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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抬头望见北斗星-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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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一直没有手拉手,也没有碰过对方。在飞机上,我想让空姐帮我把我的箱子放到行李架上,她居然说:“您最好找一位男士帮忙。”她可是又高又壮。而且就在我身边。我快气死了,我于是对北影的小孩儿说:“我们一起放上去。”我还说:“COME ON ;MAN”。我们一起把箱子扛了上去。
  他对我说,你给我起个名字吧。我想要一个你给我起的名字。他叫阳阳。
  到了南京,我们住在同楼的隔壁。二十四层,好高啊!
  我们住的是单间,很舒服。能借着开会办事的机会免费来一趟南京,而且住得这么舒服,我还有什么话好说。
  吃过饭,洗过澡,开了个小会,每个发了二千块钱。自由活动。
  我给外外打电话,他约我到南京大学正门口见面。我穿着我的衣服,和阳阳来到了南京大学的正门口。南京打车很便宜,七块钱起价。我钱包里有一千块钱,我觉得我真是富翁。没什么好发愁的,天气正好,明天的事儿我绝对能应付,记者采访已经很熟练,这里没有让我费心思的人。太完美了。而且眼下我就要见到一堆朋友。我感觉这里到处都是帅哥,到处都是活力四射的年轻人。
  大概十多分钟后,外外接到了我,我们跟着他去半坡村酒吧。这都没什么好说的,我见到了想见已久的几个诗人,还见到了一个北京女孩,苌苌。她说曾经在北京和我见过一次,可我已经没有印象了。
  半坡村酒吧墙上都贴着诗。还有照片。我看到了我熟悉的一些诗。包括韩东的那首《爸爸在天上看我》。它贴在楼梯的拐角处。我更喜欢那首《温柔的部分》,也许我记错了,或许那首诗就是那首《温柔的部分》?
  现在让我来重温一下韩东的这首诗:
  温柔的部分
  韩东
  我有过寂寞的乡村生活
  它形成了我生活中温柔的部分
  每当厌倦的情绪来临
  就会有一阵风为我解脱
  至少我不那么无知
  我知道粮食的由来
  你看我怎样把清贫的日子过到底
  并能从中体会到快乐
  而早出晚归的习惯
  捡起来还会像锄头那样顺手
  只是我再也不能收获些什么
  不能重复其中每一个细小的动作


  这里永远怀有某种真实的悲哀
  就像农民痛哭自己的庄稼
  韩东搂着女朋友。刘立杆是光头。随后来了几个网上聊得不错的年纪更轻些的朋友。李黎说他要看欧洲杯。楼下酒吧里正在放。我对足球不感兴趣。有意思的是,我碰到的几个人分别对足球所表现出来的不同兴趣。
  我们坐在一起。阳阳在我身边,像所有乖孩子一样,沉默,但舒展。中途我给狗子打了一个电话,他说他正在半坡村对面的一家火锅店。边上都是南京作协的人。我想起是谁写的一首诗,提到了狗子入作协的事。是伊沙还是谁,他说他毫不惊讶。也是,狗子都开公司了,他入作协还会让人惊讶吗?但我对狗子的爱不因为这个而减少。这也许正是他平时所讲的“曲线救国”呢。
  不管怎么说,狗子是我的老师。这没什么好说的。
  狗子叫我到他的饭馆去。我知道我来南京有一部分是为了见他,另外一部分就是为了见韩东他们。现在韩东他们已经在我身边了。我打算过一会儿去找狗子。
  狗子是过了一会儿过来的。他手里拿着酒,和每个人碰了一次,然后我和阳阳就跟着狗子走出半坡酒吧。我问狗子,是不是你问别人“爱情是什么?”狗子说是。“我就是想知道爱情是什么”,狗子说。“那你现在知道了吗?”我问。“不知道。”他说。
爱情是什么(B)
  第一天晚上。
  2004,6,14
  春树日记
  我现在在南京。住在一个四星级饭店。很大的房间。能看到外面的灯(虽然有点电荒)。有点寂寞的感觉。
  我手Yin了一次,感觉好点了。
  C告诉我,她几年前就和H上过床了。我都忘了我当时什么反应了。
  外面很黑,可能明天会好点吧。吃点好吃的东西,会好点。
  第二天,参加完新闻发布会,阳阳先回北京了。
  我在饭店吃自助餐,用火柴点烟,那火柴是上好的火柴。吃自助餐时要一份香草冰淇淋,如果没有,就无辜地对着有着悄然笑容的服务生说:“那怎么办呢?”他便说,“那就让他们现在为你新做一份”。我真的吃了那美味的香草冰淇淋。
  外外说今天晚上有摇滚演出,是成都的三支乐队。他们巡演七八个城市,南京是倒数第三站。
  我其实已经过了看演出的年代了,所以听说这次出差到南京居然能看到演出,这种感觉怪怪的。我抱着随便看看的心态跟着外外和苌苌一起打车去演出的地点。那里是南京的郊区,相当远,并且偏,一般南京人和南京的出租车司机都找不到那地儿。我们遇到了一件趣事,我们一上出租车,说出要去的地方,那出租车司机就说刚才才拉了一个去那儿的人。太逗了,南京这么大,居然同一辆出租汽车能拉到两次去一个地方的人,而且是去看演出才过去的人。这也太“艺术”了。
  到南京的第二天起,我就承认南京很“艺术”。
  好像街上有许多人看起来都内敛而有文采。我觉得这也许是我的想象多于事实。报纸很便宜,听朋友说,南京还卖过一毛钱一份的报纸。真令人向往。是报纸卖一毛钱,而不是冰棍卖一毛钱啊!这多艺术!多文学!
