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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抬头望见北斗星-第2章

小说: 抬头望见北斗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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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穿戴让我很感兴趣。她说喜欢我的头发,我想是因为她喜欢不那么整齐的头发。有一天我去见朋友,路过理发店,就把头发烫了,烫完后我发现很难看,暴露了我脸型的缺点——我的脸有些方,爆炸头显得我脸更方了。我安慰自己:起码比不改变要好。
  她身材很高,又瘦,穿着黑色大衣,蓝格的宽腿裤子,没染过的黑色头发随便扎成一个辫子,显得更高。里面穿的是黑色罩衫,长长的,扣子一直系到领口。我头发很乱,穿着褐色短款大衣,黑色休闲裤,粉红色大领毛衣,粉红色匡威球鞋。很明显,我们走不同的穿衣路子,而她看起来更有品位,我像个小孩,虽然她比我小好几岁。她的神情带有在外国居住长大的小孩的共同特点,机灵、活泼、成熟。后来我发现她也很少穿年轻人的衣服,她很少穿彩色的衣服,最常穿的莫过于黑色、灰色、暗绿。她十七岁。
  女孩从美国回来,4月去法国上学。她曾在美国当模特,她希望以后能当一个好模特,再做一个好的服装设计师。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她现在还留在北京,正在学习法语课程,准备今年再出国,和她现在的男朋友在一起。
  我们在我家里聊了会儿天,她喝凉水,我也没有泡茶(她说她只喝冷水)。我们抽烟,她似乎比我抽得还要多。我给她抽绿色万宝路,她说她很喜欢。那是别人送我的烟,我们很快你一支我一支地抽完了。间歇我们谈到音乐,看到她还带了许巍的新专辑。我说我很想去外国玩,可以在那里买衣服、CD,还有拍些照片。后来我们去了我家附近一个咖啡店,喝了点东西。聊天时看到她大大的银色耳环和手腕上一摞的银色细手镯。
  她是青岛人,我在去青岛旅游时她正好也在,我去了她在青岛的房间,她说这是一个和她爸爸很熟的女人的房子。这关系让我们都觉得复杂。她的爸爸见过我一面,当时他坐在一辆汽车中,见到我们过来便走出来,她向她爸爸介绍我,她父亲微笑着和我打了个招呼。她爸爸一直管她很严,他的名言就是:“不许去西单那样的地方买衣服,那太没品味了,你要去只能去国贸和王府地下买。”当然她一直违背他的命令。她说她和她爸一点感情也没有,她希望赶快成年,自己打工就不再花她父亲的钱。她还跟我们说她父亲一直把那本《格调》放在床头,还在上面划线,希望她以后能嫁给一个英国贵族。这被她用来当做嘲笑他的理由。后来我才慢慢知道,她的家世显赫,家里人非官即商。我和她爸见过一次,后来她爸跟她说,他看人很准的,一看我就觉得我是一个小“阿飞”,意即:小流氓。
  认识她后我多了一项娱乐,就是和她、她男友一起去网吧玩游戏消磨时光。她和男友就是在打街机时认识的。那个男孩是青岛的,喜欢玩篮球。他们找到了一家非常好的网吧,设计得像太空仓,随时可以上网,而且还可以在网吧里吸烟。我喜欢那个网吧,虽然离我家很远,每次到那个网吧,我都要喝一杯那里特有的现磨咖啡。我给那个网吧起名叫“沙漠尽头”。
  我们在一起也就是逛街,吃吃喝喝。她对我说,刚回国时那股劲儿不知道为什么已经没了,不像原来每天都在想要做些什么事业。有一回,她的男友不无担忧地对我说,或许她应该找到些新的理想,现在她只对买衣服和打游戏感兴趣。该怎么办呢?你起码还喜欢写东西,还有个寄托。
  有一次她跟我说起她的妈妈一个人住在美国,很寂寞,前一段时间查出身上长了瘤,可是没钱治。她想向她父亲借钱,但她说他肯定不会借的。她说他是个“商人”。我想起她有一个同样很年轻,但已经开始做事业的朋友,那个朋友既有才也有财,而且和她是好朋友。我建议她向他借,她轻轻摇了摇头“他不会借的”。
  她和她男朋友很好,她男朋友比她大一岁。有一天我在睡梦中接到她正在哭泣的电话,她说他打她,她很难受,问我能不能报警。很快他们又好了。过了一段时间,她对我说她可能怀孕了,问我应该去哪个医院。
  不知道一个年轻人,要经历多少痛苦,才能健康长大。
在路上
  我又在听许巍。好像没什么事儿的时候(所以说基本上是所有的时候),我就把他的磁带放进收音机。好久没有在午夜无意识(也就是没有什么特别的事儿)走在街上。一个人,或者两个人,或者很多人,走在街上,街上空空荡荡,这时感觉特别好。许巍唱:让我怎么说,我不知道……我想他真可爱,他的歌唱出了他的感觉,而这种感觉我体验得特别强烈。
  好几个月就呆在家里,特别想出去走走,出去玩,到没去过的地方,去过的地方也行,我还想再去一次,就这么着在路上,听着歌,有一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多幸福。
  很多东西如果变成了往事,我也就不再回忆。所以我说,以前的很多东西我都忘了。就是没忘也不是属于拿出来抒情的部分。它们已经属于我静悄悄地想。所以我的过去和现在没有联系。我是个否认过去的人,那些东西,那些事情,我早已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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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的歌我也不再听了,那些磁带往往经过一年之后就磨损了,音质变得很差。我由于不想和过去的声音对比,也就不再听它们了。有时候会刻意地听一下,还会根据旋律唱出来。这时候我会像走在过去的路上,抬头看看天。天已经变了,人也不是过去的脸了。有时候我会控制不住自己回想过去,也会感觉模糊,奇怪。那是我么?
