周而复始。
  很少出门,有的是时间浪费,我从莫扎特听到莫文蔚,从《世界时装之苑》看到最新一期的《非音乐》。《非3》的选曲特别好听,我连接听了数遍仍未过瘾。
  把蓝色的指甲油抹掉,擦上崭新的桔红色,秋天来到了嘛。
  去香山的路上,戴着大大的红色墨镜,从窗外看穿着校服的孩子们坐车、骑车呼啸而过,我羡慕他们。我也曾经和他们一样。这么快就变了呀。我想回到家乡,这次我长大了一些,要用照相机记录一切。看电影,看书。看了陈凯歌新片子《和你在一起》这个名字起的好差,刚开始还以为是如石康之流起的呢。后来知道是李冯遍剧。魏风华给我说过李冯的好,现在从电影中恍惚看出一些。
  你们看过一个叫《信徒》的电影吗?写的是一个犹太男孩做新纳粹的故事。最后他炸掉了自己。总会有局限。电影刻画的就是这种挣脱不得的局限。
  今天见了萧颂,他就要走了。就见了他。我们在免费公园里散步,踩在草上。好久不写日记。写也就写一句。
  一边写以便听果味VC的专辑。
  怕老。怕疼。
  怕冷。
  北京的冬天总是很冷。一个人呆着不冷才怪。
  新小说写的我不死也只剩下半条命。都是熟人的事儿,你说叫我怎么写?小说不能用真名,要注意影响,要写的有悬念……不能重复。已经写了7万字,还差5万左右。神啊,保佑我才思如泉涌。起码保佑我的创造力,有创造力的人永远年轻。
  对我来说,只是一个总结。如果不总结,也许我就忘了。
  我在写一个关于职业高中的批评文章呢。老在梦中梦到它,总是不会做数学卷子,看不清黑板上的字,同学不认识什么的。
  冲下白色的手纸,我喜欢物质。
没有题目
  这突然安静下来的静,突然已经不习惯了。是从什么时候起,我已经不习惯这静了?
  多少个从前的夜晚,我都是一个人躺在床上。家里永远没有烟缸,CCCP曾送给我一个,还被我失手打碎了。
  我的脸坏掉了,我的脸由于我抽了过多的烟变的敏感不堪。刚才实在想写一首诗写不出来,连题目也不知道该用什么好。楞了半天,心里只有一句话:杀了我吧。我是真的感到彷徨。
  告诉我痛苦是什么颜色,是不是我看到的眼前的黄|色


  告诉我寂寞是什么颜色,是不是天天天蓝的颜色
  在听《我的一九九七》,眼眶里有泪。为什么思想会如此不同,告诉我我以前的追求全部都是错误全部是可笑的
  我9岁时离开了家乡莱州,来到了这个我也已经无法放开的地方。是不是我在什么地方我就无法离开什么地方,是不是谁爱我我就要赞同他的思想?
  突然又想死,我是不是重新变的幼稚,我无法放CD,可能是盘有问题,于是我倒着磁带,只要让我的周围有一点点声音。都在说物质,物质物质物质,物质……
  我是不是真的变了,他们说我成熟了,比以前更好接近了,我觉得自己不真实了,我在为了什么变成这个样子,为了不想折磨那种冲动情绪化的自己,无论何时发起疯来回头看看都不可思议
  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走开?“这个冬天雪还不下……”
  我忽略了整整一季的秋。
  强忍着我暴躁的脾气,心都要揉碎了来满足你的嗜好和要求,你知道我不是很做作的那种女生
  无论怎么做做什么,都会有人骂,他们理由充足,我都习惯了,随便吧。
  在这里如果也无法真正表达,我总希望和知道总会有志同道合的人来理解,别的可以忽略不计。
青春无悔不死/永远的爱人
  “把我的青春还给我!!!”
  安达充站在海边的礁石上,用纸卷成喇叭形对着海浪大喊。
  若是能梦想一下那自由翱翔于广阔海洋的青春,也是幸福吧。
  2002年,我做的两件最大的事就是出版了我的小说《北京娃娃》和自己印出了《八十后诗选》。对这年,我记忆深刻的只是夏天和冬天。我能感受到的是两极巨变。
  夏天。我最喜欢的季节。
  夏天。有绿树和垂直阳光的季节。它让我想到混乱的生活、懒洋洋、比基尼泳衣、诡异的高中课堂、青春、热血、无穷无尽的想象力、友情、梦想、冒险、怪兽、冒险、单细胞、逆刃刀、阴天、下雨、赌上全部的未来……
  冬天。下雪天。有月光的季节。雪是天使降落的眼睛,模糊了地面。冬天。斜阳、冰冷的地面。被窝。古龙的小说。伊万布宁的《不相识的陌生人》、王磊的《一切从爱情开始》、诗歌、烟熏火燎放着流行音乐的网吧、网吧中的我正趴在桌面上睡觉,身旁放着统一冰红茶和中南海。
  咖啡和茶叶。
  在我还“年轻”的时候,有人问我为生活付出过什么。情急之中我灵机一动用了罗大佑《爱人同志》的歌词来回答:“付出了青春的热血和眼泪。”
  听着跟笑话似的。
  2002年,我有了很多我自己的照片。有别人给我拍的,有朋友拍的。加起来比我以前所有的还要多。从来不知道我还可以变成一个逆来顺受、妩媚的女子,张着无辜的眼睛,来凝视镜头。记忆中的自己,永远是像风一样呼啸而过。我上幼儿园时和班里的小朋友站在春天家乡的桃树底下拍的相片,双手叉腰,目视前方,是“小怒春”。
  甚至连打扮都变了。果酱来北京,见到我穿着毛衣,很奇怪地说:“你以前冬天从来不穿毛衣。”那时我说自己是朋克,朋克在冬天从来不穿毛衣。
  我也很奇怪。那时穿卡其色的单衣,似乎很自豪地穿一件单的绿色紧身裤,紧得连秋裤都套不进。染着红头发,在夜里从地铁站走回家。路上和我搭讪问时间的男孩说:“你是女的啊!从后面看,还以为你是男的。抬头挺胸的。”