  此时我就觉得我身边的人都比我要艺术。这是一帮南京的音乐爱好者们。穿得都和北京的音乐爱好者稍有区别。可能更细致?更淡雅?我也说不上来。只是没有北京小孩儿的那种劲儿。南京和北京果然是两个城市。
  但我对南京暂时还没什么感觉。我来到这里,办点小事,然后就走。我会在我的酒店的床上翻来覆去辗转反侧,我会打开我的笔记本电脑上上网,我会放音乐,让外外带我买点唱片和DVD,我对这里别无所求。因为没有要求,所以轻松。因为没有奇迹出现,所以我懒懒散散。
  那应该是一个像北京的798一样的地方。一边可以用来演出,一边用来当画室。我穿了一身粉色的衣服,头发像黄油球一样。唯一像我平时的装扮,就是我和平时一样,穿着我的匡威球鞋。它已经脏了。
  我看到了许多小孩,我喜欢他们的头发。他们身体单薄,长得不高,头发便高高耸立,但并不出奇立意,并不刺眼。我喜欢偷偷看他们的样子。正如我喜欢这种淡淡的呼吸。不安静,不闹,没有热情,也没有冷漠。似有似无。好像是电影里的一缕烟。我已承受不了那激|情,所以现在喜欢上了平淡。
  第一支乐队演完,我走出门抽烟。看到了唐姐。“唐姐,”我叫她,“我是春树。”“啊,春树啊。你来了。”唐姐很热情。她穿一身黑衣。又温暖又潇洒。她让我在门口的黑布上签上我的名字,我不好意思地拿着一支粗笔,写上“春树”两个字。她让人拍下来,于是我只能再写一遍,这次我写的是“春无力”。她介绍我和门口凳子上坐着乐队成员认识,我从他们穿的T恤上知道他们就是那支刚演出完的乐队。于他们的音乐相比,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他们每个人穿着鲜艳、不同颜色的T恤衫。那个坐在我左边的穿着绿色的T恤,上面印着“50美分”的英语。我知道这是一个说唱歌手。他的首张大碟名字为《变富或者死去》。或者《要钱不要命》。我喜欢这个名字,有个朋友说,“不要在变富前死去。”我们聊起来天,我特别饿,极其想吃火锅。外外说演出完了带我和苌苌去吃火锅。面前的桌子上摆着快餐卫生盒,里面只剩下残羹剩饭。
  我和绿T恤聊着天,就叫他D吧。D说原来你是春树啊,我说看着你好像很眼熟呢。我妹妹很喜欢你。一会演出完我们一起吃饭吧。
  我说好啊。
  你是什么星座的?我问他。
  天秤。他说。


  我们又聊了一些什么,我一直记得唐姐的笑容。中途我跑进去买了几张CD,看了一会演出。
  他们走的时候,别的成员对我说“再见”。D却说:“上车吧,我们先去宾馆,洗个澡再一起吃饭。”我对苌苌说,我先跟他们去宾馆。我松开苌苌拉着我的手,上了车。那是一辆小巴,到了车上我才发觉气氛不对。那是种什么感觉呢?仿佛很熟悉又很陌生。我曾经肯定有过这种感受,只是太长时间,我已经忘了。我以为我忘了,其实没有。那就是我突然由一个人加入到(而且像是硬塞进去的)一伙人中间。我和他们很陌生,初次见面。而我已经坐在了他们的车上。D坐在我后面的座位上,我们保持着一定距离。我喜欢他们的成都口音,这是我第一次意识到,我有四川的朋友,但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他们说话的声音。原来他们都有共同的乡音,像一门外语一样,拒绝了外乡人。我也喜欢听他们唱流行歌,他们在车上不住地唱着流行歌,或者说着什么话,我前面左边的座位有一位男孩很沉默,他微微闭上了双眼。
  终于开到了他们的宾馆。“特差吧?”D说。我在等待他们洗澡换衣服的过程很局促。还没到尴尬的程度,这两年,能让我尴尬的事情越来越少。我越来越无所谓,越来越不在乎,我真想不出来,有什么事情能让我感到尴尬。
  给外外打了电话,他们在吃饭,于是我和D一起去找他们。剩下的人随后就到。那是一个广东饭馆,小而干净。东西都非常好吃,我狂吃,一边和外外聊天。苌苌和D看起来比我和外外都成熟。饭馆里放着音乐,外外说这是他的节目。我听到了我喜欢的南京的七、八点的歌。我们让老板放大点声,我听到了那首我最喜欢的歌,“在大雨中用力闭上眼,就像在美梦中闭上眼,我那躲也躲不了的苦痛,愿它比欢笑还甜。”
  大概半个小时后,一大帮乐队成员都过来了。他们卷了叶子,D说这叶子特纯,吸一口就飞了。他接过他的伙伴递过来的叶子,抽了几下,又递给我。我稍犹豫了一下,就接了过来。为什么不呢?