  我想我应该在路上,什么也不想,什么也想不起来。
屋顶上是孩子
  乌青有首诗叫《屋顶上是孩子》。他说作为一个喜欢孤独的孩子,他喜欢屋顶。当有一天他一脚踏空,“作为一个孤独的孩子,我没有发出一声叫喊。”
  这首诗让我深深迷恋的原因并不只是这最后一句话。孤独的孩子,在哪里都能看到。但我想我真正想看到了,那些孤独的孩子(而不是迷恋于孤独的)都不在我的视线内。
  或许哪天我在等车,车站有很多焦急等待的人,这时候车来了,你上了车,我在车门外。我们失之交措。
  我一直想弄清楚一个真正孤独的孩子是什么样子的。
  他是不是就是站在窗前的、听着音乐的、走在路上都没有人看一眼的。我可能真的有“青春期迷恋症”(我自己起的名)。得了这种病的人有校园情节,不由自主地迷恋青春,和变化强烈的天气。
  看过一个美国电影,名字叫《无法被囚禁的青春》。写的是一个保守的美国家庭的几个女孩集体自杀的故事。还记得我一遍遍的看,那些汹涌着不详的镜头,绿树,日记,家庭妇女的母亲,中学教师的父亲,几个如花的女孩。你看啊,她们宁可自杀,也要让青春自由!我也很喜欢那个女主角,她的名字叫克里斯滕。邓斯特。后来她还演了《蝙蝠狭》。就是她说和汤姆。克鲁斯配戏不要有亲密情节,因为“他太老”。我还看过她演的另一个片子,《拉拉队队长》。同样是我喜欢的典型的美国式理想主义电影。青春派、校园派。
  那天,和一个人聊天。她说我不如她第一次看到我时有活力了。那是一年前,我的小说还没出,家中无法上网,只有徒步从家中走20分钟去网吧上网。是有活力,我全身心都散发着无穷无尽的活力,但当时的我同样不快乐。如果要想让青春永远纯粹,唯一的办法就是:死去。所以我拒绝任何指责,不背负这种代言所谓青春的义务。
  屋顶上孤独的孩子还在飞,像鸟,等待着一脚踏空。
上海像清华
  我说上海像清华,因为我去过了。还有句话,北京像北大。我就住在北京,而清华和北大我刚好又都去过。清华精致,楼更高点,每个角落都是风景;北大随意,楼矮点,角落比较荒凉,但可以想象。恰如我理解中的上海和北京。
  火车上看到湿漉漉的街道,天津夜晚闪着霓虹灯的桥,朴素的小街巷,碎石子、树木,和白色的,像雪又像花朵。永远地在路上。夜灯,多么地美,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如果让我做,我想一直观赏路边的风景。今天的天色特别美,阳光像能穿透人的身体。天上有很多云彩。我又想起了前年去武汉的心情。那时我特别放松、自在。
  在上海我老走着走着就回到原地,但也不生气,无非再换个方向走。上海就是像连网状态,到处都能走回来,什么都有,小商店,小酒吧,小超市,小书摊,小服装店,小饭馆。不像北京,都是分散的,什么东西在什么地方卖特别集中。我们就一边走一边拍照。
  我也领教了上海人的冷漠,出去问路好几次别人都视而不见。脸上那矜持的表情让你也不好意思在背后向他们举起中指——也许他们认为表达出感情就很傻,无论什么感情,是喜悦还是愤怒。
  在上海还见了一个叫荸荠的朋友,也时常出现在诗歌之类的网上。她和男友坐了将近一个小时的车来徐家汇我住的宾馆来见我。我们撑着伞在外面吃了点东西,随便瞎逛了逛商场,上海的商场真多呀。他们还带我去了地铁里的季风书店。在书店里,我看到了我的书,两个版本都有,我小小激动了一下,又乐了。他们很热情,我们就像多年的老友一样聊天,在我住的宾馆喝茶。说起我住的宾馆,也是一个上海朋友介绍的,他说前一阵另一个写诗的女孩也住在那里。那里是一个气象宾馆,房间还算干净,也不太贵,交通很方便。出门就能看到高高瘦瘦的松树(可能是松树吧),和天主教堂的塔尖。那教堂很高,棕红色,在上海的阴天看来有些阴郁可怖,弄得我很想把它炸掉,看看干燥的平地。那几天上海正在下雨,我想我可真够倒霉的,刚躲过北京的大风降温就赶上了上海的阴雨连绵,简直是我到哪儿哪儿就乱。荸荠安慰我:没事儿,大半个中国都在下雨,除非你到西部。在上海当然要逛逛大商场,比如我就要看看在北京没有而我一直喜欢的牌子Miu Miu。