  经常有写不出一个字的感觉。大脑空空的,我好像永远也做不到那种心静,我怎么也塌实不下来。我的心总是漂浮着,仿佛为某件事担忧,可那是什么东西呢?我也不知道。我怎么就不能像别人一样看看电视,听听歌,由衷地感谢生活的美好?我也没觉得自己多独立特行,倒是显得神经质。紧攥着投机的心态,我像一匹恶狼般彷徨无助。常常在这种时候,我就显得百爪挠心,想给以前的朋友打个电话。
  而过去的朋友都生活在过去,他们一些人失去了联系,而另一些则消失不见。空留下我。
  冬天太漫长,漫长得能让人沉溺其中,在我看来,每一天都会过去,都是无用的。我怎么来证明今天和昨天的不同,上一秒和下一秒的不同。每天我靠速食食品来维持体力,靠写字发呆来打发时间。靠遐想来接近远方。靠听广播来增加空气密度。
  如果偶尔我去看演出,就是平淡生活中的珍珠,串起了我贫乏的生活。
  夏天时,我很想离开北京。到别的地方走走。最想去的地方是上海。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最想去上海。我以前给果酱写过一首诗,题目就叫《我要去上海》。我说“果酱的酱字我不会写/上海我没去过/我想好了/如果去上海/我一定要坐飞机去。”
  那天我睡得很不安稳。朦朦胧胧地梦见飞机场。我们很快就要误飞机了,我心急如焚,大喊:“好不容易能坐趟飞机!”其实不是好不容易,是我从来没坐过飞机。我唯一坐过的一次,不是去上海,而是为了我的小说去成都签售。我真是太喜欢坐飞机了,我喜欢飞机缓缓上升的感觉,那时,我脱离了早已厌倦的地面,看到草地、建筑物、树林,飞机越升越高,我就看到云层。大朵大朵的云层,白色柔软,我好想躺在上面打滚、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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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还要承认一件事实,在我的书还没出时,我想过从一个商人那里骗钱。说起来真不好意思。结果当然没成。因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很分裂地,当时我还听着痛苦的信仰的歌“卖吧,靠你一并的方针,卖吧,用你一贯的热忱……”
  这突然安静下来的静,突然已经不习惯了。是从什么时候起,我已经不习惯这静了?
  多少个从前的夜晚,我都是一个人躺在床上。家里永远没有烟缸,CCCP曾送给我一个,还被我失手打碎了。
  我的脸坏掉了,我的脸由于我抽了过多的烟变得敏感不堪。
  还见到了小虚,他老了一些,可还是那么年轻。他真的太瘦了。他很爱说的话就是“无所谓”和“一泡乌”,就是没什么意思的意思。也可能是没什么意义的意思吧。
  我还是想狗子,为什么直到他走我才想他?我看了狗子的书《活去吧》,人家都说“玩去吧”,狗子说“活去吧”。
  感到自己逐渐成为一个现象,任人评说,这让我很不自在。其实他们知道什么呀?当时我就想,如果这本书出不了,我就立刻写下一本。现在第二本也写完了。有一个很想用但不能用的名字,叫长安街少年杀人事件。间接表达了我对轱岭街少年杀人事件的喜欢和崇敬。这也是我最喜欢的电影,不用加之一。里面最喜欢的主人公,是女孩小明。我想我是完全理解她的。她的无助、哀痛、暧昧、矛盾和不得已。她如此年轻,如此决绝和忠诚于自己的信念。小四没有给她足够的时间来解释和了解。
  在夏天第一场雨里,我看了《约翰克里斯朵夫》,那场雨下得挺突然。在冬天第一场雪中,我在看《百年孤独》和《追忆似水年华》。我想说,我的小说不是日记!我也不是活在别人的猜测中!作家就是全身心的裸露,我乐意!!!
阳光不只照耀童年
  好久没有在清晨起床了,更别提在清晨听我很久没听的ANTI…FLAG的音乐。我先是听了几张别的乐队,然后换成了它,过了一会儿,我扭大了音量,窗外天色透明、发绿。我有点晕,我昨晚没睡,打算调整时差。好一段时间我过的都是美国时间,醒来就是下午了,两天就像一天,我每天看到的都是黑夜都是夜晚。
  什么心情听什么音乐,什么状态写什么诗歌。小说可以编,诗是硬努不出来的。
  我醒了就是惆怅,但也欣喜。
海边的陌生人
  我们在我家里聊了会儿天,她喝凉水,我也没有泡茶(她说她只喝冷水)。我们抽烟,她似乎比我抽得还要多。我给她抽绿色万宝路,她说她很喜欢。那是别人送我的烟,我们很快你一支我一支地抽完了。间歇我们谈到音乐,看到她还带了许巍的新专辑。我说我很想去外国玩,可以在那里买衣服、CD,还有拍些照片。后来我们去了我家附近一个咖啡店,喝了点东西。聊天时看到她大大的银色耳环和手腕上一摞的银色细手镯。
周末晨昏
  第一次和她见面,是在初冬的一个晚上,约在我家附近。最早时我收到过她用英语写给我的邮件,说她是我的读者,很喜欢我的小说,希望有机会能认识。
  她的穿戴让我很感兴趣。她说喜欢我的头发,我想是因为她喜欢不那么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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