  我还没什么感觉。我们吃完了饭。那些人正在吃。我饱了。我无忧无虑。没有替接下来几天来思考什么。
  我和D出了门。我说我们散会儿步吧!这里是南京,我们都是第一次来,所以在哪里都一样,都很新鲜。走了一会儿,我觉得没劲。就说,我们上车吧。
  我们上了车,目的地是我的宾馆。在车里,D逗我玩,先是伸出一个指头,说,这是几?我说,一。他又伸出二个指头,说,这是几?我说二。他又伸出三个指头,说,一加一等于几?我说三。
  估计司机都快疯了。
  他说,完了,你已经飞高了。
  我说是吗?刚才是我晕了……
  在南京打车也很便宜,七块起价。到我的宾馆也就花了十块钱左右。我在南京,从来都不让司机找钱。这种既没什么损失又显得很大方的感觉,让我这种鸟人觉得很爽。
爱情是什么(C)
  我骗了我在北京的男朋友。我对他说我一个人在房间。我说我爱他。我在说这话时,想起了狗子的问题。
  D也骗了他在成都的女朋友,我没听清他说什么是因为他说的是成都话。我在听他说话时,又想到了狗子的问题。
爱情是什么(D)
  我一直辗转难眠。听着D进入梦乡的声音,我在想我的男朋友。我觉得他立刻就会打开我的房门。他会立刻打车去机场,来南京验证一下我有没有说谎。我知道我想得有点夸张了。但要是我,我肯定会这么做的。我只想要轻松,为什么会这么沉重?
  直到凌晨,我才昏昏沉沉地睡去。我只记得,那时天应该已经亮了,我的房间拉着厚厚的窗帘,看不到外面的天色。床很大很软,我们不由自主地在睡梦中紧紧地抱在了一起,我真正地睡着了,而且睡得特香。
  第二天拉开窗帘,从二十四层楼的窗户望下去,看到了带颜色的屋顶。有红色、褐色、天蓝色、黄|色。这是上午的南京。
  天下雨了。
  窗外下着雨。
  D慵懒地躺在床上。他说能不能再睡一会儿啊。我说,快起来!我想逛南京。我想逛街。但我也躺回了床上。十一点左右时,我们离开了宾馆,D说他要回他的宾馆,他们要换宾馆。南京下着小雨。果然,到了宾馆时,大厅内聚集了许多乐手,D赶忙走进去。我手里拿着一瓶百事可乐,刚走进去,拧开瓶盖,可乐洒了我一手。我便退了出去,在宾馆外面的阶梯上等。雨淋着我,我好像想着什么,又好像什么也没想。若不是D让我陪他回宾馆,我是不会想再见到这些人,我知道他们会想什么,也知道他们会用什么样的眼光来看我。我是无所谓的,只是觉得应该策略一些,不想受这种无谓的伤害。
  乐手走出来,找出租车,三三俩俩地钻了进去。Y走到我身边,带着点神秘,问:“怎么样?昨晚收了?”Y是我北京的一个朋友,写乐评的。这次也跟着一起演出。
  “收了……”此言一出,我觉得有点不对。什么收不收,好像不是收不收,怎么能说收不收?我和D的相遇应该更精神化一点吧,一切顺其自然,行云流水。除了分别接到对方男、女朋友说的话太煞风景。别的都符合“相见甚欢”的状态。
  “觉得怎么样?”Y又问。
  “还行吧。”我答得有点心不在焉,我想对Y解释一句,又觉得不是时候。就让大家以为我们是“一夜情”好了。这样最好。
  在出租车里,D握着我的手。
  我又失策了。我在北京热得够呛,以为南京会比北京更热。哪知一到南京就遇到了一场雨。我还不知道这雨将一直持续,这就是“梅雨季节”。我怎么会知道呢?我一直生活在北方。我一直以为“梅雨季节”是书里才有的词。我只带了少量的衣服,而且都是短袖短裙。我冷了。
  D说可以穿我的衣服啊。他找了几条裤子给我,我试了几条,最后穿了一条深蓝色宽腿牛仔裤和他的一件长长的红色T恤衫。
  “好看呀。”D看着我说。他用他那四川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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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吗?”我高兴地说。北京话。
  我们决定去中山陵。他说他的乐手都说,中山陵挺好玩的。他的主唱长得俊秀。贝司胖点。吉他手信佛。
  我喜欢去中山陵那一路上的风景,好像到了原始森林。原谅我,我这个没见过世面的。我想,我喜欢的不就是这点风景吗?D说在成都时,他经常开着车和朋友一起玩。
  他还有车呢?