终于在新天地的IT店我找到了它,东西却都卖得差不多了,新的还没上。我生不逢时。就这样,我还是买了一个法国的牌子的小挎包,店员说这个牌子全中国只在上海的这个店里有,现在只剩下两个了,一只棕色一只黑色,现在打三折啊。于是我买了。回北京不到一个礼拜我就沮丧地发现书包开线了。荸荠还给我发短信说复兴西路上有家OLD SCHOOL STYLE的小店叫B2,有些衣服和鞋,老板是个好玩的男孩子,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而且复兴路那一路挺长挺静的,小店连接不断。我觉得比闹市更有感觉。几在常熟路站下一直往前走。可惜我收到时已经打算离开上海去杭州了。
  再见果酱,我发现他的脸比上次我在北京见到他时柔和了。那一次见他,我发现他变“狰狞”了。他说那段时间他空虚得厉害,心情真的会改变脸。我们在Y Y见到棉棉,几天后我去过鲁迅公园后又去她家玩。她家很冷,但有大落地窗,我在那里拍了很多照片。晚上又到她邻居家看DVD,有个姑娘把我头发剪短了,我看起来顺眼多了。
  离开上海时,天已放晴。我们坐火车去杭州。
新春天,新春树
  春天到了。我从来没有像喜欢这个春天一样喜欢过春天。以前,春天在我的印象里都是腻乎乎的。我还写过一首《巴黎春天》狠狠地嘲弄了一番巴黎和春天。包括我看过的巫昂的一首《春天不应该享受特殊待遇》都让我对春天没什么好印象。
  这个春天,我怎么就觉得那么爽呢,连空气中都漂浮着暖和、轻松和快活的味道。我想了想自己,没什么值得庆贺的,但仍然每天找借口出门散步。穿着短夹克和软软的多袋裤,把头发喷上湿漉漉的GUCCI“速度2”香水,我就戴着随身听出门啦!
  小宽说去后海找个凳子享受阳光吧。其实对于春天,只要到了门外,就都一样了,根本用不着后海。那种变了调的小资味道我不感冒。不过他们也快说我是小资的代表了。可能是我也追求美和舒适吧。谁说作家就得苦兮兮的,喝一杯咖啡都舍不得?从上海回来我算是沾上了一个坏毛病:每天都要喝几杯咖啡。这里不是巴黎,也没有什么花神咖啡馆,我更做不成在巴黎咖啡馆偷烟灰缸的少年。但我想以后有钱了就开一家咖啡馆,像“雕刻时光”似的,但是白天晚上都营业,有巧克力蛋糕(这要从杭州的香格里拉空运过来),有充满半杯奶油的奶昔(标准是从上海伊势丹喝到的那杯),有一种叫“雪球”的带酒精饮料(果酱推荐给我喝的,很好喝),还要有音乐,这个就由我来选吧。我要在下雨时放南京乐队七八点的歌,要在郁闷时放英国乐队THE SMITH,要在彷徨时连接不断地放上海的顶楼马戏团的“向橘红色的天空叫喊”,听他们一遍遍地呐喊:“我们永远年轻,我们永远纯洁,我们永远年轻,我们永远在这个时刻……”我们永远热泪盈眶。当然还要有那个沈阳乐队的“青春的纪念碑”,那循环的播放的歌词(在时光的流逝之中/你终于失去了年轻……)会让所有已经不年轻了的人自惭形秽。咖啡店里有书架,书架上放着我的《北京娃娃》、《长达半天的欢乐》、《八十后诗选》和以后出的每一本书。咖啡店的名字就叫“春树上”,“春树上”里有电脑可以随时上网,可以玩游戏。首页是我们的诗歌论坛“春树下”。“春树上”的工作人员都是写诗的,可以让小虚之类的朋友来,他们拥有无限的自由,可以自行决定播放的音乐,饿了可以吃蛋糕,晚上有地方睡觉。店里的电视机无声播放我们最喜欢的电影《格斗俱乐部》、《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和《阳光灿烂的日子》。“春树上”还支持一切新生事业,有年轻的不出名的设计师设计的服装、包,有地下乐队的海报和CD、小电影。
欢乐
  我的朋友就那些。他们陆续出现在我的文章中,并不随时间、地点的变化而变化。有时候我也厌倦,老看到他们的名字,可见我的生活多么乏味。