  我又要检讨自己,这是一个金钱社会,别装作不知道,春树。
  即使是玩乐队的,也可以有车。
  雨越下越大,我花十块钱买了一顶棒球帽,我们合撑一把俗气的天蓝色的雨伞,一步一步走上台阶,看孙先生的墓。门票是我买的,一共花了八十,我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他说,一会还我钱哦。
  好美,好累,雨把我的球鞋打湿了。他轻轻地揽住我的肩,我也不由自主地把手放到他的腰上。
  在中途休息时,我们坐在地上,抽着烟,我对他说,我给你读一首诗吧。是沈浩波的那首《我爱你什么呢》:
  我爱你什么呢
  沈浩波
  实际上我还远未老去
  皮肤红润得像是新生
  为何从不奢谈爱情
  只是因为不太习惯
  但我到底爱你什么呢
  竟令我如少年般卤莽
  莫非是你深眍的双眼
  让我想起初恋的童年
  想起年轻的姐姐
  想起同桌的女生
  我多爱看她们眨眼的样子
  如同爱看你头发半拂眼睑
  但这一瞬的心动
  怎就会成为爱情
  什么东西在你眼睑后隐藏
  就是什么东西使我心激荡
  什么东西我看不见摸不着
  就是什么东西在暗自闪亮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泓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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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有时它会凝结成冰面
  如果允许我在你的冰面上滑行
  我定会在冰面下找到我的投影
  我一直在你的湖水里等
  等待另一个我前来寻觅
  当两个我在你身上相遇
  我就忍不住要说我爱你
  在读这首诗时,我还不知道这半天的旅程,这短短的一个下午和晚上,会让我念念不忘,记了一个礼拜以上。
爱情是什么(E)
  大侠,你已经挂了,是否要重新来过?
  我第一次喜欢上沈浩波这首诗时,是因为爱上了一个叫Z的人。他是个商人。
  我只爱过两个商人。他是第二个。
  当时我一直在琢磨那一句“但那一瞬的心动,怎就会成为爱情?”
  2004 ,5,19日的晚上,我独自在宾馆(也不用强调独自,肯定是独自)时,在小笔记本上写下了如下的内容:
  “现在在济南,这种‘在路上’的感觉真不好。明天就回北京了。总有种寂寞。无人能聊,无人能解。
  1点了。
  我要上大学,也要学会美国口音。〃come on ;man〃真牛。倍儿吸引人。
  我好像”
  然后就没了。
  我又看了一遍FIGHT CLUB。
  我知道我为什么爱上他了。也许仅仅是因为孤独。
  也许是因为他是北大毕业的。我有北大情结。
  也许他看到了我的孤独。我错误地理解了一些东西。我们是在一次饭局上认识的,当时对他印象很不好,因为他说了半个钟头的哲学,而我根本没听懂他在说什么。
  第二次见面,是因为他的干女儿送我一本圣经,我去他们单位去取。晚上我们一起吃了一顿云南菜。
  第三次,是我给他打电话,说要出国留学。想向他咨询一下。那天晚上他说请我吃饭,带我去了一家西藏餐馆,那是我第一次去西藏餐馆,喝着酥油茶和青稞酒,吃着沙拉和好吃的包子,还有歌舞。吃饭时我和朋友约好六月去青海和西藏,他还介绍了西藏自治区的副主席给我认识,说到时候照顾我们的行程。我想好到时候从西藏回来,我就一路到云南,然后从昆明坐飞机回北京。
  吃过饭,我们来到附近的哈根达斯店。很舒服。坐在外面的椅子上,小风一吹,我靠,原来生活可以这样过!
  然后,我们又到了旁边的金湖茶餐厅,一人喝了一杯奶茶。他说这里的奶茶很好喝。
  又有一天,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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