  还有一些人,可能是通过我的小说认识的,和任何一种方式一样,总有一些成为了朋友,而另一些就是路人,我怎么也找不到和他们沟通的理由,后来我想,就是因为一上来他们就没把自己和我放在一个平等的位置,把我拔得太高或太低,我都不适应,我都累。我想要的是一个简单的朋友,他/她会明白你和他/她一样,都是人。遇到这种情况,我最想做的就是远远躲开,越远越好。有时候我也会用自己的方式来“斥责”他们:“我求你了,别对我这样,还是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好。”这种话由于太直接和诚实,往往会让人误认为是做作和装孙子。但我也没办法,我就是一到这种时候,就只会说实话,伤害了一颗颗和我不在一个大气层里的心。有时候我也谴责自己的世故但我也真的讨厌那种没有自知之明的人,比如头天给你发封邮件说要见面你就必须要见,不见对方就很委屈的那种。
  我是怕死他们了。我更怕的是明明对方是真诚的,却被我误会,一片真心皆被我糟蹋。那我会想起过去的自己,我怕他们受到打击后变得自私、麻木,我会觉得对不起他们,而我又不是故意的。那种想要美好却被玩弄的悲剧我不想看它发生在我身上,我不想当这种刽子手。
  而我认识的一些人都在写小说,小虚写的是他的“残酷青春”,他还没写完,就被我抢过来看了,我很喜欢,但是觉得没有他平时给我描述得好(里面好多故事和人物他都给我们讲过)。而杨黎,我用了一晚上看了他在网上的长篇《向毛主席保证》,听他说他是一共打算写五本,吓死我了,打死我也没法把五本书的内容都一下子想出来。
  唯一令我骄傲的就是我又写了本小说,并且和朋友开始动手编辑《八十后诗选2》。这本写友情的小说是献给我曾经的一位好朋友的。这本书写了两个主人公从相识到老死不相往来的全过程。书名叫《欢乐》,因为我认为那一切都是欢乐的,哪怕有反讽的成分,它也是欢乐的。我要忠于它,忠于这欢乐的本质。我曾经抄过很多好句子,背诵或自创过很多口号,写过很多诗,但这次我不想让它们都出现在书中,我要让它成为一本小说。它自有它的脉络,在小说里,重要的是故事和叙述的方式。《欢乐》的女主人公叫“春无力”,她还有另一个名字“春有力”,我将在我的第三本书中写到她。
  小说的情节发生在过去时,那是无法再追寻的回忆。当看到它顺利出版时,我会感觉看到了一个笑话或是礼物。以前那么好玩的时光都没有了,我就只有这本书了。


我何曾真的青春过
  过去的一切都没有记忆,有时我甚至以为很多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不然为什么它们消失得那么快,很多东西都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还有那叫做青春的东西,我是从什么时候起对它陌生了的呢?或许我从来就没有感受过什么青春,却也间接策划了一场“残酷青春”的闹剧。我没有青春,却有着所谓的青春情节,我一直认为14岁是青春,15岁是青春,17岁是青春,16岁就不是。在我和浩波第一次见面时,他问我多大,我骗他说“十七”,其实我是十五岁多一点,快到十六了,但我不想说我十六岁,也不想把我的年龄说得小一些,于是我说我十七。后来我也向他坦白了我的这个想法。
  在我拼命做一些事的时候,我想到我是在消耗什么,只有他人才对我说,你在消耗你的青春。
  我自己是不会想到这个上去,也不会说出这样肉麻的话。你看,我甚至把青春当成了肉麻的东西。
  但我活脱脱当时正青春着。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时,我发觉我自己更不青春了,但别人还在把我当成青春的代言人,我像凶手一样,不经意间影响和指导着“青春”。
  这害死人的青春。
  少年。
  白衬衫。
  莫小邪有这么一首诗,我把它抄到了我的日记本上。
  少年。
  这也是有着青春情节的我所挚爱的词。
  我仿佛从来也没少年过,我好象早就成熟了,但不喑世事,活在自己想象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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